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歐洲古代人口和政治,爵位制度還有國王
歐洲古代史
開放分類: 世界歷史、歐洲歷史
現在我們所見到的歐洲史,一般都是從希臘開始的。
早在公元前十幾世紀的時候,古希臘地區就開始出現了文明的曙光,一些奴隸制城邦散落期間,古希臘神話也是在這個時候開始出現的。大約公元前12世紀,希臘各城邦曾聯合遠征小亞細亞地區(即今土耳其)的特洛伊王國,關於這方面的內容,可以參看特洛伊戰爭的相關文章。對特洛伊的遠征雖然取得了勝利,但希臘聯軍損失也相當大,尤其是他們在回航途中在海上遇到颶風,回到希臘本土的不過十之二三,此後不久就被來自北方的雅立安人征服。
雅立安征服後又經過了幾百年,希臘城邦再次出現和興盛起來,在小亞細亞西部沿海建立了一些殖民地。這時,西亞的波斯帝國逐漸強盛起來,波斯首先征服了小亞細亞地區的希臘殖民地,隨後曾三次進攻希臘本土均遭失敗,這就是希波戰爭,後來有個希臘人(忘記名字了,很拗口的)寫了《希波戰爭史》,歐洲語言中「歷史」一詞就是從這本書名演化而來的。這個時間大約是公元前492年~前449年。
希波戰爭之後,波斯逐漸衰落,希臘城邦內部為了奪取霸權而開始了另一次戰爭,即波羅奔尼撒戰爭。戰爭的雙方是雅典及其支持城邦與斯巴達及其支持城邦:雅典是當時希臘式的民主制的典範,斯巴達則是完全由北方征服民掌權的軍事城邦。波羅奔尼撒戰爭的結果是斯巴達獲勝。這個時間大約是公元前431年~前406年。
波羅奔尼撒戰爭耗盡了希臘人的力量,這時北方的馬其頓開始強盛起來。馬其頓王腓力二世在位的時候征服了整個希臘,其子亞歷山大後來整合了希臘的力量開始東征,建立了史上有名的亞歷山大帝國。腓力二世最終征服希臘的時間是公元前338年,前337年成立「希臘聯盟」,即「科林斯聯盟」;亞歷山大帝國:前336年~前323年。亞歷山大死後,帝國崩潰,大體分裂為三部分,其中歐洲部分即希臘本土地區,曾幾易其主,最終為安提柯王朝所統治,公元前二世紀中葉為羅馬所滅。
公元前753年,羅馬城建立於今天羅馬城附近的七個山丘上。公元前二世紀初,羅馬統一了亞平寧半島,開始向外擴張,經過三次布匿戰爭,大敗宿敵迦太基,獲得了地中海霸權。公元前30年,屋大維擊敗安東尼,前27年,他建立了元首制,羅馬進入帝國時期。羅馬帝國繼續保持擴張勢頭,直到公元二世紀末,帝國版圖才最終確定:地中海成為他的內湖,東至西亞地區,南到埃及,北到大不列顛島,西臨大西洋。羅馬大約強盛了一百多年,公元三世紀,帝國開始出現統治危機;四世紀初,帝國重心東移;395年,帝國正式分裂為東西兩部分。
羅馬帝國分裂時期正是史上著名的日爾曼人大遷徙時期。西羅馬帝國的統治持續了不到一百年,羅馬幾次被日爾曼人攻破。公元475年,西羅馬帝國最後一個皇帝被西哥特人廢掉,西羅馬帝國滅亡。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日爾曼人在西羅馬帝國的廢墟上建立了一些小王國,其中比較重要的有:伊比利亞半島的西哥特王國,西歐地區的法蘭克王國,渡海到達大不列顛島的盎格魯-薩克森人建立的幾個王國等等。公元七世紀,西亞的阿拉伯帝國興起,公元711年,阿拉伯軍隊渡過直布羅陀海峽進入西班牙,隨後開始了對伊比利亞半島的征服,不願被阿拉伯人統治的基督徒退入到北部山區進行抵抗活動,從此開始了長達七個世紀的收復運動;法蘭克王國經歷了早期的發展後,在查理在位時達到了全盛,查理死後不久,他的三個孫子在亞琛訂立和約,將帝國三分,西部後來發展成為法蘭西,東部發展為德意志;不列顛島南部的英格蘭地區在這時處於七王國並立時期,不久走向統一,後來曾經過丹麥人入侵時期,但不久便光復,盎格魯-薩克森王朝一直持續到1066年諾曼征服。
統治法國(西法蘭克王國)的加洛林王朝在987年絕嗣,一些大貴族推舉巴黎伯爵(count of Paris)休·卡佩(Hugh Capet,一譯雨果·卡佩)做國王,他加強了中央集權,建立了卡佩王朝,卡佩王朝之後是瓦盧瓦王朝和波旁王朝,波旁王朝在大革命時被推翻,拿破崙被流放後層短暫復辟,1830年再次倒台。
公元962年,德意志(東法蘭克王國)國王奧托二世在羅馬被加冕為「全羅馬人的皇帝」,建立「神聖羅馬帝國」,即德意志第一帝國。神聖羅馬帝國長期處於諸侯林立的分裂狀態,早期經歷薩克森、薩利安、霍亨斯陶芬、韋爾夫幾個王朝之後曾有過短暫的混亂時期,後來形成七大選帝侯制度,帝位也最終落在哈布斯堡家族手中,並被長期把持。神聖羅馬帝國亡於1804年,被拿破崙廢除。神聖羅馬帝國境內比較重要的諸侯有: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以維也納為中心,後獲得波希米亞、匈牙利等地的統治權)和普魯士(霍亨索倫家族,起家於勃蘭登堡邊疆侯,1701年稱王國,後來完成統一德意志的諸侯)等,具體可查閱相關資料。
勃艮第地區,曾長期獨立,15世紀時,勃艮第公爵大膽查理戰死,勃艮第絕嗣,領地主要為哈布斯堡家族所繼承,弗朗什-孔泰等地區為法國繼承。
波蘭,斯拉夫人建立的王國,中世紀早期的中歐強國,後因國內大貴族勢力過於強大,王權分散而逐漸衰落,後三次被俄、普、奧所瓜分。
匈牙利,馬扎爾人建立的王國,中世紀早期的中歐強國,曾與波蘭短暫合並。1526年,路易戰死後,匈牙利王冠落入到哈布斯堡家族手中。
羅斯人是斯拉夫人的一支,中世紀早期曾陷入混戰中,後來他們從北歐請來了一批維京人作領主,就是羅斯王國。蒙古人西征之後,羅斯地區為蒙古人所控制。後來莫斯科公國逐漸發展起來,16世紀宣布繼承東羅馬帝國的王冠,即沙皇俄國。俄國曾長期與北方的瑞典和南方的奧斯曼作戰,並向東擴張。經過彼得一世的改革,葉卡捷琳娜二世的時候,俄國達到最盛,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國家,但農奴制一直嚴重妨礙著俄國的發展。
東羅馬帝國,又稱拜占庭帝國,領地雖然有過短暫的擴張,但總體趨勢仍然是不斷減少的。1453年,被新興的奧斯曼帝國所滅。
1066年,法國的諾曼第公爵威廉獲得了英格蘭國王的繼承權,但英格蘭貴族推舉哈良德為王,威廉率軍渡海,在戰斗中,哈良德中箭身亡,威廉做了英格蘭國王,開創了英格蘭的諾曼底王朝,此即諾曼征服。諾曼底王朝後,英格蘭歷經金雀花王朝(安茹王朝),蘭開斯特王朝,約克王朝,到多鐸王朝,多鐸王朝的伊麗莎白一世終身未嫁,她將王位傳給了遠親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稱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詹姆斯一世是第一個統一了大不列顛的國王,為斯圖亞特王朝。詹姆斯一世死後,他的兒子查理一世即位,後來爆發了英格蘭資產階級革命,光榮革命後,英國歷經斯圖亞特王朝,漢諾威王朝,到今天的溫莎王室。
伊比利亞地區在阿拉伯人入侵後,北部山區一直有基督徒的抵抗運動,後來這些基督徒整合後建立了卡斯提爾、雷昂、納瓦拉、阿拉貢等王國,阿拉伯衰落以後,這些基督王國開始擴張,卡斯提爾和阿拉貢合並成為西班牙王國,此前在伊比利亞西南又形成了葡萄牙王國。復國運動勝利後,西班牙和葡萄牙便謀求海外擴張,開始了新航路的開辟,後來殖民美洲,從事奴隸貿易等等。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399757.htm
國王_公爵_侯爵_伯爵_子爵_男爵
