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外商店裡的GIFT CARD有什麼用怎麼用
禮品卡(在北美也稱為禮品券,或英國的禮品券或禮品券)是預付儲值金卡,通常由零售商發行。 在特定商店或相關業務內購買。 作為促銷策略的一部分,零售商和營銷商也提供禮品卡,這些卡被稱為現金卡。 禮品卡一般可以在有關的零售場所兌換,不能兌現,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有失效日期或費用。 Visa和MasterCard信用卡生產通用禮品卡,不在特定商店使用,廣泛用於現金返還營銷策略。 這些卡的一個特點是,它們通常是匿名的,並在儲存值耗盡時作廢。這種卡片是你用來買來作為禮物送給別人的,裡面你存一定的金額,這樣別人拿了你送的卡在這個店可以直接刷買東西。
禮品卡的歷史:
1994年底在佛羅里達州勞德代爾堡,百事娛樂公司使用了第一張禮品卡。一開始,百事達禮品卡用最近的復印機和彩色列印機取代了偽造的禮品券。第一次禮品卡交易是由當時的佛羅里達州Nabanco或Sunrise處理的。 Nabanco是使用現有支付基礎設施處理禮品卡的第一個平台的開發商。之後,百事可樂公司又推出了一張Neiman Marcus的卡片,以及由MCI提供的預付費電話提供的美孚汽油卡。 Kmart接下來介紹了在AT&T早期提供預付費電話時間的Kmart Cash卡。後來這個功能被放棄了,因為這對Kmart和Mobil來說都是不利的。 Kmart Mags Pangilinan現金卡是購物者沒有收到禮物時的第一個現金退貨替代品。今天,大多數商家把現金卡代替現金用於未收到退貨的做法是司空見慣的。從這些早期的介紹,其他零售商開始適應禮品卡計劃,以取代他們的禮品券計劃。
禮品卡的條例:
加拿大。所有省份都通過了禮品卡上的有效期限和費用。但是省禮品卡立法不適用於受聯邦法律管制的行業。例如,禮品卡類似於信用卡(即有Visa,MasterCard或美國運通品牌)和電話卡是由聯邦政府監管。根據2014年5月1日生效的聯邦預付款產品法規,聯邦政府管理禮品卡。
美國。過去,禮品卡的統一標准並不存在。這被設置為改變作為附錄2009年的信用卡法案指示聯邦政府創建消費者友好的標准有關的禮品卡。最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從設定的到期日禁止零售商,除非它們是發行卡的日期或在其經費最後添加到卡之日起至少五年。此外,零售商不再啟動,以評估休眠,不活動或服務費,除非卡上有腿不活動的至少12個月,如果收費期限屆滿後增加,這些費用的細節必須清楚卡上披露。此外,零售商每月不能收取一個以上的費用。新功能於2010年8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