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這都是現代了,為什麼英國還不廢除皇室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王室只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並不具備實質性權力。
資本主義高度發達的今天,是皇權在上幾個世紀的退讓和尊重,皇權以放棄大部分世俗權力的同時,幫助確立了英國著名的議會制度。議會制度提供給資本家,社會活動者,政治家和平民和貴族都能公平參與國政的機會,維持國家權力系統的運作。
因此,皇室從而能遠離世俗政治的爭端,逐漸遠離政治斗爭的中心,所以不會被資本家,或者其他參與政治的人所敵視和推翻。
1688年英國的光榮革命確立了君主立憲政體,18世紀60年代至19世紀30年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完成工業革命的國家。18世紀至20世紀初期英國統治的領土跨越全球七大洲,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和第一大殖民帝國, 號稱日不落帝國。到20世紀下半葉大英帝國解體,資本主義世界霸權的地位被美國取代。不過,現在英國仍是一個在世界范圍內有巨大影響力的大國。
英國王室(英文常簡稱Er,英女王的簡稱)是現存最古老的王室之一,每代君主的加冕儀式都嚴格奉行完全一樣的傳統,這使得英國王室的加冕典禮成為現存的、依然舉行的最古老的儀式。英國王室盡管經歷了許多王朝,但實際上前後王朝之間都有或近或遠的血緣關系,王室成員之間的血親關系從沒有中斷過。
『貳』 近代英國是世界霸主,為什麼稱號不叫「英國皇帝」還叫「英國國王」
眾所周知,近代英國完成工業革命後,國力飛速強大起來,隨後不斷對外發動殖民戰爭,到19世紀中期疆域達到史上最大,占據了世界四分之一的領土,名副其實的世界霸主。
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一個現象,就是英國君主從來都沒有「英國皇帝」的稱號,由始至終都是「英國國王」,即使近代英國已經是世界最富強的國家,仍然不自稱「英國皇帝」,但是卻多了「印度皇帝」的稱號。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出在國王和皇帝的區別。
英國第一位印度皇帝維多利亞一世
『叄』 為什麼英國的國王沒有稱帝
凡是在基督教國家,皇帝只有一個,那就是教皇,其它的只能成為國王,英國的全稱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本身就說明了,他只是教皇統治下的一個王國,只能有國王,而為了過一把皇帝癮,英國女王在印度稱皇帝。
『肆』 英國為何只有女皇,沒有皇帝
現在有的是女王而不是女皇,英國的帝位是在有印度的基礎上才有的稱號,原因是維多利亞女王的長女嫁給了德國皇帝成了皇後,這就造成了母親要給女兒行禮的狀況,所以英國就弄了一個所謂的印度女皇出來,印度一獨立這個帝位也就沒有了。
『伍』 英國為什麼沒有皇帝卻被稱為帝國
英國君主在本土和大部分殖民地使用「國王」或「女王」的稱號,但是在英屬印度卻稱「皇帝」或「女皇」。1858年,東印度公司的行政權力被解除,印度成為英國的直轄殖民地。1877年,英國維多利亞女王被冠以「印度女皇」(英語:Empress of India)的頭銜, 英國首相本傑明·迪斯雷利通常被認為是這次「王冠變皇冠」的始作俑者,因為就在不久以前(1871年),維多利亞女王的女兒維多利亞長公主的丈夫、德意志帝國唯一的皇子,也是普魯士王國唯一的王子弗里德里希(即後來的弗里德里希三世)被他的父親、德意志帝國皇帝兼普魯士王國國王威廉一世立為德國皇儲兼普魯士王儲。一旦威廉一世駕崩,弗里德里希將成為德國皇帝兼普魯士國王,而維多利亞長公主也將成為德國皇後兼普魯士王後。迪斯雷利認為,雖然英國的國力大過德國,但德國是帝國,英國卻只是王國。如果維多利亞長公主成為德國皇後,那身為母親的英國女王維多利亞還要在其之下,這樣不合理。所以他希望維多利亞女王成為女皇,這樣才能在禮儀上不被視為在德國之下,況且英國在事實上已經是帝國(大英帝國),而且還是高於其他所有帝國的日不落帝國,只是缺了名義上的確認。維多利亞女王便順水推舟,接受了這一稱號,她死後,其子愛德華七世繼位,他的稱號變為「印度皇帝」(英語:Emperor of India),繼位的喬治五世、愛德華八世和喬治六世都繼續保持這一稱號。帝國的皇位一直保持到1947年8月14日/8月15日的午夜。此後,印度和巴基斯坦自英國獨立。但是,喬治六世並沒有立即正式放棄「印度皇帝」的稱號,直至1948年6月22日,他才正式放棄該稱號。
『陸』 為什麼德法都取消了王位而英國沒有
1,英法政治體制的不同,以王位聯合為主要形式的權力結構
1603年,英格蘭和蘇格蘭實現了王位的統一。由於蘇格蘭和英格蘭的權力結構不同,英格蘭通過日益英國化的聯合國王基本上控制了蘇格蘭的內政和外交,這為蘇格蘭和英格蘭逐漸一體化奠定了基礎。1688年,英國爆發了一場光榮的革命,歷史上稱之為「不流血革命」。這場革命在英國乃至近現代史上佔有重要地位。它不僅確立了「議會主權」,而且開啟了現代西方代議制民主。查理一世被送上斷頭台,因為他的宗教方向與國家不一致,與國家宗教方向背道而馳,但他的身份是國家領導人。因此,人們對此感到非常不信任。當時,宗教問題是歐洲的核心和最重要衫消的問題,不容動搖。因此,對查理一世來說,死刑是人民的願望和時代的潮流。
『柒』 英國為什麼沒有皇帝
因為前任國王去世後同級別的王位繼承人中沒有男性。前提是英國法律允許女性繼承人繼承王位。
伊麗莎白二世於1951年開始代表英王喬治六世出席各種正式場合。1952年2月6日國王逝世,她繼承王位。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是英國世襲國家元首,除英國外,女王同時也是澳大利亞、新西亞、加拿大等國家的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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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史上的女王和女性繼承王位問題
閱讀歐洲歷史,就如同品位一屆精彩絕倫的歐洲足球錦標賽,錯綜復雜的國際關系和層出不窮的英雄帶給人無數激情和驚喜,在這其間,有一群女人曾經站在歷史舞台的中心,給歷史增添了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她們是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們。 這使人感到興趣:她們是如何登上王位的? 在女性能否繼承王位及如何繼承王位的問題上,歐洲各國由於傳統、觀念的不同,有著不同的規定。這絕對不是小事,由於不同國家對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理解不同,因而常常引起了王位的紛爭甚至導致了國家間的大型戰爭。在歷史上,因為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導致的戰爭,典型的就有英法百年戰爭、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西班牙的卡洛斯戰爭等。
