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歐洲人什麼時候移民到美洲
當克里斯托弗.哥倫布在1492年「發現」新世界後,在隨後的200年中,有好幾個歐洲國家的人踏著哥倫布的足跡,跨越大西洋來到美洲探險,建立起貿易站和殖民地。
在美國的早期爛攜枯移民中,英國人是居主導地位的種族群體,英話於是成了最流行的美國語言。但其它同籍的人很快也紛至沓來。1607年英國人在弗古尼亞的詹姆斯敦成功地建隱褲立了第一個殖民地。幾年後英國的清教徒紛紛來到美洲躲避因他們反對英國教會而遭到的宗教迫害。1620年,清教徒們在後來成為馬薩諸塞州的地方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它是北美第二個,新英格蘭第一個永久性的英國人定居點。
1776年,殖民地革命事業的代言人托馬斯·佩因(其本人也是土生土長的英國人)寫道:「歐洲,而非英國,才是美國的祖國。」這句話是說,移民不僅來自大不列顛,還來自歐洲其飢洞它國家,包括西班牙、葡萄牙、法國、荷蘭、德國和瑞典。但在1780年,每四個美國人中就有三個是英國或愛爾蘭血統。
在1840至1860年間,美國迎來了它的第一個大的移民浪潮。在整個歐洲,由於飢餓、歉收、人口增長和政治動亂,每年約有500萬人離開家園。在愛爾蘭,一場枯萎病使馬鈴薯顆粒無收,75萬人餓死街頭。許多倖存者移居國外。僅在l847年一年中,從愛爾蘭移民美國的人數就達11,812萬。 今天,美籍愛爾蘭人約有3,900萬。
1848-1849年德意志邦聯革命的失敗,使許多德國人移居國外。美國南北戰爭期間(1861-1865),聯邦政府為招兵買馬而鼓勵從歐洲,尤其是從德國各州移民。作為對參加聯邦軍隊的回報,移民被贈與土地。到l865年,每五個聯邦士兵中大約就有一個是戰時移民。今天,有22%的美國人其祖先是德國人。
猶太人大約是在1880年開始大量來到美國的,在這10年中,他們在東歐遭到殘酷迫害。在其後的45年中有200萬猶太人移居美國,美籍猶太人現有人口 500多萬。
② 從英國轉移到美洲的殖民有多少名,所坐的船叫什麼,他們的身份分別是
「五月花」號(The Mayflower),英國第一艘載運清教徒移民駛往北美殖民地的船隻。1620年9月離開英國,12月到達普利茅斯。抵岸時船上共有一百零二人。其中多是貧苦的農民、工匠,也有契約奴和三十五名清教徒,其中一部分移民曾訂立《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成為1691年前普利芭斯自治政府的基礎。
③ 1776年 英國派遣多少士兵到美洲平息叛亂
1776年,英國派遣多少士兵到美洲平息叛亂。1776年的話,英國拍了好多的士兵到美洲進平息來判亂大概有兩三千名。
④ 美國有多少年歷史美國歷史只能從英國登陸算起,英格蘭人是什麼時候移民去北美
美國人一向承認英國人是他們的祖先之一,怎麼能說美國人不承認呢?但是美國人的來源很廣泛,不光有英國人,還有愛爾蘭人,法國人,荷蘭人,德國人,西班牙人,義大利人,注意美國人的來源很多,特朗普的爺爺就是從德國來的,所以不能簡單的說所有美國人的祖先都是英國人。
⑤ 為什麼15-16世紀,7000多萬歐洲人選擇遷移到以美洲和大洋洲為主的國家地區
最早的歐洲人
最早到達北美的歐洲人——至少是有證可尋的第一批歐洲人——來自挪威。紅魔埃里克(Erik the Red)在公元985年前後在格陵蘭(Greenland)建立了一個定居點,並從那裡向西航行。據認為,1001年,他的兒子雷夫(Leif)已經探索了現今加拿大的東北海岸,並且至少曾在那裡度過一個冬季。
盡管挪威傳奇提到,北歐海盜對北美大西洋沿岸的探索曾遠至巴哈馬群島(the Bahamas),但這些說法尚未得到證實。不過,1963年,在紐芬蘭北部(Newfoundland)的安斯梅多(L'Anse-aux-Meadows)發現了可追溯到那個時期的一些挪威人的房屋遺跡,於是為傳奇中的至少某些說法提供了依據。
