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憲法性法律主要包括哪些
1、1689年10月議會通過的權利法案
2、1689年「叛亂法案」或稱《抗命法》
3、1689年3月,英國議會下院《撥款法案》
4、1694年的《三年法案》
5、1701年議會通過的《王位繼承法》
6、1832年開始的選舉改革《改革法》
7、1881年議會通過《關於緊急情況的決議》
8、1911年和1949年《議會法》
9、1958《終身貴族法》和1963年的《貴族法》
10、1936年的《國王退位法》
11、1937年《國王大臣法》
12、政府組織方面的憲法性文件《地方政府法》
13、1846年《郡法院法》
14、1873年《司法法》
15、1876年的《上訴管轄權法》
16、議會於1921年頒布了《裁判所和調查庭法》
17、1925年重新起草的《最高法院司法(統一)法》
18、1952年《治安法院法》
19、1981年《最高法院法》
20、1985年《刑事起訴法》
21、1998年11月9日《人權法案》
22、1936年《共同秩序法》
23、1968年的《種族關系法》
24、1906年議會通過了《勞資爭議法》
25、1707年《與蘇格蘭聯盟法》
26、1800年關於合並大不列顛與愛爾蘭的《聯合條例》或《與愛爾蘭聯盟條約》
27、1978年《蘇格蘭法》和《威爾士法》
28、《殖民地法律效力法》
29、1937年、1943年和1953年的《攝政法》
30、1978年《國家豁免法》
可能不太全,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