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英國與澳大利亞是什麼關系
澳大利亞以前是英國的殖民地,最早是英國流放犯人的地方,後來成為英國的殖民地。獨立之後仍然算是英聯邦的國家之一,但是政治和經濟上是獨立的,與英國沒有必然的聯系。
澳大利亞的英語口音會有英國英語的口音,這點區別於美國,美國人並沒有太多被英國殖民的痕跡。
澳大利亞總督(Governor-GeneralofAustralia)是澳大利亞君主的代表。按照現行的澳大利亞和英國法律,澳大利亞為英聯邦王國成員,英國君主兼任澳大利亞君主。因此,澳大利亞總督在一般情況下行使著國家元首的職務。
(1)英國為什麼要幫澳大利亞擴展閱讀
1780年代英國決定在澳大利亞開拓一塊新的殖民地,第一為了獲取資源,第二為了防止法國佔有澳大利亞。但是澳大利亞和英國當時其他的殖民地相比太過遙遠,並且當時什麼基礎都沒有,所以英國民眾對於移民澳大利亞非常消極。這一點難不倒英國高層:「既然正常人不願意去的話,那就讓囚犯先去那裡好了~」
1788年1月26日,經過六個多月的航行後,英國航海家亞瑟·菲利普帶領第一批移民在悉尼登陸並在澳大利亞立棍,建立了澳大利亞的第一座監獄==
菲利普的移民船隊共有1473人,有750名犯人(男女比例大概4:1)還有隨行的九個監獄官員兩百多衛兵以及船上的水手。之後陸續流放來了多批囚犯,來緩解英國本土監獄的壓力。
1901年1月1日,澳各殖民區改為州,六個殖民區統一成為聯邦,成立澳大利亞聯邦。同時通過第一部憲法。
1927年,澳大利亞首都遷往堪培拉。
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使澳大利亞獲得內政外交獨立自主權,成為英聯邦中的一個獨立國家。
1986年,英議會通過「與澳大利亞關系法」,澳獲得完全立法權和司法終審權。
Ⅱ 英國在18世紀為什麼將澳大利亞作為罪犯流放地
1770年庫克船長發現了澳大利亞,以大不列顛的名義宣布對澳大利亞東海岸地區擁有主權。由於澳大利亞地理位置孤立,同時又由於1782年11月30日美國獨立戰爭結束,美國和英國代表在巴黎簽署和平條約。澳大利亞被認為是流放這些囚犯最好的地方。
於是英王喬治三世決定將澳大利亞作為集中的罪犯流放地。1788年1月26日,一個由11艘船艦組成的艦隊將548名男罪犯和189名女罪犯送到澳大利亞,一直到1840年,澳大利亞一共送了16萬名罪犯。罪犯的小孩由於不在記錄中,人數不詳,估計全部罪犯及小孩,約在20萬人以上。
在接下來的80年裡,大約有16.2萬名被判犯有刑事罪的男女流放到了位於澳大利亞多個不同的罪犯流放地。
(2)英國為什麼要幫澳大利亞擴展閱讀:
澳大利亞罪犯流放地遺址在2010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遺產編號1306。澳大利亞罪犯流放地遺址並非一個單一的地點,而是一共有11處,分布在新南威爾士州、塔斯馬尼亞州、西澳大利亞州等多處。
這11處遺跡現在全部都已經不再是監獄或流放地,絕大部分都被改造成博物館對公眾開放,有些的知名度還頗高,所以大家在澳大利亞旅遊時,如果對澳大利亞的歷史文化有興趣,可以選取一些參觀下,11處遺跡分別如下:
1、金斯頓和亞瑟谷歷史遺址(Kingston and Arthur`s Vale Historic Area),諾福克島(Norfolk Island)
2、帕拉瑪特舊政府大樓(Parramatta Old Government House)及市立廣場(The Domain),新南威爾士州
3、海德公園軍營遺址(Hyde Park Barracks),新南威爾士州
4、布理肯頓·威爾莫庄園(Brickendon and Woolmers Estates),塔斯馬尼亞州
5、達琳敦假釋局(Darlington Probation Station),塔斯馬尼亞州
6、古大北路(Old Great North Road),新南威爾士州
