A. 子爵、男爵、伯爵、公爵、侯爵,的定義及它們的區別和聯系
1、公爵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
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2、侯爵是由德文Markgraf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
3、伯爵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
4、子爵,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
5、男爵,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
區別:
1、等級不同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2、服裝不同
公爵: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侯爵: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伯爵: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子爵: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男爵: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聯系:
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里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
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
(1)英國的男爵是什麼身份擴展閱讀:
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准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
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
B. 英國的男爵分幾等還有準男爵從男爵之分嗎
英國的男爵(Baron)和准男爵從男爵(Baronet)是在英國貴族形成和演化中先後出現的階層名稱
男爵(Baron)是傳統的五級貴族之一 擁有議會上院出席的權力
准男爵或從男爵(Baronet)屬於鄉紳(Gentry)階層 沒有議會上院出席權
狹義的英國貴族包括男爵而不包括准男爵或從男爵
准男爵或從男爵並不是由男爵分出的貴族等級
以下是英國男爵Baron和從男爵Baronet演化歷史的概述 參考資料是 閻照祥:《英國貴族史》 人民出版社 2000.6
諾曼征服以後 威廉沒收了全國約一半的耕地 除將其中1/6未墾荒地和森林留作王室領地外 其餘部分按照諾曼第制度實行分封
當時領受封地的國王直屬封臣共1400人 其中高級封臣180人 包括150名世俗貴族和30名教會貴族
這150名世俗貴族包括兩級 12人獲地最多 地位顯赫 稱「great baron」 一般翻譯為伯爵或大男爵 其餘人稱為「baron」 一般翻譯為男爵
在諾曼征服後的英格蘭和諾曼第 baron原意是「領主」 相當於拉丁文中的dominus 法文中的Seigneur 德文中的Herr 漢語中譯為「男爵」是一種相約俗成的做法
很快 大男爵發生分化 顯赫者升為伯爵 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13~15世紀 英國五級貴族(Duke-Marquess-Earl-Viscount-Baron)大致定型 與中國周初的五級貴族分封制不同 它不是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 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 並最終成為定製的
從服飾上看 在正式場合 男爵身穿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 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 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 飾有6個銀球
15、16世紀以後 英國資本主義迅速發展 引起社會結構的變化 主要表現封建舊貴族的衰落、資產階級工商業者隊伍的擴充、鄉紳新貴族的崛起和農民的兩極分化
而我們所說的「從男爵」或「准男爵」一詞 英文原文是Baronet 屬於鄉紳階層
斯圖亞特時代 英國爵位迅速膨脹 主要表現在低級貴族騎士階層的增添 新貴族從男爵的增設和上院世襲貴族的激增
(英國史籍上 一般將 Baronets-從男爵 Knights-騎士 Esquires-從騎士 Gentlemen-紳士 幾個階層籠統的稱為「gentry-鄉紳」 主要是因為他們在社會等級制的階梯上 同居於五級貴族之下 都沒有出席上院的資格 都是根據「他們地產上的年度收入」[托馬斯·史密斯語]來維持相應社會地位的 名義上都有著應召作戰的特權和義務)
據考證 要求設立從男爵的建議最早是由哲學家培根提出的 1609年由羅伯特·科頓爵士呈遞報告 說藉此可以改善政府財政狀況 1611年 詹姆斯一世和樞密院正式決定將新設的可以世襲的從男爵爵位標價封授
從男爵和騎士僅擁有極少的貴族特權 他們的主要權利是爵銜繼承和漸漸令人生厭的軍事職責 但不能出席上院 沒有像五級貴族那樣的政治和司法特權
隨著以上院貴族為代表的寡頭統治的長期延續和廣大鄉紳被排斥在權力中心之外 英國民眾對貴族的理解野發生著變化
早在17世紀末 就有人認為上院貴族和鄉紳階層有著不容否認的區別 以後隨著時間的推移 又有更多的人把鄉紳和上院貴族區別開來 並對「貴族」(nobility)做了新的解釋 1830年 一位學者在《每月評論》上寫道:「在大英帝國,貴族(nobility)已經總是與上院貴族(peerage)相提並論。在法國,嚴格說來,這個詞包括所有那些先前我們用鄉紳所稱謂的人。」(貝克特:《1660-1914年英國貴族》 19-20頁)
大致而言 18世紀中後期至19世紀30年代 英文nobility主要指擁有議會上院出席權的高級貴族,或者說是狹義的世俗貴族 而aristocracy一詞則用來泛指包括上院貴族、從男爵和騎士在內的所有具有王賜稱號的世俗貴族 即廣義的貴族
