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國公爵
不需要擁有王室血統也可以被冊封為公爵,只要為國家做出了傑出的貢獻(一般是軍功)也可以被冊封。就像惠靈頓公爵,就是在擊敗拿破崙之後被冊封的,他沒有任何王室血統。
當然,這些說的都是200多年前的事了,現在只有直系王室成員,比如女王的丈夫和孩子可以被冊封,其他任何人都不行。之前被冊封的爵位依舊保留,還可以傳給後代,但是不會增加新的爵位。只有像爵士這類非世襲爵位可以冊封給其他人,甚至是外國人。比如比爾蓋茨也被女王冊封為爵士,只不過因為他不是英國人,所以其他人不需要稱呼他為比爾爵士。
世襲爵位當然是男女都傳,連王位都不分男女,爵位怎麼會分?
他們的稱呼是個蠻復雜的問題,一時半會解釋不清楚。
公爵住的就是先輩留下來的房子,沒有甚麼特別的稱呼。住在哪的都有,這要看封地。
如果是非王室的公爵侍衛一般沒有,管家和傭人會有一些,不過這都是他們花錢僱用的。女王的丈夫愛丁堡公爵和長子康沃爾公爵則由英國政府派專人保護,這些人一般都是英國陸軍皇家侍衛隊的成員,如果外出的話還會派出軍情5處和6處的特工專門守衛他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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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的公爵是ke,女性是chess,至於中文怎麼翻譯不知道。
B. 西方的各個爵位封爵有什麼條件各個爵位有什麼權利
條件: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一、公爵(Duke):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
隨著封建關系的發展,王權的日益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級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打破這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
二、侯爵(marquess):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三、伯爵(Earl):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
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歷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四、子爵: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一四四○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五、男爵(Baron):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
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這五個貴族爵位中,又根據其能否傳給後代,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兩類。世襲貴族死後可由長子繼承,終身貴族僅限本人活著時擔任,死後其子不能承襲。
(2)英國公爵怎麼當擴展閱讀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
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盪、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在英格蘭,最著名的勛位是創立於4世紀中葉的嘉德勛位(the Order of Garter)。據傳,愛德華三世設立這個勛位是為了紀念一次似乎風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
在一次慶祝攻陷加萊城的舞會上,姿態秀美的索爾茲伯里女伯爵落下一隻藍色襪帶,被愛德華三世撿起,纏在自己的腿上,旁觀者見了鬨堂大笑,愛德華斥責他們說:「凡是認為這是壞事的人可恥」。
以後這句話成為國王在1449年建立襪帶騎士團和頒發勛位的格言,它同藍色襪帶和聖喬治十字架圖形一起出現在勛章上,激勵武士們在戰爭——當時主要是百年戰爭——中蔑視死亡,奮勇廝殺。愛德華本人也是襪帶騎士團的成員。
他與寵愛的武士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多次主持武士們的比武演技,使已經衰落的騎士精神有所振作。並使嘉德勛位成為以後英國最誘人的貴族勛章。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里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
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
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只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中間加中綴詞。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家族裡的。
按照英國傳統,女王(或國王)可以根據內閣首相的提議,將某種貴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數是有限的,每年大約在20名以內。
貴族爵位(peerages)分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個等級。原來貴族爵位都是世襲的,而且只能有一個繼承人。長子是法定繼承人。
只有在貴族沒有兒子的情況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達到繼承年齡的直系後代來繼承。自1958年以後,才允許將非繼承性的「終身貴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個人。
對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稱為「Grace」。直接稱呼時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間接提及時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開頭可尊稱為「His Grace the Duke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稱為「Lord」(勛爵)。直接稱呼時,都可稱「Your Lordship」。間接提及時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開頭分別稱「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於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長子在他們的父親沒死之前,即沒有繼承其父親爵位之前,也可稱之為「Lord」(勛爵),但不是貴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以終身稱之為「Lord」(勛爵);對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稱「Honorable」(尊敬的)。他們也都不是貴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稱之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勛稱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個女兒也都可稱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結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稱為「Lady」(夫人),即使丈夫無爵位,是個普通的「先生」,也可稱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選用相應的譽稱。
除了貴族爵位以外,還有別的一些譽稱,對爵士則尊稱為「Sir」(爵士)。具體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為爵士頭銜,Sir絕不可只用於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稱「Sir James」,但絕不能稱「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稱「Lady」。
