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歷史上的英國,為什麼不效仿俄國將殖民地變成領土
英國是近代的日不落帝國,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但是英國並沒有把這些殖民地變為自己的領土一部分,這一點和沙俄是有點區別的。
歷史上的英國,為什麼不效仿俄國將殖民地變成領土?
當然了,像英國周邊的愛爾蘭島其實就是英國的殖民地,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愛爾蘭爆發了民族起義,獨立了罷了。但是愛爾蘭島北部那些被英國移民所佔據,受英國文化較深的地方,並沒有獨立,仍然屬於英國的一部分。
2. 英聯邦國家還要聽英國的話嗎英國派總督嗎那不是和殖民地沒區別嗎
英聯邦和殖民地最大的區別就是英聯邦內各國於英國是平等關系,而殖民地和英國的關系都是附屬關系。而且英聯邦是非常自由的,你可以隨時退出英聯邦,現在的英聯邦給成員國的只有好處,沒有壞處。而殖民地是被迫強製成為英國附屬的。
英聯邦(英語:Commonwealth of Nations,原名: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個以英國主導的共主邦聯,由54個主權國家(含屬地)所組成,成員大多為前大英帝國的殖民地或保護國。英聯邦元首為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同時身兼英聯邦王國內的16國的國家元首。基於其歷史淵源,人們常常以「British Commonwealth或the Commonwealth」(英聯邦)稱之,用以區分世界其它邦聯。
部分英聯邦成員國或前殖民地區,如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等國,雖然有相當於憲法的「基本法」,但因為基本法規定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是英國君主,故未將基本大法僭稱為「憲法」。雖然紐、加、澳等國法令規定的「國家元首」是英國君主,但國家的最高權力由總理統轄;而英國方面有向上述國家派遣有限權力的皇室代表(總督)以維持雙邊邦誼。
所以你說的總督是存在的,只是和以前太不同了,現在的總督只是形式而已,雖然形式上,英國女皇是最高元首。但英國女皇在本國都沒有干政的權利,在她的聯邦王國內自然更加沒有權利了。
現在設有總督的主要有16個國家,因為這16個國家將英女皇最為最高元首,這16個國家被稱為英聯邦王國,但各自主權完全獨立,有自己的政府:
安地卡及巴布達,自1981年獨立
澳大利亞,自1947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巴哈馬,自1973年獨立
巴貝多,自1966年獨立
貝里斯,自1981年獨立
加拿大,自1931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格瑞那達,自1974年獨立
牙買加,自1962年獨立
紐西蘭,自1947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自1981年,作為紐西蘭國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
巴布亞紐幾內亞,原為國際管地,自1975年獨立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自1983年獨立
聖露西亞,自1979年獨立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自1979年獨立
索羅門群島,自1978年獨立
吐瓦魯,自1978年獨立
英國,而根據上述定義,英國也是一個英聯邦王國
英聯邦主要組織機構有: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亞太地區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聯邦財政部長會議及其他部長級專業會議。1965年起設立英聯邦秘書處,其職責是促進英聯邦的合作,籌劃英聯邦各級會議。秘書處設在倫敦。
因為在聯盟內部有很多好處,所以現在反而很多國家因為英聯邦內部貿易的好處而申請加入英聯邦。雖然加入英聯邦有很多好處,但是英聯邦很多國家對於承認英國女皇為最高元首有點不滿,很多國家希望保留英聯邦地位,但是廢除英女皇最高元首地位,因為這樣不利於共和制度。
近年來,各國的共和派的勢力漸漸抬頭,導致多個英聯邦王國都舉辦了公投,決定英王在該國的地位。但自1987年到目前為止,仍未有英聯邦王國成功擺脫與英國的共主邦聯的關系。
3. 英國和殖民地的關系
英國的殖民地一開始很多,幾乎各個大洲都有,但畢竟能力有限,加上殖民地的反抗,日子也不好過。而且,有很多已經擺脫了他的殖民統治。但是客觀講,英國的殖民地多實行總督制,本地也有自己的長官,較其他國家好點,還有確實經濟發展的還行,社會規范做的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