7、卡斯卡德婦女工廠遺址(Cascades Female Factory),塔斯馬尼亞州
8、亞瑟港歷史遺址(Port Arthur Historic Site),塔斯馬尼亞州
9、煤礦歷史遺址(Coal Mines Historic Site),塔斯馬尼亞州
10、科克圖島監獄遺址(Cockatoo Island Convict Site),新南威爾士州
11、弗里曼特爾監獄(Fremantle Prison),西澳大利亞州
所有流放遺跡中,最著名的是位於塔斯馬尼亞州塔斯曼半島(Tasman Peninsula)上的亞瑟港(Port Arthur),這里有著全澳大利亞保存最完好的監獄,從1830年至1877年之間,這里曾經關押了超過1.2萬名英國重刑流放犯人。
監獄四周高山林立,猶如天然的屏障城堡,對當年的流放犯來講這里也是最陰森恐懼的地方。目前供遊客參觀游覽的有當年犯人建造的古式教堂,火葯庫,牢房和守衛塔等。這里還有一個充滿奇特風格的監獄博物館,裡面展出許多當年的圖片和實物,包括犯人的囚衣、鞭子和鎖鏈等。
Ⅲ 澳大利亞和英國關系是如何發生變化的
說到澳大利亞和英國關系的變化過程,就要從以下內容講起了。
一般來說,在1918年以前,澳大利亞同其他國家的關系都要經過英國來處理。但是,自新中國建立以來,澳大利亞歷屆政府力圖在外交上有自己的獨立要求,而這種要求日益增強。因而,澳英關系自這時起有了一定的變化。
1909年9月,迪金聯合政府決定派遣澳大利亞自由貿易派領袖雷德作為聯邦常駐英國的外交代表,稱之為高級專員。高級專員享有大使的一切外交權力。這表明澳英關系有了新的發展。澳大利亞作為一個完全獨立國家,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外交問題,那是二戰期間的事。
Ⅳ 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本來就是英國人,也沒有經歷獨立戰爭,英國為何把統治權移交給加拿大和澳大利亞讓其獨立
並不是,加拿大其實不想脫離英國。澳大利亞萌生了脫離的想法,但是不想完全脫離。
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都曾是英國的前殖民領。
二戰結束後,美國和蘇聯雖然對著幹了,但是有一件事,兩國是一致的。就是讓歐洲老牌國家,放棄海外的殖民領,至於海外的殖民地就先不管了。
老牌國家,就是英法兩國。兩國有著相當龐大的殖民領。法國稱霸非洲,直到今天法國的影響力在非洲都是巨大的,說法語的非洲國家眾多,我的意思也就是法國在非洲殖民領眾多。英國是印度殖民領、加拿大殖民領、澳大利亞殖民領等等。而且,兩國海外的殖民地也特別多。
P.S.:殖民地和殖民領是兩個概念。比如,香港曾是海外殖民地,加拿大是海外殖民領。
蘇聯以輸出.革.命.的理由威脅英國,美國則是好言相勸,給英國個台階下,希望英國就坡下驢。而且,英國在二戰後,大不如前。加拿大南方有個美國,威脅太大了。而加拿大也是因為美國的存在才不希望脫離英國。如果有戰端,英國本土能否可以及時的支援自己的殖民領?這是個問題。答案一定是否定的。面對美蘇的強大和第三世界國家的逐步崛起,英國再也無法保持自己對殖民領的統治了。
所以,「比猴子還精」的英國人,想了個辦法。建立了一個多國家組織。把自己的前殖民領拉進一個新的「軍事、政治、經濟等全方位的同盟」,直譯就是「國家聯合體」,我們給翻譯為「英聯邦」。但其實,英聯邦應該算作「共主邦聯」。英聯邦國家都尊「英王」為自己的國家元首,而自己國家設「總督」。當然,元首也只是名義上的,除了這點,英聯邦國家都是獨立國家。
綜上,面對美蘇的威脅和本國實力的下降,英國不得不放棄殖民領。
Ⅳ 英國是如何把充軍的囚徒更多更好地運送到澳大利亞的
當時的情況只能是海運,就是遠洋輪船。
當然這里有些故事,就是好制度的必要性的例子。
Ⅵ 澳大利亞和英國什麼關系
