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世界十大海峽,按寬度排名
世界最著名的十大海峽是:
內今海峽位於前蘇聯東部與美國西部之間。
博尼法喬海峽位於法屬科西嘉島的南部與義大利撒丁島的北部之間。
戴維斯海峽位於格陵蘭西南部與加拿大北部之間。
馬六甲海峽位於馬來西亞西部與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的北部之間。
莫三比克海峽位於英桑比克的東部與馬達加斯加西部之間。
霍爾木茲海峽位於伊朗南部和阿曼北部之間。
保克海峽位於印度南端和斯里蘭卡島北部之間。
對馬海峽位於朝鮮南部對馬島與日本南部的夷歧島之間。
英吉利海峽位於英國南部和法國北部之間。
在達尼爾海峽位於在土耳其歐亞兩部分之間,連接馬爾馬拉海與愛琴海。
寬度還真沒有考究過
在地圖上沒法弄
盡量...
『貳』 英吉利海峽寬,還是台灣海峽寬
台灣海峽寬
1、英吉利海峽呈北東—南西走向,長約370千米。北窄南寬,北口寬約200千米;南口寬約410千米;最窄處在台灣島白沙岬與福建海壇平潭島之間,約130千米。總面積約8萬平方千米。歷史上曾在此發生多次軍事沖突和海戰。因為英吉利海峽的南面是法國。
法國人偏稱其「拉芒什海峽」(法語意為「袖子海峽」),指其形狀,自西向東漸窄,最寬處約180公里(112哩),最狹處34公里(21哩,位於英國多佛〔Dover〕和法國加萊〔Calais〕之間)。英吉利海峽東端有多佛海峽接北海。
2、台灣海峽長560公里(350英里),最狹窄處又稱多佛爾海峽,僅寬34公里(21英里)。海峽大部水深小於80米,平均水深約60米。西北部較平坦,東南部坡度較大,中間有島嶼和淺灘構成弧形降起帶。
東西兩側各有20米和50米水深的兩級階地。東側階地較窄,50米等深線距岸一般為10~20千米;西側階地向外延伸,寬度較大,50米等深線距岸達40~50千米,並在幾處河口外有橫切的峽谷。
(2)英國最長的海寬度是多少擴展閱讀:
英吉利海峽是大西洋的一部分,位於英格蘭與法國之間,西南最寬達240公里;東北最窄處直線距離33.8公里,即從英國的多佛爾到達法國的加來,多佛爾到加來這部分海峽是英國海峽協會認可的橫渡區域。多佛爾到加來的距離雖然不到渤海海峽的1/3,然而,其難度並不是單純以距離衡量的。
台灣島台中以西有台中淺灘,與東部階地相連,東西長100千米,南北寬18~15千米,水深最淺處9.6米。兩淺灘之間為澎湖列島岩礁區,南北長約70千米,東西寬46千米。
『叄』 各國海域面積排名。
各國領海面積排名:
美國1218>法國1008>澳大利亞850>俄羅斯757>紐西蘭668>印尼611>加拿大560>英國546>日本447>中國396>智利367>巴西363>墨西哥317>印度261>丹麥254。
領海的基線是指「沿海國官方承認的大比例尺海圖所標明的沿岸低潮線」。但是,「在海岸極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緊接海岸有一系列島嶼,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的劃定可採用連接各適當點的直線基線法」。
直線基線法就是在岸上向外突出的地方和一些接近海岸的島嶼上選一系列的基點,各基點依次相連,各點間的直線就連成沿海岸的折線。 關於基線向外的寬度有個發展過程。
(3)英國最長的海寬度是多少擴展閱讀:
中國於1958年9月4日發表關於領海的聲明,宣布中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1海里≈1.852千米),該規定適用於中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台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
1982年,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把12海里規定為領海寬度的最大限制。但目前世界各國領海寬度有3海里、12海里、200海里等多種類別。
1992年,我國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1998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肆』 英國領海面積多大
真正的數據不知道,以下為部分關於英國領海的知識:根據國家的屬地優越權,各國對在本國領海內發生的一切犯罪行為,包括發生在外國船舶上的犯罪行為,有權行使司法管轄。但在實踐中,對領海內外國商船上的犯罪行為是否行使刑事管轄權,各國大都從罪行是否涉及本國的安全和利益考慮。對駛離內水後通過領海的外國船舶,沿海國得行使較為充分的刑事管轄權。沿海國對僅僅通過其領海的外國船舶上的民事案件,通常採取不幹涉態度。
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國際間統一的領海寬度。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領海寬度都是由各國自行確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於1973年7月14日向第3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提出:「沿海國有權根據自己國家的地理特點、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需要,並照顧到鄰國的正當利益以及國家航行的便利,合理地確定領海的寬度和范圍。」事實上,各國宣布的領海寬度有3海里(英國、美國、比利時、荷蘭等24國)、4海里(挪威、芬蘭2國)、6海里(土耳其、希臘等 4國)、12海里(中國、蘇聯、法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泰國、阿爾及利亞、埃及、扎伊爾、蘇丹、摩洛哥等77國)、20海里(安哥拉)、30海里(奈及利亞、多哥)、50海里(馬達加斯加、坦尚尼亞、喀麥隆、甘比亞4國)、70海里(茅利塔尼亞)、100海里(塞內加爾)、200海里(阿根廷、巴西、秘魯、獅子山、貝南等
14國)等不同的寬度。依照1958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里。這項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台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每一國家有權確定其領海的寬度」,但對其最大范圍作了限制,即:「從按照本公約確定的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里的界限」。 各國領海主張現況無領海:波斯尼亞、蒙特尼哥羅 3海里:約旦、新加坡、帛琉 6海里:土耳其、多米尼加、希臘 12海里:美國、英國、法國、中國、俄國、德國、日本、澳洲等多數國家。 12海里與另行規定區(DLM):斯洛維尼亞(指該國除了奉行12海里外,再有爭端處另以法律規定其領海實際區域。) 30海里:多哥 200海里:貝南、剛果、厄瓜多、薩爾瓦多、利比亞、秘魯、索馬里 依據協商劃定:菲律賓奉行具體依據協商劃定的政策,故其領海距岸一般大於12海里。澳洲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領海劃分則以條約規定。
特殊情況:由於國際政治的復雜狀況,12海浬的適用仍有甚多例外。 例如仍屬丹麥的北極區格陵蘭島殖民地,根據丹麥規定不適用12海里。未來情況依據其國王頒布之法律為准。 屬於懸而未決的模糊狀態。又如愛沙尼亞在芬蘭灣的領海,亦依據協商結果為准。 芬蘭一般適用3海里,但法律有規定處可為12海里。 日本在北海道附近的宗谷海峽、津輕海峽,鄰近韓國的對馬海峽(Tsushima Strait)等處適用3海里。 土耳其在黑海適用12海里,在愛琴海適用6海里。 英國在本土與馬恩島、福克蘭群島適用12海里,在維爾京群島等海外屬地適用3海里。各國臨接海域主張狀況無仳臨區主張:英國、義大利、德國、土耳其、希臘、伊朗、荷蘭、菲律賓、以色列等國。 14海浬:芬蘭 15海浬:委內瑞拉 18海浬:孟加拉、蘇丹、沙特、甘比亞 24海浬:美國、法國、俄國、中國、澳洲、紐西蘭、韓國、緬甸、墨西哥等國。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陸軍總部1977年頒布了50海浬的「軍事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