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英國文官制度是什麼
英國文官制度就是對文官的錄用、分等、提升、考核制度。
1853年格拉斯頓首相派斯坦福諾斯科特爵士和查爾斯杜維廉爵士研究了當時文官任命和使用的情況提出一份報告,這份報告對文官的錄用、分等、提升、考核等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建議。這些建議以後逐步得到實施到1855年建立了由委員三人組成的文官事務委員會,管理對各部低級工作人員的錄用考試。
到了1870年,政府正式以院令宣布,文官的錄用,須一律通過公開競爭性的選優考試,只有考試合格的人,才能得到任命。這樣,英國的文官制度,才正式確立起來。
歷史沿革:
1833年,英國法案正式實施了文官制度,主張公開競爭以確定公職人員的任用,這種人才的選拔十分的像中國的科舉制度,而確實,這種制度的形成必須要鳴謝中國,因為這就是中國科舉制度的改良版,之所以說它是改良版,是因為除了借鑒了中國的科舉制度外,它還借鑒了東印度公司的管理實踐經驗。
1883年,英國正式頒布了《年金法》,這部法律從法理之上正式建立起來了文官的工資標准,而到了七年後,英國政府第一次對文官崗位進行了一個分類,將文官職務進行了一個細化,使得其更加便於管理。
而十年後,文官的考試內容也進行了一個改革,增加了口試的比重,這使得文官不再只是一個紙上談兵」的職位,而真正的落到了實處。
可以說,在19世紀的時候,英國的文官制度就已經基本確立了,而這也正為二戰後英國文官制度的改革奠定了一個堅實的基礎,所以說這個時期對於英國整個的文官制度是很重要的。
『貳』 英國文官制度是什麼
英國文官制度是:
英國的文職官員被普遍認為是世界上最優秀的官員隊伍之一,廉潔與高效為其贏得了巨大聲譽,也成為世界各國文官制度建設的樣板與楷模。
然而這一切的都源自於其構架良好而又合理的文官制度。在英國,文官(CivilServance[復數],CivilServant[單數])並不包括組成內閣的大臣,即與內閣共進退的「政務官」,而僅指「事務官」,其職責是執行當時政府的政策,而非對政黨活動的參與。他們構成了政府中所謂的「非政治」的分子,即不參與黨派之爭的人。
相關如下
在內閣發生經常更迭的情況下,他們的存在保證了政策的穩定性與連續性。高級文官還時時准備為大臣提供咨詢,向其提供必要的情報、知識以及實踐的經驗。顯然,服務的年限越長,他們的影響也就越大。這樣,他們不但執行既定的方針、政策和命令,而且對於這些方針、政策和命令的制定還有一定的,有時甚至是決定性的發言權。
正是這後一項職能的行使,使文官成為國家機器重要的一部分,成為了「永不更迭的幕後政府」。前台是兩黨輪流秉政,後台則永不更換,這是英國文官制度的重要特徵。『叄』 英國的文官制度與中國的科舉制有什麼異同
現代西方政體中的所謂「文官」或「公務員」 主要是指這批職業技術官僚。「考選制」的實質是將「業務標准」引入政治錄用,以利於統治效率的提高。
西方文官制度中公務員的考核錄用,在形式上也與當年中國的科舉制有相似之處。現在西方國家對公務員的考選中的公開競考,多級考試、逐步淘汰等原則和方式都直接繼承了中國的科舉制。
所不同的是:現代西方國家的政治錄用,基本上是將錄用對象分為兩類:政客與官僚,分別依據不同標准進行衡量——政客以政治標准為主,官僚以業務標准為主。
也就是說:西方政體對政治錄用雙重標准統一問題的解決,體現在權力精英的整體上,而不同於科舉制下雙重標準的統一體現於個體。因此,現代西方政體尚不能有效地培養出集政治與業務素質於一身的、德才兼備的權力精英,而只能依靠政客與官僚的相互補充與制衡。
(3)英國文官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英國文官制度基本信息
英國的文職官員被普遍認為是世界上最優秀的官員隊伍之一,廉潔與高效為其贏得了巨大聲譽,也成為世界各國文官制度建設的樣板與楷模。然而這一切的都源自於其構架良好而又合理的文官制度。
