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國的教育體系
英國的教育體系
英國是世界排名前位的教育強國,因為英國有著世界上最著名最古老的學府,所以每年吸引了眾多留學生前往英國留學,下面我就和大家來說說英國的教育體系吧!
一、英國教育體系
英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教育傳統的國家。它的教育體系經過幾百年的沿革,相當的完善和復雜,且具有非常大的靈活性。
總體來說,英國教育分為三個階段: 義務教育(Compulsory Ecation),延續教育(Further Ecation)和高等教育(Higher Ecation)。
英國教育體系一般分為五個階段 :
第一階段
3歲到5歲的幼兒園教育;
第二階段
5-11歲的小學教育;
第三階段
11歲-16歲的中學教育;
5歲-16歲為法律規定的強制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必須入學,由國家負責必須的學費、書籍和必要的供應。
第四階段
16歲-18歲是中學高級班(或大學預備班),為中學至大學的過渡期,也稱繼續教育階段,主要是學術方向和職業方向學習。
完成預科的學生主要參加普通教育高級考試(general certificate of ecation,advanced level,簡稱GCE-A level),而職業技校的學生除了要參加GCE-A level考試外,還要參加普通國家職業資格考試(General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簡稱GNVQ);
第五階段
大學教育。
一般從18歲開始,讀本科需要3年-4年(醫科為5年),可取得學士學位。碩士通常為1年-2年,博士為3年-5年。
二、英國教學質量
英國的教育體系得到了世界各地的認可 。
為了能繼續保持高標准,英國教育實行的是一套獨特的質量保證體系,每所學校、延續教育和高等教育機構都得接受教育質量監管部門嚴格的監督檢查。
許多獨立組織也會定期對英國的院校及課程進行督察和認證。
按照統一的標准對每門課程進行評估,讓學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各所學校在同一專業上的教學質量如何。目前,許多國家也紛紛效仿英國教育的質量保障體系。
(一)英國的英語語言中心
英國的英語語言課程,從聽、說、讀、寫四個方面入手,重視全面培養語言能力。
在英國學習,你有大把地機會練習口語。而英國的多種方言和口音也能幫助你拓展英語技能。
英國的語言學校有很多,找到好的、適合自己的語言中心也很不容易,在英國共有超過430家經過認證的英語語言中心。
你在英國英語認證的「院校查詢」中所找到的所有英語教學中心,都通過了英國英語認證(Accreditation UK)。
這是針對英語課程的認證項目,由英國文化協會和英國英語協會(由全國通過認證的英語中心組成的協會)聯合實施。
英語課程,每四年接受一次審查,並要求進行年度匯報。
由獨立審查人員組成的工作小組針對以下四項標准進行檢查:
1.教學管理和課程提供
2.學生和老師的學習資源和環境
3. 教學標准
4.為學生提供的福利、支持和服務
只有符合這些標準的英語語言課程會被列入「課程查詢」當中。
(二)英國的高等院校
英國的每一所高等院校都負責各自項目的標准和質量,但是,高等教育質量保障局(QAA)仍會定期對此進行獨立審查。
他們確保了英國的每一所院校能夠提供高質量的教育、能得到承認的獎項及文憑、以及適當的學術標准。
英國院校的許多院系也都通過了專業機構的認證,他們會對課程安排提出建議,並進行參觀檢查。
蘇格蘭的各大院校也要接受督學署(HMIe)的檢查。
同時,在英國,政府嚴格控制學位及資格證書的授予權。
學位授予,根據皇家憲法或議會法案審批,而申請學位授予權的學校必須證明該學校重視保障教學質量,並具有保障學術標準的完善體制。
三、英國的本科
與絕大多數國家的教育體系一樣,英國本科是學士學位所對應的課程,也是英國最流行的學位資格。
英國現有90多所大學和150多所學院提供本科及本科以上課程的教育和培訓。
嚴格的教育質量保障體系,使英國的學歷受到全世界的接受與推崇。
英國本科教育有數百個學科大約23000門學位課程可供學生選擇。
中國的在校本科生或已經拿到大專文憑的學生,可以通過一種特別設計的銜接課程(Access To Higher Ecation Programme 或 Higher Ecation Foundation Course) 達到進入英國大學本科學士學位課程的水平。
(一)英國本科學制
英國的本科學制和學位體系,沒有統一的標准,各大學的教學方式也可能不一樣。
但是,一般來說,在英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完成本科學位並最終獲得榮譽學位需三年時間。