1497年,在尋找通向亞洲的西航線的克里斯托弗·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登陸加勒比地區僅僅五年後,一個名叫約翰·卡伯特(John Cabot)的威尼斯水手為執行英國國王的使命抵達紐芬蘭。雖然卡伯特的航行很快被遺忘,但他的歷程為後來英國對北美的主權伸張提供了依據。這次航行也開辟了通往喬治海岸(George's Banks)附近富饒漁場的通道,不久之後,歐洲漁民,特別是葡萄牙人,便經常光顧那裡。
哥倫布從未見到未來的美國本土,然而,對這塊大陸的早期探險起源於他幫助開發建立的西班牙屬地。1513年,由胡安·龐塞·德萊昂(Juan Ponce de León)帶領的一個船隊在佛羅里達(Florida)海岸現今的聖奧古斯丁市(St. Augustine)附近登陸,拉開了西班牙人在美洲大陸探險的序幕。
西班牙人在1522年征服墨西哥後,在西半球進一步站穩了腳跟。其後的一系列發現擴大了歐洲人對當時這塊被稱為亞美利加(America)的大陸的了解——這個名稱來自義大利人阿梅里戈·韋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的名字,他撰寫的前往「新世界」的旅遊記當時廣泛流傳。時至1529年,世界有了從拉布拉多(Labrador)到火地島(Tierra del Fuego)的大西洋沿岸的可靠地圖,不過,又經過了一個多世紀,人們才完全放棄尋找通往亞洲的「西北通道」。
埃爾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是一名老資格的西班牙美洲遠征者,曾與弗朗西斯科·皮薩羅(Francisco Pizarro)一道征服秘魯。他參與了西班牙人最重要的早期探險之一。1539年,德-索托的遠征隊離開哈瓦那(Havana),在佛羅里達登陸,深入今天的美國東南部探寶,最遠到達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
1540年,另一名西班牙人弗朗西斯科·巴斯克斯·科羅納多(Francisco Vázquez de Coronado)從墨西哥出發,尋找神秘的錫沃拉七城(Seven Cities of Cibola)。科羅納多此行把他帶到了大峽谷(Grand Canyon)和堪薩斯(Kansas),但沒有找到他的探險隊所希望的黃金或珍寶。然而,他的探險隊給這個地區的人們留下了一個非同尋常——雖並非初衷——的禮物:相當數量的脫韁之馬,從而使大平原(Great Plains)地區的生活發生了根本的改變。在幾十年間,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變得精通馬術,進而極大地擴展了他們的生活內容和范圍。
西班牙人從南方北上時,喬瓦尼·達-韋拉扎諾(Giovanni da Verrazano)等遠征者也在穿越和認識現今美國的美洲北部地區。為法國人從事航海的佛羅倫薩人韋拉扎諾在1524年登陸今天的北卡羅來納(North Carolina),隨後沿大西洋海岸向北航行,到達過今天的紐約(New York)港以北。
十年後,法國人雅克·卡蒂埃(Jacques Cartier)與歐洲前人一樣,懷著找到前往亞洲海上通道的希望啟航。卡蒂埃沿聖勞倫斯(St. Lawrence River)河的遠征,奠定了法國自在北美擁有的主權,這一主權一直持續到1763年。
16世紀40年代,法國的第一個魁北克(Quebec)殖民地解體。20年,法國於格諾人(Huguenots)試圖在佛羅里達北部沿海建立定居點。西班牙人把法國人看作對沿墨西哥灣暖流(Gulf Stream)的貿易通道的威脅,並在1565年摧毀了這個殖民地。然而不久,西班牙軍事首領佩德羅·梅嫩德斯(Pedro Menéndez)正是在距此不遠的地方建立了聖奧古斯丁城。它成為後來屬於美國的這塊大陸上的第一個永久歐洲殖民地。
從墨西哥、加勒比和秘魯的殖民地流向西班牙的巨大財富,激起了其他歐洲大國的強烈興趣。英格蘭等新興航海國家,在一定程度上由於受到郎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所頻頻掠奪的西班牙運寶船的吸引,開始對新世界產生興趣。