西歐封建主義的形成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論題。許多學者將封建主義的萌芽追溯到古羅馬帝國晚期的社會結構和日耳曼蠻族原有的軍事組織。其中,法蘭克人的扈從制度(或稱親兵制度)對封建主義形成的影響尤為巨大。一個領域內的統治者為確保其政權的穩固,往往「通過依靠他的可以信賴的軍人組成的扈從在他自己和那些完全是作為統治客體的下層民眾之間架起橋梁」,為此他「從他控制下的土地管區中賜給他們土地作為采邑」;而他的直接封臣又「時常把他們自己的采邑分成小塊授予他們的扈從成員」。這種土地的分封,乃是蠻族統治者試圖把個人關系的框架納入正在運行的統治結構的過程,其最終目的是要建立「作為個人聯盟的國家 封建社會最初是一種「軍事性的社會」。[5](p.249)而隨著公元6-8世紀法蘭克人統治的擴展,這種政治運作機制也逐漸擴及了整個西歐。
但在公元9世紀中葉以前,西歐所存在的還只能算作是一種「准封建」(quasi-feudalism)狀態,只有在查理曼帝國崩潰以後,西歐的封建主義才步入其成熟時期。[6](p.353)所謂「准封建」狀態與成熟的封建主義之間最根本的區別在於封建領地是否世襲化。在查理大帝去世前的法蘭克王國中,統治者給予其封臣領地只是作為該封臣個人對其效忠的一種報酬,封臣對領地的擁有有一定的年限,至多也只是終身,當封臣去世後其領地將由統治者收回。[7](p.160)通過這種方式,法蘭克國王們避免了政治統治的分裂。此外,在8-9世紀法蘭克王國興盛時期,商務貿易和貨幣仍然通行,統治者還能用貨幣來酬常其臣屬,[8](p.82)故封地並非是獲取效忠的惟一手段。事實上,查理曼很注意國家權威的完整性,他對分封領地非常謹慎,除了恰巧駐在邊境上或蠻族所居地區的伯爵以外,查理曼「從不授給任何伯爵一個以上的郡」,他的理由是:「憑那份進款或那份地產……我就可以使某個臣屬效忠,而他也會像隨便哪個主教或伯爵一樣好,或者還要好些。」[9](p.50)這種政策的實際效果是使貴族的領地保持在較小的規模並與基督教會的教區體系犬牙交錯,從而排除了貴族領地獨行其是的危險性。
然而,查理曼死後,卡洛林帝國便陷於內戰不已,並遭受來自馬扎爾人、維金人和阿拉伯人外來入侵的混亂局面,查理大帝約束大貴族割據傾向的努力付諸東流了。查理曼子孫之間的骨肉相殘致使帝國權威急劇衰落。查理曼的幾個孫子為擊敗競爭對手,爭相拉攏一些有權有勢的大貴族,而在戰亂頻繁、貿易中斷的情形下,貨幣失去了它原有的價值,土地成為君主收買臣屬的主要手段。於是,他們拋棄查理曼那套限制貴族領地規模的策略,開始允許同一個人擁有不止一個郡的領地。當一些貴族因領地膨脹而實力大增時,國王們自然而然地又向他們作新的讓步,給予他們對其領地的世襲權利。西法蘭克王國的禿頭查理開此風氣之先,877年他頒布詔令,承認由兒子繼承父親領地的做法。在北義大利,由於查理曼長孫羅退爾的軟弱,貴族領主的獨立更加徹底。當奧托一世及其後人征服該地時,羅退爾被迫承認北義大利諸侯世襲制的既成事實。在東法蘭克王國境內,領地世襲化要稍晚一些,但在康拉德二世(1024-1039)時期,以1037年著名的《米蘭敕令》為標志,神聖羅馬帝國內的貴族領地也世襲化了。《米蘭敕令》確立的原則是:任何領主(無論主教、修道院院長、侯爵、伯爵或其他任何領主)都不得被剝奪其領地,除非是按我們祖先的法令由其同級領主集體裁決他犯了罪;附庸在認為受領主或同級領主不公正對待而可能失去領地時,可以向帝國最高法庭上訴;領主的領地應由兒子或孫子繼承,如無子嗣則可由同胞兄弟或同父異母的兄弟繼承。[10](pp.383-384)
領地世襲化的意義是領主把所屬領地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王權或政府權力連帶地產—起分散給了權貴,再無王權能予回收。大世襲領主在自己的世襲領地上可以獨行其是,全權管理領地內的各類事務,排斥王權對領地內部事務的干預。他們可以進一步分封聽命於己的附庸,並設置法庭來解決附庸之間的糾紛。[11](pp.45-50)亨利·哈蘭姆總結了封建主義鼎盛時期法蘭西的封建主擁有的特權:(1)鑄造貨幣;(2)發動私人戰爭;(3)除向領主提供財政支援外,免除一切公共捐稅;(4)擺脫司法控制;(5)在自己的領地內行使司法權威。「這些特權是如此地廣泛,與一切主權原則如此地相對,會令我們從嚴格的意義上把法蘭西看作是一個諸多國家的聯合體。」[7](p.205)
這種中央政府權威被排擠出地方政治領域的事態,與歐洲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聯系在一起。與9-11世紀西歐普遍的領地世襲化進程同時進行的一個事態是,伴隨著內戰和私戰的綿延及外族的不斷入侵,自由民得不到王權的有效保護,他們被迫依附於當地的強大領主以求在混亂時日得以生存。自由民依附領主的方式是將自己的土地奉獻給某個領主,再在封建條件下取回這份土地;更流行的方法是自由民被迫承認自己是某個領主的臣屬,從而承認從來就不存在的所謂地產的「授予」;作為領主的附庸,自由民獲得了領主的庇護,但同時必須向領主履行提供勞役等義務,他們的人身自由被大大剝奪,淪為了農奴。這個進程在遭維金人入侵最嚴重的西法蘭克王國地區發展最早,逐漸也擴散到義大利和德意志。由於有了大批農奴的依附,封建領主就掌握了更堅實的經濟基礎,因此封建主義從最初的軍事性機制擴展為組織經濟生產的紐帶。[12](p.38)由封建主義組織的經濟是一種封閉型的自然經濟,西歐各地普遍修築起來的城堡(註:城堡的興起在西法蘭克地區發生較早,在德意志則較晚,大約到11世紀後期才出現,見J.W.湯普遜:《封建時代的德意志》(James Westfall Thompson:Feudal German),芝加哥,1928年版,第304頁。)則是這種經濟形態的象徵。隨著封建主義的成熟,西歐的城堡結構也逐步改進,在西法蘭克地區,10世紀時的木結構堡壘建築讓位於11世紀以後的石塊建築。城堡強調了這樣的事態,「即領主的權威是基於擁有土地基礎上的地方性現實」;它是力量的象徵,雖然有時是用作鎮壓的武器,但也被當作保護周圍村莊的手段。「領主和附庸、僕役和農民在城堡內高大的廳堂中一同按序進餐,這反映出這些人組成了一個由雙向性義務約束的、存在於國家之內的社團
城堡是西歐封建社會的基層核心,但在最高王權與最底層的農奴之間,不止是有一層領主,而是有好幾個層次,每個領主都可將自己的領地劃成數塊封給自己的屬下,從而形成了一種金字塔形的階梯網路。一個大領主相對於國王或皇帝來說是附庸(vassal),國王和皇帝是他的領主(lord),但相對於這個大領主自己分封的中小貴族來說他就是領主,由他分封的人則是他的附庸;依次類推,直至最低一等的普通騎士。各級領主與附庸相互按契約承擔責任和義務。在歐洲大陸,通常情況下附庸只對他的直接領主負責,形成了所謂「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原則。但英格蘭的情形有所不同,1086年,征服者威廉召集全體大小封建主宣誓盡忠王室,各級領主便與英王發生了直接的主臣關系。[14]這是英國封建主義的特點。事實上,歐洲各地區領主與附庸間具體的責任和義務及運作方式各有所差,並無統一的規則;神聖羅馬帝國的封建制度與英格蘭的封建制度大相徑庭,法國與西班牙的情形相去甚遠,德意志與義大利的做法也不盡然。這正是西歐封建主義之「非系統性」的一個方面,恰如著名史家威爾斯強調的那樣:「處在其鼎盛時期的封建主義什麼都是,就是沒有系統性。它是粗略組織起來的混亂狀態。」[15](p.638)