而在蘇格蘭,學生需要用三年的時間來攻讀一個普通的學位,四年的時間拿一個榮譽學位。
不過,有些大學的某些特殊專業要求讀四年或以上,如醫科。在英國人眼裡,醫科和法律專業是最難考取也是最難讀的專業。
在學士學位中,還有一種「榮譽學士學位(Honors)」,這是一種比普通學士學位更高一等的學位。
多數大學的榮譽學位只要求讀三年,只是在深度和難度上略高於普通學士學位。而有些大學的某些專業規定讀三年取得學士學位,再加一年取得榮譽學位。
1.學位類型:
本科生畢業後取得學士學位(Bachelor Degree),英國的學士學位有很多種,以下是常見的幾種類型:
BA(文科學士)、BBA(工商管理學士)、BEd(教育學學士)、BSc(理科學士)、BEng(工程學學士)、LLB(法學學士)、MB(醫學士)。
2.入讀途徑:
進入英國本科的路線有多條,最常見的是憑著三門A-Level成績通過UCAS申請進入本科。申請英國大學的本科學位課程,都要通過UCAS進行申請。
UCAS 是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Admissions Service 的縮寫,即「大學和學院招生服務中心」,它是一個公共服務機構,統一為英國所有大學提供招生服務。
原則上,所有英國大學的所有本科學位課程,包括專升本,都要通過UCAS申請。UCAS既可以申請英格蘭本土的大學,又可以申請蘇格蘭以及威爾士地區的大學,一般用於學士學位(Undergraate)的申請。
四、英國的碩士
英國的研究生課程只需要一年時間,這與中國和美國都不同。
在這一年裡,學生主要是寫論文和做課題研究,課堂教學較少。
進入研究生課程的要求是已經取得學士學位,如果有一段時間的相關工作經驗也非常有幫助。
其他國家的留學生,如果沒有在英國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或語言不過關,很難完成這一年的課程。
有一些學院為此專門設計了一種研究生預備課程(Pre-master Programme),以幫助留學生能夠順利進入研究生課程並成功取得學位。
英國現有140多所從事高等教育的大學和學院,均提供優良的學習環境和多種專業課程,並頒發國際公認的文憑。幾乎所有的學科,都可以在不同的水平開始學習研究生文憑課程、碩士學位課程和博士學位。
(一)英國研究生課程分類
英國的研究生課程分為兩類,講授式課程( Taught Course )和研究式課程 (Research Degrees)
第一類: 講授式課程( Taught Course )
講授式研究生課程主要有兩種:一是碩士學位課程,通常為期12個月。包括課堂講授,專題討論,考試及連續性評估,學位論文等。
另一類為研究生文憑或證書課程,通常為期9個月,包括碩士課程的授課內容,但不包括期末論文。有些文憑課程結束後可轉為碩士學位課程。
第二類: 研究式課程 (Research Degrees)
研究式課程分為研究式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研究式課程為那些想發展自己專業和興趣的學生提供了最佳機會。學生通常在一位導師的指導下,自己選定研究課題並開展研究。因此,獨立的鑽研能力對於攻讀研究式課程的同學非常重要。
(二)常見的碩士學位種類:
MA 文科碩士
MBA 工商管理碩士
MEd 教育學碩士
MSc 理科碩士
MChem 化學碩士
LLM 法學碩士
MEng 工程碩士
(三)英國研究生課程的特點
英國的研究生課程只需要一年時間,這與中國和美國都不同。
課程緊湊和學制較短是受到普遍歡迎的原因之一。學制時間普遍為1-2年,其中授課式碩士學位學制一般為1年。
學生和導師緊密聯系,是英國研究生教育的另一個獨特優勢。
通過小班授課、輔導小組、研討小組和各式各樣的教學方法,英式教育使每個學生都能得到導師的充分支持,從而及時檢查自己的學習進度,並與導師討論相關的學習問題。
同時,英國所有的研究生課程都要求學生自主進行大量工作。
如果是授課式課程,研究生導師和講師只在課堂上講授該課程的框架,學生可在此框架中選擇自己感興趣的領域進行研究。
而研究型課程的主要教學方法則是在學術指導下完成原創性研究,根據研究完成畢業論文是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英國研究生課程的優勢
與國內的研究生課程相比,英國的研究生課程有許多優勢。甚至與美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常見的留學目的國的研究生課程相比,英國也有自己獨特的優勢。
1.學制時間短:
最常見的英國研究生課程Taught Course一般只需一年時間,相較於國內或是美國的碩士課程,學制時間更短,課程更為緊湊。
對於一部分暫時中斷工作進行研究生深造的學生而言,學制時間短意味著他們因無法工作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將降到更低。
