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台灣人可以去哪些國家
台灣護照可以124個國家免簽證。
(一)亞太 16個:
日本、韓國、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紐西蘭、 斐濟、 大溪地、新喀里多尼亞、塞班島 、關
島、帛琉、薩摩亞、諾魯、吉里巴斯、紐埃 。
(二)美洲 27個 :
美國、加拿大、聖皮埃爾、密克隆、古巴 、多明尼加、海地、瓜地馬拉 、薩爾瓦多 、洪都
拉斯、尼加拉瓜 、巴拿馬、哥倫比亞、厄瓜多、秘魯、瓜德羅普、馬提尼克、多米尼克 、格林納
達 、聖露西亞 、聖文森、格林納丁斯、聖基茨、尼維斯、法屬蓋亞那、福克蘭群島和其餘四個省
略,都是英法的小島。
(三)歐洲 43個
參與歐盟免申根簽證待遇案的所有國家(包括歐洲大陸的大部分國家)、英國、愛爾蘭、直布羅
陀、(英屬) 格陵蘭、(丹麥) 法羅群島、(丹麥) 中東、以色列。
(四)非洲 5個
布吉納法索、甘比亞 、史瓦濟蘭、留尼旺、馬約特。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的申請、審批簽發和管理,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申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以下簡稱護照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民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
第三條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參照國際技術標准,逐步推廣簽發含有電子晶元的普通護照,提高護照的防偽性能。電子晶元存儲普通護照的登記項目資料和持證人的面部肖像、指紋信息等。
以上內容參考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