不過西歐的封建制度畢竟還有一些普遍性的規范。總的來說,封建領主與附庸之間的關系是一種雙向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他們必須相互承擔一系列的責任和義務。領主除給予附庸封地作為其武器、衣食等費用的資源外,還有保護附庸不受任何傷害的責任,而附庸則必須宣誓效忠於領主並向領主履行諸種義務,大致包括應領主之召隨領主征戰、協助領主處理行政和司法等事務、遇領主有特殊事情(如領主被俘需贖金贖身、領主之兒女婚嫁等)時捐獻款項等。[10](pp.367-368)附庸必須遵守封建契約中規定的各種應盡義務,否則就是犯「大罪」(Felony),有可能失去采邑;而如果他能履行義務,其采邑即可父子相傳,領主不得無故籍沒。同樣,如果領主不能盡到保護附庸的責任,或對附庸不公平,附庸就可宣布解除對領主效忠的誓言。12世紀後期開始有一些法學家闡述封建主從關系,這些受羅馬法影響的采邑法法學家們非常注重「領主對領地的權利」(dominium directum)和「附庸的權利」(dominium utile)之間的區別,[2](p.220)他們對兩者的權利給予了同等的重視,認為「封建依附關系是一種對雙方都有約束而不只是約束附庸的契約」。[16](pp.98-99)阿拉貢王國貴族向國王效忠的傳統誓言是最好的佐證:「與您一樣優秀的我們,向並不比我們更優秀的您起誓,承認您為我們的國王和最高領主,只要您遵從我們的地位和法律;如果您不如此,上述誓言即無效。」[17](p.54)
世襲化的封建領主們珍視他們的權利,堅持這些權利對他們來說就是一項維護榮譽的神聖事業;與這項事業相比,對上級領主的忠誠——在最高層次上即是對王權(也即國家權力)的服從——似乎只能處於次要的地位。1022年布盧瓦公爵厄德致其領主法國國王羅伯特的一封信清楚地表明了封建主的心態。布盧瓦公爵在得知國王將通過一次法庭審判來剝奪他的采邑時,拒絕出席受審而代以致信國王以示抗議。他在信中稱:「……任何人都會認為我配得上繼承〔財產〕。至於我從你那裡領得的采邑,很明顯它不是你以國王身份而擁有的,而是我感謝你的恩寵通過從我的祖先那裡繼承而得到的……真的,我為什麼不能去捍衛我的自尊?我要求上帝證明我自己的靈魂,我寧可死得光榮而不願生活沒有自尊。」[4](pp.36-37)
基於這種信念,中世紀領主與領主之間、領主與附庸之間發生爭執的事例是屢見不鮮的。一些爭執能通過同級領主的集體裁決或上級領主法庭的仲裁得到解決,但還有一些爭執靠裁決無法解決,便只能訴諸武力,由此引發的貴族之間的私戰十分普遍。13世紀中葉法國國王再三頒布禁止王室直屬領地內附庸間相互私鬥的詔令可證明這類私鬥的普遍性。另一個證明貴族私戰普遍性的佐證是基督教會約束私戰的努力:9世紀末法蘭西地區幾次宗教會議(989、990、994年)規定了一種稱作「上帝的和平(Peace of God)」的慣例,號召封建主和封建武士在一定的期限內不劫掠教會財產和老弱病殘人等。此慣例在11世紀中葉時在歐洲其他地方得到推廣,名目變成了「上帝的休戰(Truce of God)」,封建武士被要求去支持教會,每周從星期三日落至星期一日出期間停止一切爭戰。[10](pp.412-417)但從相反方面去理解的話,「上帝的休戰」意味著封建武士還能在一周的其他三天中用武力來解決相互間的爭端。
封建主們與國王及皇帝之間的爭執,也應包括在私鬥范疇內,因為在封建主們看來,君主並非最高權力擁有者,在某種意義上他們也是附庸,即上帝的附庸。封建權利的維護者、《保衛權利反對暴君》一書的作者宣稱:「上帝授予國王到其王國,與附庸被其領主授予采邑的方式幾乎完全相同。我們必須得出結論:國王是上帝的附庸,他們如果犯了大罪,也必然要被剝奪他們從領主那裡得到的權益……既然上帝占據著最高領主的位置而國王是附庸,誰敢否認我們必須服從上帝這個領主而非身為附庸的國王呢?」[16](p.99)那麼由誰來行使這種對君主的剝奪?自然是那些自認為代行上帝旨意的封建主,他們往往以上帝之名義集體反抗君主。如在13世紀初反抗國王約翰的英國貴族武裝的首領便自稱是「上帝和神聖教會之軍的統帥」,[18](p.67)這場爭斗以1215年的《自由大憲章》告終,英國貴族成功地限制了國王的權力,也保護了自己的許多權利。
在德意志地區,封建諸侯對抗其領主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意向更加堅決。德意志的封建割據勢力源於日耳曼部落軍事首領制,查理曼曾對古老的諸日耳曼公爵權勢進行大力抑制,但始終未能將其徹底根除。在查理曼死後,東法蘭克王國境內諸侯割據局面逐漸又恢復起來。從奧托一世起,神聖羅馬帝國不乏有雄才大略、武功赫赫的皇帝,但在德意志內部,他們始終只能是幾個大諸侯中的第一人而已,故日耳曼國王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王冠相繼在薩克森家族(919-1024)、法蘭克尼亞家族(1024-1125)、薩克森家族(1125-1138)、斯瓦本的霍亨斯陶芬家族(1138-1254)間輪換傳遞。日耳曼人幾大公國的首領可以承認國王和皇帝的職位,也時時向皇帝宣誓效忠,但他們決不願承認他們從國王處獲得他們的公國,或者說從國王處得到他們的領地,他們聲稱他們的領地是「太陽采邑」(Sonnenlehen),即取自太陽的領地,以此來強調他們的完全自由。[19](pp.293-294)一旦時機來臨,德意志諸侯總是毫不猶豫地反抗皇帝權威,堅持自己獨立的權利。
封建主義政治機制便是這樣建立在各級領主與附庸個人之間很不穩固的行為規范基礎之上。這套規范,本質上是屬於私法范疇內的東西,它們不能與現代國家的那種公共法律混為一談,現代意義上的公法在中世紀的歐洲幾乎完全不存在。故有學者稱「在封建國家裡,私法取代了公法的地位」。對此威爾斯作了這樣的補充:「更確切地說是公法淪喪並消失了,而私法則來填補了這個真空;公共責任變成了私下的義務。」[15](p.640)
由於領主—附庸間階梯型網路的破毀,封建國家的界限也是雜亂無章,一個君主所統治的東西,不是對某個確定的地域的統治,而是他手中所掌握的「權利」之延伸。在所謂的封建「權利」中,由聯姻所致的王朝繼承具有特殊的意義。在中世紀乃至近代早期的歐洲,王朝繼承在國際政治中發揮著相當大的作用,通過王朝世襲體系安排的個人繼承是國家生存的自然夥伴,王室成員之間的聯姻可以導致國家像財產一樣合並或甚至瓜分。因此,「外交家們將大量的時間花在嫁妝事宜上,嫁妝事宜乃是有關遺產繼承或潛在遺產繼承的一種國際交易」。[21](p.94)這種情形,在法國加佩王朝(987-1328)時期得到了很好的體現。路易六世(1081-1137)安排其子路易七世(1137-1180)與阿基坦(Aquitaine)家族的女繼承人愛麗娜結婚,有望使普圖瓦(Poitou)、桑頓日(Saintonge)和蓋亞那(Guienne)等大片領地並入王室直屬領,使法國王室領的規模擴大整整一倍。但1152年愛麗娜與路易七世的離婚卻一下子使這個成果消失殆盡,而隨後愛麗娜與安茹伯爵亨利(英國國王亨利二世)的再婚更使法王的這個附庸的領地擴大到可怕的規模。[22](p.107)