2.所需費用較低:
其實,這一點與第一點密切相關。單獨計算英國研究生課程每年的學費與生活費,與其他國家留學相比,並無太大優勢。但由於時間短,總體計算其成本,要遠遠低於其他留學目的地。
3.國際認可度高:
英國是老牌教育強國,英國的碩士學位在各國各地區都受到廣泛承認。
其中,包括美國、歐洲各國、以澳大利亞加拿大為首的英聯邦國家,甚至包括香港地區。
有意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工作、繼續深造的同學,一個英國的碩士學位還是非常有幫助的。
五、英國語言課程
英國的語言課程有好多種類,針對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而開設。但是,對於申請英國大學的學生而言,關系最為密切的當屬Pre-sessional,也就是學前語言課程。
隨著近年來英國大學普遍提高語言成績要求,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學生需要接觸到這一語言課程。
在英國,有超過一千多所私立的語言學校,而其中將近三百所為英國文化委員會針對其英語教學的評鑒下所認可的。
這就保證了國際學生享有高品質的教學內容。被認可的語言學校至少已成立二年,且每隔三年將會被審核一次。
(一)語言課程的種類
英國的語言課程一般分為8類,包括:
普通英語課程 (General English)、學術英語課程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專業英語課程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學前英語課程 (Pre-sessional Courses)等等。
其中,與留學生最為相關的無疑是學前英語課程 (Pre-sessional Courses)。
Pre-sessional Courses是母語非英語的學生在不滿足學位課程語言要求的情況下學習該課程,主要教授作筆記,聽課,閱讀,論文寫作技能。
(二)語言課程的作用
參加Pre-sessional Courses課程的目的是為你進入在某一特定的大學或學院學習做准備。它們通常在你的專業第一學期開始之前不久進行。
如果你的英語語言能力還沒有達到規定的水平,你准備入讀的英國院校就有可能會要求你參加它的大學入學前英語課程的學習,作為錄取你入讀該校的條件。
學習開始之前,你可以參加正式的考試,以確定你的英文水平,這類考試的結果不是用來決定讓你通過或不通過,而是為了對你的語言能力和學習需要做出正確的估計。
兩種主要的考試是:雅思(IELTS)考試與托福(TOFEL)考試。IELTS 考試成績 5.5 至 7.0 分或托福成績 65 至 95 分即達到了大多數英國高等院校的.錄取標准。
即使你沒有達到規定的 IELTS 或托福考試的分數,許多英國院校也會錄取你,條件是你要參加入學前的英語語言的培訓課程。
六、英國預科課程
預科即大學基礎課程(University Foundation Year)或橋梁課程(Bridging course),屬大學前的預備教育,一般都要求海外高中畢業生讀1年左右的預科,以適應國外的學習方式。
國外大學一般都有預科課程或指定學院教授預科課程,留學生完成1年預科後,根據成績決定能否升入原先選擇的院校,也可根據成績轉入其它更好的大學。
英國的預科課程分為本科預科與碩士預科,一般時間在1年之內。
(一)本科預科課程
本科預科是為了彌補中英教育學制上一年的差距而設立的。
英國的教育體系是由5歲到18歲完成小學至中學的課程,因此,在他們進入大學之前就已經完成了13年的學業課程;
大學的學分大約花費三年的時間來完成以取得學士學位,一共是16年的時間完成整個學業課程。
而中國學生只需要花費12年的時間完成小學至中學的教育,高中畢業後就讀4年的大學課程以完成16年的完整學業。
對於想要前往英國就讀大學的中國高中畢業生,為了彌補中英教育一年的不足,學生應在大學課程開學前至英國就讀為期一年的預備/銜接課程。
(二)碩士預科課程
英國大部分碩士課程僅有1年的時間,因此,課程設置和學習進度非常緊湊。
對於中國學生來說,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既要全面投入緊張的學習生活,又要全力去適應不同文化背景的全新社會生活,並且在一年之內獲得高質量的碩士學位,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難度非常大。
這就需要申請人除了在理論方面有充分的整合,更需要在心理素質上有所准備。因此,根據碩士課程所需合理設計的預科課程應運而生。
七、英國的博士
英國大學的博士課程周期相對較短,全日制,一般在3-5年可以獲得博士學位。
另外,英國大學博士除了學制短,且含金量高,畢業生就業率及起薪都非常高。
(一)英國大學博士學位分類:
英國的博士學位有很多種,比如:
Doctor of Philosophy (Ph.D), Ecation (Ed.D),Medicine (M.D),Theology(Th.D),Divinity(D.D),Laws(L.D),Science(D.Sc),Dentistry(D.S)and Doctor of theUniversity(D.Univ)等。
一般來說,攻讀英國大學的博士學位分為三種形式:
(1)融合研究和一定授課的專業博士;
(2)以最終的博士大論文和答辯為評判標準的純研究型博士;
(3)或者通過各種其他沒有考試的方式,比如為了得到某個特定的職位(如:高等法院法官,神父),或者為了感謝某人。
最通常而且能夠得到廣泛公認的一般是以純研究型博士學位(即以最終的學位論文和答辯結果為評判標准)。
這種學位的獲取所要求的學位論文既可以是普通的大論文,也可以是該博士在攻讀博士期間發表的論文或者著作的結合體。
這種純研究型博士學位,全職(full-time)博士一般需要3-5年,兼職(part-time)博士一般需要5-7年。
雖然它不像英國本科學位分3等(Third Class Honours)、2:2等 (Second Class Honours, Lowerdivision)、2:1等 (Second Class Honours, Upper division) 和1等 (FirstClassHonours),也不像英國碩士學位分為及格(Pass)、良好(Merit)和優秀(Distinction)。
但是根據最後的論文寫作和答辯情況會相應給出四種結果:無需修改的通過(Passwith no corrections)、小范圍修改後通過(Pass with minorcorrections)、大范圍修改後通過(Pass with majorcorrections)和未通過(Fail)。
如果在答辯之後,研究被認為缺乏足夠的原創性,可能只能獲得Master ofPhilosophy(M.Phil.)。
當然,也有一部分同學不希望自己的研究過於學術而直接申請一些學校(比如牛津大學)的兩年或者兩年以上的M.Phil項目。
在讀博士期間,如果遇到意外情況或者感覺自己不適合讀博士,可以在博士開始1-2年後轉成M.Phil。
(二)英國博士學位申請流程:
英國博士的申請流程跟授課式碩士課程申請不一樣。
英國大學博士申請第一步應該是到官方的網站上尋找你感興趣的博士項目,看看這個項目的導師是誰。
有的導師會把自己的研究項目和課題的詳細信息放到網上,供申請人了解。有的則需要申請人自己和導師聯系,也就是所謂的套磁了。
申請人可以通過郵件,向老師索要該項目的信息,並大致地介紹自己的學歷、專業背景、研究計劃等,看看兩者是否匹配。
當然,申請博士也少不了文書,和碩士相比,博士申請也需要個人陳述,推薦信,簡歷等。
但博士申請同時需要一份研究計劃,即Proposal,一般長度在1000字左右,不同的學校要求也會不同。
博士申請還需要填寫報名表,一般在學校的網站上可以下載,也就是一些個人信息的填寫,項目的選擇之類的。
一般申請人在Online系統上填寫提交即可。有的學校需要申請人下載,填寫完畢之後通過郵件發送給導師。
大部分的博士項目都會有面試環節,導師會邀請研究計劃和他一致的申請人進行面對面的交流,以便更好的考察學生的研究能力和學術水平。
(三)英國博士申請條件及材料 :
1.雅思6.5-7.0分,根據專業不同要求也略有不同。
2.很多中國學生不是很了解這個情況,即使是碩士畢業,對方也很重視在本科時候的成績。
個別方面的專業例如管理類,可能可以要求沒有碩士學位,但是,要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一般情況下,本科畢業生直接申請博士的很少。
32個人陳述(Personal Statement)言簡意賅,你的背景、研究方向、申請理由、研究計劃。
422-3封推薦信。推薦信的內容要包括對你的學習成績、科研能力、合作精神和學術成就等方面的介紹。並且要求有蓋章和專用信簽紙。
5.一份研究提案(Research Proposal),字數由學校自行規定,最多不超過1000字。成功的proposal衡量標准:要說明研究內容、目標、現狀、研究方法、研究價值。
;㈡ 簡述英國的教育制度
英國的教育制度:
第一階段:幼兒園教育(3-5歲)
第二階段:小學教育(5-11歲)
第三階段:中學教育(12-16歲)
5歲-16歲為法律規定的強制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必須入學,由國家負責必須的學費、書籍和必要的供應。
第四階段:延續教育(16-18歲)
延續教育分為兩種體系:學業路線和職業路線。學業路線著重於培養學術研究方面的人才,而職業路線則結合社會各層面的職業需要,培養在各種行業中具有專門技能和知識的人才。
第五階段:本科教育(19-21歲)
本科課程一般需要3年-4年(醫科為5年)。英國大學十分注重培養學生的獨立學習能力,所以學生在本科課程最後一年,通常需要獨立完成一項研究工作,並撰寫論文,學校以此決定所授予學位的級別。
