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去留學英國可以攜帶哪些常用葯品
1.呼吸系統常用葯物 康泰克/999感冒靈用於感冒
2.消化系統常用葯物 胃復安止吐、消除胃漲。鋒滲孝奧克(用於胃病)喇叭正露丸
3.止痛葯芬必得(用於外傷類和牙痛,消化系統除外)
4.散利痛 (用於感冒發燒,退熱)
5.牙痛一粒丸治牙痛
6.馬來酸綠苯那片(朴爾敏,用於食物及葯物過敏)
7.外用葯創可貼止血、消炎、護創
8.紫葯水殺菌,用於皮膚、粘膜感染及潰瘍
9.皮炎平用於皮膚瘙癢
10.雲南白葯用於跌打損傷
B. 寄葯品去英國
雖然現在英國疫情比較嚴重,但是從國內寄包裹到英國並不會因此受到影響,並且葯品是可以寄到英國的
葯品屬於敏感貨物,一般的物流渠道是郵寄不了的,需要通過專業的敏感貨國際快遞代理(祥海跨境物流),走特定的物流渠道進行郵寄
葯品可以走DHL的葯品渠道,時效穩定,清關能力強,可以郵寄塗抹類的葯膏,防疫葯品、中成葯、西葯、非處方葯、感冒葯、育發液等多種類型的葯物
只要是合法的,在中國大陸可以流通的基本問題不大,從快遞提取到英國當地簽收基本時效在3-7個工作日
本回答作者:祥海跨境物流(知乎平台同名),專業敏感貨國內轉運國外快遞
C. 英國留學哪些常用葯品可以攜帶
除了以下國家明確禁止出境的中葯材及成葯有: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黃等(不含配以微量麝香、蟾酥的成葯,如麝香還陽膏、六神丸等,但包括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葯品)。其餘中葯材和中成葯,在規定的限制內,海關可以放行。
國家鼓勵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傳統中葯研究方法開展中葯科學技術研究和葯物開發,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葯特點的技術評價體系,促進中葯傳承創新。
國家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兒童用葯品的研製和創新,支持開發符合兒童生理特徵的兒童用葯品新品種、劑型和規格,對兒童用葯品予以優先審評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葯品管理,保證葯品質量,保障公眾用葯安全和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葯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葯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葯、化學葯和生物製品等。
第三條葯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風險管理、全程管控、社會共治的原則,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葯品質量,保障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D. 去英國可以帶什麼感冒葯
感冒葯:板蘭根 速效傷風膠囊 氨加黃敏膠囊6板
消炎葯:阿莫西林 4盒
退燒葯:雙效黃蓮片 牛黃解毒片 阿思匹林
消暑葯:霍香正氣膠囊 十滴水
止瀉葯:瀉立停 黃蓮素 氟派酸
止疼葯:芬必得
維生素
: A B2 C E
眼葯:紅黴素眼膏
胃葯: 三九胃泰
跌打損傷葯:創可貼 正紅花油 雲南白葯 扶他林
皮膚類: 皮炎平軟膏 硝酸舍他康唑
E. 英國留學行李該帶什麼葯品
英國留學必帶葯品如下
感冒發熱葯:
國內常用的感冒發熱葯白加黑、芬必得、泰諾等,國外都有成分相同的西葯,如果怕出國不方便買帶一些常備也是可以的,可以根據個人喜好選擇。
通宣理肺丸
發熱、惡寒、咳嗽、鼻塞流涕、頭痛、無汗、肢體酸痛。
橘紅丸
痰熱咳嗽,痰多,色黃黏稠,胸悶口乾時可以服用橘紅丸。
抗生素:
同學們常常有的一個誤區就是一咳嗽或者腹瀉就開始服用抗生素,其實並未確定是否是細菌感染的情況下抗生素不但沒有任何葯效,還會產生耐葯,以導致必須不斷升級,以致無葯可用的情況。而且各個抗生素擅長的細菌譜、以及系統的不同,擅自很有可能葯不對症。小編以下教給大家幾個簡單、容易辨別的情況下大家可以使用抗生素,但其他情況下建議不要使用,或者就醫。
胃蘇顆粒
本品常常用於胃部脹氣、疼痛,伴脅肋部疼痛,排氣後緩解。與情緒相關,伴有胸悶、飲食不振等。
腹瀉來說,如果因為受涼,用一些暖寶寶、熱水袋就好了。暖寶寶如果行李有空間可以攜帶一些,這邊沒有賣。
在腹瀉之前,明確有食用不幹凈食物,並且持續兩三天沒有緩解的腹瀉可以服用一些黃連素。
藿香正氣水/膠囊
用於中暑,以及因為暑濕引起的腹瀉等。
F. 常用中葯材可以寄到倫敦嗎共約3斤。
這些可以走郵寄的。普通貨物到英國大概需要15天左右。
G. 英國留學哪些常用葯品可以攜帶
除了以下國家明確禁止出境的中葯材及成葯有: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黃等(不含配以微量麝香、蟾酥的成葯,如麝香還陽膏、六神丸等,但包括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葯品)。其餘中葯材和中成葯,在規定的限制內,海關可以放行。
國家鼓勵運叢衫叢用現代科學技術和傳統中葯研究方法開展中葯科學技術研究和葯物開發,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葯特點的技術評價體系,促進中葯傳承創新。
國家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兒童用葯品的研製和創新,支持開發符合兒童生理特徵的兒童用葯品新品種、劑型和規格,對兒童用葯品予以優先審評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葯品管理,保證葯品質量,保障公眾用葯安全和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滲櫻葯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葯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塌仔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葯、化學葯和生物製品等。
第三條葯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風險管理、全程管控、社會共治的原則,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葯品質量,保障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