(一)女王概況
不知你是否知道,在今日的歐洲君主制國家的在位國王之中,有三個是女王: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荷蘭女王貝亞特里克絲、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她們都不是本國歷史上第一個女王。 在歐洲歷史上,無論是古希臘、古羅馬,還是中世紀的騎士時代,皇帝、國王這些名詞從來都只是男人的專利,只有東羅馬帝國出了幾個影響不大的女皇帝。但從14世紀開始,在一個又一個的國家,一個又一個的女王(皇)斷斷續續地出現了,一直到當代,累計有三十來位。(我統計一下,英國6位,俄國4位,荷蘭3位,盧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麥2位,奧地利1位,波蘭1位,匈牙利1位,還有蘇格蘭、納瓦拉、那不勒斯等現在已為人兼並的國家也出過女王(不過有些女帝王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繼承」王位,而只能說是「奪取」王位,如俄國的葉卡捷琳娜等)。不知有無錯漏,請各位大蝦不吝指教。 三十來個,在歐洲龐大的帝王群體中只是萬綠叢中一點紅,但她們不但將歐洲歷史譜寫得更加豐富多彩,而且也實實在在在史書上留下了足以流芳後世的業績。總的說來,歐洲女王的表現還算不錯。其中丹麥的瑪格麗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國的伊麗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國的葉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奧地利的瑪麗亞·特蕾西亞(1740—1780在位)分別被本國的史學界認為是本國歷史上最傑出的帝王之一。其他女王基本上處於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淫無道禍國殃民之輩,唯一一個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國家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親,她本人要負的責任其實也不多矣。 她們走上女王寶座的路徑不外乎兩種:從公主到女王和從王後到女王。身為王後,在國王丈夫死後,繼承人尚年幼或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便自己走上權利舞台的中心,進而即位稱尊的情況,在世界各國歷史上司空見慣,在歐洲則以俄國的兩個葉卡捷琳娜為典型代表。但更加有歐洲特色的是從公主到女王的情況,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大多屬於這一類。 在即位之後,基本上男性國王能承擔的事務,她們也能承擔,但親自帶兵打仗除外,不過,17世紀之後,國王親自帶兵打仗的情況已越來越少見,因此也不見得是嚴重的問題。女王結婚之後與丈夫之間權力如何分配也是一個問題。有不少女王,結婚後就將主要王權交給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讓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奧諾拉,也有的女王結婚後能將丈夫和整個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裡,如奧地利女皇瑪麗亞·特蕾西亞,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選擇了終身不婚,以保證自己的權力不旁落,如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和俄國女皇葉麗薩維塔。說來話長,本文主要討論女性繼承王位問題,這些就此略過。
(二)
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問題這首先涉及的問題是,女性對父母的財產和地位的繼承權問題。古代法蘭克蠻族國家的《薩利安法典》曾規定婦女沒有繼承權,但《聖經·民數計》中則說道:「一個人時候應該由女兒繼承。」(意為無子嗣的時候)。歐洲各國歷史上的情況不大相同,但大體上是女性有繼承權,但要排在相應的男性後面(這與亞洲國家女性根本沒有繼承權,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別人的還是不同的)。 歐洲各國情況的不同,表現在歐洲的中心地區和「邊緣地區」的不同。歐洲中心傳統色彩較濃厚的地區,如法國、德國等,女性繼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國國王腓力五世就曾組織學者會議,搬出《薩利安法典》,確認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即使在國王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王位也只能由國王的其他男性親屬繼承。但在「邊緣地區」,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則在名義上有繼承王位的可能性。在東歐,除了波蘭和匈牙利在14世紀的一例特殊情況,在其他時代,女性都不得繼承王位。而俄國的情況比較特殊,在18世紀這個「女皇世紀」,接連有四個女沙皇產生,但在其他世紀,女性繼承皇位則通常是被禁止的。 但一個女王的出現,總是會帶來一系列復雜和棘手問題,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義上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國家,一個女王的產生仍然會面對種種阻力,這也是歐洲歷史上女王只是很少數的緣故。但當一個國王只有女兒而沒有兒子的情況出現時,他通常又會謀求將王位傳給他的女兒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親屬,這就使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成為一個「模糊問題」,不同的國家、家族、個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歐洲各國王室之間都有錯綜復雜的婚姻血緣關系,對同一個王位,常常有多個國家的王室成員可以提出自己有繼承權的依據,這就是歐洲歷史上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為何會引起那麼多的紛爭甚至戰爭的原因了。 1328年,法國國王查理四世無嗣而亡。他的堂兄,瓦盧瓦公爵腓力繼位為王,是為腓力六世。