1578年,寫過一部關於尋找西北通道論著的漢弗萊·吉爾伯特(Humphrey Gilbert),得到伊麗莎白女王(Queen Elizabeth)的特許,向新大陸其他歐洲國家尚未作出領土伸張的「異教徒的蠻荒之地」殖民。這項行動在五年以後才開始。吉爾伯特在海上遇難後,他的同母異父兄弟沃爾特·羅利(Walter Raleigh)繼承了這一使命。
1585年,羅利在北卡羅來納沿海的羅阿諾克島(Roanoke Island)建立了英國在北美的第一個殖民地。但它後來被放棄,兩年後的再次努力也告失敗。直到20年後英國才再次嘗試。這一次——即1607年建立的詹姆斯敦(Jamestown)——取得了成功,北美洲因此而將進入一個新紀元。
早期殖民地
17世紀早期開始,歐洲泛起北美移民巨潮。這股移民潮持續三個多世紀,從最初始於數百名英國殖民者的涓涓細流,發展成數以百萬計的移民洪流。這些充滿各種強大動力的移民在美洲大陸北部建立起新的文明。
第一批英國移民橫渡大西洋前往今天的美國時,西班牙早已在墨西哥、西印度群島和南美建立起繁榮的殖民地。同早期前往新大陸的所有人一樣,這些英國移民是乘坐擁擠的小船飄洋過海。在6到12個星期的航程中,他們依賴有限的配給為生。許多人死於疾病,在不時遭遇的暴風雨襲擊中,有些船永遠消失海上。
多數歐洲移民離開祖國是為了擺脫政治壓迫,尋求宗教自由,或者尋找在國內無法得到的機會。1620到1635年間,英格蘭陷入經濟困境,許多人找不到工作,甚至熟練工匠的收入也僅夠勉強維生。農作物欠收更是雪上加霜,與此同時,商業革命(Commercial Revolution)造就了新興的紡織工業,必須有越來越多的羊毛滿足紡織需要。地主為了養羊圈佔農田,趕走佃農。前往殖民地在當時成為這些喪失生計的農民的出路。
首先映入這些殖民者眼簾的是新大陸的大片茂林。如果不是友好的印第安人教他們種植當地的作物——南瓜、西葫蘆、豆子和玉米,這些移民可能不會生存下來。此外,東部沿海綿延近2100公里的遼闊原始森林,提供了充足的狩獵和木柴來源,也為蓋房、做傢具、造船以及製作有利可圖的出口商品提供了豐富的原材料。
雖然新大陸自然資源非常富饒,但對於那些殖民地不能生產的物品,仍必須仰賴同歐洲的貿易。殖民者所在的沿海地區,從南到北港灣眾多,便於航貿。只有北卡羅來納和新澤西(New Jersey)南部兩個地區沒有可停泊遠洋輪的深水港。
肯納貝克河(Kennebec)、哈得遜河(Hudson)、特拉華河(Delaware)、薩斯奎漢納河(Susquehanna)、波托馬克河(Potomac)以及其他許多氣勢宏大的河流,使從沿海到阿巴拉契亞山脈(Appalachian Mountains)的大片地區與海洋相通。但是,只有一條河,即主要控制在位於加拿大的法國人手中的聖勞倫斯河,是通往大湖區和大陸腹地的水道。茂密的森林,一些印第安部落的反抗,以及阿巴拉契亞山難以逾越的屏障,使殖民者民不易向沿海平原以外移居。涉足荒原縱深的只有一些設陷阱獵捕的獵手和貿易商人。在最初100年中,殖民者都是沿著海岸線密集定居。
政治因素促使許多人向美洲移民。17世紀30年代,英國國王查理一世(Charles I)的專斷統治成為催化劑。17世紀40年代,查理的反對派在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領導下舉行起義並取得勝利,致使許多騎兵——「國王的人馬」——到弗吉尼亞另某生路。在歐洲的德語地區,許多小地方君主的壓迫——特別是宗教壓迫——以及連綿不斷的戰爭,助長了17世紀後期和18世紀的美洲移民潮。
這一跨海旅程需要經過謹慎籌劃安排,開支和風險都相當大。移民必須在海上航行近5000公里。他們需要餐具、衣服、種子、工具、建築材料、牲畜、武器和彈葯。當時,英國的殖民政策與其他國家和其他時期的政策迥然不同,即向國外移居不是直接由政府而是由私人團體資助,後者的主要目的是從中牟利。
詹姆斯敦
在北美紮根的第一個英國殖民地是詹姆斯敦(Jamestown)。根據國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頒給弗吉尼亞(或倫敦)公司的特許令,一個大約100人的船隊在1607年啟程前往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為了避免與西班牙人沖突,他們選擇在距離海灣約60公里的詹姆斯河(James River)上游的一個地點定居。
