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英國是怎樣劃分行政區域的
1. 英國的行政區劃主要由四個國家組成,分別是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
2. 在英格蘭,行政區劃主要由43個郡構成。
3. 蘇格蘭的行政區劃包括29個區和3個特別管轄區。
4. 北愛爾蘭的行政區劃由26個區組成。
5. 威爾士的行政區劃由22個區構成。
6. 蘇格蘭和威爾士的議會以及它們的行政機構主要負責地方事務,但是外交、國防、總體經濟和貨幣政策、就業政策以及社會保障等事務仍由英國中央政府控制。
7. 倫敦,也被稱為「大倫敦」,由32個獨立的城區和一個「金融城」(City of London)組成。
8. 大倫敦的各個城區議會負責各自區域的主要事務,但是也會與大倫敦市長及議會協同處理涉及整個倫敦的事務。
9. 除了上述地區,英國還有12個屬地。
10. 英國的司法體系包括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普通法系,蘇格蘭實行民法法系,北愛爾蘭實行與英格蘭相似的法律制度。
11. 英國的司法機構分為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兩個系統。
12. 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院民事庭、上院。
13. 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訴法院刑事庭、上院。
14. 英國的最高司法機關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終上訴機關。
15. 1986年成立的皇家檢察院,隸屬於國家政府機關,負責受理所有的由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機關提交的刑事訴訟案。
16. 總檢察長和副總檢察長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顧問,並在某些國內和國際案件中代錶王室。
Ⅱ 英國區域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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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劃分為: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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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所說的英國不是指「英格蘭」:英國就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簡稱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
英國是「大不列顛島」上的「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士」,以及「愛爾蘭島」東北部的「北愛爾蘭」共同組成的一個歐洲島國;除此之外,還包括一些海外領地。
Ⅲ 英國相當於我國省級行政區域的是郡嗎
英國分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四部分
這不同一般的行政區劃,比較特殊。
英格蘭、威爾士的一級行政區劃是郡,蘇格蘭、北愛爾蘭以前是,1971年以後改為區。
所以這道題可以答是。
德國是州,共有16個州,巴登-符騰堡州、巴伐利亞州、柏林市、勃蘭登堡州、不來梅市、漢堡市、黑森州、梅克倫堡-前波莫瑞州、下薩克森州、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萊茵蘭-法耳茨州、薩爾州、薩克森州、薩克森-安哈特州、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州和圖林根州。其中柏林、不來梅和漢堡是市州。
韓國是道,有1個特別市(漢城特別市),9個道(京畿道、江原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羅北道、全羅南道、慶尚北道、慶尚南道、濟州道)
Ⅳ 英國的行政區由大到小是怎麼劃分的
1. 英國的行政區劃從大到小主要包括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以及一系列海外領地。
2. 全國被劃分為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這四個主要部分,每個部分下設有若干郡或區域以及城市。
3. 除了這些本土區域,英國還擁有一些英屬海外領地。
4. 英國政府的組織結構常常隨著執政黨的更迭而進行調整。
5. 英國的正式名稱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簡稱「不列顛」,由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組成。
6. 這四個組成部分各自擁有獨立的行政區劃體系:英格蘭分為9個大區,威爾士分為22個單一管理區,蘇格蘭分為32個議會區,北愛爾蘭包含26個區。
7. 1974年,英格蘭經歷了前所未有的郡及郡界調整,劃分為39個郡、6個都市郡(1986年改為郡)以及大倫敦地區。
8. 上述6個都市郡包括:大曼徹斯特、默西賽德、西米德蘭、泰恩-威爾、南約克郡和西約克郡。
9. 1995年,英格蘭再次進行地方政府的大規模調整,取消了部分郡,並恢復了一批自治市鎮;同時重新設立了6個都市郡,並下設立有自治權的區域。
10. 這次調整主要是將某些郡的郡議會與區議會的職能合並,設立了新的單一地方行政體(Unitary authority)。
11. 從1995年開始的操作,到1999年形成了如上所述的地方行政區劃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