第六階段:研究生教育(22歲以後)
授課式碩士學位:以教學為主,多為實用性專業,一般分為三個學期。第一、二學期以授課為主,第三學期撰寫學位論文。
研究式碩士學位:以做研究為主,學校將指派一名導師監督研究工作,導師僅給學生提供指導和建議,大部分時間是學生自己進行創新性研究,最後完成一篇3~5萬字的學位論文。
博士學位:一般需要經過3年的課程學習和研究,並提交學位論文,有時也要書面考試。
(2)英國教育由什麼監督擴展閱讀
依據地區的不同,英國教育可以劃分為:英格蘭教育、威爾士教育、蘇格蘭教育、北愛爾蘭教育。
英國教育是權力下放的,在聯合王國各個組成國家中,教育系統各不相同,也由不同政府監管:英國政府負責英格蘭地區的教育,威爾士政府負責威爾士地區的教育,蘇格蘭政府負責蘇格蘭地區的教育,北愛爾蘭行政局負責北愛爾蘭地區的教育。
18世紀60年代, 英國開始工業革命,要求廣大勞動群眾子女接受一定的教育與訓練,成為合格的勞動力,促進了教育的發展。
1839年,政府成立樞密院教育委員會,此為第一個監督和管理教育的國家機構。教育撥款法的通過及中央教育機構的建立是英國教育由教會控制向國家化方向發展的轉折點,亦是國家干預公共教育事業的開始。
1870年,教育署長福斯特提出初等教育法案,奠定了整個教育制度的基礎。
1902年,議會通過首相巴爾福提出的教育法案,建立公立中等教育制度,但並未建立一套完全相互銜接的公共教育制度。
1944年,教育大臣巴特勒在議會上提出教育法案(稱《1944年教育法》或《巴特勒教育法》),確立了從初等、中等直到繼續教育的公共教育體系,對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體制進行重大改革,為當代教育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礎,但並未完全改變歷史遺留的雙軌制,公學未被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自實施《1944年教育法》至20世紀80年代初的40年間,教育有很大變化。1981年開始實行「公助學額計劃」,為公立學校學生轉讀獨立學校提供機會。進入20世紀80年代,尤其是《1988年教育改革法》頒布後,教育又進行了改革。
㈢ 英國教育體制的目的
英國教育是權力下放的。在聯合王國各個組成國家中,教育系統各不相同,也由不同政府監管:英國政府負責英格蘭地區的教育,威爾士政府負責威爾士地區的教育,蘇格蘭政府負責蘇格蘭地區的教育,北愛爾蘭行政局(Northern Ireland Executive)負責北愛爾蘭地區的教育。
盡管權力下放,但各構成國之間的教育系統還是有許多相似之處的。它們都是五級教育:早期、小學、中學、高中、繼續教育(FE)和高等教育(HE)。
除北愛爾蘭是4歲之外,所有地區的兒童在5歲至16歲之間都要接受義務教育, 在此之前可以在幼兒園讀書。FE和HE不屬於義務教育,如果想要接受HE則需要參加GCE A levels(或得到同等證書),全日制學生一般在大學或學院中接受這些教育。
「國民教育課程」(National Curriculum)自1988年開展,為英格蘭和威爾士5至18歲學生的教育構建總框架。蘇格蘭和北愛爾蘭也有類似的項目。
作為傳統上國際教育排名靠前的國家,英國展開了國際學生能力評估計劃。蘇格蘭在此計劃中的表現一般強過英格蘭,其次是北愛爾蘭和威爾士。
(3)英國教育由什麼監督擴展閱讀:
各項階段
在英格蘭、威爾士及北愛爾蘭等地皆有五種教育階段:早期教育(early years),小學(primary),中學(secondary),擴展教育(further ecation)(FE) 以及高等教育(higher ecation)(HE)。
法律規定於5歲(北愛爾蘭為4歲)到16歲為全日制的義務教育年齡。在英格蘭義務教育或是訓練延長到18歲(1997年9月1日後出生適用)。這項全日制的義務教育並非一定得在學校,也有部分家長選擇在家教育。
在接受義務教育年齡到達之前,家長也可以讓幼兒去幼兒園學習。 擴展教育非義務教育,並且包含非高等教育的進修(或是專科)學校以及高等教育技術學院(Higher Ecation institutions)(HEIs)。
第五階段為高等教育(Higher Ecation),則是通過A levels或者是BTECs以及其他同等測驗後,前往大學或是高等技術學院或是學院就讀。
英國國家課綱(National Curriculum)(NC),於 1988 年開始制定,為英格蘭以及威爾士的5~18歲間的教育大綱。
雖然這個課綱並非強制性,並大多由公立學校遵循,而某些私立學校,私立學院(academies),自由學校(free schools)以及家庭教育(home ecators) 可以設計自己的課程。
在蘇格蘭,制定「卓越教育課綱」(Curriculum for Excellence programme),而北愛爾蘭,則使用「通用課綱」(common curriculum)。
