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陸大學畢業,想去英國當律師,怎麼考啊要過什麼啊還是先考上大陸的研究生
英國律師分兩種:Barrister和Solicitor。即出庭律師和事務律師。
出庭律師是帶假發的。出庭律師資格的獲得叫做call。要想call成一個出庭律師需要在法學院畢業以後去上一個Bar的課程,畢業以後如果有chambers要你(出庭律師的律所叫chambers)。那麼你就進去做學徒。但是什麼時候轉正那是說不好的,只有有了名額才能call成一個正式的出庭律師。在此其間律所養著你。有些人做10年還是個學徒。我也聽說過。做成出庭律師了,乾的好的話,10-15年以上的出庭律師,會被法官和律師公會授予御用大律師的稱號(KC或者QC),獲得御用大律師資格叫做silk.
事務律師是不可以出庭的律師。事務律師資格的獲得叫做qualifiy 。要想qualify成一個事務律師必須有法學本科課程,如果沒有也可以讀一個一年的DGL的壓縮課程來彌補。然後再讀一年的LPC課程。然後如果有law firm要你(事務律師的律所叫law firm),那麼你就進去實習兩年。然後轉正。律師做的好,可能10年以後(大所)你會有機會升級成合夥人。
在英國你能不能做律師完全看律所要不要你,有些大所要你還會全額支付你讀書學費和生活費。每年的名額非常的少,一個大所才幾個人到十幾個人的名額。所以在英國想做律師是很難的。都是人才中的人才。精雕細琢的,比美國做律師要難的多的多。
基本上,在英國,你本科沒有2-1到first的成績,就不要想進大所了。
另外,中國人做不了出庭律師的。不是明文限制,而是沒有律所會要一個母語不是英語的人去做出庭律師的。我在英國這么久,認識很多大律師和御用大律師。沒有一個中國人。最多也是一些亞裔的人。早就中文都說不來的BBC。出庭律師就不要妄想了。我見過最好的就是獲得了出庭律師的資格,但是最後還是進了事務律師事務所。
另外,你在國內的本科學位英國是不承認的。你可以去讀法律碩士,但是律所不認你的本科。你需要重新讀本科課程或者讀GDL
你要想在英國做律師,我還是建議你不要去讀什麼法律碩士了,直接去讀GDL,然後LPC,邊讀邊申請律所,運氣好律所要你會幫你把之前的學費和生活費補貼給你。但是你的成績一定要優秀。
B. 涉外律師要求有哪些
涉外律師要求有哪些
涉外律師要求有哪些,大家應該都清楚律師都是很犀利的,在我們決定從業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備,而且要堅持到最後是納攔嫌一件比較難的事情,以下來了解涉外律師要求有哪些。
涉外律師含義
涉外律師,是指具有優秀的國內和國際法律知識,從事涉外的訴訟和仲裁的律師,與國內的刑事律師、民事律師、行政律師相比,涉外不但要求精通專業的國內國際法律,還要求具有優秀的外語水平。
涉外律師崗位職責
1、幫助客戶處理涉外的經濟、商務訴訟或者仲裁;
2、幫助外籍客戶處理在華投資相關法律事宜;
3、幫助外籍客戶進行企業章程、合同等相關文件的起草以及審查工作;
4、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日常經營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5、為客戶提供涉外的相關商務貿易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
6、幫助境內的企業參與海外股票上市以及股權轉讓、風投等相關涉外融資項目;
7、工作范圍還包括一些其他的境內外貿易以及國際賬務處理等相關事宜。
涉外律師任職條件
