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君王從何時失去實權
英王失去實權其實並不是在《權利法案》頒布之後。
因為那部法案只是對英王的權力進行了限制,國王還是擁有很大的權力的,只是在這之上有了議會的某種形式上的限制而已。
英王權力的喪失經歷了比較長的發展歷程,簡單說就是一步步被剝奪的,所以很難界定一個具體的時間,應該說是在第一次工業革命完成以後的時候吧!
② 英國國家權利的重心在首相,為什麼又說權利中心是議會
因為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其核心是議會....擁有立法大權....而且<權利法案>已明確規定是議會主權...
而首相只是國家的最高行政決策人....
更明確的體現就是當政府出現了危機...多數下台的是首相而不是解散議會.
③ 關於英國女王的問題。權利的問題。
內閣的權力比較大啦
英國君主立憲制是以代議制為基礎,以責任內閣制為核心的。英國國王是國家元首,但平常僅僅扮演儀式性的角色,實際最高行政首長是首相。
君主立憲制這種政體有:
1.國王(女王)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
國王(女王)必須根據國會意願行使行政權力。國王(女王)名義上是國家元首、聯合王國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國教的世襲領袖。就法律地位而言,國王(女王)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和各屬地的總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和公布法律等。實際上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與封建專制制度下擁有絕對權威的封建君主相比,立憲君主只能是依法而治的君主。其存在主要作為國家的象徵。在對外交往中代表英國;英王(女王)是英國國家的人格化,提供了國民效忠的對象,成為民族團結的紐帶和國家統一的象徵;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女王)具有被咨詢權、支持權和敬告權;英王(女王)作為英聯邦首腦,還起著維系英聯邦紐帶的作用。
2.議會成為國家權力中心。
議會擁有立法權、財政權和對行政的監督權。表面上,議會通過的法案要經過國王批准,實際上這只是一種形式。18世紀以來,英王從來沒有否決過議會通過的法案。
3. 國王必須信奉英國國教(即是新教徒),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結婚者不得繼承王位。
傳統馬克思主義認為立憲君主制優於專制君主制,但共和制又優於立憲君主制,英國保留君主制實行君主立憲制是封建殘余濃厚的表現——但現在有很多學者對此有不同看法。比如歷史學家劉宗緒、劉祚昌、唐德剛等都反對簡單地把君主制與封建殘余等同,認為在特定歷史環境下君主立憲制對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可能更大。
比如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確立的君主立憲政體大大削弱了國王的權力,議會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國家的權力,結束了英國的封建專制制度,使得英國走上資產階級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於資本主義的發展。它代表了歷史發展的趨勢,是歷史的一大進步。不僅對鞏固資產階級在英國的統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對其他國家的資產階級建立新的制度,也有著巨大影響。
進入21世紀的中國,對傳統的君主制有了一個新的看法。一些學者認為應該從人文的角度重新定位君主制中君主在國民中的精神領袖作用,擯棄封建殘余的不當說法。
④ 英國女皇和英國首相之間是怎麼回事
英國女王即英國女性君主,為英國及英聯邦的國家元首,男性君主稱為國王 ,女性君主稱為女王,其身份是英國及英聯邦的名義元首。
英國首相為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
英國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在國家的政權上,女王通常不幹政,但是每項決策的通過都需要女王的簽字。在國家權力方面,英國首相和國會的權力肯定是大於英國女王,但這絕不是意味著女王沒有權力。
