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閣制來源
內閣制的來源
一、起源背景
內閣制源於歐洲,特別是隨著君主專制的衰落和議會政治的興起而逐漸發展起來的。在中世紀歐洲,隨著封建制度的瓦解和資本主義的興起,君主權力逐漸受到制約,議會力量逐漸壯大。內閣制的出現是這一過程中的必然產物。
二、詳細解釋
1. 早期發展:君主專制的衰落
內閣制起源於英國,最早可以追溯到都鐸王朝時期。當時,國王為了有效管理國家事務,開始依靠一些親近的顧問組成的團體來協助治理。這些團體逐步成為中央政府的正式機構。內閣最初是由君主選擇和指定的,他們為了表示對君主的忠誠和服從,組成內閣會議商討國事。隨著君主權力的逐漸削弱,內閣的地位逐漸上升。
2. 議會政治的興起與內閣制的形成
隨著啟蒙思想的發展,民主政治理念深入人心。議會的力量逐漸強大,開始參與到國家治理中來。議會和內閣之間的關系也逐漸緊密起來。內閣不再僅僅是君主的顧問團體,而是逐漸成為議會的執行機構。議會有權罷免首相等高級官員,並對內閣的政策進行制約和監督。這樣,內閣制逐漸形成並逐漸完善。
3. 歷史演變與現代發展
隨著時間的推移,內閣制逐漸成為許多國家政治體制的核心組成部分。在現代社會中,內閣不僅在管理國家事務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而且已經成為政治穩定和國家發展的重要支柱。許多國家的政治體制都在不斷適應時代的變化和發展,對內閣制度進行不斷的改革和完善。但不論形式如何變化,內閣作為國家最高決策機構的地位是不可動搖的。它不僅反映了現代政治發展的趨勢,也體現了民主和法治的精神。
綜上所述,內閣制是隨著歐洲政治和社會結構的變化而逐漸發展起來的產物。它經歷了多個歷史階段,並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變革和完善。最終成為了許多國家政治體制的核心組成部分之一。
2. 英國內閣制是如何產生的
英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760年英國內閣制的產生英國內閣制是英國政治長期演變的產物。中世紀末期,協助君主管理國家的樞密院成員約20餘人,為了更有效地進行工作,查理二世時期,由有權勢的樞密院成員(其中最重要的是財政大臣及兩個國務大臣)組成一個更小的決策機構,從組織形式上可謂內閣的最早起源。1688年政變後,限製法案在初期尚未很好地發揮作用,人事大權掌握在國王手中,內閣的組成以國王的意願為准。
漢諾威王朝時期,喬治一世(1714~1727年在位)與喬治二世(1727~1760年在位)以外國人身份入主英國,既不熟悉英國國情,又不關心英國政治,況且不懂英語,用拉丁語與大臣們交談頗為不便,以致把出席樞密院會議當成一種負擔。因此,從1717年開始便不出席該會。從此,輝格黨逐漸將內閣權力集中在自己手中。輝格黨領導人羅伯特·沃爾波爾在處理「南海氣泡」事件中挽救了南海公司,使國家財政狀況趨於穩定,深受商業金融資產階級的青睞。1721年3月被任命為財政大臣,並成為內閣的實際領袖,從而開創了首席大臣領導內閣,英王不參加內閣會議的先例。沃爾波爾擔任內閣的首腦的20餘年是英國政治重要發展時期,他打著王室的旗號推行休養生息的政策。他改革關稅制度,獎勵穀物和農產品的出口,對手工工場所需之原料降低了進口稅,對出口的工業產品實行免稅政策。內閣成為協調國王與國會關系的重要因素。自1737年起,沃爾波爾的地位發生了動搖,他的政策引起了要求向外擴張的大資產階級,大商人的不滿。迫於壓力在1739年向西班牙宣戰,即「詹金斯割耳之戰」,後因出師不利,大資產階級把戰敗的責任歸咎於他。沃爾波爾失去國會的信任被迫辭職。此舉開創了內閣首相得不到國會多數支持時必須辭職的先例。
3. 英國的責任制內閣形成的背景是什麼