這些人大多是城市人和冒險家,對尋找黃金比對務農更有興趣,無論從性格或是能力而言,都不適應在荒野中開辟全新的生活。船長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脫穎而出成為領袖。盡管糾紛、飢餓和來自美洲原住民的襲擊頻繁發生,但是他憑借嚴規厲矩,讓這個小小的殖民地度過了第一年。
1609年,史密斯返回英格蘭,在他離開期間,殖民地陷入混亂。1609-1610年冬季,多數人生病死亡。到1610年5月,最初的300人只剩下了60人。同年,在詹姆斯河更上游建立了亨利科鎮(Henrico,即現在的里士滿[Richmond])。
但是不久,一個新事物從根本上改變了弗吉尼亞經濟。1612年,約翰·羅爾夫(John Rolfe)開始把西印度群島引進的煙草種子與美洲本土種子雜交,新品種的味道頗受歐洲人的喜愛。第一批新煙草在1614年運抵倫敦。不到十年,它便成為弗吉尼亞最大的經濟來源。
然而,繁榮並沒有接踵而至,疾病和印第安人的襲擊造成的死亡率仍然非常高。1607到1624年間,大約有14,000人移居到這個殖民地,而1624年僅剩1132人。根據一個皇家委員會的建議,英王在那年解散了弗吉尼亞公司(Virginia Company),將其變為一個皇家殖民地。
馬薩諸塞(Massachusetts)
在16世紀的宗教動亂期間,被稱作清教徒(Puritans)的一批男女信徒尋求從內部改革英國國教(Established Church of England)。從根本上說,他們要求以較簡單的加爾文新教(Calvinist Protestant)信仰和禮拜形式替代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的儀式和結構。他們的這些改革將打破國教一統,有可能造成國民分裂,並削弱王室權威。
1607年,一小批分離派(Separatists)教徒——他們是相信改革英國國教將是徒勞之舉的清教中的激進派——出走荷蘭萊登(Leyden),在那裡獲得荷蘭的庇護。但是,信奉加爾文教的荷蘭人主要將他們限制在低收入的體力勞動行業。一些成員日漸不滿於這種歧視,決意移民到新世界。
1620年,一批萊登清教徒從弗吉尼亞公司取得土地特許權。他們共101人,乘坐「五月花號」(Mayflower)船啟程前往弗吉尼亞。一場風暴將他們的航線向北推了很遠,最終在今天新格蘭的科德角(Cape Cod)靠岸。他們認為自己現在不處於任何正規政府的管轄范圍內,因此起草了一份正式協議,遵守由自己推選的領袖所制定的「公正和平等的法律」,即《五月花號公約》(Mayflower Compact)。
12月,「五月花號」抵達普利茅斯(Plymouth)港;這些清教徒移民開始在冬季建立定居點。近一半人因嚴寒和疾病而死亡,但是鄰近的萬帕諾亞格印第安人(Wampanoag Indians)向他們傳授了最終讓他們得以維生的技能,例如:如何種植玉米。來年秋季,這些清教徒移民種植的玉米獲得大豐收,毛皮和木材貿易也在增多。
1630年,新一波移民抵達馬薩諸塞灣(Massachusetts Bay)沿岸,持有國王查理一世頒發的建立殖民地的特許令。其中許多人是清教徒,他們的信仰在英國越來越多地遭到禁止。他們的領袖約翰·溫思羅普(John Winthrop)呼籲在新世界創建一個「山巔之城」(city upon a hill),以便他們能夠嚴格遵循自己的宗教信仰生活,並為所有基督徒樹立典範。
馬薩諸塞灣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日後在整個新格蘭地區的發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中一個原因是,溫思羅普和他的清教徒教友持有這張特許令,據此,殖民地的政府權威確立在馬薩諸塞而不是英國。
根據特許令的規定,權力屬於議會(General Court),其成員必須是清教或公理會(Congregational Church)的「自由人」,從而確保清教徒是殖民地佔主導地位的政治和宗教力量。殖民地總督由議會選舉,約翰·溫思羅普擔任此職長達一代人時間之久。
