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國國會的上議院與下議院的性質區別
上議院(又名參議院)代表的是皇室,貴族,議員可以是終身世襲制,分兩種:神職議員和世俗議員,都不是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代表平民,議員由選舉產生,任期5年。上議院有權去審查和否定下議院通過的法案。下議院有立法,監督政府和國家財政的職能。由於如今英國奉行議會制上原則,下議院在國會中佔主導地位。
B. 英國的上議院,下議院,保守黨,工黨這幾個之間是什麼關系啊亂亂滴。。
上議院和下議院相當於我們的人大和政協,只不過關系沒有那麼和諧了,保守黨和工黨等其他黨派和非黨派人士組成上議院和下議院。保守黨和工黨的關系是執政黨和在野黨的關系,兩家互相較勁。
C. 英國內閣制與中國內閣制制的區別
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性質不同, 前者是資本主義制度產物 ,後者是封建制度產物.
二、有無行政權,明朝是內閣票擬,皇帝或者太監披紅,最後皇帝蓋印,最後的最終行政權在皇帝。英國內閣可以直接行政
三、責任不同,英國內閣直接行使權利,向議會負責,是權利機構;明朝內閣輔佐皇帝,是皇帝決策的顧問
四、成立方式不同,英國是議會提議,國王認命內閣首相,再有首相組織內閣;明朝內閣成員全有皇帝任命罷免
(3)英國下院相當於中國的什麼擴展閱讀:
明朝內閣制:屬於中國式的分權模式。
1、明朝內閣始終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而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
2、內閣是君主專制強化的產物,不可能對皇權起到制約的作用。過去,宰相擁有決策權、議政權和行政權,明成祖成立內閣以後,把原來宰相擁有的決策權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議政權分給內閣,行政權分給六部。
英國責任內閣制:
1、 內閣與下院互相牽制、抗衡和監督。
2、 決策權既集中、又分散。
3、 集體負責制與個人負責制相結合。
4、 重視政策、財政等方面的協調和調解。
5、 內閣責任制是君主立憲的產物,能對皇權起到制約的作用 英國的責任內閣則有行政權,而決策權歸於議會,國王只是名義上的最高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