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文官制度是什麼
英國文官制度就是對文官的錄用、分等、提升、考核制度。
1853年格拉斯頓首相派斯坦福諾斯科特爵士和查爾斯杜維廉爵士研究了當時文官任命和使用的情況提出一份報告,這份報告對文官的錄用、分等、提升、考核等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建議。這些建議以後逐步得到實施到1855年建立了由委員三人組成的文官事務委員會,管理對各部低級工作人員的錄用考試。
到了1870年,政府正式以院令宣布,文官的錄用,須一律通過公開競爭性的選優考試,只有考試合格的人,才能得到任命。這樣,英國的文官制度,才正式確立起來。
歷史沿革:
1833年,英國法案正式實施了文官制度,主張公開競爭以確定公職人員的任用,這種人才的選拔十分的像中國的科舉制度,而確實,這種制度的形成必須要鳴謝中國,因為這就是中國科舉制度的改良版,之所以說它是改良版,是因為除了借鑒了中國的科舉制度外,它還借鑒了東印度公司的管理實踐經驗。
1883年,英國正式頒布了《年金法》,這部法律從法理之上正式建立起來了文官的工資標准,而到了七年後,英國政府第一次對文官崗位進行了一個分類,將文官職務進行了一個細化,使得其更加便於管理。
而十年後,文官的考試內容也進行了一個改革,增加了口試的比重,這使得文官不再只是一個紙上談兵」的職位,而真正的落到了實處。
可以說,在19世紀的時候,英國的文官制度就已經基本確立了,而這也正為二戰後英國文官制度的改革奠定了一個堅實的基礎,所以說這個時期對於英國整個的文官制度是很重要的。
2. 在古代,中外選人用人的方式有什麼樣的異同,有何淵源
古代??沒什麼准則,貴族子弟當然是最好的,或許類似與我國古代的九品中正制吧,英國文官制所取的考試准則與辦法與我國科舉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納了科舉的優點。故此有人稱科舉是我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今日的考試准則在必定程度上仍是科舉准則的連續。
3. 歷史簡答題:英國長老派在內戰時期實行了哪些政策有何意義
革命初期,長老派掌握國會的領導權,著手進行對封建制度的改造,頒布了一系列反封建法令,保障工商業發展;在宗教政策上,廢除主教制,以長老會取代國教。但由於其經濟政策的排他性和主張向國王妥協,1647、1648年,先後兩次被激進的獨立派清洗出國會。
明顯體現了資產階級的主張,屬於資產階級的意識形態,是反封建斗爭的思想武器。
4. 在英國求職是一件有難度的事,在英國可以有哪些途徑能夠利用找工作呢
不可否認,在英國求職是一件有難度事情,那如果除開自身實力出色,且找對方法,主動出擊而非守株待兔,那一定事半功倍。下面,我們來說說在英國可以有哪些方式可以利用找工作吧。
JobcentrePlus,即就業中心,是一個政府部門。英國的每個地區均設,應聘者先錄入注冊表文件,提共私人信息以及求職意願等相關資料。若就業中心接到協議書公司的用人需求時,就會根據核對資料庫系統里的應聘者是不是滿足條件再聯系。但是該類技術工種廣泛沒有要求專業技能,基本上都是工廠流水線的機械職位。
學校的CareerCenter,其實就是崗位提議核心,甚至還會分學校和學校CareerCenter。有專人具體指導同學們怎麼選擇自身理想的工作,因為大部分高等院校都和世界名企有合作關系,能提供豐富多樣的僱主材料以及最新創業信息供學生們查看。還會引導學生怎樣撰寫CV,改動CoverLetter這些。
招聘網站已經成為最新招聘方式,不論是公司還是個人而言,都是成本費最少、得到數據量最大的一個,挑選可靠、內容豐富的招聘網站可以較大力度的協助提升就業崗位。除此之外,絕大部分的招聘網站會根據時下的英國公司招聘發展趨勢梳理高品質僱主評定,根據核對信息內容的方式讓應聘者能夠迅速匹配到符合心意的崗位。此外,還會繼續提供一些比如健全簡歷、面試輔導、職業規劃等附加服務。