1、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並獲得律師執業資格證書。 (主要以涉外訴訟或仲裁和涉外非訴訟法律服務為主的律師)國際法、國際私法或國際經濟法等相關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通曉外商投資、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知識;
3、一個好的涉外律師,首先要有較高的英語水平,這是進入涉外律師領域最基本的前提。涉外律師的白話不一定要特別流利,但因為需要處理大量中英法律文件,對英文的書寫能力要求非常高;
4、了解國外公民和外資企業的辦事風格及運作方式,認識文化間的差異。提供高效率、高質量的服務。國外客戶、外國司法機構對法律文本的要求較高,應以嚴謹負責的立場對待工作,在細節中體現專業水準;
5、具備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避免出現想當然的現象;
6、文字功底好,文筆周密,具備優秀的分析、處理以及應變能力;
7、有自信,能贏得客戶的信任。
成為涉外律師的3種途徑
1、進入涉外律師事務所:去涉外律師事務所工作或兼職,是最有效的捷徑。可去國外律師事務所國內分所當法律顧問,或者去以國外律所的模式進行運作的國內律所。前者在國內的數量有很多,後者大多由那些有國外留學背景,或者在國外律所工作過的人才組建,擁有固定的跨國企業客戶。進入這兩類律師事務 所,直接接觸涉外法律工作,積累實戰經驗,經過兩三年的努力,一般就能小有成就。
2、應聘外企法律部門:規模較大的跨國企業都會設立法律部門,聘請法律顧問來處理公司在國內投資活動中遇到的法律事務。作為公司律師,還有機會全面了 解企業的經營運作方式,是一條獨特的積累經驗的途徑。
3、國際證書:各種職業培訓層出不窮,而涉外律師的'培訓卻幾乎是一片空白。要熟悉相關的國外法律,考取國際證書是不錯的選擇,例如美國律師執業證、英國律師執業證等。
涉外律師職業發展
優秀的涉外律師需求非常大,涉外律師不但要懂法律還要精通英語,使得涉外律師人才更是缺乏。職業發展方向是做專業的涉外律師或者企業法律顧問。
涉外律師年薪
涉外律師的要求要比一般的律師高,不但精通法律還要精通英語,因此涉外律師的收入比較可觀。年薪范圍在3-50萬,初進律師行業的人員收入非常低,年薪在3-4萬元左右,隨著資歷的增加,收入也增加迅速,從業時間長、資歷豐富的律師在一線城市或者沿海發達城市的收入可達40-60萬元以上,西部律師收入偏低,一般在10萬元以內
怎衡御樣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涉外律師?
一名「合格的」涉外律師,除了通過律師職業的「門檻」——司法考試之外,還需要同時具備如下4個方面的條件或能力:
1、要有良好的中英文語言功底
這是進入涉外律師這一行的洞手基本要求。當然若能熟練掌握第二外語的,不論在求職還是工作中都將更有優勢。
(1) 先說中文:與一般的書面表達不同,法律文件的語言要求有
(a)邏輯清晰嚴謹;
(b)語言表達准確精煉,若是一份法律文件拿出去,讀者整篇讀下來不知道你要表達的是什麼,或者邏輯混亂不知所謂,或者顛來倒去啰里八唆,一句話有兩種甚至兩種以上的解釋,那麼這樣的律師是不合格的;
(c)法律文件有其獨特的格式要求及語言組織方式,當小說甚至抒情散文那麼寫肯定不行。
幾年前我們團隊新進來一位某985碩士畢業的高材生,曾任該校某校級刊物編輯,結果他進來後團隊安排他起草一份相對簡單的代理詞,我拿到文件後一看氣樂了:通篇我大致數了一下,標點符號中嘆號有8個,問號有近20個(很多句式都是反問句)。若法官讀到這樣的代理意見,可以想像一下其內心os:"這個律師是不是sa,問誰呢這是?是要我給他回答嗎?"
