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歐洲中世紀城堡的作用
歐洲中世紀的城堡是一種兼有軍事和民用兩種功能的建築。它既是用來防禦敵人進攻的堡壘,也是貴族和騎士生活起居的住所。
中世紀的歐洲是一片充滿沖突、搶劫、對抗和殺戮的蠻荒之地。在這種混亂中,人們需要躲避戰亂風暴的港灣,抵抗強敵進攻的工具,維護一方樂土安寧的利器。於是,城堡應運而生。
那時,建立城堡是戰爭中最可靠的防禦方式,至少弱小的一方可以退守城堡。以土石材料為主的城堡足以抵擋住騎兵的快速攻擊,將突襲式的速決戰轉化為消耗戰。所以,城堡的目的是化解敵人的攻擊,特別是中世紀的歐洲,各級領主將維護領地人身財產安全作為核心任務,使城堡進入了黃金時代。
(1)英國圍牆用什麼牆擴展閱讀
歷史演變
早期城堡的類型被稱作「土堆與板築」。土堆是以泥土築成的土堤,具有一定闊度和高度,一般有五十英尺高。土堆與板築就像一個小島,被挖掘出來並注滿水的壕溝所圍繞,由一道橋梁和狹小陡峭的小徑來互相連接。在危險的時候,如果守不著板築的話,防衛的武力會撤退到箭塔裡面。
在公元十一世紀,開始以石頭代替泥土和木材來建築城堡。建設在土堤上面的木製箭塔,改由大塊的石頭建造,這種防禦工事被稱為空殼要塞,後來發展為箭塔或要塞。
十字軍東征後,帶回新的防禦技術和攻城工程師,使城堡的設計得到改進。同心的城堡從中心點擴展,由兩堵或更多的環形城牆所包圍。最初以方形的箭塔來加強城牆的防禦力,後來則改為圓形的箭塔,更具有抵抗力。在城牆和箭塔的頂端可加設更多的戰備,讓它們更具有向下攻擊的能力。
雖然火炮出現於十四世紀初期的歐洲,但是直到十五世紀中期以前,並沒有使用到有戰力的攻城大炮。隨著火炮的威力提升,人們也開始改變城堡的設計做為回應。以往高危險陡的城牆被低矮傾斜的城牆所代替。
到了十五世紀中期,由於王權的擴張,城堡開始出現衰落。十一世紀時,征服者威廉宣稱擁有英國所有的城堡,並從貴族的手上把它們收回。到了十三世紀,城堡的建造或強化必須得到國王的同意。其目的就是為了廢除城堡,讓它們不能作為叛亂的依靠。城堡被廢置,有四分之一仍然為貴族所保存,其他則淪為廢墟。
城堡的建造,可以花費不到一年便能完成,也可能耗上二十年的時間。數個世紀以來,建造城堡是一門重要的工業,出名的石匠大師受到殷切需求,而結群成伙的城堡建造者會從一個地方換到另一個地方工作。城鎮希望僱用熟練的工人來建造大教堂,而領主也希望僱用他們來建造城堡。
在北威爾斯的鮑瑪利斯城堡,自1295年開始建造。它的設計對稱的,沒有弱點。建造時的頂盛時期,需要三十個鐵匠、四百個石匠和二千個工人。工人們多是從事開鑿、搬運、起吊、發掘和分裂石頭。這個設計嚴格的城堡一直未能完成。而康威爾的大城堡,則由英國的愛德華一世在威爾斯,花了四十個月來建造。
城堡的城牆是石造建築,石牆內部以碎石和燧石來填充,這些碎石和燧石由臼研機來混合。城牆的闊度一般由六到十六英尺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