在英國的留學生,不管從事什麼工作,一定要提前確定好總體目標做好規劃。尤其是在海外,更要學會維護自己的利益。在找工作之前先檢查一下自己是否已經做好了充足的准備工作,是不是有一份符合英國僱主「胃口」的簡歷以及新穎的自我介紹等,都是極為重要的。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到這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5. 英國體育的「舉國體制」是怎樣的
英國等發達國家的體育運作,採取的是市場體制,選拔和培養運動員的經費及其它費用由市場行為來籌集。與之相對應,世界上還存在另一種體育模式,通常人們將其稱之為「舉國體制」。
舉國體制是指以國家利益作為最高目標,國家體育管理機構在全國范圍內調動相關資源和力量,國家負擔經費來配置優秀的教練員和軟硬體設施,集中選拔、培養、訓練有天賦的優秀體育運動員參加奧運會等國際體育賽事,在比賽中與他國競爭,爭取優異比賽成績、打破紀錄、奪取金牌的體育體制。
「舉國體制」之下,體育的最高目標就是奪牌,奪牌就是奪榮譽,奪牌就是奪利益。於是,就不遺餘力,每一塊金牌的背後,都是普通人難以想像的投入。除了前期的巨額投資,每一次重大賽事後,還會在體育圈子裡掀起新一輪的狂歡——對成績突出的運動員進行重獎,以激勵更多運動員憋足了勁兒爭取奪牌。
(5)英國採用什麼方式選拔人才擴展閱讀
英國體育運動歷史悠久:
英國體育運動開展較好,歷史也很悠久,曾於1908年和1948年以及2012在倫敦舉行過三屆奧林匹克運動會。英國各種體育組織很多,1965年英國政府設立了 3個獨立的體育組織:英格蘭體育運動委員會(兼管大不列顛綜合性事務),蘇格蘭體育運動委員會和威爾士體育運動委員會。1972年成立全國體育委員會。
1973年在北愛爾蘭也設立了北愛爾蘭體育運動委員會。這些委員會的成員由政府任命。政府沒有單獨立主管體育的部,而是在環境部里設 1名國務大臣主管體育和娛樂事務。在各郡、市地方政府中,也設主管體育的官員。全國體育委員會下設器材、體育發展、宣傳和財政4個部門, 鼓勵和領導各種體育運動,協助提供體育設備和器材。
1905年成立的英國奧林匹克協會是全國性的體育組織。英國各個項目一般均有單項協會。有的協會是全國性的,如足球、體操、舉重、滑冰等;有的項目則無全國協會,如乒乓球、籃球、排球等。這些項目在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均有其獨立的協會。
6. 英國的文官制度與中國的科舉制有什麼異同
科舉制度作為一種文官選拔考試制度,是我國古代隋唐以後文官制度的基礎,也是西方現代文官制度的淵源。二者同屬於政治組織制度的范疇。不同之處在於科舉制度只是一種人才的選拔考試制度,它既包括對文官的選拔,也包括對武官的選拔。而文官制度則屬於人事組織制度。它不僅包括官員的選拔任命,還包括對官員的考核,獎懲等內容。
7. 歐洲技術條件有哪些
歐洲的技術移民條件有哪些呢?下面和出國移民網一起來看看吧!歡迎閱讀。
歐洲技術條件有哪些
1、德國
哪類人可技術移民
早在2000年,德國就對IT 技術人才有著深深的渴望。只要IT 專業人才能在德國找到願意支付不低於5.1萬歐元年薪的僱主,就可以申請居留。
除IT行業外,還有三類人群可以申請:擁有特殊專業知識的科學家;身處突出位置的學者,或身處顯要位置的科研人員;具有特殊職業經驗的專家和處於領導工作崗位的專家,其收入至少應相當於法定醫療保險衡量界限的兩倍以上,可算是非常高薪的群體了。
條件
但是,德國綠卡的居住期限一般為2年到5年,相比起其他國家較為寬松的居住期限,這方面大大降低了對人才的吸引。
因此,2012年時,德國推出了「藍卡」。政策規定,歐盟以外國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只要能在德國找到一份年薪最低約為4.8萬歐元的工作合同,就可獲得「藍卡」,留在德國工作。而人才短缺的行業,如科學家、數學家、工程師、醫生和IT專家等,只需達到月薪3000歐元,年薪3.6萬歐元即可(在此之前,對這類人才規定的年收入最低下限是6.6萬歐元)。
在持有藍卡者持續被僱傭三年之後,可以自動拿到永久居留權。而且,藍卡持有人的伴侶也能有六個月合法居留期,在此期間,伴侶可在歐盟境內自由擇業。
