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永居申請條件
持有英國投資移民T1簽證滿5年,滿足條件可申請英國永居居留權,6年可申請入籍。投資至少200萬英鎊;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資金來源可為自有資金、配偶資金或父母、伴侶的贈與資金;無肺結核;無犯罪記錄;續簽2年簽證的條件。
1. 在英國合法居留連續10年以上;
2. 持有工作簽證、高技術移民簽證以及創業移民簽證的連續在英國居住5年以上;
3. 持有配偶簽證,與英國公民或者定居人士結婚2年以上;
4. 獲得政治庇護或者人道主義保護等身份的人士在簽證期滿的時候申請。
達到這些條件並且通過英國永居入籍考試(Life in the UK Test),基本就可以拿到永久居留證了。除了之前提到的永久居留證的限制外,永久居留還可以被中止或者撤銷。所以,要想真正享受到一個公民的權利那就要在得到永久居留的身份後申請入籍。
持有英國投資移民T1簽證滿5年,滿足條件可申請英國永居居留權,6年可申請入籍。
1.投資至少200萬英鎊;
2.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
3.資金來源可為自有資金、配偶資金或父母、伴侶的贈與資金;
4.無肺結核;
5.無犯罪記錄;
續簽2年簽證的條件(2018年11月6日後獲批):
1.在英國投資的資金至少200萬英鎊;
2.已將這筆資金投資至英國政府債券、股份資金或活躍的借貸資本;
3.在「投資開始日期」即入境日期或原簽證獲批日期三個月內投入這筆資金;
4.投資200萬英鎊;
5.維持了投資水平。
申請英國永居的條件:
1.連續5年持有200萬英鎊的金融產品;
2.每年累計離境不超過180天;
3.無犯罪記錄。
申請英國永居的快速通道:
1.投資達500萬英鎊可三年後申請居留身份。
2.投資達1000萬英鎊可兩年後申請居留身份;
1.審批速度快:僅需3-4個月即可獲得首次居留簽證;
2.申請條件低:無語言、年齡、學歷要求;
3.審批簡便安全:唯一無資金來源要求的大國項目,先獲批後投資,投資款可來自贈與。
4.投資靈活度高:可投資英國政府證券、在英國注冊和交易的股份或借貸資本;
5.福利健全:可免費享受英國的頂級教育和最先進的NHS醫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 第五條 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的簽發范圍和簽發辦法由外交部規定。
② 英國移民保留永居身份的居住要求是什麼
獲取永居身份後,新移民在英國並沒有非常硬性的居住要求,但需要應付英國政府每兩年一次對永久居民的審核,因此屆時要能出具房產或其他水、電、煤等相關證據來表示自己仍以英國為主要居住地。
人們常說的英國投資移民的「移民監」為5年內每年居住不少於6個月,不過這個移民監也就只是用作投資5年後獲取永居身份。若是新移民在此5年內離開英國不超過450天,同時在獲取永居後的一年離境不超過90天,並通過基礎英文考試的話,則可以申請入籍。
(2)如何通過英國b1永居入籍考試擴展閱讀:
《1948年英國國籍法案》建立了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簡稱CUKC)國籍。
作為英國和1949年1月1日法案生效時其尚存殖民地的公民身份。但英國法律直至1960年代為止,都沒有對英國及殖民地公民和其他英籍人士的權利作太大的區分,兩者都可以隨時入境和定居英國。
1962年至1971年間,來自亞洲和非洲的大英國協公民移居英國的數目大增,引起恐慌,英國開始逐步收緊英籍人士移民英國的控制。
《1971年入境法案》引入了「土生土長」(patriality)的概念,規定只有和不列顛島嶼(British Islands,包括聯合王國、海峽群島和曼島等)有夠緊密連系的人才擁有居留權,即在聯合王國定居和工作的權利。
雖然1971年的法案其後又經過多次修訂,但今日英國國籍法的主體是《1981年英國國籍法案》。它確立了當前多類型的英國國籍,計有英國公民、英國海外領土公民、英國海外公民、英國國民(海外)、英籍人士和受英國保護人士。當中只有英國公民有英國的居留權。
③ 申請英國10年永居須知
根據英國現行移民法律條款,通俗的解釋10年永居——任何申請人在英國連續,合法居住滿足10年後,都可以申請英國的綠卡(ILR,永久居留)。下面為你解析申請英國10年永居須知。
概念:什麼是10年永居
首先,我們必須搞清楚 「 什麼是 10 年永居 」 ?其實平日里大家說的10年永居的正確講法應該是「依據長時間居住在英國申請永久居留權(Permanent Residency based on Long Residency Rule)」。那麼多長時間算是「長時間居留在英國呢?」, 沒錯,就是 10 年。相關申請指南中(long residency policy guide)明確指出從某人入境英國那天算起,如果此人連續性並且合法 (continuously lawful)在英國居住超過10年即有權申請英國永居。
這蔽扒氏里要注意,10 年期限的計算一定是從此人進入英國那天算起,而非此人拿到簽證的日期。由於簽證有效期一般早於某人實際進入英國的日期,所以這里我需要特此聲明。有關10年的期限,嚴格來講,其實申請人可以提前28天遞交申請,也就是說申請人如果在英國合法連續居留9年11個月零2天即有權申請永居。
什麼是合法簽證?