爵士的頭銜不能繼承,除頭銜外爵士沒有什麼特權。其兒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樣用「Mr.」相稱。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國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維多利亞女王加冕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獨立期間,英國君主的稱號 。
1、King/Queen 國王/女王
2、Crownprince 王儲,在英國稱Prince of Wales,即威爾士親王
3、Prince 親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體的爵位。女性稱Princess(公主),國王長女稱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
4、Royal Duke 大公爵
5、Duke 公爵
6、Marquess 侯爵
7、Earl伯爵
8、Viscount 子爵
9、Baron 男爵
10、Baronet從男爵
11、Knight 騎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國王/女王稱「Your Majesty」,親王和公主稱「Your Highness」,公爵稱「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統稱lord,即勛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歐洲爵位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爵位
C. 英國五等爵位是按資產來分封的嗎成為貴族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不是按照資產來分的。爵位的等級和血統、立下的功勞、國王的封賞有關。而且英國有些爵位是只能授予皇室子孫的。比如約克公爵--二王子。威爾士親王---皇儲。以下為一些資料
http://ke..com/view/4792774.htm
成為貴族的基本條件是被領主冊封。在戰前冊封騎士(最低級的貴族)被認為是鼓舞士氣的有效手段,因次,每次戰爭都會涌現出一大批騎士。有個國王因為誤把兔子當成敵軍,一口氣把周圍的人全部冊封為騎士,於是就留下了兔子騎士的笑話。
D. 要被英國王室冊封為公爵要有什麼條件
英國封爵起源於14世紀中葉,英國貴族制度有5種爵位,分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個等級。
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以次類推,平民是與此等爵位無緣的。
E. 公爵和伯爵是什麼職位
不是職位而是爵位。
歐洲的爵位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共五級。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以次類推,平民是與此等爵位無緣的。
幾乎每年除夕,英國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單,頒布年度榮獲英王或女王封勛授爵或頒贈獎章的人員。英國封爵起源於14世紀中葉。始創於1350年的「嘉德勛銜」至今仍是英國歷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勛位。
英國勛銜可以分三大類:一是皇族勛位(royal orders),賜封予皇族或最高級的貴族(安妮公主之類);二是貴族勛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賜予一般貴族(該隱那一級的世襲貴族),三是功績勛位(orders of merit),賜予有重大貢獻的人士(英國首相,撒切爾女男爵)。
皇族與貴族的勛銜(peerages)共分五大級,其名稱與它們的相對女性稱謂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
但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Baronet),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5)英國公爵怎麼當擴展閱讀: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
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盪、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F. 英國爵位世襲制度
1、英國和歐洲的家族遵循長子繼承製,繼承家業的必須是長子。一家如果有三兄弟,通常是長子繼承祖業,次子從戎,老三進入教堂當牧師。如果家中沒有男孩,繼承權就要轉給家中的男性親戚。這種家族長子繼承製度是英國貴族大庄園可以在一個家族中保留幾百年不變的最主要原因。
2、對於英國貴族(世襲爵位)來說,長子所繼承的其實是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家族的貴族頭銜: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第二部分是不動產,包括庄園、土地及其他資產。在英國法律中,第二部分被稱為「限定繼承的不動產」。直到1925年,貴族的頭銜仍只傳家中的長子,但家族資產「限定繼承」的法律被廢除,也就是說,大庄園的不動產可以(但不必須)被拆零出售或由女兒繼承。
3、終身爵位是君主授予傑出人物的頭銜,這些頭銜只在有生之年有效,不能傳給後人。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就獲封女男爵。從高到低,英國的爵位分為公爵(女公爵)、侯爵(女侯爵)、伯爵(女伯爵)、子爵(女子爵)、男爵(女男爵)。其中,男爵(女男爵)是授予終身爵位的最高頭銜。此外,還有一些級別較低的頭銜:准男爵、爵士、紳士。
G. 怎麼樣才能成為爵士(則英國貴族)
成為貴族的基本條件是必須是英聯邦國籍了,否則最多隻能獲得授勛成為騎士。而擁有爵位後,如果是非英聯邦成員國國籍,也不能冠以頭銜。或者在某些人看來授勛後也算是貴族吧,但不能冠以頭銜的話,我是覺得不算貴族了。
貴族分為:
世襲貴族(Hereditary peerage):現在已經很少授予王室以外的公眾人士;即使是王室人士,最近的一次也在愛德華王子結婚之時,獲封為威塞克斯伯爵。自從英國國會在1999年通過新法例以後,受封者不會再自動成為上議院成員。最後一次授予王室以外成員是在1984年,當時獲得冊封的是前首相哈羅德·麥克米倫。世襲貴族分為五個級別:公爵、候爵、伯爵、子爵和男爵。
終身貴族(Life peerage):所有終身貴族都擁有男爵的爵位,並且都是上議院成員。終身貴族的爵位不能繼承。一些人獲封為終身貴族並不是由於他的成就,而是通過冊封讓他可以進入上議院,比如大法官等。終身貴族是根據1876年的《上訴權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和1958年的《終身貴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而設立的。
從男爵爵位(Baronetcy):與騎士爵位類似,但從男爵爵位可以世襲,卻並不屬於貴族。獲冊封後或世襲繼承爵位後,從男爵名字前可冠以Sir(爵士)的尊稱,名字後配以「Bt.」的頭銜,女性則在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稱並在名字後配以「Btss.」的頭銜,但歷史上只有三個女性從男爵。最近期獲冊封的從男爵是戴卓爾夫人的夫婿Sir Denis Thatcher, 1st Bt.,於1991年獲封,他於2003年去世後,兒子繼承爵位,是為Sir Mark Thatcher, 2nd Bt.。
騎士爵位(Knighthood):從中世紀的騎士制度流傳下來,冊封後名字前可冠以Sir/Dame(爵士/女爵士)的尊稱。有兩種冊封方法:
獲頒爵士級騎士勛章,是不同受勛騎士團(Chivalric order)的成員,例如GCMG、DBE,見下段「騎士勛章」。這等別的爵士會在名字前冠以Sir/Dame的尊稱,名字後配以爵士級勛章頭銜的縮寫(例如:Sir Edward Youde, GCMG, GCVO, MBE)。
單純的騎士爵位(Knight Bachelor),大多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只有男性獲第二種冊封成為Knight Bachelor,若有女性配得同等榮譽,會按第一種方法被冊封為DBE,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稱。這等別的爵士不是受勛騎士團的成員,沒有正統的頭銜縮寫,但也有在名字後配以「Kt」的縮寫(注意是小寫t)來特顯這個榮譽。
其他等級、榮譽或獎章:獲冊封者沒有「Sir」或「Dame」的尊稱,但是可以在名字後面加入榮譽頭銜的英文字母縮寫。
H. 在英國公爵世襲嗎用殿下還是閣下稱呼
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准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某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一般稱呼公爵為殿下。
希望能夠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