基於時時變化的聯姻繼承體系和不確定的私人契約關系,封建國家(如果姑且把這些君主的領地稱作「國家」的話)的疆域顯得極其模糊。例如,亨利二世(1154-1189)統治著英格蘭,同時又是諾曼底公爵、安茹伯爵、圖棱伯爵和曼恩伯爵,他的許可權「從北冰洋一直延伸到比利牛斯山脈」,英格蘭只是他的行省之一。但是,他作為諾曼底等領地的領主,又應是法國國王的附庸,因此他得去巴黎拜見法王以示忠誠。[23](pp.184,187)而此時的法國國王名義上是亨利二世的領主,對亨利二世的英格蘭王國並無統治權,就連對諾曼底等地,他實際上也無法行使有效管轄。法國國王腓力普二世在決意控制諾曼底之前,先得在1202年以領主身份剝奪英王約翰在法國的采邑,隨後再派兵攻佔諾曼底公國。[24](p.7)而當1213年羅馬教皇英諾森三世廢黜約翰並邀腓力普二世出任英國國王時,法國國王甚至可能把英格蘭歸入他的個人統治。[25](p.32)確定法國國王的統治區域是一件為難之事,雖然法蘭西王國理應含括大致相當於原西法蘭克王國的疆域,但當時人卻往往只把巴黎周圍的那一小塊王室直屬領地視為法國。遲至13世紀末,當法國國王的權力已大大擴展之時,法國南部一些地方如土倫等地的官員還習慣於說「派信使到法蘭西去」,他的意思是派人去巴黎。[26](p.388)同樣,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腓特烈二世名義上是德意志、北義大利眾多諸侯的領主,但他對這些地區的統治卻極為軟弱。可他作為西西里國王,卻能在這個基督教國度的外圍地區行使著極其嚴酷的統治,剝奪了貴族、教士和城市的諸多權利。此外,他又在1229年加冕為耶路撒冷國王,使自己的權力伸展到地中海東岸地區。[27](p.466)
這些缺乏穩定疆域范圍的西歐封建國家的君主不僅對內無法實行統一的管理,對外也不能以主權者的身份進行平等的交往。一個典型的事例是,1329年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訪問法國,在亞眠受到法國國王腓力普五世的熱情接待,但愛德華三世對是否應向法國國王表示臣服(按慣例是採用交握雙手置於領主兩手之間的儀式)遲疑不決,他的謀士建議他等回英國查閱有關古代契約後再決定對待法國國王的禮儀。在查閱了舊有契約後,愛德華三世致書腓力普五世稱:「吾等已查悉〔英王對待法王的〕禮儀若何,故謹致此函告知,吾等在亞眠尊奉法國國王之禮儀應是臣屬朝見領主之禮。[10](p.366)此事件表明,英法兩國的關系主要取決於兩國君主的祖先之間訂立的契約規范,而不是由國家間的平等法規來決定。九年之後,愛德華三世為對抗腓力普五世,積極地追求同神聖羅馬帝國結盟,他與德意志皇帝結盟的方式是向皇帝巴伐利亞的路易斯效忠,自願作皇帝的附庸,皇帝則封愛德華三世為皇帝在德意志西部的代理,隨後愛德華便召集西德意志諸侯,要求他們出兵為他進攻法國國王。[28](p.22)可見,中世紀西歐國家之間的聯盟也是建立在個人契約的基礎上的,國與國之間關系的性質完全等同於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只不過在層次上有所差別而已。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卡爾頓·海斯聲稱在中世紀歐洲沒有「國際關系」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27505485.html
② 求英國的起源。
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歐洲西北部島國,國土由大不列顛島上的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愛爾蘭島上的北愛爾蘭 4部分和眾多小島組成。西、西北瀕臨大西洋,南、東和法國、荷蘭、丹麥隔海相望,海岸線曲折漫長,島上河流縱橫,航運便利。面積244108平方公里,人口5625.6萬(1984),主要是英格蘭人,占人口的80%以上,其次為蘇格蘭人,愛爾蘭人,威爾士人等。居民多信奉基督教,其中大部分屬於英格蘭教會(英國國教),一部分屬於蘇格蘭教會,另有部分居民信奉天主教。通用英語,首都倫敦。
古代不列顛 在不列顛群島上很早就有人類活動,約公元前第3千紀,伊比利亞人從歐洲大陸來到大不列顛島東南部定居。約公元前700年以後,居住在歐洲西部的克爾特人不斷移入不列顛群島,其中有一支稱為不列吞人,不列顛這一名稱可能來源於此。克爾特人已知使用鐵器,耕犁在技術上不斷進步,並已使用貨幣。生產力發展促使克爾特社會逐漸分化。
公元前55和前54年,凱撒,G.J.兩度率羅馬軍團入侵不列顛,均被不列顛人擊退。公元43年,羅馬皇帝克勞狄一世率軍入侵不列顛。征服不列顛後變其為羅馬帝國的行省。羅馬人以位於泰晤士河口的倫敦為中心,向四面八方修起大道,連接各地的城市,使倫敦成為羅馬不列顛統治和對外聯系的中心。為阻止北方克爾特人南下,公元1世紀20年代羅馬皇帝P.A.哈德良在位時期,羅馬人在大不列顛島北部修建了一條橫貫東西、全長 118公里的長城,史稱哈德良長城(見彩圖 哈德良長城(2世紀) )。在羅馬人統治的東南地區,羅馬人和克爾特人上層搶占部落的公有土地,建立起奴隸制大田莊,變克爾特人或戰俘為奴隸。羅馬人強迫奴隸從事耕種、采礦,奴隸販子還把奴隸遠銷到歐洲大陸。3~4世紀,隨著奴隸反抗斗爭的加劇,羅馬帝國逐漸衰落。4世紀中葉前後,不列顛反抗羅馬統治的斗爭也漸趨激化。到407年,羅馬駐軍被迫全部撤離不列顛,羅馬對不列顛的統治即告結束。
中古時期的英國 從5~6世紀日耳曼人入侵,到17世紀中葉資產階級革命爆發,是英國封建生產方式形成、發展和衰落的時期;學術界亦有把諾曼征服視為英國中古史開端的觀點。
盎格魯-撒克遜人入主不列顛 羅馬人撤離後,居住在易北河口附近和丹麥南部的盎格魯-撒克遜人以及來自萊茵河下游的朱特人等日耳曼部落,從5世紀中葉起陸續侵入不列顛。入侵過程延續約一個半世紀。入侵者洗劫城鎮和鄉村,不列顛人被殺戮或淪為奴隸,有的被驅趕到西部、西北部山區,大部分人同入侵者融合,形成後來的英格蘭人,或稱英吉利人。到7世紀初,入侵者先後建立起7個強國:東部和東北部盎格魯人的麥西亞、諾森伯利亞和東盎格利亞,南部撒克遜人的威塞克斯、埃塞克斯和蘇塞克斯,東南部朱特人的肯特。這個時期史稱「七國時代」。
盎格魯-撒克遜人入侵時是氏族部落組織。入侵過程中,原來的氏族組織解體,按地域組成的村社代之而起。村社土地公有,歸村社自由農民使用。隨著生產力發展,土地逐漸變成私有財產,出現了貴族、大土地佔有者、依附農和奴隸。村社成為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向封建土地所有制過渡的形式,一般認為是英國社會封建化過程的開始。6世紀末,基督教傳入英國。597年,羅馬教皇格列高利一世(590~604在位)派修士奧古斯丁到英格蘭傳教。到7世紀下半葉,英格蘭全境基本上都皈依了羅馬基督教。(見彩圖 英國撒克遜式教堂(建於682) )
丹麥人入侵 從8世紀末開始,以丹麥人為主體的斯堪的納維亞人屢屢入侵英國。為抗擊丹麥人,威塞克斯王國國王埃格伯特(約802~839在位)於 827年統一七國,建立統一的英格蘭王國。到9世紀末,丹麥人已在大不列顛島上建立大片居留地。879年,阿爾弗烈德大王和丹麥人訂立條約,將英格蘭東北部劃歸丹麥管轄,稱為「丹麥區」。10世紀初,阿爾弗烈德大王的後繼者逐漸收復丹麥區。11世紀初,丹麥人卷土重來,丹麥王克努特大帝成為全英之王(1016~1035在位)。克努特之子死後,英國王位復歸於英人愛德華(1042~1066在位)。丹麥人佔領期間,英國封建化過程加速。由於戰爭頻仍,稅課繁苛,特別是沉重的「丹麥金」,使自由農民紛紛破產,淪為依附農。國王以詔書的形式把土地冊封給教俗貴族,成為封建領地,930年,英王下令「(自由)人必有主」,農民為躲避戰禍和捐稅、求得安全,便將土地交給大地主,再領回耕種,表示自己受地主保護。國王還給教俗地主以「特恩權」,即對領地內的依附農民實行政治、經濟、法律等全面統治的權力。特恩權加速農民的農奴化。
