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入英國國籍
一般普通移民住滿3年後(5年內)可以獲得綠卡,再參加入籍考試就可以獲得英國國籍了。你跟英國人結婚後,就可以申請獲得配偶入英國的條件,在1-2年內就可以通過有效證明獲得綠卡,參加入籍考試就可以拿到國籍了。你的條件很優越,入籍考試是隨便過的。
㈡ 怎麼擁有英國國籍
英國公民身份可以經以下途徑取得:
1.根據出生地法(屬地主義)原則:在英國出生,而父母任何一方在出生時為英國公民或已在英國定居。
2.根據血統法(屬人主義)原則:父母其中一方是憑借世系以外的資格(例如出生、領養、登記或歸化)成為英國公民,在海外出生者。
3.歸化:
一如果已經和英國公民結婚,申請人必須:
①在英國擁有無限期居留資格(或〔就此目的而言〕的同等資格,例如居留權、歐洲聯盟成員國的公民、愛爾蘭公民等等);②已經在英國合法居住滿三年;③表現出對英國生活的充分認識,例如通過英國生活考試或參加英語和公民身份合並課程。上述考試或課程的證明必須在申請歸化時提交。對於65歲以上的申請人,通常可以豁免語言要求,60至65歲的申請人也可能會獲得豁免;④英語、威爾士語或蘇格蘭蓋爾語水平達標。通過英國生活考試的人都被認為英語能力足夠。
二如果沒有和英國公民結婚,條件則為:
①在英國合法居留五年;②擁有無限期居留權或同等資格12個月或以上;③申請人必須有意在英國繼續居留,或在海外替聯合王國政府、英國公司或團體工作;④跟與英國公民結婚的申請人相同的語言和生活知識水平。
所有歸化的申請人必須品格良好。
4.登記
登記是取得英國公民身份的一種較簡單的方法,但只有部分人符合資格。
英國公民以外的英國國民,如果擁有無限期居留或居留權資格,則可在英國居住滿5年後按《英國國籍法案》第四部規定登記。以下人士因政策或法規,也有登記為英國公民之權:
①取得英國公民身份或無限期居留資格人士在英國所生的子女
②在英國出生且居住至10歲的兒童
③父親一方有英國公民身份,但父母沒有結婚的兒童
④沒有其他國籍的英國海外公民、英國國民(海外)、英籍人士及受英國保護人士
⑤部分來自香港的英國國民中,符合《1996年香港(軍人妻子及遺孀)法案》或《1997年英國國籍(香港)法案》規定者
⑥生於英國或經歸化的女性於1961年至1982年期間在英國國外所生的子女(包括已成年者)
⑦某些憑世系的公民在英國國外出生的子女
⑧某些在英國出生的無國籍兒童
⑨2002年5月21日以後取得英國海外領土公民身份的人士(與塞普勒斯英屬基地區有關聯人士除外)
⑩英國公民在國外所領養的18歲以下兒童
⑾曾放棄英國公民身份,已不再是英國公民的人士
5.領養
英國公民領養的兒童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會自動取得公民身份:
①領養令是由英國、海峽群島、馬恩島或福克蘭群島的法院在1983年1月1日或以後發出的;或
②該項是符合1993年《海牙公約》中關於跨國領養的協定領養,並在2003年6月1日或以後生效,領養者在當日已經在英國慣常居住。
無論哪種情況,至少一名養父母必須在領養當日是英國公民。
在其他情況下,受養兒童登記成英國公民的申請必須在其十八歲之前作出。如果負責的大臣接納有關領養是真實的,及如果獲領養兒童為領養者親生,則將有英國公民身份的話,申請一般都會通過。通常領養必須在一「指定國家」的法律下進行才可以在英國獲得承認,而大部分已發展國家及另外一些國家都已經是「指定」的國家。這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的英國公民,為當地所收養子女取得英國公民身份的一般方法。
如果領養令被廢除或宣告無效,被領養者已依據該領養而取得的英國公民身份並不會喪失。
被非英國籍人士領養的英國兒童,即使因為領養而取得新的國籍,也不會喪失英國國籍。
以上資料來源:維基網路https://zh.wikipedia.org/zh-cn/%E8%8B%B1%E5%9C%8B%E5%9C%8B%E7%B1%8D%E6%B3%95
㈢ 我丈夫是英國人,我和丈夫在中國結婚,我如何辦理在英國居住的手續
去大使館。以你是他老婆的身份去英國,然後在英國呆3年拿到英國居留權,之後再呆一年才能拿到英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