(2) 就英文來說,當前我們團隊對律師的基本要求是:口頭表達能力有當然好(口語好的律師就有機會在工作中直接接觸外籍客戶,包括出席商務談判、各類會議等),但不做硬性要求,但書面表達能力務必達標。
涉外律師日常工作中需要處理大量的英文法律文件,一份大型項目所涉及的合同多達幾百甚至幾千頁,所以要做涉外律師,平時就要注重對英文書面表達能力的訓練。良好的英文書面表達能力是當前我們團隊招聘律師的硬性要求。
2、具備扎實的涉外法律知識基礎
這是要走涉外律師這條路必須具備的專業要求,是涉外律師的「基本功」。
涉外法律知識一般包括如下3個分類
(1) 國內法律中有關涉外的法律法規:以境外投資為例,由於當前國內法律中對「境外投資」尚無統一的立法,與此次相關的內容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甚至是一些政策性文件中,包括對外投資的產業政策、政府審批、外匯登記、行業主管機關審批等等,而且其中一些關鍵內容在近幾年更是頻繁更迭,這就要求我們涉外律師要緊跟國內政策,甚至是要通過一些新聞報告等提前預知下一步監管機關的動向及政策調整。
(2) 投資目的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境外並購項目、海外上市項目等大型項目中一般都有投資目的國律師參與,但作為國內律師,我們也要對投資目的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有一個整體了解,這樣才能在整個項目中為國內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務,包括項目前期選擇、項目架構搭建以及後續與投資目的國律師配合以完成項目工作。
(3) 國際公約、國際慣例、雙邊協定等:這一類公約和慣例有很多,包括
a、國際貿易類案件中經常涉及到的UCP600,CISG,Incoterms等等
b、境外投資類項目,我們業務中重點關注的是國與國之間的雙邊協定,包括雙邊投資協定、稅收協定等,了解清楚這些我們才能為各類境外投資設計投資架構;另外多數境外投資項目中都會涉及融資、擔保、保險等內容,根據合同條款,若其中雙方約定適用其中某公約、慣例或行業協會的條例(例如ICC)的,我們律師也需要掌握。
c、跨國爭端解決相關的《紐約公約》以及當前國際上個主要商事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也是我們涉外律師需要熟悉的。
3、至少5年實踐積累
傳統律師行業,一個新律師從入行到獨立執業可能兩三年時間就可以,但涉外律師行業不行,我認為這個時限至少要5年,而且這5年還必須是踏踏實實學習和工作的5年,混日子的10年也不行。
現在自媒體發達,曾經有朋友問,「現在很多律師為招攬客源做網上直播和咨詢,你們團隊那麼多律師為什麼不做呢?」原因有二:
(1) 涉外類案件特別是當前我們提供法律服務的領域(跨境投資與並購、海外上市、國際商事仲裁等),與傳統的離婚案、勞動糾紛、合同糾紛等國內案件不同(作者發現做網路直播的同行以離婚律師、勞動律師等居多),不太適合直播類服務方式;
(2) 法律意見或者法律咨詢,有償服務都是要負法律責任(就算是無償的也要特別謹慎)。現在我們團隊有能力獨立對外提供法律意見和法律咨詢律師的都在跟著我做項目,沒有時間直播,其餘資歷尚淺的律師我也不放心他們獨立對外做這個,萬一出錯我還得承擔責任。
4、要堅持學習
我相信不論哪個行業,要想做得好,都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學習,固步自封是沒有未來的。作為涉外律師這一行來說,堅持學習尤其重要。因為這個行業所涉及的規則和實務都變化得太快了,尤其是最近幾年。
現在回想起來,在學校學到的東西,除了一些基礎理論等,其他的現在幾乎都用不到了;一些兩三年前買來的書,現在再回去讀的價值已經不大了,一些在當時看來行之有效的操作方式,因為國際國內法律法規甚至是政策等的不時調整,現在很多已經不能用了。
作為涉外律師,除了從日常工作中總結和學習,還要注意了解和學習如下內容:
() 國際國內新出的相關政策、法規、規則等;
(2) 國際國內相關領域的新案例;
(3) 時事新聞,這個范圍很廣,包括政治、外交、經濟、國際國內大事件等等,都要有所了解。
涉外律師的工作內容:
代理國內外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
提供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政策咨詢服務;