① 英國責任制內閣的形成過程。英國的內閣制度起源於都鐸王朝時期樞密院的外交委員會,從16世紀初直到18世紀初,內閣制依然處於萌芽狀態。18世紀早期英王喬治一世統治時(在「歷史縱橫」欄內了解喬治一世及首開英國內閣制的先聲),由下院多數黨領袖(當時是沃波爾)主持內閣會議,這形成了一種政治慣例,首開了英國內閣制的先聲。18世紀初期,輝格黨在英國政壇日益佔有優勢,實際掌握了政權,國王的主要咨詢機構逐漸發展成內閣。輝格黨領袖華爾波爾實際上是英國第一任內閣首相(在「歷史縱橫」欄內了解華爾波爾及英國的內閣制開始形成,並逐漸向責任制內閣的方向發展),英國的內閣制開始形成。18世紀後期和19世紀上半期,英國的責任制內閣進一步完善。這標志著英國資產階級代議制民主政治的最終確立。長期以來,自由和民主一直是人類追求的一種理想。從內閣制度的起源到責任制內閣進一步完善經歷了三個多世紀,這說明人類文明的創造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同時說明文明的腳步也是不可阻擋的。
② 內閣的主要職權有三:一是對提交議會討論的政策作出最後的決定。二是按照議會規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權力。三是協調和確定政府各部的職權。議會與內閣的關系是:最高的立法機關議會產生內閣,閣員大都由議員兼任,內閣必須集體對議會負責,因此內閣制政府具有對議會全權負責的特徵。讓學生看「歷史縱橫」關於英國行政機構一欄的內容,了解英國行政機構的構成比較復雜及內閣的組成與權力。
③ 首相、內閣和政府的產生與組成的法定程序:英王任命首相→首相提出內閣成員和政府成員名單→英王批准後內閣和政府便告組成。在英國內閣制中,首相一身二任(政府首腦和多數黨領袖)是掌握國家實權的關鍵人物,但是以首相為首的內閣和政府都必須接受議會的監督,如首相有義務向議會報告工作,有責任回答議員的質詢。可舉一例來說明首相被質詢的情況:如因情報稱伊拉克擁有核武器,美英等國派兵聯合打擊伊拉克。後來,首相布萊爾遭到議員的質詢。
4. 影響英國內閣制發展的主要因素
都鐸王朝時期樞密院的外交委員會、君主立憲制的確立、資本主義發展壯大等。
1、都鐸王朝時期樞密院的外交委員會:都鐸王朝時期樞密院的外交委員會被認為是英國內閣制度起源的重要組織。為後來英國內閣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2、君主立憲制的確立:君主立憲制在18世紀和19世紀逐漸確立,這種政治體系賦予了君主有限權力,使政府行動更加依賴於議會支持。在這樣一種背景下,英國內閣作為一個由議會多數黨派成員組成、負責決策和管理事務的機構開始發揮重要作用。
3、資本主義發展壯大: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在工業革命中迅速崛起,對社會結構和政治格局產生深遠影響。資本家們通過利益訴求參與到決策過程中,推動了代表利益並具備執行職能的機構—即現代意義上理解中所謂「內閣」的形成與完善。
5. 英國的責任內閣制具體是怎麼產生的
責任內閣制一、英國內閣的基本情況 cabinet of Britain 英國實行責任內閣制,但政府與內閣是兩個概念。政府是全體大臣、國務大臣、各部政務次官、執政黨督導員和王室官員的總稱,而內閣只是政府的一部分,但內閣是英國政府的核心機構。1、沿革 英國內閣由英國樞密院外交委員會發展而來。17世紀初,由於樞密院人數眾多,英王常在王宮的內室召集外交委員會的部分親信討論決定重大事務。17世紀後期,外交委員會便有「內閣」之別稱,並逐漸代替樞密院,成為實際最高行政機關。它由英王主持,並對英王負責。1688年「光榮革命」後,威廉三世時期,內閣改由下院多數黨組成,並開始轉向對議會負責。1714年德意志漢諾威選侯喬治一世繼承英國王位。他不懂英語,自1718年後就不再參加內閣會議,而指定下院多數黨領袖R.沃波爾主持。從此,國王不參加內閣會議,而由下院多數黨領袖主持內閣便成為慣例。1742年輝格黨發生內訌,沃波爾內閣因失去議會支持而集體辭職,由此開創了組閣政黨必須在議會中佔多數並集體負責的先例。1783年,托利黨人W.皮特(小)出任首相,次年因得不到下院支持而提請國王解散下院,並提前大選,選舉中托利黨獲勝繼續組閣,這一作法也成為慣例。到19世紀中期,英國的責任內閣制在憲政實踐中,通過憲法慣例的積累逐步完備並最終形成。