澳大利亞以前是英國的殖民地, 後獨立.但仍然算是英聯邦的國家之一.與英國還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澳大利亞1931年獲內政、外交獨立自主權,成為英聯邦內的獨立國家.1986年,英國女王在澳大利亞簽署了《與澳大利亞關系法》。據此,澳大利亞最高法院享有終審權,終止了英國議會和政府對澳大利亞各州的權力,英國法律對澳大利亞不再有效。澳大利亞的聯邦議會是立法機構,由英國女王、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英國女王為澳大利亞國家元首。總督是英國女王的代表。
沒錯,英國女王應該稱得上是他們的精神領袖.澳大利亞至今還沒有統一的國歌。弗雷澤就任總理時,曾以《馬蒂達》作則國歌。1977年6月21日規定:由州主持的儀式,以《前進吧!美麗的澳大利亞》作為國歌;由英國女王或聯邦總督主持的儀式,則以《天佑女子》作為國歌。
至於澳大利亞還有總督一職,因為澳大利亞為英聯邦成員國,根據澳大利亞法律,英國的君主——英國女王是澳大利亞的國家元首,由女王任命的總督為法定的最高行政長官。
總督(Governor-General),英國國王在尊其為國家元首的英聯邦(除聯合王國以外的)各成員國的代表。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國家一級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還有省督,在澳大利亞各州,還有州總督。總督職位隨英聯邦國家的憲法地位的演變而變化。1926年的帝國會議決定,總督在供職國家的作用和英王對聯合王國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樣,這就意味著總督不再是聯合王國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徵。總督任命的程式也發生了變化。最初,是根據聯合王國政府的建議(事先和當地政府進行過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國會議通過協定,確認總督應經過同國王的非正式協商、根據英聯邦有關國家政府的建議而委任。
在某些英聯邦國家的現代憲法中,有專門條款對總督選舉作出規定。在早期,總督通常來自英國。現代習慣作法是任命一個「當地」人為總督。現代總督是實權總督,他們行使職能而無需將他代表的國王置於優先地位;不過,總督通常像英王在聯合王國一樣,行使其憲法及禮儀職能。
歷史上英國在印度殖民地的統治者稱viceroy,中文也多譯為「總督」。Viceroy是拉丁文「vice」(來自宮廷的)和法文「roi」(國王)的組合。從職權范圍上來說,這一類的總督更近似中國清朝的總督。一些文獻中也將viceroy翻譯為「副王」。
總督亦是英文中Governor及Governor-General的翻譯。Governor一詞可用作一些殖民地、部分國家的州或省的州長或省長,如香港總督、華盛頓州州長,但一般只有殖民地首長才會翻譯成總督。部分殖民地,及英國的自治領(Dominion)的英國國王或女王代表叫作 Governor-General,如加拿大總督、澳大利亞總督。
另外英國有總督,但都設在國外,國內是沒有總督的。根據英國判例及史料可以得知。
Ⅶ 澳大利亞為何會成為英國罪犯的流浪地
當時澳大利亞其實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人當時為了能夠更好的掌控澳大利亞,但是又不想讓本土的人做出太大的犧牲,所以就讓英國的罪犯來到澳大利亞。這些英國罪犯擔任著開發澳洲大陸的主要責任,同時也會讓英國殖民地統治更加穩固。所以當時英國政府就順水推舟,把那些多餘出來的罪犯全部都流放到澳大利亞。這樣這些英國罪犯既可以幫助英國政府統治澳洲,也可以讓這些罪犯幫助英國政府開辟澳洲大陸。當時英國就是通過這種方法妥善的解決了罪犯處理問題,同時也為英國帶來了非常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