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為什麼會有女王
君主立憲制的保留。 英國實行的是君主立憲制,國王跟女皇也算是國家元首,但是有名無權,沒有真實的議政權利,所有的都在首相手中,而首相要定時像女皇或者國王匯報政治情況。
英國王位繼承法的規定的。
現在世界上的國王幾乎都是終身制,王位的繼承也是世襲制。但王位繼承法卻因國而異。嫡長子孫繼承法是很多國家採用的方法,這種繼承法和中國古代皇家的繼承法相類似。如果皇帝無子,則從皇室近親過繼,繼承大統。現在日本、不丹、尼泊爾、西班牙的皇位繼承大致都是這樣。英國實行的王位繼承法是男女都有繼承權,但規定先男後女,先長後幼的原則。現在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就是因為老王喬治只生下她們姐妹倆,她是姐姐,所以登上了國王的寶座。而王儲必須等到現任國王駕崩才有資格登基。至於要等多長時間,那就很難預測了。如挪威國王奧拉夫五世今年已80多歲了,王儲也逾花甲之年,但還得等下去。
② 英國的女王由來
由於英國王室實行長子女繼承製這種獨特的繼承原則,女性也擁有王室繼承權,所以英國會出現女王。
造成伊麗莎白二世即位女王的原因是因為前任國王喬治六世沒有兒子,就得女兒繼承王位成為女王。現在的伊麗莎白本來是繼承不到王位的。她父親的哥哥—愛德華八世,愛上了離婚的美國女人辛普森夫人,為她放棄了王位。 可是愛德華八世沒有孩子,只好由他的弟弟喬治來繼承。喬治六世就是伊麗莎白的父親,他沒有兒子。所以現在的英王就是女王了。
在歐洲歷史上,無論是古希臘、古羅馬,還是中世紀的騎士時代,皇帝、國王這些名詞從來都是男人的專利,而造成女性即位成為君主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大致是在國王丈夫死後,身為王後的情況下,繼承人尚年幼或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便由王後執掌權力,進而即位稱尊的情況。英國女王即英國女性君主,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女性君主稱為女王。
從14世紀開始,在一個又一個的國家,一個又一個的女王(皇)斷斷續續地出現了,一直到當代,累計有三十來位。英國6位,俄國4位,荷蘭3位,盧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麥2位,奧地利1位,波蘭1位,匈牙利1位,還有蘇格蘭、納瓦拉、那不勒斯等已為人兼並的國家也出過女王,不過有些女帝王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繼承」王位,而只能說是「奪取」王位,如俄國的葉卡捷琳娜等。
③ 在英國,女王是如何產生的
在經歷八世退位六世相繼去世的接連打擊之後,人們希望在這個年輕的女王身上看到希望。
④ 英國為什麼還有王室他們是什麼制度歐洲還有哪些國家有王室王室擁有哪些權利呢
因為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不徹底,資產階級的力量沒有強大到徹底推翻封建統治的程度,只有與舊勢力妥協。1640-1688英國資產階級革命革命期間發生了王朝復辟,1688年資產階級聯合地主階級發動光榮革命,驅逐查理二世,迎接荷蘭的瑪麗和威廉為國王,次年(1689年),
議會通過《權利法案》,對國王的權力進行約束。此後議會的權力越來越大,而王室基本上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所以王室得以保留。
英國的制度是君主立憲制度。
歐洲的王室除了英國外還有:挪威、瑞典、丹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列支敦斯登
英國王室的權利有:國王或者女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
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國王只是禮儀性的!內閣的首長叫首相。
(4)英國為什麼有女王和皇帝擴展閱讀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王室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
雖然英王的確擁有實質性權力例如解散議會、宣戰、警告權等(與日本天皇沒有實質性權力的區別)。但英國國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統治者和三軍總司令,他的權力早已在1689年《權利法案》讓予政府的實際領導人首相和議會(現時都是通過民選產生)。
首相可就重大事項與國王磋商,國王可以行使建議權、警告權,但決定權由議會和首相做出,不過最終也要在國王的同意權下認可生效。
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
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認為該規定與英國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視的條款有沖突。不過實際上,絕大多數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開場合都大多宣稱自己是聖公會成員。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
不過這只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同時,英國君主不得與天主教徒結婚的禁令也被廢除,但君主本人還必須是新教徒。
⑤ 為什麼英國歷史上那麼多女王
其實也不算多,總共有7位。第一個是簡·格雷,她的外祖母是亨利八世的妹妹,在英王愛德華六世去世後,由於沒有合法繼承人以及大臣們不想讓天主教徒瑪麗當女王,於是推舉她為國王,不過只在位13天而已。因為她最後還是被瑪麗一世推下了台,瑪麗一世是英王亨利八世的女兒。
上述梳理後發現,英國在都鐸王朝之前沒有女王,一方面因為沒有公主繼承王位的先例,另一個可能因為男繼承人不少。而都鐸王朝開始後,大部分女王繼任的原因無非兩個:一,沒有其他男性合法繼承人;二,由於議會及朝臣想維護宗教穩定,必須讓新教徒來擔任國王。發展到近現代就更是這樣,許多英國王室有時候只生一個孩子,無論男女,都是合法的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