在英國,文官(CivilServance[復數],CivilServant[單數])並不包括組成內閣的大臣,即與內閣共進退的「政務官」,而僅指「事務官」,其職責是執行當時政府的政策,而非對政黨活動的參與。他們構成了政府中所謂的「非政治」的分子,即不參與黨派之爭的人。
在內閣發生經常更迭的情況下,他們的存在保證了政策的穩定性與連續性。高級文官還時時准備為大臣提供咨詢,向其提供必要的情報、知識以及實踐的經驗。顯然,服務的年限越長,他們的影響也就越大。
這樣,他們不但執行既定的方針、政策和命令,而且對於這些方針、政策和命令的制定還有一定的,有時甚至是決定性的發言權。正是這後一項職能的行使,使文官成為國家機器重要的一部分,成為了「永不更迭的幕後政府」。
前台是兩黨輪流秉政,後台則永不更換,這是英國文官制度的重要特徵。
科舉內容
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試帖詩等。八股文題目出自四書五經,略仿宋代的經義,但是措辭要用古人口氣,所謂代聖賢立言。結構有一定的程式,字數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稱為八比文、時文、時藝、制藝。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八股文。
八股文主要測試的內容是經義,《詩》《書》《禮》《易》《春秋》,五經里選擇一定的題目來進行寫作。題目和寫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個段落,每個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後來又叫八股。
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它關繫到一個人能不能陞官,能不能科舉考試中進士陞官。
所以在小說中說:「當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須講漢唐。」「漢」是指漢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詩,漢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詩歌也好,都不如當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當時的人們都一門心思地撲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開科舉考試的大門。
『肆』 英國文官系統的四個等級及其職責是什麼
英國的文職官員被普遍認為是世界上最優秀的官員隊伍之一,廉潔與高效為其贏得了巨大聲譽,也成為世界各國文官制度建設的樣板與楷模。然而這一切的都源自於其構架良好而又合理的文官制度。在英國,文官(Civil Servance[復數],Civil Servant[單數])並不包括組成內閣的大臣,即與內閣共進退的「政務官」,而僅指「事務官」,其職責是執行當時政府的政策,而非對政黨活動的參與。他們構成了政府中所謂的「非政治」的分子,即不參與黨派之爭的人。在內閣發生經常更迭的情況下,他們的存在保證了政策的穩定性與連續性。高級文官還時時准備為大臣提供咨詢,向其提供必要的情報、知識以及實踐的經驗。顯然,服務的年限越長,他們的影響也就越大。這樣,他們不但執行既定的方針、政策和命令,而且對於這些方針、政策和命令的制定還有一定的,有時甚至是決定性的發言權。正是這後一項職能的行使,使文官成為國家機器重要的一部分,成為了「永不更迭的幕後政府」。前台是兩黨輪流秉政,後台則永不更換,這是英國文官制度的重要特徵。