諾曼征服 英王愛德華死後無嗣,法國諾曼底公爵威廉於1066年率軍入侵,同年10月進入倫敦,加冕為英王威廉一世(1066~1087在位),史稱「征服者威廉」,諾曼王朝(1066~1154)由此建立。諾曼征服加速完成了早已開始的封建化過程,封建生產方式基本確立。威廉征服英國後,宣稱自己是全國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他大量沒收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和自由農民的土地,把全國可耕地面積約1/6和山林面積約1/3據為己有,其餘的分給他的諾曼親信和隨從,並根據分封土地的多少,授以貴族爵位。教會也由諾曼人接管。威廉一世的封臣再將自己的封地分成小塊,分賜給自己的附庸。通過分封土地,建立起一套嚴密的封建等級制度。威廉不僅要求自己的直接封臣宣誓效忠,要求封臣的封臣也對他效忠。
③ 歐洲古代各國名稱
1、奧地利帝國
奧地利帝國是一個地跨中歐、南歐、東歐和東南歐部分地區的龐大帝國,國土面積約65萬平方公里(1804年),人口約2120萬人(1804年)。領土包括現在的奧地利、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北義大利、羅馬尼亞的特蘭西瓦尼亞和波蘭的加利西亞等廣大地區。
帝國的首都為奧地利皇室領地內的維也納,奧地利皇帝世襲兼任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806年,拿破崙勒令弗朗茨二世放棄羅馬皇帝尊號,神聖羅馬帝國瓦解。
奧地利是德意志邦聯的永久主席國和神聖同盟的三巨頭之一,也是哈布斯堡-洛林皇朝統治下的奧地利和波西米亞王國等其他領地的統稱。
1867年2月,匈牙利獲得自治,6月奧地利帝國正式改組為奧匈帝國,奧匈帝國是奧地利帝國和匈牙利王國組成的政合國,1867年後匈牙利從法理上已經脫離奧地利帝國獨立,但兩國的外交立場保持一致。1918年一戰戰敗後解體。
2、瑞典帝國
瑞典帝國是1611年至1721年期間存在的一個帝國。這一時期瑞典曾晉身歐洲列強之一,在近代史上又稱為帝國時代(瑞典語:stormaktstiden)。直到18世紀大北方戰爭後地位被俄羅斯帝國取代。
瑞典在十七世紀期間曾崛起為一個歐洲強國。原先瑞典只是北歐一個貧困、人口稀疏的國家,缺乏任何國際影響力或重要性。她的國力得以迅速在歐洲提升至領導地位,很大程度上是歸功於國王古斯塔夫二世及首相亞塞爾·奧辛斯達拿的努力。
由於成功介入三十年戰爭,以及在俄羅斯及波蘭立陶宛聯邦奪取不少領土,瑞典儼然成為歐洲新教國家的領導者。
3、神聖羅馬帝國
神聖羅馬帝國,全稱: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或日耳曼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是962年至1806年地跨西歐和中歐的封建君主制帝國,版圖以日耳曼尼亞為核心,包括一些周邊地區,在巔峰時期包括了義大利北部和中部(原屬中法蘭克王國)和勃艮第還有弗里西亞(今低地國家)。
962年德意志(前身是東法蘭克王國)國王奧托一世在羅馬被教皇加冕為羅馬皇帝。後腓特烈一世改國名為神聖羅馬帝國。
在帝國歷史的大部分時間,其由數百個更小的附屬單位組成,其中有侯國、公國、郡縣、自由城市。早期是皇帝擁有實際權力的封建帝國,14世紀時演變成承認皇帝為最高權威的邦聯。選帝侯是諸侯中有權選舉德意志神聖羅馬皇帝的諸侯。
選帝制度從13世紀中實行,一直到1806年帝國滅亡為止。
初期有七個選帝侯,分別是三個教會選帝侯: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和四個世俗選帝侯:薩克森選侯,勃蘭登堡藩侯,普法爾茨選侯(或稱萊茵行宮伯爵),以及波希米亞國王(後期由奧地利哈布斯堡-洛林皇朝皇帝兼任) 。
1806年拿破崙勒令弗朗茨二世於8月6日放棄神聖羅馬皇帝尊號,僅保留奧地利帝國皇帝稱號,神聖羅馬帝國滅亡。
4、大英帝國
大英帝國由其領土、自治領、殖民地、託管地及其他由英國管理統治的地區組成,被國際社會及歷史學界視為世界歷史上最大的殖民帝國,其統治面積達到約3400萬平方公里。
一般認為,1688年光榮革命推翻了封建統治,並在1689年頒布的《權利法案》中以法律形式對王權進行明確制約,確立了資產階級執政的君主立憲制,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為英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生產力,使其經濟、軍力、科技、文化迅猛發展,標志著英國的崛起。
1763年七年戰爭結束後從法國手裡奪取整個加拿大,標志著英國成為無可爭議的海洋霸主,1815年擊敗拿破崙領導的法蘭西第一帝國後,英國一躍成為世界第一強國,主導國際事務達一個世紀之久,這一時期,被人們稱為「不列顛治世」。
作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帝國,大英帝國與新興的德意志帝國的矛盾無法調和,1914年英國參與了第一次世界大戰。
在一戰結束後的1922年,根據巴黎和會奪取德國殖民地而達到領土面積最大時期,覆蓋了地球上四分之一的土地和四分之一的人口,成為了世界歷史上跨度最廣的國家。
由於帝國的領土、屬土遍及包括南極洲在內的七大洲、四大洋,有「英國的太陽永遠不會落下」的說法,所以被形容為繼西班牙帝國之後的第二個「日不落帝國」。
到20世紀中期,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隨著全球民族主義運動的興起與英國日漸式微的國力,大英帝國逐漸瓦解。
5、西班牙帝國
西班牙帝國或西班牙殖民帝國是世界上第一批真正意義上的全球帝國和殖民帝國之一,也是世界歷史上最大的帝國之一,被認為是第一個日不落帝國。
16世紀中,西班牙和葡萄牙是歐洲環球探險和殖民擴張的先驅,並在各大海洋開拓貿易路線,使得貿易繁榮,路線從西班牙橫跨大西洋到美洲,從墨西哥橫跨太平洋,經菲律賓到東亞。西班牙征服者摧毀了阿茲特克、印加帝國和瑪雅文明,並對美洲大片領土宣稱主權。
一時之間,憑著其經驗充足的海軍,西班牙帝國稱霸海洋;憑著其可怕、訓練有素的步兵方陣(Tercio),它主宰歐洲戰場。法國著名歷史學家皮埃爾·維拉爾稱之為「演繹出人類歷史最非凡的史詩」,西班牙在16世紀至17世紀間經歷其黃金年代。
西班牙與敵對國家持續斗爭,引起領土、貿易和宗教沖突,都使得西班牙國力在17世紀中葉開始下滑。在地中海與奧斯曼帝國戰事頻繁;在西歐,法蘭西殖民帝國逐漸崛起並威脅西班牙的霸權;
在海外西班牙首先與葡萄牙帝國競爭,後來的對手還包括大英帝國和荷蘭殖民帝國,而且英、法、荷三國支持海上搶劫,西班牙過度動用軍力、政府貪污漸趨嚴重以及軍費導致經濟停滯,最終導致帝國的衰落。
1713年的烏得勒支和約使西班牙失去在亞平寧半島和低地國家的剩餘領土,結束其歐陸帝國的歷史。
④ 英國完整的歷史(英國的建立開始)
古代不列顛