但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認為自己才是法國王位的繼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國前國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孫,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兒孫都已死亡,至於腓力六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後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則認為,按法國的傳統,女性是沒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因此不買這個「腓力四世的外孫」的帳。因此爆發了英法兩國之間的戰爭,這場戰爭被他們的後代一直延續下去,從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稱「英法百年戰爭」,英國國王一度在法國加冕為王,不過最後還是被趕出法國。英法兩國在領土、經濟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這場戰爭的真正原因,而英法兩國在女性繼承王位問題上的理解不同,則是這場戰爭的導火線。 1713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為自己的後嗣問題深深擔憂。他沒有兒子,只有一個女兒——瑪麗亞·特蕾西亞,他想讓他的女兒即位,不願讓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聯其他王公手裡。因此,他頒布了歷史上有名的「國本詔書」,規定若無男嗣,女兒也可即位。這一詔書遭到了德意志邦聯各王公的強烈反對,他們的依據是,神聖羅馬帝國歷史上還沒有過女皇的先例。而瑪麗亞·特蕾西亞的支持者則反駁說,雖然歷史上沒有過女皇,但也沒有規定過女人不得繼承皇位。查理六世將「國本詔書」作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為換取國際上對「國本詔書」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犧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瑪麗亞·特蕾西亞順利即位,但與此同時巴伐利亞選侯阿伯特宣稱自己才是帝國皇帝,並夥同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國軍隊入侵奧地利,這場戰爭歷史上稱為「奧地利皇位繼承戰爭」(1740—1748年)。幸而奧地利取得英國的幫助,最後戰爭打成平手,普魯士承認了瑪麗亞·特蕾西亞的皇位,但從奧地利割走了西里西亞地區。 1833年,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只有兩個女兒,遺囑中由他的長女伊莎貝爾繼承王位,是為女王伊莎貝爾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認為女性沒有繼承權,自稱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繼承人,集結了一批持異議的政治、宗教派別,發起了「王室正統運動」的戰爭,史稱「卡洛斯戰爭」,失敗後流亡國外,他的後代還一直在謀求西班牙王位,以至於西班牙王族分化成兩個世襲,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類似的,叔叔和侄女爭奪王位的戰爭,還有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和王叔米格爾的戰爭。 以上三個例子,分別是不同國家之間,同一國家內部不同王族世襲之間,以及同一王族內部由於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的戰爭的典型代表。當然,這些戰爭本身還有更深的政治社會背景,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只是一個導火線。
(三)
新時代的繼承王位問題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但再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爭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爭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牘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將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將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確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並於1972年即位至今。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不過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關於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測驗中,90%的人明確表示無法接受)。 時至今日,歐洲君主制國家已經所剩無多,而且都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只是作為民族團結的象徵而存在的「橡皮圖章」,由一個男人還是女人來當國王已不再是那麼重要。加上當代歐洲國家中女議員在國會中佔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為奇,甚至有達到40%的(如瑞典),至於女首相、女部長、女黨魁等在歐洲國家中已司空見慣,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王位的觀念已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盡管王室的制度總是落後於社會制度的改革。當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規定男女王族成員具有完全同等的繼承王位的權利;在英國、西班牙、丹麥、荷蘭,女性王族成員雖然在王位繼承順序上要排在血緣關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員後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