讀者恐怕已經注意到「 連續性 」 和 「 合法 」這兩個關鍵點。的確,在英國居住10年也許容易達到,但要滿足連續合法卻不一定容易。我們先來看怎樣才算是「合法」,這里有一個很簡單的判斷標准,那就是只要是由英國政府(無論境內境外)簽發的簽證即算是合法簽證。申請者對於一般的簽證類型都很有把握,大家知道學生簽,工作簽,配偶簽等簽證類型都算在合法簽證種類下,但這里我特意強調大家不要忽略 「 旅遊簽 」。旅遊簽因為時間短,並且不具有長期居留權而被大多數人排除在申請10年永居簽證類型外,但很多申請人忽略的是:旅遊簽也屬於 「 合法簽證 」 之一,算在 10 年永居簽證類型的范圍內。
什麼是連續簽證?
從概念上來說,英國政府對於連續性的定義為
「 在 10 年當中,申請人單次離境天數不得超過 180 天,同時在 10 年內離境總天數不超過 539 天 」宏散 。
總天數539好理解,關於單次180天的規定需要注意兩方面的問題:
1) 在英國境內的連續性和時間問題;
2) 在英國境外的連續性和時間問題。
在境內的連續性一般來講很好保證,申請人只要確保每次續簽時遞出去簽證是在當下簽證到期前即算作滿足連續性。10年永居指南中甚至寫到申請人理論上講只要在現有簽證到期後的28天內遞交新的簽證就仍然保持著連續性的規定。 在彼得森律師處過的多數案例中此陸,凡是在簽證到期後遞交新簽證,大多被移民局看作是存在「斷期(gap)」,如果不在遞交時明確指明法律條款細節,申請被拒情況頗多。
在境外的連續性可以這樣理解,即:申請者在每次離開英國時都必須具有英國合法簽證,每次回英國時也都必須具有英國合法簽證(離境和入境時,簽證種類可以不同),並且離開時間不能超過 180 天。
天數上的要求是硬指標,如果申請者勵志要拿下10年永居,最好在這兩個指標(180天和539天)上不要超標。當然申請者可以提供相關材料去試著證明自己超出離境天數為必不得已(火山爆發,醫療狀況,車禍,飛機失聯等以外狀況),但申請成功的可能性也有可能隨之降低。
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
了要具備連續性合法簽證外, 申請者在申請 10 年永居的時候必須通過一個叫做 「Life in the UK Test」 的考試,這個考試意在測試申請人對於英國這個國家的知曉程度,考試里會涉及到諸如英國歷史,當代政治,生活細則,社會系統,國家法律法規等問題。
此外,申請者還需要能夠證明自己的語言能力,申請者可以提供包括雅思在內的英語測試等級證明(需要達到B1級別,也就是雅思考試的4分),或者提供申請者(如果在英國接受過教育)的大學畢業證書以證明其英語能力。
最後,申請者必須證明自己在英國有著很好的生活記錄,不能出現任何的犯罪記錄,這是考驗申請者是否能夠成為一名合格的英國公民的重要考核。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講,駕車違章記錄恐怕是一個頭疼的問題,駕車違章也是申請10年永居時簽證官重點考察的一個記錄。依照目前的違章規定,根據不同的違章形式,申請者的駕駛積分將會被扣除長達3年到5年。換句話說,如果申請者在申請永居時能夠剛好趕在駕駛積分被恢復則沒有問題,否則你的申請上會出現違章記錄,這對申請不利。
在滿足了上面的所有條件後,申請人便可以著手准備永居的申請,申請材料很簡單,一份申請表,兩張照片,一份你在英國警察局的注冊信(如果你有的話), 1,093 英鎊的申請費,和諸如水電氣賬單, council tax ,工資單等能夠證明申請人在英國記錄的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需要注意的是,從法律條文中對地址證明及簽證歷史的說明並沒有明確要求,但是建議申請人如果有相關證據可以考慮提交,並不是必要條件!!!