並非人人都喜歡刻板的正統清教徒的管理。第一個公開挑戰議會的是一名年輕牧師羅傑·威廉斯(Roger Williams)。威廉斯反對殖民地佔據印第安人的土地,提倡政教分離。另一名異議者安妮·哈欽森(Anne Hutchinson)對清教的主要教義提出質疑。這兩人和他們的追隨者遭到驅逐。
1636年,威廉斯從納拉干西特印第安人(Narragansett Indians)那裡購得一塊位於現今羅得島普羅維登斯(Providence,Rhode Island)的土地。1644年,由清教徒控制的對他持同情態度的英國議會向他頒發了特許令,在羅得島建立一個特殊殖民地,在這里政教完全分離,並且實行宗教自由。
脫離馬薩諸塞的不只是像威廉斯這樣的所謂異教派。一些尋找更好土地和機會的正統清教徒,不久也開始從馬薩諸塞灣殖民地出走。例如,有關富饒的康涅狄格河谷(Connecticut River Valley)的消息引發了在貧瘠土地上艱難度日的農民的興趣。17世紀30年代初,許多人甘願冒遭印第安人襲擊的危險而取得一塊平坦、厚沃的土地。這些新社區經常把取消教會成員身份作為參加投票的先決條件,從而使投票權得到擴大。
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人為尋求新世界似乎能給他們帶來的土地和自由飄洋過海,新罕布希爾(New Hampshire)和緬因(Maine)沿岸也建立起一些定居點。
新荷蘭和馬里蘭
1609年,受雇於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的亨利·哈得遜(Henry Hudson)對現今紐約市(New York City)附近地區和今天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哈德遜河進行了探索,並很可能到達了今天紐約州奧爾巴尼(Albany)北部。其後又有一些荷蘭人作航行探索,這些都為日後在該地區伸張領土主權及建立早期定居點奠定了基礎。
同在北方的法國人一樣,荷蘭人起初的興趣也是毛皮貿易。為此,他們與易洛魁五族(Five Nations of the Iroquois)建立了緊密關系,易洛魁部落對任何想進入毛皮腹地的外來者甚為關鍵。1617年,荷蘭殖民者在現今奧爾巴尼所在的哈得遜河與莫霍克河(Mohawk River)交匯處修建了要塞。
曼哈頓(Manhattan)島的殖民始於17世紀20年代早期。1624年,荷蘭以傳聞的24美元價格從當地的美洲原住民那裡購得該島,並很快把它更名為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
為了鼓勵向哈得遜河地區移民,荷蘭推行一種封建貴族式的地產制,鼓勵人們成為"patroon",即領地主。第一批這類地產於1630年出現在哈得遜河沿岸。凡是能夠在四年時間內吸引50名成人來到這里的股東,即地主,可獲得25公里的濱河地產,並擁有那裡的捕魚、狩獵特權和民事、刑事管轄權。與此相應,他負責提供牲畜、工具和住房。租戶向他支付租金,並將剩餘收成優先由他處置。
再往南,三年後,與荷蘭有聯系的一家瑞典貿易公司企圖沿特拉華河建立他們的第一個殖民地。由於缺少鞏固地位的資源,新瑞典(New Sweden)逐漸被新荷蘭吸收,而後融入了賓夕法尼亞(Pennsylvania)和特拉華(Delaware)。
1632年,信奉天主教的卡爾弗特(Calvert)家族獲得國王查理一世的特許令,得到了在後來成為馬里蘭(Maryland)的波托馬克河以北的土地。由於特許令沒有明確禁止建立非新教教堂,這個殖民地成為天主教徒的理想立足點。聖瑪麗(St. Mary's)——馬里蘭的第一個城鎮——於1634年在靠近波托馬克河流入切薩皮克灣的地方誕生。
卡爾弗特家族一方面在為天主教徒建立安生之地——天主教徒在以聖公會為國教的英國面臨日益嚴重的迫害,另一方面也希望通過地產贏利。出於這個原因,同時也為了避免與英國政府產生麻煩,他們也鼓勵清教徒前來定居。
馬里蘭的皇家特許令包含著封建和現代雙重成分。一方面,卡爾弗特家族有權設置庄園地產。另一方面,他們必須經自由民(地產持有人)的同意才能制定法律。他們發現,為了吸引移民並讓自己擁有的財產贏利,就必須向人們提供農場,而不只是庄園地產的租用權。於是,獨立的農場增多,而農場主要求對殖民地事務享有發言權。1635年,馬里蘭舉行了第一次立法機構會議。