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參與WTO爭端解決;
代理參與各類涉外訴訟及仲裁,並與海外律師行合作,策劃、參與國際訴訟及國際商務仲裁;
負責外商在華投資項目的法律論證;
幫助外商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和三資企業,起草、審查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章程等文件,並協辦報批手續;
為外商投資企業重組及參與國企收購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務;
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日常經營提供包括外匯、稅收、勞工、購銷、進出口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法律咨詢;
代表企業或銀行參與國際銀團貸款、項目融資、融資租賃及涉外債券發行等各類涉外債務性融資項目;
代表境內企業參與海外股票上市、股權轉讓及吸收風險投資等涉外權益性融資項目;
協助建立中外合作基金及外商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為境內企業的境外貿易、投資項目進行法律論證及協調;
為外貿企業就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技術轉讓合同、信用證及托收等國際支付、提單及國際風險防範等提供咨詢,並協助外貿企業進行海外賬款追收。
C. 怎樣拿到英國的律師資格
在英國要獲得律師資格處了獲得一個英國的法學學位之外,還要參加CPE (Common Profession Examination)的考試,並學習1年的LPC(Legal Practice Course)課程並通過考試,最後在英國當地律師事務所工作兩年。海外學生要想獲得這個資格一般有2個途徑:一是LLB→LPC/BVC,即在英國大學攻讀法律專業本科課程並拿到法學學士學位,則不必參加CPE考試,可以直接參加LPC的學習和考試。二是LLM →CPE →LPC/BVC,在拿到英國大學的法學專業碩士學位以後,如果想拿到初級律師的執照,需要先學習1年的CPE12門課程並在3年內通過考試,然後再學習1年的LPC課程並通過考試,最後在英國當地律師事務所工作兩年。只要通過CPE的考試,就很容易找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贊助攻讀LPC的學費和生活費,但必須與該律師事務所簽訂若干年的工作合同。
D. 怎麼才能拿到英國的律師資格
英國是實行律師業務分流制的典型國家。根據業務分流與法院審級相結合的標准,英國的律師被分為相對獨立的兩類,即事務律師(Solicitor)與出庭律師(Barrister)。
一、 事務律師(Solicitor),屬於初級律師,負責直接接觸和處理客戶的法律事務,進行大量的取證和法律文書的書寫和准備工作,但是不能出庭辯護。
在英國如果想成為一個律師,最初的起步階段必須通過兩道台階。第一是「法律學歷」台階,第二是「職業培訓」台階。「學歷台階」是指你的第一學位是法律專業。如果不是,則必須修到法律研究生證書或是通過一個稱之為「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CPE)」的考試。通過了這些第一關的考試,並不意味著你就可以繼續朝著律師夢進發了。首先,你(考試成績)必須是以「榮譽學位」二等或以上畢業的(二等是最低要求),這就意味著那些勉強過關的「差生」在此一階段就將被淘汰出律師行列。其次,在第一階段,所有人都必須修過以下被稱之為「基本課程」的7門課,即:衡平法,合同法,侵權法,物權法,刑法,公法(憲法和行政法)和歐盟法。
之後均要參加由事務律師公會組織的為期一年的法律事務課程。該課程主要是提供法律事務方面的訓練。主要是實體法、程序法以及法律實踐等方面,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在法律實務課程中,大約有1/4的課程時間用於諸如起草文件、會見、談判、辯論和法律調查等方面的培訓。通過法律事務考試後,這些未來的事務律師還必須進行為期兩年的實習。把實習作為取得事務律師資格的一個必要條件始終是英國事務律師培養制度的重要特色。
未取得學位的人也可以申請成為事務律師,但條件更為嚴格。除完成普通業務課程和法律事務課程,並通關相關考試外,申請人還必須進行為期5年的實習。