㈣ 工業革命後英國教育的變化
18世紀後期,英國開始了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工業革命。社會發生巨大變化,人口急劇增加,大工業城市相繼出現,工廠制度興起,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英國一躍而成為高度工業化的國家。隨著工廠制的普遍建立和廣泛採用大機器生產,英國社會出現了近代工業無產階級和工業資產階級。這些變化,對英國近代教育制度的形成起了決定性作用。
在初等教育方面,工業革命使解決普及初等教育的問題更為迫切。這一時期初等教育得到了很大的發展。1780年,熱心於平民教育的傳教士、出版業者R·雷克斯在英格蘭的格洛斯特郡出資創辦了星期日學校。這是一種在星期日為在工廠做工的青少年進行宗教教育和識字教育的免費學校。1783年,雷克斯著文論述了這種學校的學習情況和開辦宗旨,並把它稱為星期日學校(亦稱「主日學校」),引起社會的廣泛興趣。這種學校,在星期日把貧民階層的兒童聚攏起來,既可防範、減少社會秩序的混亂,又可用宗教宣傳來麻醉兒童的精神,因此,在統治者的支持下,星期日學校到處設立。1785年成立星期日學校協會。19世紀中期,英國此類學校的學生達250萬人。
這一時期,英國工人階級為爭取教育權進行了英勇斗爭,成為19世紀英國初等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在工人階級的斗爭和一些有遠見人士的支持下,議會先後通過工廠法,規定若干保護童工的措施,並附有關童工教育的條款。英國1802年通過的第一個《工廠法》,規定廠主應對童工進行讀、寫、算的教育。《1833年工廠法》規定,14歲以下在紡織工廠勞動的童工每天須接受2小時的義務教育。歷次工廠法中的教育條款並未真正實施,但仍不失其積極意義。
在師范教育方面,18世紀90年代,為了解決初等教育發展中教師短缺的問題,非國教派教徒蘭卡斯特和國教派教徒貝爾,分別在本土倫敦和印度的馬德拉斯創造了一種新的教學組織形式,即導生制,亦稱「蘭貝制」、「互教制度」、「相互教學法」。這是一種由教師向導生施教,導生再轉教其他學生的辦法。在使用導生制的學校中,一個教師在導生(具體又分為「導生」、「助理導生」、「互助導生」)的幫助下可教數百名學生。花錢少,招生多,形式靈活,被譽為「廉價的教育制度」;既解決了缺乏教師和教育經費短缺的困難,又有助於初等教育的發展,故受到廣泛歡迎。但這只是為了解決師資不足而收窮苦兒童學習的應急措施,存在著將教學變成呆板、機械訓練等缺點,教學質量不高。1840年,凱·沙圖華茲等人在英格蘭大倫敦的巴特西創辦了一所旨在培訓貧窮兒童教師的師范學院,亦稱「聖約翰學院」。學生年齡在15—42歲,開設園藝、家務和體操課程。1842年國家撥款補助。1844年後轉由全國貧民教育促進會管理,主要致力於為製造業和采礦地區培養師資,成為英國師范教育的開端。
在中等學校教育方面,英國工業革命之前中等學校基本上是封建社會流傳下來的文法學校和公學。隨著資本主義制度的日益發展,議會於1868年通過了《公學法案》,改革公學的章程,在學校董事會中增加了代表國家利益的代表名額,擴大董事會的辦學許可權,入學學生的身份也有所放寬。但對家庭財產的限制則有增無減,公學仍然是貴族、大資本家及富人子弟才能進入的學校。文法學校的等級性也十分明顯。1869年,專門研究文法學校的湯頓委員會把文法學校分成三種類型,為不同的社會階層服務。第一類學校實行寄宿制,以升學為目的,為上層資產階級服務。第二類學校培養軍隊、醫務、法律、文官、工程和商業方面的人才,課程包括拉丁文、英語、政治、經濟學、數學、科學,學生離校年齡16歲。第三類學校為下層階級而設,課程包括拉丁文或一門外語、英語、歷史、初等數學、地理和科學,學生離校年齡為14歲。這一制度顯然是為上層資產階級設計的,它保持了貴族的特權,同時為專業人員和富商開辟了新的受教育機會,而不利於工人階級。
在高等教育方面,17世紀到18世紀末,英國的高等教育仍屬於貴族、資產階級統治。19世紀50年代以後,英國教育處於大變革時期,政府加強了對大學的管理,成立了皇家大學委員會(1850-1852),目的在於改革舊的大學章程和條例,開設新的課程,以適應時代的需要。先後在議會通過了《牛津大學法案》(1854)和《劍橋大學法案》(1856),開始了英國高等教育改革的新時期。1833年以後,英國政府雖決定補助宗教和慈善團體辦理初等教育,但未能建立公立的初等教育制度。1867年議會通過改革法,近百萬工人獲得了選舉權,普及教育成為政治上的迫切需要。議會改革法提出了「我們必須教育我們的主人」的口號。事實上,工人階級子女中,6歲至10歲和10歲至12歲兒童的在校注冊人數分別僅佔五分之二和三分之一,實際接受教育的人更少。這種狀況不能適應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引起英國各界的關注。正是在這種背景下,1870年教育署長W·F·福斯特提出了初等教育法案,並獲得通過。該法案亦稱為《福斯特教育法》。