殖民地-印第安人關系
到1640年,英國已在新英格蘭沿海和切薩皮克灣建立起穩固的殖民地,兩處之間有一些荷蘭殖民地和很小的瑞典定居點。在他們的西邊則是美洲原住民,當時被稱作印第安人。
東部的印第安部落有時友善,有時敵對,歐洲人對他們已不再陌生。雖然美洲原住民受益於新技術和貿易,但早期殖民者帶來的疾病和對土地的渴望也對他們的生活傳統構成嚴峻挑戰。
起初,與歐洲殖民者進行貿易帶來了一些好處,例如刀、斧、武器、烹飪器具、魚鉤和許多其他物品。最初從事這類貿易的印第安人相對於不從事貿易的部落獲得顯著優勢。為了滿足歐洲人的需求,在17世紀,易洛魁等部落開始更致力於以獲毛皮為目的的捕獵。毛皮為部落提供了購買殖民地貨物的手段,這種做法一直持續到18世紀後期。
早期的殖民地-印第安人關系既有合作,也有沖突;出現過主導賓夕法尼亞最初50年的典範關系,也發生過一系列挫折、沖突和戰爭,而結果幾乎總是印第安人失敗和失去更多土地。
1622年,弗吉尼亞發生了第一次重要的美洲原住民反抗,大約有347名白人被殺,包括剛抵達詹姆斯敦不久的數名傳教士。
1637年,在康涅狄格河地區的白人殖民地爆發了佩科特戰爭(Pequot War)。1675年,最初在1621年與清教徒移民者媾和的原住民酋長之子菲利普王(King Philip)試圖聯合新英格蘭南部各部落,反抗歐洲人進一步侵佔他們的土地。但是,菲利普在較量中喪生,許多印第安人被出售為奴。
殖民者從東部殖民地向未開墾地區的不斷移居,打亂了美洲原住民的生活。隨著越來越多的獵物被殺,各部落面臨艱難的選擇:或忍飢挨餓,或發動戰爭,或向西遷居,後者導致與西部部落發生沖突。
居住在紐約和賓夕法尼亞北部安大略(Ontario)和伊利(Erie)兩個大湖以南地區的易洛魁人,反抗歐洲人推進較為成功。1570年,五個部落聯合組成當時規模最大的美洲原住民之國「長屋之民」(Ho-De-No-Sau-Nee),也被稱作易洛魁聯盟(League of the Iroquois)。聯盟由來自五個成員部落的50名代表組成的委員會掌管。委員會處理所有部落的共同事務,但對自由、平等的部落如何管理各自的日常事務沒有發言權。任何部落不得自行發動戰爭。委員會通過了處理謀殺等犯罪行為的法律。
易洛魁聯盟在17和18世紀具有強大力量。它和英國人從事毛皮貿易,並在英國與法國1754-1763年爭奪北美洲主宰權的戰爭中,站在英國一邊。如果沒有易洛魁聯盟的支持,英國也許不會獲勝。
易洛魁聯盟一直保持強盛,直至美國爆發獨立戰爭(American Revolution)使情況發生改變。當時,委員會第一次未能就支持哪一方達成一致意見。成員部落隨後作出各自的決定,有的與英國結盟,有的站在殖民者一邊,有的保持中立。結果,易洛魁人成為眾矢之的。他們損失巨大,聯盟再也未能恢復。
第二代英國殖民者
英國17世紀中葉的宗教沖突和內戰阻礙了移民,也減少了宗主國對新生美洲殖民地的注意力。
為了彌補英國無暇顧及的防禦措以及其他原因,馬薩諸塞灣、普利茅斯、康涅狄格和紐黑文(New Haven)等殖民地在1643年成立了新英格蘭聯盟(New England Confederation)。這是歐洲殖民者首次嘗試區域聯合。
在英國殖民者的早期歷史上,各群體內部及相鄰群體之間頻繁因權力和地位而發生爭斗——既在宗教領域,也在政治領域。馬里蘭尤其經歷了在英格蘭奧利弗·克倫威爾時期發生的那種激烈宗教對立。馬里蘭在17世紀50年代廢除的《寬容法》(Toleration Act),便是這種爭斗的犧牲品。不過,它很快得到恢復,包括它給予的宗教自由保證。
隨著國王查理二世(Charles II)在1660年恢復統治,英國再次把注意力轉向北美。在很短時間內,卡羅來納建立起第一批歐洲殖民地,荷蘭人被逐出新荷蘭。在紐約、新澤西、特拉華和賓夕法尼亞則建立了新的專屬殖民地。
荷蘭殖民地曾由歐洲任命的專制總督統治。多年來,本地人已經與之疏遠。因此,當英國殖民者開始蠶食荷蘭在長島(Long Island)和曼哈頓的領地時,不得人心的總督無力召集民眾抵禦。新荷蘭在1664年陷落。但是讓步的條件並不嚴苛:荷蘭殖民者可以保留他們的財產,按照自己的方式信教。