在不列顛群島上很早就有人類活動。約公元前第3千紀,伊比利亞人從歐洲大陸來到大不列顛島東南部定居。約公元前700年以後,居住在歐洲西部的克爾特人不斷移入不列顛群島,其中有一支稱為不列吞人,不列顛這一名稱可能來源於此。克爾特人已知使用鐵器,耕犁在技術上不斷進步,並已使用貨幣。生產 英國歷史
力發展促使克爾特社會逐漸分化。 公元前55和前54年,G.J.凱撒兩度率羅馬軍團入侵不列顛,均被不列顛人擊退。公元43年,羅馬皇帝克勞狄一世率軍入侵不列顛。征服不列顛後變其為羅馬帝國的行省。羅馬人以位於泰晤士河口的倫敦為中心,向四面八方修起大道,連接各地的城市,使倫敦成為羅馬不列顛統治和對外聯系的中心。為阻止北方克爾特人南下,公元1世紀20年代羅馬皇帝P.A.哈德良在位時期,羅馬人在大不列顛島北部修建了一條橫貫東西、全長 118公里的長城,史稱哈德良長城(見彩圖)。在羅馬人統治的東南地區,羅馬人和克爾特人上層搶占部落的公有土地,建立起奴隸制大田莊,變克爾特人或戰俘為奴隸。羅馬人強迫奴隸從事耕種、采礦,奴隸販子還把奴隸遠銷到歐洲大陸。3~4世紀,隨著奴隸反抗斗爭的加劇,羅馬帝國逐漸衰落。4世紀中葉前後,不列顛反抗羅馬統治的斗爭也漸趨激化。到407年,羅馬駐軍被迫全部撤離不列顛,羅馬對不列顛的統治即告結束。
編輯本段中古時期
日耳曼入侵
從5~6世紀日耳曼人入侵,到17世紀中葉資產階級革命爆發,是英國封建生產方式形成、發展和衰落的時期;學術界亦有把諾曼征服視為英國中古史開端的觀點。 盎格魯-撒克遜人入駐不列顛羅馬人撤離後,居住在易北河口附近和丹麥南部的盎格魯-撒克遜人以及來自萊茵河下游的朱特人等日耳曼部落,從5世紀中葉起陸續侵入不列顛。入侵過程延續約一個半世紀。入侵者洗劫城鎮和鄉村,不列顛人被殺戮或淪為奴隸,有的被驅趕到西部、西北部山區,大部 英國歷史
分人同入侵者融合,形成後來的英格蘭人,或稱英吉利人。到7世紀初,入侵者先後建立起7個強國:東部和東北部盎格魯人的麥西亞、諾森伯利亞和東盎格利亞,南部撒克遜人的威塞克斯、埃塞克斯和蘇塞克斯,東南部朱特人的肯特。這個時期史稱「七國時代」。 盎格魯-撒克遜人入侵時是氏族部落組織。入侵過程中,原來的氏族組織解體,按地域組成的村社代之而起。村社土地公有,歸村社自由農民使用。隨著生產力發展,土地逐漸變成私有財產,出現了貴族、大土地佔有者、依附農和奴隸。村社成為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向封建土地所有制過渡的形式,一般認為是英國社會封建化過程的開始。6世紀末,基督教傳入英國。597年,羅馬教皇格列高利一世(590~604在位)派修士奧古斯丁到英格蘭傳教。到7世紀下半葉,英格蘭全境基本上都皈依了羅馬基督教。(見彩圖) 英國歷史
丹麥入侵
從8世紀末開始,以丹麥人為主體的斯堪的納維亞人屢屢入侵英國。為抗擊丹麥人,威塞克斯王國國王埃格伯特(約802~839在位)於 827年統一七國,建立統一的英格蘭王國。到9世紀末,丹麥人已在大不列顛島上建立大片居留地。879年,阿爾弗烈德大王和丹麥人訂立條約,將英格蘭東北部劃歸丹麥管轄,稱為「丹麥區」。10世紀初,阿爾弗烈德大王的後繼者逐漸收復丹麥區。11世紀初,丹麥人卷土重來,丹麥王克努特大帝成為全英之王(1016~1035在位)。克努特之子死後,英國王位復歸於英人愛德華( 英國歷史
1042~1066在位)。丹麥人佔領期間,英國封建化過程加速。由於戰爭頻仍,稅課繁苛,特別是沉重的「丹麥金」,使自由農民紛紛破產,淪為依附農。國王以詔書的形式把土地冊封給教俗貴族,成為封建領地。930年,英王下令「(自由)人必有主」,農民為躲避戰禍和捐稅、求得安全,便將土地交給大地主,再領回耕種,表示自己受地主保護。國王還給教俗地主以「特恩權」,即對領地內的依附農民實行政治、經濟、法律等全面統治的權力。特恩權加速農民的農奴化。
諾曼征服
英王愛德華死後無嗣,法國諾曼底公爵威廉於1066年率軍入侵,同年10月進入倫敦,加冕為英王威廉一世(1066~1087在位),史稱「征服者威廉」,諾曼王朝(1066~1154)由此建立。諾曼征服加速完成了早已開始的封建化過程,封建生產方式基本確立。威廉征服英國後,宣稱自己是全國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他大量沒收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和自由農民的土地,把全國可耕地面積約1/6和山林面積約1/3據為己有,其餘的分給他的諾曼親信和隨從,並根據分封土地的多少,授以貴族爵位。教會也由諾曼人接管。威廉一世的封臣再將自己的封地分成小塊,分賜給自己的附庸。通過分封土地,建立起一套嚴密的封建等級制度。威廉不僅要求自己的直接封臣宣誓效忠,要求封臣的封臣也對他效忠。 1086年,威廉派出大臣到全國進行調查,編成土地調查書(亦稱土地清丈冊),詳細記載每郡多少土地屬於國王,多少屬於領主,各領主又有多少附庸,每個庄園有多少土地、牧畜,多少自由農民、依附農民、奴隸,多少森林、草地、牧場、磨坊、魚塘等,領地上有多少貨幣收入(見彩圖)。編制清冊的目的,是為了讓國王詳細掌握封臣的財產狀況,從而要求他們嚴格履行封建義務。人們害怕這種調查,感到象是面臨末日審判一樣,因此調查清冊被稱為《末日審判書》。據這次調查,英國當時的人口約150~200萬,貴族 英國歷史
約佔4%,自由農民佔12%,農奴及其他依附農民佔70%以上。這表明諾曼征服後,農奴制迅速發展了。在地方上,國王的權力主要通過各郡郡長貫徹。郡長由國王任命並直接管轄。為商討國家大事,國王組織樞密院,該院當時又稱元老院或國王法庭。諾曼王朝通過以上措施,建立起比法國更加強大的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這是英國封建制的一個重要特點。強大的王權得到中、小封建主、教會和富裕市民階層的廣泛支持,他們要求得到王權的保護。大封建領主反對王權過於集中,但他們封土分散,難以割據一方、同王權對抗。 諾曼征服後,在分封的領地上到處都出現封建庄園。封建庄園是英國封建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領主是庄園里握有全權的最高統治者。庄園土地通常包括領主直接領有地、農奴份地和森林、牧場、池沼等公用地 3部分。勞役地租是主要剝削形式。大部分農民淪為真正的農奴。農奴在英國叫做維蘭,擁有15~30英畝份地,為領主服勞役;此外還有邊農、茅舍農和奴隸。英國社會封建化的過程是漫長、緩慢、不徹底的,保留了較多的前封建殘余。庄園里還有不少自由農民。大封建領主的勢力不如歐洲大陸一些國家封建主勢力強大,封建制度的解體也比其他國家早。這是英國封建制度的又一特徵。 大憲章和議會起源 威廉征服後建立起的強大王權對鞏固封建秩序起了積極作用,雖有大封建諸侯時起背叛,終未能壓倒王室。但國王們連年對外征戰,需要諸侯們提供越來越多的軍費。到金雀花王朝的無地王約翰統治時期(1199~1216在位),君臣之間矛盾尖銳化。諸侯們要求維持封建的權利義務,約翰王卻肆意踐踏既成的封建秩序,又在對外戰爭中失敗,丟失了在法國的大部分領地。因此,不僅大封建主,就連支持王權的中、小領主乃至市民也投入了反抗國王的行列。在聯合壓力下,約翰被迫於1215年 6月接受《大憲章》,與封建主妥協。大憲章本質上是一個封建性文件,是保護封建領主的利益;但也有如保護市民貿易自由這樣有進步意義的條文。 但約翰不久就否認憲章,君臣之間內戰連綿不斷。1258年,亨利三世(1216~1 英國歷史