2、法國
哪類人可技術移民
法國技術移民的核心內容可歸結為「優秀人才居住政策」。適用對象主要包括三種類型:一、想要到法國進一步進行研究工作的高水平學生或者專家學者(注意,單純的學習計劃不在考慮范圍之內);二、想到法國成立企業、並對此有具體規劃的企業家,投資額不得低於30萬歐元,要為法國創造至少2個就業機會;三、藝術或運動領域的人才,包括想在法國進行藝術活動的藝術家,或是到法國長時間接受運動訓練的運動員。
3、英國
哪類人可技術移民
英國技術移民主要採取計分制對高技術人才進行選拔。通過教育背景、工作經驗、上一年收入、過往成就和貢獻等方面進行計分,評分在65分(28歲及以下申請人)或者75分(28歲以上申請人)以上,有能力在英國找到工作或自謀職業的人才,均可申請英國高技術移民(HSMP:Highly Skilled Migrant Programme)。HSMP對語言沒有硬性要求,只要你的語言水平滿足工作需要即可。
條件
條件看似簡單,專家卻認為,即便申請成功,能拿到的也只是一個為期一年的工作簽證。一年簽證到期前的一個月,申請人可申請延簽,得到3年的高技術移民簽證。待到四年後,才可申請成為英國永久居留權的居民,才算拿到英國綠卡。第五年起方可申請英國護照,成為英國公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登陸英國之後的一年中沒有為英國做出納稅貢獻,將不會繼續獲發工作簽證。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申請續簽將會被拒。)
8. 西方文官制度的形成和特點
形成過程:
1853年英國議會派遣麥克萊等3人組成委員會在調查報告中明確提出了要摒棄用人制度上的「恩賜」主義,實行考試任用制度。
1854年,英國財政部高級官員查里斯·屈威廉和斯坦福·洛斯克特對英國文官進行了全面調查,提出了著名的《關於建立英國常任文官制度的報告》。這份報告建議設立常任文官制度,包括考試、錄用文官、重視文官的專業水平、提撥優秀文官等等。
英國政府以樞密院令的形式公布了這個報告,並決定成立了3人委員會負責文官的考試、錄用事宜。
1870年,英國政府又頒布了第2號樞密院令,對文官的考試、錄用、等級結構等重要原則做了進一步的確定和完善。至此,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個文官制度在英國正式確立,並被西方很多國家效仿。
特點:
第一,公開考試,擇優錄用;第二,嚴格考核,晉升唯功;第三,政治中立,職務常任;第四,官紀嚴明,待遇優厚。
西方各國對文官稱謂不同,范圍各異,但基本上是指通過非選舉程序而被錄用擔任政府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
(8)英國採用什麼方式選拔人才擴展閱讀
主要內容
①任用制度。文官的任用有兩層含義 :一是將非文官錄用為文官 ;二是錄用的同時或錄用後授予其一定的職務。主要有4種形式:選任制、考任制 、委任制、聘任制 。每個國家根據本國情況 ,往往採用1種或同時採用幾種形式。
②文官的權利和義務。權利方面,主要有身份保障權和工資、退休金、撫恤金的領取權;義務方面,主要有執行職務、服從命令、嚴守秘密、對國家忠實、遵守法令、保持「政治中立」等項義務。
③職位分類。將各種職位制出職級規范,作為考試、任用、升遷、工資、考核及人事行政管理的依據,可分為兩種類型 :一是美國的「 職務分類」,二是英國的品位分類。前者以「事」為中心,後者以「人」為中心。
④考績獎懲制度。定期對文官的考勤和工作成績進行評定,成績優秀者獎勵,工作成績不良者,給予教育、訓誡或調動工作、降低職務,目的在於充分發揮和提高公務員的工作效率。
⑤報酬福利制度。各國都規定文官享有工資、退休金、撫恤金的領取權。
⑥培訓進修制度。目的在於提高文官的素質和能力。
⑦人事管理機構。各國都有專門人事機構,負責管理人事行政事宜。分為部外製、部內制和折衷制3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