早在17世紀50年代,當今北卡羅來納沿海的阿爾伯馬爾灣(Albemarle Sound)一帶已經居住著從弗吉尼亞向下游遷移的殖民者。第一任專屬總督在1664年到任。但是,直到1704年一批法國於格諾派教徒到來後,阿爾伯馬爾灣才出現了第一座城鎮。時至今天,那裡仍屬偏遠地區 。
1670年,來自新英格蘭和加勒比海巴貝多島的第一批殖民者到達現今南卡羅來納(South Carolina)的查爾斯頓(Charleston)。這個新殖民地制定了一個帶有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思想烙印的周詳的政府制度。它最顯著的特徵之一是,試圖建立世襲貴族制,然而未能成功。這個殖民地最不受人歡迎的特徵之一是,早年從事印第安奴隸貿易。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木材、稻米和靛藍成為這個殖民地更有價值的經濟基礎。
1681年,貴格派(又名公誼會,Quaker)一位富有的教徒、查理二世的朋友威廉·佩恩(William Penn)得到特拉華河以西的大片土地,後來被稱作賓夕法尼亞。為了幫助向那裡移民,佩恩積極從英國和歐洲大陸招募宗教異見者,包括貴格派教徒、門諾派教徒(Mennonites)、阿曼門諾派教徒(Amish)、摩拉維亞教徒(Moravians)和浸禮會教徒(Baptists)。
佩恩次年抵達時,特拉華河沿岸已經居住著來自荷蘭、瑞典和英國的移民。他在那裡創建了Philadelphia ——「兄弟友愛之城」(City of Brotherly Love),即費城。
基於自己的信仰,佩恩受到一種在當時其他美洲殖民地並不常見的平等意識的感召。因此,費城婦女享有的權利大大領先於美洲其他地區。佩恩和他的部下也相當關注殖地民與特拉華印第安人的關系,確保他們把土地讓歐洲人定居後得到付款。
1732年喬治亞(Georgia)成為殖民地,是13個殖民地中的最後一個。它與西班牙的殖民地佛羅里達很接近——甚至可說其實就在其界內。因此,這里被視為是防禦西班牙入侵的緩沖地帶。不過它有另一個獨特之處:喬治亞的防務指揮官詹姆斯·奧格爾索普將軍(General James Oglethorpe)是一名改革派,他有意識地將這里變成一個為窮人和昔日囚犯提供新機會的地方。
⑥ 美國人的祖籍大部分是英國人嗎
不是
我想您所說的「普通美國人」是指在殖民時期來自歐洲的移民。
但美洲大陸也並非只有來自英國的殖民者,比如西班牙就是早期殖民美洲大陸的國家之一。美國只是在之後通過各種手段吞並了原本被其他歐洲國家所佔領的土地(例如在之後由於西班牙的衰落美國以很小的代價便贏得了與西班牙之間的戰爭,包括關島在內的許多西班牙殖民地從此就歸屬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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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英國早期的殖民者:
1606年第一批到達美洲的英國殖民者實際上只有105人(許多人還死在了路上),這其中自由人的佔比很少,大部分人都是契約奴隸,他們用幾年的自由換取來到美洲的船票。為了向國王致敬,英國在美洲的第一個定居點被命名為 Jamestown/詹姆斯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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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幸運的殖民者即便沒有死在路上,在登上美洲大陸的土地之後死亡的比例依然很高。尤為諷刺的是,有的殖民者接受了來自美洲原住民部落的幫助才得以存活。
所謂的「普通美國人」其實是一個充滿歧視的偽概念。即便拋開歐洲的殖民者不談,現如今美國的許多土地也都曾屬於那些原本就位於美洲的國家,比如如今的加利福尼亞州、得克薩斯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