政策延伸:20年關鍵點及移民監
2年續簽與20年分割線
有些申請者在滿足了10年永居的條件下或是由於語言問題,或是由於life in the UK Test考試的問題還是無法申請10年永居,在這種情況下,英國方面允許申請人申請2年的續簽,申請人可以利用這兩年時間繼續學習與英國相關的知識已准備各種考試,或者利用這兩年時間做申請人想做的事情。英國方面規定,如果申請人續簽後在英國的總時間沒有超過 20年,那麼申請者續簽後的簽證種類則跟與上一個簽證種類一致,而如果申請者申請後在英時間超過 20年,那麼申請者將不受制於上一個簽證種類的制約,比如,申請者A上一個簽證是學生簽,在滿足10年永居的情況下進行續簽2年後A在英國的總時間超過20年,那麼A將不再受制於學生簽證限制,A可以自由工作。
入籍以及「移民監」
大多數中國人拿到永居後有這兩種考慮:
1)准備加入英國國籍;
2)拿到永居後能夠自由在中英兩國之間往返。
先來說前一種,在拿到英國永居後加入英國國籍可以通過一個叫「歸化(naturalisation)」的過程實現,條件也頗為簡單。申請人在拿到永居後的一年就可以申請國籍,申請人只需確保自己在過去的 5年中離境天數不超過450天,在過去的一年內離境天數不超過90天。
對於後一種人群,那些想要利用英國永居來回穿梭與中英兩國之間的人們來說,如果想唱就保持自己的永居身份,那麼申請者需要確保自己每兩年內必須返回英國一次,否則永居卡將會被吊銷。
事實上,英國方面並沒有規定每次回到英國需要停留的時間,根據我們的經驗來看,對於兩年內必須回到英國的規定也並非是一個絕對的量化的考核。這里要注意的是英國方面的所說的 「 動機( intention ) 」 這樣一個問題。對於擁有永居的人來說,英國方面想要看到的是你真正想要在英國安定下來並且長期生活在英國這樣一個情況,也就是說,如果你能證明你與英國保持著絕對的聯系並且能夠展示出你決定在英國生活的證據,那麼在進入海關的時候出示永居卡便應該能夠保證你順利入境。相反,如果你離開英國過久,回來時又沒能展示出你返回英國居住的證據,那麼你的永居卡則很有可能會被吊銷。
特別條例private life
由於早年間英國移民法的不健全,很多移民進入英國後並沒有合法手續,所以依據10年永居的申請途徑無法確保他們能夠合法地居留在英國,依據Private life申請永居就是為了解決這些人的移民問題。這條法令是這樣的,
1) 如果申請人連續在英國逗留20年以上,無論簽證類型是合法或是非合法,申請人都有權利申請在英國的永久居留權;
2) 如果申請人小於 18 歲,那麼只要證明其在英國連續居留超過7年,即可申請英國永久居留
3) 如果申請人年齡在18-25 歲之間,那麼申請者只要證明自己在英國連續性生活,並且居留時間超過了其整個生命的一半以上,即可申請英國永居。
我們可以看到,設置private life的初衷是對於人道主義的考慮,對於那些在英國長期居住但沒有合法簽證的人們來講,這是他們能夠移民英國的合法途徑。
上述第三條時絕大多是人所不知道的,甚至包括很多律師執業者,對這條法律條文都很陌生,但是實際情況來看,特別適合那些很小就進入英國後的申請人,譬如5,6歲進入英國以後,6年以後就可以申請英國綠卡。
總之,10年永居申請的難點主要集中在對於合法簽證,連續性簽證,斷裂(gap)這些關鍵概念上的計算和把握。從概念上講,確保具有定居在英國的意願(intention)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