在英國,女王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存在,除此之外,英國的議會就是英國最高權力機構,而女王可以無條件解散議會,這是她的權力。每屆首相上任,雖然有大家選舉產生,但都需要女王冊封才算正式上任。
嚴格意義上來說,女王有權利罷免英聯邦下屬的任何一位官員,哪怕是首相,但女王卻從來不會動用這些權利。英女王與首相之間的關系不等同於中國的皇帝與丞相,畢竟中國的皇帝是要直接參與政治的。
日本的天皇在過去是有很高權力的,然而演變到現在,天皇逐漸變成了沒有實權的一個職位,整個皇族除了作為一個國家的象徵,並沒有實際的權利。而日本的首相,也就是內閣總理大臣這是實際上執政黨的領袖,掌握實權的人。
總而言之,不管是女王也好,天皇也罷,其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4)英國女王怎麼離開權力中心擴展閱讀:
莫名的英國女王登基63載:歷經12位英國首相
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位期間歷經12位英國首相。她1952年以25歲繼位時,當時的首相是丘吉爾,他還是女王的導師。
截止2015年9月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已進行過97次國事訪問,第1次是1955年訪問挪威,最近一次是在6月出訪德國。盡管出訪頻頻,女王卻沒有護照。英女王每年平均邀請5萬人,參與王室舉辦的花園派對、晚宴與其它盛會。
在伊麗莎白二世創下在位時間最長紀錄的同時,她和丈夫菲利普親王的長子,查爾斯王子,也創下了英國歷史上最長儲君的紀錄。
⑤ 英國 有哪些 權利機構 國王 議會 內閣 還有別的么
是權力的機構吧。
從中世紀開始,英國是封建君主制。國王擁有很大權力。
自1688年光榮革命之後,英國逐漸形成以議會和內閣為權力中心的政治制度。國王逐漸退出權力中心。
今天的英國,國家元首是英國女王,但是女王沒有實際的權力,只是國家的象徵。主要的權力機構是議會和內閣。議會掌握立法的權力,內閣掌握行政的權力。
政黨選舉議會下議院並跡的議員,然後看絕者並下議院里哪個黨佔多數,就由這個黨執政。執政黨的黨魁擔任首相,由首相挑選一些議員組成內閣,首相是內嫌擾閣的首腦。所以也可以說內閣從議會而來。
議會和內閣是相互制約的關系。議會在英國處於最高地位,掌握全部的立法權,而且能夠監督內閣,監督財政。當議會對內閣不信任時候,可以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案」。這個時候有兩種可能:一是首相帶領內閣閣員全體辭職,政黨保持執政黨的地位。二是首相提請解散議會,重新進行選舉。(首相所在的黨在議會佔多數,首相要解散議會,當多數黨員支持首相的時候議會就能解散,黨員不支持首相的時候首相和內閣就要辭職。)
簡單來說就是:通過大選,議會產生內閣(政府)並約束(「不信任案」)內閣,首相是內閣的首腦,首相可以提請解散議會。
打字真累。
⑥ 英國女王 有實權嗎 又有多大可以廢除英國首相嗎
沒有實權,英國的權力中心在議會,名義上英國女王是英女王的是英國三軍總司令, 女王有權廢除法律和首相, 所有法律都必須有女王的同意, 首相解散國會和進行國會選舉都要經過女王同意.
但是女王從來不會過分運用這些權力. 因為實際操作中, 如果違背了首相的意願 就會引發憲政危機. 如果女王這么做了, 就是在賭究竟是民選國會的最大黨的領袖民望高, 還是自己的民望高. 如果自己民望高, 達成了自己的意願; 女王就會破壞了目前比較和諧的環境和政治平衡, 她也會捲入很多的政治漩渦. 如果她民望不夠首相高, 她有可能被一舉推翻; 即使不被推翻也會留下不好的印象以及使得自己很被動.
⑦ 英國君主的權力是如何由實變虛的
英國君主的權力是英國《權利法案》確立了君主立憲制由實變虛的。該法律確立了議會主權至上的原則,議會掌握了立法權,國王就不能獨裁專政了,同時有了法律的制約,國王就要守法,不能逾越法律辦事了。
這個時候的國王只有行政權。大約過了一百來年,英國國王就變成形式上的君主了,統而不治,行政權讓給內閣,國王沒有實權了。
責任內閣制要求內閣對議會負責,接受議會監督。但在現實生活中,內閣對議會負責的原則往往變成內閣對議會、主要是對下院的控制。在英國的政體中,立法權和行政權並不分立,議會下院是最高立法機關,但立法的實權操在內閣手中。
實際上,絕大多數議案來自內閣,並總是在議會優先討論,得到通過。這樣,內閣既參與立法,又負責行政,實際上使議會和君主都從屬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