C. 英國的男爵是什麼級別
在英國的貴族制度當中,有公爵(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男爵(baron)五級世襲貴族(Hereditary Peers)。依照等級從小到大分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其等級劃分原則如下:
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
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
伯爵: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
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
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
(3)英國的男爵是什麼身份擴展閱讀:
英國爵位特點: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
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
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准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
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
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D. 英國公爵是什麼職位
英國公爵是等級最高的世襲貴族頭銜。地位超過了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公爵的妻子也擁有公爵夫人Duchess的頭銜,女公爵也被稱為Duchess,但是女公爵的丈夫沒有任何頭銜。在英國,沒有國家職位的非王室公爵,按照公爵爵位的設立時間先後進行排序,地位高於所有其他貴族,但低於王室公爵和有國家職位的非王室公爵。
伯爵男爵公爵區別就是品級高低不同。
在我國古代皇朝爵位是有高低之分的,皇帝會根據功臣的功勞大小來分封爵位,爵位又分五等,第一等是公爵,一般都是正一品,第二等是侯爵,一般是正二品,第三等是伯爵,一般是正三品,第四等是子爵,是正四品,第五等是男爵,是正五品,所以幾個爵位的區別是品級高低不同。
E. 西方爵位等級
西方爵位等級可以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爵位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它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1、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
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
2、侯爵: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3、伯爵: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4、子爵:子爵是貴族的第四等級。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本意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5、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第五等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F. 英國古代的爵位等級排列是什麼
傳統世襲貴族為「公、侯、伯、子、男」五爵。
公爵作為世襲貴族的第一等,其詞源原意是「領袖、統帥」,早在羅馬帝國時期,這一封號常常被授予開疆拓土的功勛統帥。
侯爵最早來自德文,原意是藩侯、方伯, 即我們所謂的封疆大吏,在英國歷史上,侯爵最早指的是威爾士地區的邊疆領地主,大約到了15世紀,侯爵慢慢演變為了英國貴族階層的第二級爵位。
伯爵是最為大家所熟知也是英國歷史上出現最早的爵位,詞源也來自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
子爵這一稱號源於法國,原意類似於我們說的「郡守」,子爵處於世襲貴族的第四級,最早是伯爵的副手,不過在歷史上,子爵有時也會是權傾一方的諸侯。
男爵是五等貴族階級里的最末一等,也是進入英國上議院(House of Lords)的最末一等。英國的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把大部分的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
歐洲爵位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幾乎每年除夕,英國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單,頒布年度榮獲英王或女王封勛授爵或頒贈獎章的人員。英國封爵起源於14世紀中葉。始創於1350年的「嘉德勛銜」至今仍是英國歷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勛位。
英國勛銜可以分三大類:一是皇族勛位(royal orders),賜封予皇族或最高級的貴族(安妮公主之類);二是貴族勛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賜予一般貴族(該隱那一級的世襲貴族),三是功績勛位(orders of merit),賜予有重大貢獻的人士(英國首相,撒切爾女男爵)。
皇族與貴族的勛銜(peerages)共分五大級,其名稱與它們的相對女性稱謂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Baronet),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以次類推,平民是與此等爵位無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