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出國的健康證明到哪裡辦理
在各地衛生檢疫局進行出國人員身體健康檢查。
在我國,對於公民出境問題,無論是私人還是公務出境,都需要辦理有關國際出境健康檢查的事情。可以到所在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所(局)去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檢查後會得到國際旅行人員健康檢查記錄同國際旅行健康檢查證明書、國際預防接種證書。在申請簽證時,使館的工作人員會告之出具這些證明的。
(1)英國健康證書怎麼辦擴展閱讀
1、申請人取得《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後要對其中內容逐一進行查驗, 如有疑問應當即向 醫生提出詢問;
2、出境接受口岸檢查時連同護照一起交與口岸檢查人員;
3、在國外居住三個月以上,回國前應到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有關檢疫機關和醫院進行體檢 ,請檢查單位在本人的《國家旅行健康證明書》上填寫有關內容和簽字蓋章;
4、回國入境時連同護照一起交與口岸檢查人員檢查。
㈡ 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傳染病監測體檢
(1)護照、台胞證、港澳通行證原件;
(2)2寸彩色證件近照3-5張;
二、免費傳染病監測體檢
符合免費傳染病監測體檢的,按規定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入境外籍留學人員:首次入境有效1年或1年以上學習簽證、入學通知書;
(2)入境外籍就業、任職人員:首次入境有效1年或1年以上工作簽證、外專局相關證明文件;
(3)入境定居人員:1年或1年以上居留簽證;
(4)境外醫療體檢機構材料驗證:體檢證明文件原件、x光片(或CD光碟);
(5)出境勞務人員:一年以上工作簽證、勞務公司出具的證明文件;
(6)出境留學人員:一年以上簽證、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I20表;
(7)出境探親、定居人員:一年以上簽證、目的地國家邀請函、機票;
(8)出境中國籍國際通行交通工具上工作人員:國際船員證、相關國家的國際海員簽證、所在單位證明;換發健康證者,需攜帶「船員健康證明」及體檢報告;
(9)在境外居住3個月以上回國的中國公民:護照上的邊防機關印章、身體有症狀者;
(10)國外(學校)要求填寫的外文表格(有需求者)。
三、健康檢查項目和具體辦法
(一)國境口岸和交通工具上食品、飲用水行業人員,按規定執行;
(二)受體格檢查的人員按健康檢查表規定的項目進行檢查(附件一);
(三)對近日內要出境的交通員工、旅客可給予優先體格檢查和發證,預約出檢給予方便;
(四)健康檢查完畢依照檢查結果,按照規定的式樣簽發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附件二)。證明書要按規定的項目認真填寫,字體工整無誤,照片加蓋規定的印章(附件三);
(五)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者,可在證書上如實填注。發現患有檢疫傳染病以及麻風、開放性肺結核、性病、精神病和低能症者不發健康證明書;
(六)持有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證明者,經審查項目與規定相符,可換發國際健康證明書;項目不全者應補充檢查,然後換證;凡發現偽造、塗改和不符合體檢要求的體檢證明,不換發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
(七)簽發或換發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後,體格檢查表和化驗報告由衛生檢疫所存檔案,如受檢人要求可影印發給付本,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法律依據】:
《衛生部關於對部分進出境人員開展健康體檢和簽發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的通知》
一、健康檢查對象
(一)國境口岸和進出境交通工具上從事飲食行業的人員;
(二)經常進出國境的交通員工;
(三)由國外入境居留一年以上或我國一年以上出國人員,如留學生、進修生、從事商務、技術合作、探親、出口勞務、援外等人員。
對涉及上述(二)、(三)項的人員要做好宣傳工作,自願接受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