該法案的主要內容為:(1)國家繼續撥款補助教育,並在缺少學校的地區設初等學校。(2)全國劃分學區,由選舉產生的學務委員會監督本區的教育。學務委員會有權徵收地方教育稅。(3)各學區有權實施5—12歲兒童的強迫義務教育。(4)各派教會興辦或管理的學校可作為國家教育的組成部分,但不能從地方財政中得到補助。(5)學校的普通教育與宗教分離。凡接受公款補助的學校,一律不得強迫學生上宗教教義課程。《福斯特法案》的頒布宣告了初等義務教育的實施,形成英國教育史上公立學校與教會學校並存的初等教育制度,由此奠定了整個英國教育制度的基礎。同時也應看到,這一法案主要是一個折衷方法,並非要建立一個義務的、免費的新國民教育制度,而是補教會學校的不足。
1870年的《福斯特法案》促使英國的初等教育得到較快的發展。19世紀80年代,全國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0%,大部分兒童能受到6-7年的正規教育。很多學校面臨需要為兒童提供高一級的教育的新問題,發展中等教育成為主要問題。有些地方開辦了更高一級的學校,但受舊的經費補助條例的限制,新開辦的學校進行的教育,不能稱為中等教育,這些學校被稱為高級學校,造成教育行政管理上的混亂現象。在這種形勢下,1902年議會通過了保黨政府首相A·J·巴爾福提出的教育法案。該法案史稱《1902年教育法》,亦稱《巴爾福教育法》。
該法案的主要內容為:(1)廢除原來的地方教育委員會和督促就學委員會,由郡議會和郡級市設地方教育局管理學校教育。(2)地方教育局有興辦和資助中等學校、中等專科學校和職業學校,並提供地方稅款的職權。(3)地方教育局有否決學校管理委員會選任的不合格校長和教師的權利。(4)地方教育局對私立和幾乎所有的教會學校進行資助,以進一步加強控制。(5)地方教育局需調查本地區的教育需要,制定擴大和協調不同類型教育的計劃,並考慮本地區初等教育與中等教育的關系。《巴爾福法案》包括英格蘭和威爾士教育的全國性合作體系,結束了英國教育的長期混亂狀態,促進了英國中等教育的發展,形成英國的以地方教育局為主體,議會、教育委員會(1944年改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局相結合的教育行政領導體制,成為英國教育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教育法案。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由於戰爭的消耗和戰後世界性經濟危機的不斷打擊,英國的經濟、軍事實力和國際地位不斷下降。在這段時間里,為了與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繼續競爭,同時也由於人民群眾爭取教育權的斗爭和「新教育」思潮的沖擊,英國力圖不斷地提高本國的教育水平。1918年,英國議會通過了一項以當時文教大臣費舍爾名字命名的教育法案,旨在建立面向所有人的公共教育制度。主要內容有:(1)地方當局為2—5歲兒童開辦幼兒學校。(2)義務教育年限延伸至5—14歲,分初等學校為5—7歲和7—11歲兩個階段。主張在初等學校貫徹「新教育」的主張,教學內容注重貫徹「兒童中心」原則,以活動課程和藝術課為主。(3)小學一律實行免費教育。(4)為超齡青少年設立繼續教育學校(學生年齡初為14—16歲,後改為14—18歲)。(5)改革考試制度。精簡後的校外考試分學校證書考試(16歲)和高級學校證書考試(18歲)兩種。(6)禁止僱用不滿12歲的兒童做工。《費舍爾法案》初步確立了一個包括幼兒學校、小學、中學和各種職業學校的公共學校系統。然而上述學校的學生多為勞動人民子女。富裕家庭出身的青年仍然經過家庭教育或預備學校升入公學和文法中學,為將來升入大學作準備。這一點,在1926年工黨政府發表的《青年教育》報告(亦稱《哈多報告》)中進一步得到肯定。顯然這一時期的英國教育仍實行雙軌制,而在不同的學制軌道上學習的青年和兒童有著明顯不同的經濟背景,因而這種學制受到多方面的批評。
四、二戰後的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教育遭到嚴重破壞。為了恢復教育,重建經濟,1943年,政府發表《教育改革》白皮書。它的中心建議是,法定的公共教育體系應該組織成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繼續教育三個階段。1944年,教育大臣R.A.巴特勒在議會提出了教育法案,很快得到通過,史稱《1944年教育法》,亦稱《巴特勒教育法》。
