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不再承認所謂BNO護照,意味著什麼
英國這是狼子野心,基於該國之前的一些做法,咱們國家這次拒絕承認所謂的BNO護照,那就意味著這本從1987年7月1日開始簽發給「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國國民身份」的護照,在中國的土地上失去了其「證明身份」的作用,也就不能作為入境的相關證件使用,這就相當於直接禁止了擁有這類護照的「外國人」來中國旅遊。
而英國人也有類似的證件,但「英國屬土公民」卻有些特殊,雖然是英國人,但實際上並沒有真正英國人的證件,而所謂的屬土實際上就是曾經在英國殖民地上生活的英國公民,就以香港這類居民為例,香港回歸以後,這就相當於英國遺棄了他們,但又為了照顧他們,特此辦法了BNO護照,而這個護照只是作為工作簽證和身份證明的作用,雖然算是英國公民,但卻沒有在英國的居留權,這就相當於同樣是英國人,但待遇卻差了很多,這就是所謂的「二等公民」待遇。
❷ 不承認英國海外護照有什麼用
你好朋友,你說的是BNO護照吧,這個沒有什麼用,對於我們國家來講沒有什麼用,他們也不會進入中國的,謝謝。
❸ 不承認bno護照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英國現在所謂的BNO已經不再是原來的BNO。
英方罔顧香港已經回歸中國24年的事實,不顧中方嚴正立場,公然違背承諾,執意炮製出台所謂「量身定製」的具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的香港居民赴英居留和入籍政策,並一再擴大適用范圍。
英方試圖把大批港人變成二等英國「公民」,已經徹底改變了原來中英諒解的BNO性質。英國現在所謂的BNO已經不再是原來的BNO。
(3)不承認英國護照是什麼含義擴展閱讀: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二點規定,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
並且自1997年7月1日起,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❹ 不承認bno護照意味著什麼
不承認bno護照意味著bno護照在我國不屬於有效的證件,持bno護照的港人境外,是無法得到協助的。BNO護照,就是英國通過《1985年香港法令》制定,專門讓香港的英國屬土公民在回歸前申請的新英國國籍,目的是「讓香港人選擇與英國保留某種聯系」。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英文:BritishNational(Overseas)Passport,簡稱:BN(O))。英方罔顧香港已經回歸中國24年的事實,不顧中方嚴正立場,公然違背承諾,執意炮製出台所謂「量身定製」的具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的香港居民赴英居留和入籍政策,並一再擴大適用范圍,試圖把大批港人變成二等英國「公民」,已經徹底改變了原來中英諒解的BNO性質,英國現在所謂的BNO不再是原來的BNO。香港1月29日晚宣布,不再承認所謂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乘客乘坐前往香港的航班時,必須出示香港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這意味著,如果港人持有BNO護照入境外國,證件將不被當地中國領事館承認,而一旦發生意外將無法得到協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❺ bno護照不承認是什麼意思
1、bno護照即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英文: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簡稱BN(O)),是英國因應香港主權移交的問題,而在1987年7月1日起開始簽發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護照。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大約有344萬,而持有這種護照的香港居民大約有150萬。
由於英國政府公然違背承諾,為540萬港人開通入籍英國渠道,中方於2021年1月31日起,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香港入境事務處已經向香港國際機場航空公司委員會發出通知,要求遵照規定辦理業務。不少香港市民也都發現,想要入境香港必須出示香港特區護照或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2、歷史發展:
在20世紀70年代末,由於新界租期將在大約20年後屆滿,中、英政府遂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在北京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當日,中英雙方分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英國駐華大使館的名義,互相交換了關於香港居民國籍問題的備忘錄。英方在備忘錄中表示,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由於同香港的關系為英國屬土公民者,從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英國的居留權。
英國政府在1985年制定了《香港法1985》(Hong Kong Act 1985),以立法的形式確認了中英聯合聲明及英方的備忘錄。1986年6月5日,英國樞密院根據《香港法1985》制定了《香港(英國國籍)令1986》(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ity) Order 1986)。
《香港(英國國籍)令1986》中規定,由於同香港的關系而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人士,會在1997年7月1日起喪失該身份,亦不可以繼續使用英國屬土公民護照,但他們可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申領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而在19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出生的合資格人士,則可在1997年12月31日前申領。1997年7月1日起,只有原本已持有護照的香港居民可續領新護照。
另外,為了減少無國籍人士,《香港(英國國籍)令1986》中亦規定:
(1)在1997年7月1日喪失英國屬土公民身份的人士,如不賦予其英國海外公民身份便會成為無國籍人士,則該等人士自動成為英國海外公民;
(2)在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人士,如果在出生的其父母為英國海外公民或英國國民(海外),並且如不賦予其英國海外公民身份便會成為無國籍人士,則該等人士可成為英國海外公民。
2019年3月30日起,英國內政部開始簽發封面沒有「歐盟」字樣的護照。
2020年7月23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表示,中方將考慮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2021年1月29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宣布,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❻ 中方不承認英國護照原因
中國不是不承認英國護照,只是有可能不承認英國的海外護照,作為對英國支持亂港分子的一種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