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國稱呼姓和稱呼名有什麼區別
英國稱呼姓和名的方式有著明顯的區分,名在前姓在後。這種區分在歷史上的形成有著復雜背景。過去,英國人只擁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1世紀,貴族家庭開始使用封地或宅邸名來表示一家之長,而中下層社會則通過父名、職業名、地名、個人特徵等來區分不同家庭的同名人。姓氏的使用首先在大城市如倫敦出現,直至16世紀末才被廣泛接受於城鄉。
姓氏在英語中的來源有多種方式。一些姓氏直接從教名而來,比如Clinton、James。有些則通過在教名後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比如後綴-s、-son、-ing,或前綴M』-、Mc-、Mac-、Fitz-、O'等,均表示「××之子或其後代」。另一些則在教名前加上表示身份的詞綴,如St.-、De-、Du-、La-、Le-。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如Brook、Hill,身份或職業如Carter、Smith,個人特徵如Black、Longfellow,以及動、植物名如Bird、Rice,也是常見來源。此外,還存在雙姓合成構詞如Burne-Jones的案例。
綜上所述,英國的姓氏體系豐富多樣,從歷史演變到現代應用,反映了社會結構、文化認同和家族傳承的多重元素。通過理解這些來源,我們能更深入地了解英國文化中的姓氏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