該法案共122款。主要內容有:(1)廢除1899年建立的只負責督導的中央教育署,設立教育部為全國教育行政領導機構,以加強國家對教育的控制和領導。(2)廢除以往中小學教育不連貫、相互重疊的學制,將法定的公共教育體系分為初等教育(5歲-11歲)、中等教育(11歲-18歲)和繼續教育(為離校青少年而設)三個連續的階段。(3)將義務教育年限從原來的9年(5歲-14歲)延長為10年(5歲-15歲),有條件的地區可再延長1年。(4)公立學校實行免費,並根據學生的年齡、能力和性向提供不同類型的教育。(5)教會學校納入國家教育體制,並規定在所有公、私立學校進行宗教教育。(6)各類獨立學校須在教育部注冊、備案,並接受檢查。(7)詳細規定地方教育當局的職責:為學生提供免費醫療、牛奶、午餐和其他點心,必要時包括衣、食、宿;為缺陷兒童提供特殊教育;為少數考入收費學校的學生支付學費,為公立學校學生提供生活補助費,為接受繼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學生提供獎學金;負責組織青少年的業余文化娛樂活動;為2-5歲的幼兒提供學前教育;設立郡學院,為未滿18歲的離校青少年提供非全日制教育,等等。
《巴特勒法案》為英國二戰後的教育制度奠定了基礎。但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公立學校和教會學校並存的教育制度尚未完全改變,公學還沒有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要實現法令的規定是一個很艱難的任務。該法案的許多部分,後來被戰後的近20個教育法令和議會其他法令所修正。特別重要的有《倫敦政府法》(1963)、《地方政府法》(1972)、《就業和培訓法》(1973)等。這些法令的規定並未改變《1944年教育法》的基本教育原則,但在組織安排和財政安排上作了較大的變動。
㈤ 【HE.13】英國現代教育的概況(一)
教育史的內容有比較多的法案部分,現階段無法做更多情境的聯系,因此作為復習的作用來寫文章。
一、《巴爾福教育法》建立起普遍的中等公立學校。
20世紀初,面對人人都需要中等教育的背景,為了教育補助金的公平發放,英國教育委員會會長巴爾福頒布一系列政策,希望解決中等教育不足的問題,並且加強國家對地方教育的管理。
1.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建立地方教育局,管理地方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師范教育,還管理教會學校、私立學校。提高地方教育管理的質量。
2.發展中等教育:普遍建立中等公立學校。
從此形成中央和地方相結合的運做教育管理體制,並且以地方教育局為主體,中央和地方是友好合作的關系。地方統一管理的好處是,地方有能力將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相銜接,為統一的公共教育制度奠定基礎,此時建立的一系列中等公立學校面向中下層勞動人民子弟。
二、《費舍教育法》將初等教育免費化。
1.加強地方當局對教育的管理,加強國家教育委員會對地方的監督。這一點實際上是向集權更進一步。
2.延長義務教育。地方當局對2-5歲幼兒開設幼兒園。規定5-14歲為義務教育階段。小學階段一律免費。
3.地方教育當局建立和維持繼續教育學校。向14-16歲的年輕人提供適當的學習課程和教育訓練。
《費舍教育法》完善了英國過敏教育制度,調整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但是此時英國的中小學並沒有完全公平開放。中下層平民的中等教育選擇非常少,只能去公立的現代中學,只有貴族可以進入公學,接受高質量的中等教育。
三、《哈多報告》、《斯賓斯報告》第一次將中等教育向所有學生開放,銜接初等、中等教育。
哈多報告確定11歲以前為初等教育,在11歲時用考試分流的方式決定兒童進入怎樣的中等教育。可供選擇的有:文法中學、選擇性現代中學、非選擇性現代中學、公立小學高級班。
而早悄猛斯賓斯充分肯定了哈多的政策,不過將中等教育階段劃分成三類:文法中學、現代中學、技術中學。並且暢想了一種「學園」,即多科性質的學校。
四、《1944年教育改革法》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加強中小學的銜接,中等教育義務化。
1.加強中央對地方教育的領導,設立教育部統領全國教育。
2.加強地方教育行政權力,建立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繼續教育相互銜接的公共教育體制。
3.規定5-15歲為義務教育階段,向未接受義務教育的超齡者提供全日制或者業余教育。
4.向宗教教育、教師教育、高等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
這個法案形成了現代英國國民教育制度,進一步肯定了中央和地方的友好合陸橋作關系。在此法案之下,基本普及了10年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