19世紀中葉,工業資產階級開始進入議會,並逐步取得統治地位。此前,由於兩黨輪流執政,使官員也經常的發生變動。官員的任用不僅以黨派為基礎,而且存在著許多暗箱操作的手法,以致賣官鬻爵之事也時有發生,使政府的行政即無效率,又不經濟。1853年,英國在克里米亞戰爭中的慘敗,引發了國內對於政府的腐敗和無能的猛烈抨擊,當政的帕累斯頓內閣被迫允諾改革。1854年,由當時的國會議員諾斯科特(Stanfford Northcote)和杜維廉(Charles Trevelan)根據廣泛的調查,提出了一項改革文官制度的方案,即著名的「諾斯科特-杜維廉報告」。提出了以下四項建議:一將政府中的行政工作分為智力工作和機械工作兩大類,前者由大學生來擔當,後者由低級人員來充任;二初任人員均應在年輕時通過選拔考試;三各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並可在各部之間互相轉調、提升;四官員的提升以上級的考核報告為依據。這些建議後來均以法令的形式逐一採納並加以實施,這樣英國的近現代文官制度開始逐步建立起來。一個相對獨立於各個黨派的職官團體開始逐步形成,成為了英國政治力量中最為穩定的一部分。
戰後,由於文官隊伍的急劇膨脹,人浮於事、效率低下、福利待遇畸高等問題凸現出來,甚至出現有些文官不聽從大臣的命令的情形,遂令政府萌發改革之心。受政府的委託,1960年以富爾頓(Lord Fulton)教授為首的「富爾頓委員會」在經過大范圍的調查之後,提出了旨在建立新型文官制度的改革方案-「富爾頓報告」,其要點有:①建立文官部,統一文官管理;②各部建立統一的職級結構並向所有人員「開放」,打破原有的部門壟斷;③成立文官學院;④限制高級文官的權力;⑤建立對外開放交流的機制。可以說,報告提出的改革方向的確切中了英國文官制度中的種種弊端,但由於文官隊伍業經成為了一個強大的利益集團,所以改革面臨著既得利益者,特別是權勢深厚的高級文官的強烈反對,使得報告的實施遇到了巨大阻力。後來歷經多方面的調和、讓步,還是有很大一部分得到了貫徹執行,從而使英國的文官制度的發展進入到了一個新的時代。
英國文官制度作為一個完整的體系,復雜而又龐大。下面僅就幾個相對重要的部分做一簡明的介紹:
首先,關於文官的選拔制度。在英國,常任文官實行公開競考,擇優錄取的原則,這同時也是西方國家文官制度中最具代表性的原則之一。文官選拔考試的一般形式包括筆試、口試以及實際操作考試等等。考試分兩輪,首輪考試一般多採用筆試,復試則按所招文官的職位、類別的不同,採取相對靈活的錄取方式。文官一經錄用,非經法定事由或辭職,即可任職終身。
其次,關於文官的紀律制度。一切文職官員(即公務人員)須自覺遵守《榮譽法典》中規定的職業道德,像司法人員一樣,給任何人以公正嚴明的形象,以免引起公民對公務人員的懷疑,使國家、政府的威信受損。因此,公務人員一律不準經商,或是從事與其公職部門業務有關的任何營利性事業。凡利用國家職權泄露國家機密的,將根據《國家保密法》予以嚴懲。同時,公務人員也不可積極參加政治活動,不得公開發表政見或對政府施政任意批評或使政府為難。
再次,關於文官的監管制度。在英國的文官監管制度中,司法監督的機制比較突出。1921年起,英政府於各部門設立行政裁判所,受理行政人事糾紛,以監督文官制度的運作。與此同時,普通法院也有權受理關於行政機關或文官人員違法失職、越權侵權等案件。普通法院對於行政裁判所也實行一定程度的管轄。管轄手段一般採取頒布調查令、訴訟終結令與執行令等手段。例如,法院頒發訴訟終結令,以停止行政裁判所的審判活動。
晉升一般要根據現職年資與服務成績而定。高級人員注重功績,低級人員注重年資,各部未盡相同。一般情形是任職四至六年始可升任高一級職位。升遷由各部升遷委員會加以處理。升遷委員會是臨時性的組織,其成員因處理晉升職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升遷委員會的工作程序,各部亦不一致。通常都是召集已達「升遷范圍」的人員面試,根據其應付面試的能力以及歷年的考績,來作是否晉升的建議。升遷委員會的建議,系向各部人事處長或常務次官提出,並依各人的年資先後順序列成名單,一旦職位出缺,即依次升遷。