二、 出庭律師(Barrister),其資格取得條件較為嚴格。
即第二台階,進入被稱之為「The Inns of Court Law School」的律師學院接受「職業培訓」。任何預申請成為出庭律師的人都必須進入這四大律師學院中的一所進行學習。他們都位於倫敦,分別為林肯律師學院(建於1422年),中殿律師學院(1501年),內殿律師學院(1505年),格雷律師學院(1569年)。它們具有頒准英國律師資格的獨特權利。
除上述條件外,欲進入律師學院學習的申請者還必須提供能證明自己品格良好的書面證明。有犯罪記錄者、被宣告破產者等人員不能進入律師學院學習。通常情況下,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議會事務代理人以及事務律師等在辭去現職前也不會被接受為律師學院的學員。主要向學員們提供出庭律師職業課程。出庭律師職業課程包括口頭訓練、會見技巧、談判方法等一些類的內容。但是律師學院的教學方式與大學法學教育方式是截然不同的,是由講師通過演講或指導等方式培訓學員。完成律師學院的課程後,學員就可以向各自所屬律師學院申請授予出庭律師資格。申請者被授予出庭律師資格後,還必須在出庭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一年的實習。在實習的最初6個月內,實習出庭律師不能接案,從第7個月開始方可。
在英國,沒有統稱為「律師」的詞彙。LAWYER一詞,嚴格講是美語詞彙而不是英語詞彙。執行律師職務的人有兩類,即大律師和小律師。
一、大律師。大律師,在英國稱為「BARRISTER」,中文名稱除大律師外,還有譯為「巴律師」、「高級律師」、「出庭律師」、「辯護律師」、「專門律師」等等。大律師是指能在英國上級法院執行律師職務的律師。大律師一般是精通某門法律或某類案件的專家。他們不僅通過辯護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而且回答小律師們提出的疑難問題。此外,大律師經過大法官的提名,還可由英國授予皇家大律師(QUEEN-SCOUNSEL)的稱號。大律師還有更多的機會被任命為高等法院法官和上訴法院法官。大律師辦理的事務一般分為兩部分,一是衡平法方面的事務,另一是普通法方面的事務。前者包括信託、轉移遷戶、遺囑、公司法財產、移收等事務;後者包括契約法、侵權行為法、刑法、親屬法等方面的事務。近年來,英國大律師的專門化傾向起來越明確,出現了商事律師、專利律師、稅務律師等新業務領域。
由於大律師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所以取得大律師資格的條件很嚴格。第一,取得大律師資格,要受過一定的高等教育。包括:已有大學或工藝學校的法律學位;獲有英國大學或工藝學校其他學位;具有國外或愛爾蘭某些大學法律學位,按規定可以免除學術訓練兩科目以上的;年滿25歲以上,通過其專業考試,並且已有相當的學業、專業或商業能力的成熟學生(MATURESTUDENT)。第二,必須參加一個大律師組織——四大法學院,作為該院的學生,完成學術與職業訓練,參加法學院內一定的餐會次數(DININGTERMS)。第三,必須提交品格良好的證明書。曾犯某種罪行及現被宣告為破產之人;現為代理人、商標代理人和小律師的人,不得參加訓練,取得律師資格。第四,法學院學習期滿後,在有經驗的大律師指導下,實習一年,簽署入會誓言。以上四個條件具備後,方可成為大律師。
英國的大律師組織有四個,即林肯法學院、內殿法學院、中殿法學院和格蘭(雷)法學院。這四個法學院互不隸屬,成員包括正在各該院學習的學生及已從各該院畢業的大律師。這些學院沒有法人資格,基本上是個自由的社會團體,它們自定章程和行業規則,決定大律師資格的授予和免除。學院由君主或皇族擔任名譽院長,院長由資深的大律師互選產生。各院都設在倫敦,並在高等法院附近,院內有禮拜堂、圖書館、食堂兼禮堂的會館、專門律師事務所等。學院的職責是訓練和考核律師,監督大律師的活動,決定紀律處分。
二、小律師。小律師,在英國被稱為「SOLICITOR」,中文除把「SOLICITOR」翻譯為小律師外,還翻譯成沙律師、撰狀律師、訴訟律師、初級律師、事務律師等等。小律師是指直接受當事人委託,在下級法院及訴訟外執行律師職務,為當事人提供多種法律服務的人。它是由中世紀普通法訴訟程序的代理人,衡平法訴訟程序中的申請人和教會法院中的代管(辦)人(PROCTOR)演變而來的。
小律師的活動范圍,遠較大律師廣泛。他們可以擔任政府、公司、銀行、商店、公私團體的法律顧問,可以在下級法院,如治安法院、郡法院和驗屍官法院執行代理和辯護職務,還可以處理非訴訟案件,為當事人起草法律文書和解答一般法律問題。
