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代英國的議會、內閣到底是怎麼進行選舉的
英國是議會內閣制。內閣由議會下議院產生。議會下議院由選舉產生,下議院代表人民行使主權。因此內閣是必須得到下議院多數支持的。從這里出發,內閣是由下議院多數黨或者黨派聯盟組閣。女王的職責是象徵性的和榮譽性的。女王必須召見多數黨領袖,然後授權他組閣。
如果議會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首相或者宣布內閣總辭職,或者要求英王解散議會,而對於首相解散議會的要求,英王必須接受。解散議會,重新大選意味著對內閣的全民投票。如果新議會支持內閣,內閣保留,如果新議會再次通過對內閣的不信任案,內閣必須總辭職。
當然了,英國等這些議會內閣制國家,黨的領袖對本黨議員控制力是很強的,所以除非是黨首的重大失誤造成本黨陷入分裂、黨內大佬造反,幾乎是不可能通過對本黨的不信任案的。
B. 英國內閣成員是怎麼產生的議會又是怎麼產生的
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 議會起源於英國,是從封建性質的等級會議演變而來的。1265年貴族S.de孟福爾以攝政名義召開由貴族、僧侶、騎士和市民參加的會議。後來被認為是英國議會的開端,1688年「光榮革命」後,議會於1689、1701年通過《權利法案》和《王位繼承法》,賦予議會立法、決定財政預算、決定王位繼承、監督行政管理等權力,從此議會成為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最高立法機關。以後為美國、法國及其他資本主義國家普遍採用。 議會是英國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政府從議會中產生,並對其負責。國會為兩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組成。自有議會以來,通常在倫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築--威斯敏斯特宮(議會大廈)舉行會議。每年開會兩次,第一會期從3月末開始,到8月初結束,第二會期從10月底開始,到12月聖誕節前結束。
C. 英國內閣成員如何產生
法律分析:英國政治中的內閣制是長期演變的產物。早在中世紀的末期,協助君主進行管理並向君主提出建議的「國王大委員會」中產生了「樞密院」。1540年,樞密院正式成立。最初「樞密院」成員約20人,主要由國家官員和王室成員組成。在一般情況下由國王主持會議,並定期召開。會議內容是討論政府的重大問題。到了斯圖亞特王朝時期,樞密院成員越來越多,非常龐雜,活動不靈便。為了更有效地進行工作,並且在樞密院成員之間就某些問題達成。議會選舉,佔多數席位的政黨執政,首相一般為該政黨的領袖。
法律依據: 《自由大憲章》 第二條 任何伯爵或男爵,或因軍役而自余等直接領有采地之人身故時,如有已達成年之繼承者,於按照舊時數額繳納承繼稅後,即可享有其遺產。計伯爵繼承人於繳納一百鎊後,即可享受伯爵全部遺產;男爵繼承人於繳納一百鎊後,即可事受男爵全部遺產;武士繼承人於最多繳納一百先令後,即可享受全部武士封地。其他均應按照采地舊有習慣,應少交者須少交。
D. 英國的內閣成員是首相任命的還是議會選舉出來的
內閣成員組成:內閣制的內閣是以議會為基礎產生的.內閣首相通常由在議會中正明佔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擔任.首相從政見基本相同的議員中挑選閣員人選,提請國家元首任命,組織內閣.
國家元首對內對外名義上代表國家,但並無實際行政權力,由內閣代表國家元首對議會全權負責.元首頒布法律、法令和發液清大布文告時,都必須由首相或有關閣員副署.內閣接受議會的監督,定期向議會報告工作.如內閣得不到議會信任,其閣員必須集體鬧豎辭職,或由內閣提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舉行議會大選.新議會如果仍對內閣表示不信任,內閣則必須總辭職,由國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組織新政府.
內閣的成員由內閣的首腦從與其政見相近的議員中挑選,或由參加內閣的各黨派協調分配名額產生,然後提請國家元首任命.
E. 英國內閣成員名單是由首相自己決定,還是議會投票選舉
是由首相決定的,但還是受限於本黨內部的決議,並且最終通過還是議會的事,但首相即是本黨領袖而且首相所在黨派肯定是議會多數黨,所以首相是有能力決定內閣成員的。
F. 英國的內閣和議會
內閣由選民選舉產生,在英國主要是工黨和保守黨還有一個自由黨;另外還有一些小黨派。政黨提出議會候選人,選民從中選出一定數量的人組成議會(下議院);上議院中占據多數的政黨或者政黨聯盟從本黨或者本政黨聯盟中提名內閣成員(首相和各部部長),由議會(下議院)投票表決,但由於是由多數政黨或者政黨聯盟提名的,一般都會通過。一句話:內閣由議會產生,對議會負責;議會對內閣有監督作用。英國議會和內閣的關系類似於我國人大和政府的關系。
內閣執行日常行政管理,議會主要負責一些政策法令的審核。
英國還有上議院議員的產生很復雜,有世襲貴族、神職人員和社會名流。不是選舉產生,和我國政協委員的產生類似,職能也類似,簡單說,上議院無實權。
參考資料:上議院(http://ke..com/view/930349.html?wtp=tt)下議院(http://ke..com/view/930349.html?wtp=tt)內閣(http://ke..com/view/1034364.htm)
G. 英國分為四個地區 ,那首相是怎麼選出來的
英國首相選舉方式:
首先是由下議院選舉,大選的基本制度是簡單多數選舉制,即根據一黨所佔有的議員數量。如果一黨擁有絕對多數的議員,則此黨將組成下屆政府,該黨領袖將要成為首相。(英國主要是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政黨)
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如果沒有任何黨派擁有絕對多數席位,則合計擁有絕對多數席位的兩個或多個政黨將組成聯合政府,基本上其中最大黨黨魁將成為首相;或者單獨一黨成立政府,並通過與其他黨派非正式的聯盟和協議而得以延續。
英國女王不是選出來的,女王王位是世襲制的,女王沒有實權,只是象徵意義的國家元首。英國國家最高領導人是首相,這是由人民選舉的。
(7)英國內閣怎麼選的擴展閱讀:
英國首相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簡稱聯合王國首相或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
英國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縮寫PM)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現任首相為第76任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y)。
英國內閣的首腦。按慣例由英王任命議會多數黨領袖擔任。英國確立君主立憲制後 ,1714 年德意志漢諾威選帝侯喬治一世繼承英國王位。他因不懂英語,不諳英國國務,1717年起停止參加內閣會議。
1714年,英國女王安妮駕崩無嗣,在喬治一世的前面還有五十位血緣關系和安妮女王更接近的貴族,但他們都是天主教徒,不能繼承英國王位。
喬治一世則是血緣和安妮女王最接近的新教徒貴族,所以根據1714年的遺囑繼承英國王位,稱喬治一世,成為漢諾威王室的第一位國王,也是一個母語是德文,而且無法使用流利英文的國王。他敕命輝格黨領袖羅伯特·沃波爾為內閣首領,自己並不出席內閣會議。並從此開創了英國君主不出席先例,會議改由國王令一名親信大臣主持,成為了英國首相制度的開端。
參考資料:網路-英國首相
H. 英國的內閣大臣是如何產生的
議會選舉獲勝的多數黨領袖任首相,然後提名內閣成員,報請英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