按照目前的規定,每個新進入文職部門的人都有—段試用期(依等級而定,長短不等,在一定情況下延長試用期)。晉級由統考和本部門考績這兩個方面來決定文職人員的升遷。不過英國的行政學專家一般都不主張用考試的方法來決定文職人員的升遷。因為實踐證明,服務多年的人,其考試成績—般都不如剛從學校畢業出來人員,而文職人員如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應付升級的考試上,就很難專心從事他們所服務的工作。
英國文官的工資待遇比較優厚,文官的薪金高於企業職工。其工資制度強調四項原則:
1、比較平衡原則。政府文官的工資要「同文官系統以外的廣泛可比工作的工資有一個公正的比例」,同其他行業或私營企業職工的工資保持大體平衡。
2、適應物價原則。文官的工資必須隨著物價上漲而相應提高,以保證文官的實際收入不因物價上漲而下降。
3、同工同酬原則。主要是指婦女同男子在公職崗位上做相同的工作必須給予相同的報酬,不得歧視婦女。
4、定期提薪原則。各級文官每年按照工資等級表逐步提新。在實際執行中,有時政府財政困難,也拖延過提薪原則,為此,英國文官舉行過罷工,表示抗議,以維護定期提新原則,保護他們的生活權利。
如果在調整工資方面不能達成協議,可以提交「文官仲裁法庭」裁決,法庭庭長由就業部指定。法庭成員必須包括公職人員代表。對於高級文官工資待遇的糾紛,由特別組成的復審機構提出意見,政府人事主管部門決定。
英國文官享有幾種工資照發的休假。—是結婚、近親逝世、急迫任務需要可休「特種假」,照發全部工資。二是帶全部工資的病假可休六個月。三是帶全部工資的「年度休假」,假期長短,按工齡和等級決定,最少三周,最多六周。女公職人員可以享受三個月的產假,產假期間可領全部工資。
英國文官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標准辦公時間是41-42小時。工作需要加班,領取相當平時工資的1.5倍加班費。
『伍』 英國文官制度的特點
英國文官制度是西方國家建立最早的,其主要特點有:①具有穩定的傳統。文官從進入政府到退休為止,在政府內部流動較少,與外界接觸不多,容易滋長墨守成規的傾向。②重視通才教育。文官考試著重大學文化課程,錄取人員來自少數貴族學校,20世紀80年代以後雖有專業教育的呼聲,但因各方面阻力未能實現。③強化職業道德。文官有嚴格的職業道德和紀律,有利於樹建良好的政風和法紀。
『陸』 英國文官制度是什麼
英國文官制度是英國政府對文職人員進行管理的人事制度。包括文官的分類、考試、任用、薪俸、福利、培訓、考績、晉升、獎懲、退休、撫恤等。
文官制度最早產生於1853年。為了摒除用人徇私、任人唯親、濫施恩寵的舊官吏制度的各種弊端而採取的一種措施。1855年進行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吏制改革,對文官的任用實行考試錄用制度。1870年建立了公開的競爭考試制度。通過考試,統一各部門錄用文官的標准,建立起一個統一的文官制度。
文官制度的意義
1854年,受財政大臣格拉斯頓授意,諾斯科特和屈維廉二人經過調查提出了 《關於建立英國常任文官制度的報告》,報告中包括錄用文官的四原則:
1、建立公開競爭考試制度,擇優錄用官員;
2、根據不同的受教育程度,把文官分成高低級兩等;
3、統一文官體制;
4、根據文官才乾和表現決定提升。
1870年競爭擇優原則以法令形式正式確立,標志著英國文官制度最終形成。100多年來,英國文官系統經過不斷改革和完善,已形成了一整套由法律、法規組成的制度,涉及文官的分類、考試、錄用、考核、監督、升遷、薪金、獎懲、退休、免職等方面。
英國文官制度的形成的四原則,即政治中立、競爭考試、通才和常任,是現代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發展的一個重要成果,對於保持政治穩定、高效和政策的連續性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