根據1974年頒布的《小律師法》(THE SOLICITORS ACT 1974)規定,取得小律師資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為英國公民。性別、民族不限;
(2)滿21周歲;
(3)必須經法律社議會按照《資格規則》(QUALIFYING REGULATIONS)吸收為法律社的學生,經過一年時間的學習,通過最後專業考試;
(4)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兩年。具備以下四個條件,在向法律社交納了印花費、常年執照費准備賠償當事人損失的費用後,即由法律社匯錄於小律師名冊,取得小律師資格。
法律社(LAW SOCIETY)是小律師的領導管理機關。該社由上訴法院的檔案長領導,它自設學校,負責小律師的培養、教育工作。此外,法律社還有授予小律師資格權,頒發小律師行業執照權,還可以對小律師進行獎懲,制訂小律師酬金,掌握全國小律師名單等等。小律師執行職務的機構是律師事務所。小律師事務所一般是數人共同開業的,沒有個人開業。在小律師事務所,除小律師外,還有由小律師共同僱傭的辦事員,負責事務性工作。
大律師和小律師是英國兩種不同類型的律師,二者無隸屬關系。他們有各自的活動范圍和工作方式,因此,有人將大律師與小律師的關系比喻為專科醫生與一般醫生的關系。
上面提到,大律師一般是在高等法院執行代理和辯護職能,但大律師並不直接接受當事人的委託,而是接受小律師的委託。小律師與當事人直接打交道,與當事人簽訂合同,接受當事人的酬金,如果案件是在高等法院訴訟的,小律師按案後,首先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案卷材料,然後將案卷事實要點及「爭論點」作一個扼要的節略(BRIEFING),交給大律師。大律師接受「節略」後,就負有處理該案的責任,是否提出證據,是否同對方和解條款的簽署,大律師都有權進行。
英國律師的這種分類及相互關系,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這種二元制的律師制度的優劣與否,曾在英國引起過爭論。一般認為社會上存在專門律師和普通律師,是有好處的。因為它能滿足不同當事人的需要使專門訴訟和普通訴訟的當事人都能獲得律師的幫助,但像英國那樣的大律師不直接接觸當事人則很難了解案件事實及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因此,不一定能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利益。
E. 在英國當律師一定要英國國籍嗎
是的,對於一個外國人來說,本國的有些職業是限制外國人從事的,比如行政部門,軍事職位,律師也是其中的一個
F. 在英國,律師好做嗎
在英國,律師要求法學院畢業,通過司法資格考試後才能取得律師從業資格,再經過實習後成為律師,英國的司法考試資格通過率為5%左右。
在日本,律師沒有學歷和國籍要求,只要不受過刑事處分的人都可參加司法考試,考試通過後,經過兩年的實習期就成為律師了。日本司法考試通過率為1%以下,是全球通過率最低的考試。
在香港,從法學院畢業,通過司法資格考試,實習兩年後成為律師,香港司法考試的通過率為5%左右。
中國大陸,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可以參加司法考試(不限制專業),通過司法考試後實習一年成為律師,中國的司法考試通過率為7%左右。
在許多國家,包括中國、英國、美國等,只要有大學本科文憑就可以參加司法考試了(日本不受學歷限制除外),並不限制大學教學科目成績。
律師受國籍限制,律師只能在他通過司法考試的國度執業,司法考試每年舉行一次,中國的司法考試時間為每年的十月份(具體時間以司法考試委員會公告為准)。
司法考試在國際上是個很熱門、很有挑戰、難度很高的考試,有「第一考」的稱謂,但考過後,你就有機會從事最受人崇尚的職業——律師。
G. 您好 華人有機會在英國當事務律師嗎 在英國當律師是不是需要英國國籍
如果你是剛畢業,機會非常有限,因為英國training contract名額競爭很激烈。有經驗的話,自然機會更高。
簡單來說,機會是有的,前提是你得先找到聘請你的事務所。
至於國籍,個人認為應該沒有強制要求必須是英國國籍,但當然英國國籍更占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