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何加拿大和澳大利亞依然尊英國女王作為他們的國家元首是出於什麼考慮
那是因為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同屬英聯邦國家,他們雖然有自己的政府,但他們承認是英國女皇的統治。這也就是相對地說,英國的女皇也是加拿大與澳大利亞的女皇。
英女王在加拿大並非英國女王,而是加拿大女王,她是加拿大的國家元首。雖然女王在加拿大並無半點實權,但在憲政上,她卻是加拿大的最高統治者,任何法律都是以她的名義發布的。新移民入籍宣誓,效忠的就是女王。
一個現代化的民主國家,卻原來還是君主立憲的政制,一個沒有加拿大國籍的女王,卻要所有加拿大人為之效忠,一個幾年也不來幾天的前宗主國的虛位君主,卻對加拿大擁有憲政上的生殺大權。
大部分加拿大人對英王室仍存有「特殊溫暖」的感覺。因為加拿大毋須向英王室進貢,只需為英王室成員每年的訪加行程埋單,如2010年女王訪加,加拿大人均支付0.15加元的費用,這被認為與歡迎其他國家元首到訪一樣,都是不可避免和必需的。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經濟網-英女王為何是加拿大的元首?
2. 為什麼澳大利亞要以英女王為他們的君主
澳大利亞原來是英國殖民地,現在是英聯邦成員國,名義上英國女王為澳大利亞的國家元首。
英國女王任命總督為其代表,但總督實際上不幹預政府的運作。國旗的左上角為英國國旗圖案,表明澳大利亞與英國的傳統關系。
澳大利亞原為澳大利亞土著的居住地。
17世紀初,西班牙、葡萄牙和荷蘭人先後抵此。1770年淪為英國殖民地。
1900年全部六個殖民地的居民舉行了一人一票的全民公決,用投票決定是否把六個殖民地統一成一個聯邦國家,投票結果是六個地方要統一,建立共同的澳大利亞聯邦。7月,英國議會通過「澳大利亞聯邦憲法」和「不列顛自治領條例」。
1901年1月1日,澳各殖民區改為州,六個殖民區統一成為聯邦,成立澳大利亞聯邦,成為英國的自治領,同時通過第一部憲法。
1927年,澳大利亞首都遷往堪培拉。
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使澳大利亞獲得內政外交獨立自主權,成為英聯邦中的一個獨立國家。
1986年,英議會通過「與澳大利亞關系法」,澳獲得完全立法權和司法終審權。
在聯邦制下,澳大利亞君主同時也是各州的君主,在各州直接任命州督,而不由聯邦總督或政府指派。
根據現代的澳大利亞憲政慣例,君主除了在按照澳大利亞總理和各州州長的提名任命或撤換總督和州督時,不過問澳大利亞政治。
(2)澳大利亞君主為什麼是英國擴展閱讀:
但是在澳大利亞國內關於是否脫離君主立憲制而成立共和國一直存在很大的爭議。
有一本關於英國女王的新書出版,書中透露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認為澳大利亞政府目前的「臨終看護政策」是站不住腳的,應該盡早做個了斷。所謂「臨終看護政策」指的是澳大利亞政府認為要等到英國女王駕崩後再重新考慮是否成立共和國。
據英國《每日郵報》10月17日報道,《每日郵報》專欄作家羅伯特·哈德曼的新書《世界的女王》即將付梓,作者在書中透露,英國女王的觀點是澳大利亞政府不必等到她死了再考慮是否廢除君主製成立共和國,要做就趕緊做。
書中引用一名英國王室官員的話稱,澳大利亞的「臨終看護」政策對於女王陛下以及澳政府來說都是站不住腳的。他說很明顯,澳大利亞政府就在等著女王駕崩後,然後宣布是否廢除君主制,這樣的做法對雙方都是不負責任。
據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報道,1999年澳大利亞曾經舉行是否實行共和制的公投,但是公投失敗了。然而白金漢宮對此並沒有很高興。英國王室甚至宣稱,該來的終究是要來的,如果一些英聯邦國家覺得執行君主立憲制不合適,完全可以趁早了斷,脫離英國王室,實行共和制。
1999年澳大利亞共和公投的結果也很有分裂性,當時54.87%的人反對脫離君主製成立共和國,但是也有47.13%的人支持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