272在位)為干預義大利戰爭,又向諸侯索取軍費。在1263年爆發的內戰中,S. de孟福爾在一些諸侯、騎士和市民支持下獲勝,一度俘虜亨利三世和王子愛德華,控制了國家。1265年,孟福爾召集有僧俗貴族、騎士和市民代表參加的大會,此為議會的胚胎。1295年,國王愛德華一世(1272~1307在位)為籌集戰費,再次召集議會(見彩圖)。除僧俗貴族外,還有每郡騎士代表2人、每市市民代表2人參加,史稱「模範議會」。議會此後經常召開,1297年獲批准賦稅權,14世紀又獲立法權。從14世紀中葉起,貴族和騎士、市民逐漸分別開會,慢慢演變出上下兩院。議會的出現對以後英國歷史發展有積極意義。
瓦特泰勒起義
13~14世紀,英國封建經濟發展到極盛。農業耕作技術改進,城市發展,商品貨幣經濟滲入農村。封建領主要求更多的貨幣,在農村開始了用貨幣地租代替勞役或實物地租的「折算」過程。折算使少數富裕農民贖得人身自由,但廣大農民群眾紛紛破產,淪為農村的僱傭勞動者。1348~1350年橫掃歐洲的黑死病,奪去英國近半人口。由於勞動力短缺,國王愛德華三世(1327~1377在位)頒令,規定勞動者必須接受低工資僱傭,否則予以監禁。城鄉窮苦人民走投無路,被逼揭竿起義。牛津大學神學教授J.威克里 英國歷史
夫(約1320~1384)及J.保爾等下層教士「羅拉德派」的改革宣傳為起義作了思想准備。1380年,國王理查二世(1377~1399在位)為徵集英法百年戰爭戰費,增收人頭稅,導致起義於1381年5月爆發,領袖是泥瓦匠瓦特·泰勒,史稱「瓦特·泰勒起義」。起義雖遭失敗,但震撼了英國的封建農奴制度。14世紀末,英國農奴制實際上已經解體。15世紀時,絕大多數農奴贖得人身自由,成為自耕農,他們在法律地位上分為自由領有農和公簿持有農。貨幣地租成為地租的主要形式。封建主階級也發生變化,從富裕農民、佔有土地的商人以及中小貴族中產生新貴族,他們採用資本主義經營方式。舊貴族的統治陷入危機,封建騎士制度日趨解體。經過1455~1485年的玫瑰戰爭,舊貴族力量大大削弱,為資本主義關系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得到新貴族和資產階級支持的亨利七世即位(1485~1509在位),開始了都鐸王朝的統治。
資本原始積累
圈地運動是英國資本原始積累的重要手段之一。15~16世紀,毛織業成為英國的「民族工業」,對羊毛的需求成倍增加。地主把農場改為牧場,還通過圈地圍田或侵佔公地,把小地產集中,連成大片。這樣一來,大批自耕農失去土地而破產,淪為流浪人。國王從1530年起頒布一系列血腥立法,迫使流浪人受雇於新貴族和資本家。海外掠奪和貿易也是原始積累的重要途徑。16世紀以後,英國陸續組織許多貿易公司,進行海盜掠奪。碼頭官吏、海關人員、海軍官兵,甚至地方高級官吏,都勾結海盜。海盜J.霍金斯販運黑人致富 英國歷史
,F.德雷克則在伊麗莎白一世贊助下劫掠西班牙美洲殖民地,並於1577~1580年間進行了震驚歐洲的環球航行。1588年,英國戰勝西班牙的無敵艦隊,在攫取世界海洋霸權上邁出第一步。
專制王權和宗教改革
都鐸王朝統治時期,英國從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過渡,王權空前強化。舊貴族在玫瑰戰爭中自相殘殺殆盡;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希望保持和平,以利於發展經濟。亨利七世利用這些條件,實行絕對專制統治。他解散封建貴族的家臣,設「星室法庭」,懲治不馴順的貴族。亨利八世時正式成立樞密院,聽命於國王,地方上的治安法官則受樞密院監督。專制王權的統治首先依靠新貴族,多從他們中間選任治安法官;其次是依靠新興的城市資產階級,包括手工工場主、大商人和銀行家等。都鐸王朝一貫執行重商主義政策,保護和獎勵工商業和航海業,以增強國力。 1527年,亨利八世國王要求離婚遭教皇拒絕,由此觸發同羅馬教廷的公開沖突。從1529年起,他指使議會通過一系列法令,割斷英國教會對教廷的宗屬關系,禁止英國教會向教皇繳納貢賦;1534年,議會通過《至尊法令》,規定英王為英國教會之首,有權任命教職和解釋教義,英國教會遂成為國家機構的一部分,英國國教就此確立。宗教改革客觀上符合建立民族國家的願望,得到多數臣民的支持。亨利八世還大量沒收寺院財產,把沒收的土地投入市場拍賣。這也是資本原始積累的途徑之一。 16世紀,英國經濟發展,文化亦興。人文主義者T.莫爾撰寫《烏托邦》,成為空想社會主義的先驅。詩人E.斯賓塞初寫田園詩,後寫《仙後》,歌頌伊麗莎白一世時代。F.培根作為唯物主義的「第一個創始人」,撰寫《學問的推進》(1605)和《新工具》(1620),倡導歸納的和實驗的新哲學。16世紀後半葉, 英國歷史
英國文學中最繁榮的是戲劇。悲劇作家C.馬洛是新劇的先驅,他盛年早逝,但留下可觀的戲劇創作遺產。文學巨匠W.莎士比亞是英國最偉大的人文主義者、最傑出的戲劇家和詩人。他留下許多不朽名著,對人類文化發展作出重大貢獻。
編輯本段近現代史
簡述
資本主義興起和發展 1、手工工場的建立和擴展:新航路開辟後,英國成為大西洋航運中心,制呢業迅速發展,手工工場建立。並擴展到採煤、煉鐵等領域。 2、圈地運動是對農業進行的一場資本主義改造運動,它使土地所有制和經營方式發生變化。發展了農業,積累了原始資本,也造就了大批的自由勞動力。極大推動了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 3、海外貿易、殖民掠奪、黑奴交易是16世紀英國商人海外活動的主要內容,有利於原始資本的積累。 4、都鐸王朝加強專制統治的措施同資本主義發展相適應,客觀上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如:(1)16世紀宗教改革後,英王成為英國教會最高首腦,不再從屬於羅馬教皇。改革沉重打擊了天主教會、削弱和限制了舊的封建勢力。(2)鼓勵工商業和海外掠奪,不僅增強了國力,且對資本原始積累起著保護作用,促進了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和資產階級勢力的壯大。(3)1588年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 英國歷史
,開始樹立海上霸權。17世紀初,開始向印度和北美殖民。 5、17世紀上半期,斯圖亞特王朝專制統治阻礙了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觸犯了資產階級利益。(成為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爆發的根本原因):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在「君權神授」思想下,厲行專制,極大損害了資產階級利益;宗教專制下,嚴厲對待非國教徒,尤其是迫害其中的清教徒,造成政治局勢的緊張。(由於清教徒中反對封建限制,希望取得經濟只有的要求正適合資產階級需要,因而清教徒的主張成了資產階級、新貴族反封建斗爭的思想武器。)[1]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和資本主義制度的建立 1640年,資產階級聯合新貴族,帶領廣大人民,在社會矛盾尖銳的情況下,通過議會斗爭、內戰、共和國建立、克倫威爾軍事獨裁,斯圖亞特王朝復辟(1660年),直到「1688年光榮革命」,歷經半世紀的曲折斗爭,完成革命,最終推翻封建君主專制,為英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政治、經濟制度的建立開辟了道路,成為英國歷史的分水嶺。如:1689年,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利用他們在議會中的權利,通過《權利法案》,確立了「君主立憲制」政體;17—18世紀又逐漸確立內閣制、兩黨制。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和發展又為工業革命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條件。 在當時,尤其歐洲封建制度漸趨衰落和資本主義發展壯大已成為不可逆轉歷史潮流的形勢下,英國革命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整個世界的要求。英國作為歐洲一個重要的、有影響的國家,率先完成這一轉變和過渡,無論理論上或實踐上都為歐洲資產階級革命提供了範例。此後,歐洲和其他地區一些國家都在其影響下進行了不同形式的革命,使世界進入一個新時代。所以說,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標志著一個新的歷史時期的到來。 世界殖民霸權的建立 (17世紀中—18世紀末中) 這一階段,在亞洲、北美進行殖民擴張,與荷蘭、法國等展開激烈爭奪。通過三次英荷戰爭(分別是1652-1654年;1665-1667年;1672-1674年),奪取荷蘭在北美的新尼德蘭殖民地(後改名紐約),進一步確立海上霸權,荷蘭則喪失了歐洲強國地位。 「七年戰爭」(1756-1763年)是英法爭奪印度和北美殖民地的最後較量,結果,法國喪失在北美的加拿大、新法蘭西等大片殖民地,在印度也僅留存本地治理等據點。至此,英國最終確立了世界 英國歷史
殖民霸權地位,並雄霸歐洲。 英國工業革命時期資本主義迅速發展 (18世紀中-19世紀中) 1、從18世紀60年代開始到19世紀40年代,從棉紡織部門新機器的發明和使用開始到機器製造業的出現,英國最早進行並率先完成工業革命,成為世界第一個工業國和「世界工廠」,實力盛極一時。工業革命極大推動了社會生產力,資本主義工業迅速發展,同時,引起社會結構的重大變革,社會日益分裂為兩大對立階級——工業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 2、隨著資本主義工業的發展,資產階級逐漸發展壯大。一方面,他們對維也納體系下的封建專制不滿,要求更多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積極展開爭取政治權利的自由主義改革和革命運動。如1832年英國進行議會改革,資產階級通過和平手段取得更多的權利。另一方面,為鞏固和加強自身政治、經濟地位,資產階級強烈反對國家對經濟生活的干預,要求進一步接觸封建束縛,實現自由競爭,自由經營和自由貿易。1776年《國富論》一書的發表標志著經濟政策由傳統保護主義到「自由競爭」的重大轉變。 3、工業資產階級同無產階級日益對立,矛盾尖銳。1836年,英國憲章運動正是這一矛盾激化的產物,它標志英國無產階級開始作為一支獨立力量登上政治舞台。 4、為滿足工業發展和資產階級的需要,通過建立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方式,搶占原料產地,拓展商品市場。如:19世紀中期完全佔有印度、佔領新加坡;發動侵略中國的兩次鴉片戰爭,割佔香港,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在大洋州,據有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在非洲,英國勢力滲入埃及;在拉美,加緊對新生國家進行經濟侵略。 5、這一時期,為防止法國稱霸歐洲,英國組織反法同盟干涉法國革命。美國的獨立使英國喪失了17世紀初到18世紀30年代建立的北美大西洋沿岸的13個殖民地和新法蘭西。
1536年,英格蘭與威爾士統一; 1707年5月1日,英格蘭與蘇格蘭統一;
倫敦東部碼頭區新建的金融中心
1801年1月1日,與愛爾蘭統一; 1922年4月12日,《英愛條約》生效,愛爾蘭南部脫離其統治,成立獨立國家; 1973年1月1日,加入歐洲共同體[今歐洲聯盟]。 行政區劃英國分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四部分。英格蘭劃分為43個郡,蘇格蘭下設29個區和3個特別管轄區,北愛爾蘭下設26個區,威爾士下設22個區。蘇格蘭、威爾士議會及其行政機構全面負責地方事務,外交、國防、總體經濟和貨幣政策、就業政策以及社會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此外,英國還有12個海外屬地。 英國的殖民擴張[1] 物質基礎:國內資本主義工業非常發達,是在海外殖民活動中取勝的主要原因。 政治制度: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成立了先進的政治制度。 武力後盾:建立了歐洲一支最強大的海軍。 意識形態:宗教改革後,英國清教徒強烈的個人奮斗進取精神和思想文化意識的進步與解放,也是取勝的重要原因。 特點:英國殖民霸權地位的確是通過殖民戰爭實現的。 對外部分歷史: 1588年,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 1600年,英國侵入印度。 1688年,之後又瘋狂擴大地盤,在非洲甘比亞等地建立了「捕奴站」。 部分過程:① 16世紀,英國沒有實力同西班牙和葡萄牙抗衡,這時期海上活動的特點是進行一般性海上貿易的同時進行海盜式的搶劫和販賣黑人奴隸。 ② 1588年,英國打敗西班牙的「無敵艦隊」,開始確立了海上霸權 ③ 1652-1674年的三次英荷戰爭,英國打敗荷蘭,奪取了荷蘭在北美的新尼德蘭殖民地 ④ 18世紀,英法發生多次戰爭,在最後的七年戰爭中,英國打敗法國確立了世界殖民霸權 19世紀後期,英國征服了緬甸和馬來西亞,奪取了南非的荷蘭殖民地。在大洋洲,英國佔領了許多島嶼,並侵佔了紐西蘭,把它們統統並入了大不列顛帝國的殖民地。 1840年第一次中英鴉片戰爭[2] 1854年克里米亞戰爭 1856~1860年第二次中英鴉片戰爭 1900參與八國聯軍侵華 1914-1918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
⑤ 英國從印度掠奪了多少財富
而英國人在印度吃干榨盡的同時,英國也在進行著工業革命。工業革命能成功,技術上只是其中一個要素,而最關鍵的是資本,資本從何而來?從印度掠奪來的財富佔到了很大一部分。而且印度人口眾多,又為英國人的工業品提供了巨大的銷售市場。
如此下來,英國人的工業革命最終完成,從此確立了其世界老大的地位。而1840年之後,船堅炮利的英國人又敲開了中國的大門,想把中國變為第二印度。雖然中國沒有成為第二印度,但是也被英國這個吸血鬼一直吸了一百多年的精血。
當時人稱中國為散橡橘東亞病夫,印度為南亞奴隸,而靠著壓榨這兩個國家起來的列強們卻衣著光鮮的品頭論足,真是十足的無恥與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