2、組成 按照慣例,議會大選後,即由英王召見多數黨領袖,任命其為首相並授權組閣。該黨領袖與本黨其他領導人會商後,從本黨議員中提出閣員名單,請英王任命。根據1937年《國王大臣法》規定:大臣分閣員大臣和非閣員大臣。參加內閣的閣員大臣只是政府中的部分大臣,閣員人數由首相確定,組成人數經常變動。1939年前基本上全體大臣都參加內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內閣人數一般在20人左右。參加內閣的除首相外,通常有外交、國防、財政、內政等重要部門的大臣,不擔負某一具體部門首長的大法官、樞密院院長、掌璽大臣,主管地區事務的蘇格蘭事務大臣、威爾士事務大臣、北愛爾蘭事務大臣。內閣會議之前,首相有時就重要政策方針先召集少數親近大臣開會討論,稱小內閣或內內閣。3、職權 主要包括:對提交議會的政策作出最後決定;按照議會規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權力;協調和確定政府各部的職權。此外,在國家處於緊急狀態時,有權採取緊急行動。內閣職權主要根據慣例行使,范圍十分廣泛,一切重要的內外政策均由它制定和執行,軍隊、警察、監獄等國家機器受它直接指揮和控制,議會和英王也受它的操縱和支配。4、組織和活動 下設各種常設委員會和臨時委員會。除個別委員會外,其組成和職權范圍均系機密,該屆任期內不得泄露。辦事機構設辦公廳,主管安排議事日程,溝通內閣與政府各部等重要的內部行政事務。內閣會議由首相隨時召集,議會會期內一般每周開會1~2次。會議內容保密,會上討論不作記錄,也從不進行表決,最後由首相按自己的觀點把意見加以歸納即成決定。內閣成員對政府政策和行動負連帶責任。不論閣員是否存在意見分歧,對外必須保持一致。但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嚴守機密」和「保持一致」這兩個慣例,曾在歐洲共同體等問題上被打破,其約束力已明顯減弱。二、責任內閣制特點 1、 內閣與下院互相牽制、抗衡和監督。① 質詢② 辯論③ 批准立法④ 倒閣解散下院是內閣控制議會最有力的手段,決定一經作出,下院只得服從,不能拒絕。2、 決策權既集中、又分散。3、 集體負責制與個人負責制相結合。4、 重視政策、財政等方面的協調和調解。三、內閣的作用 1. 決策作用2. 立法作用3. 對政府的政策進行監督4. 作為政黨的領導第四節 穩定的兩黨制一、英國兩黨制概況 兩黨制最早產生於英國。早在1688年光榮革命前,英國議會內部就存在兩大政治派別,即輝格黨和托利黨。1694年,開始實行由輝格黨執政的第一個政黨內閣。18世紀60年代以前,主要由輝格黨執政,60年代之後,則主要由托利黨執政。在18世紀的前半葉逐漸形成了由議會下院佔多數席位的政黨組閣的制度。工業革命後,輝格黨演變為自由黨,托利黨演變為保守黨。1832年英國議會改革選舉法頒布後,兩大黨輪流執政的制度正式確立。兩大資產階級政黨通過議會競選爭奪執政地位,在議會競選中獲得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組織內閣,成為執政黨;而獲得議會次多數席位的政黨就成為法定的反對黨,對政府起某種監督和牽製作用。在每次議會大選後,如果兩大政黨在議會中所擁有的席位發生相反的變化,執政黨和反對黨就互易其位。這樣就形成了一黨在朝,一黨在野,輪流執政的格局。20世紀後工黨興起並取代自由黨,與保守黨形成兩大黨。二、兩黨制長期穩定的原因 1. 保守主義的重要影響。2. 兩黨制的歷史傳統排除了兩黨或多黨合作的聯合政府。3. 現行的選舉制度有利於兩黨制。英國現行的是簡單多數制,4. 英國內左、右派勢力都承認兩大政黨的政府的合法性。三、兩黨制的特點 1. 兩黨制導致穩定而有效的政府。2. 中央權力高度集中。3. 兩黨制有其明顯的階級基礎。4. 政策與立法的趨同現象是英國兩黨制的又一顯著特點。5. 政黨活動的連續性。6. 兩黨戰後的一致性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基礎,這是英國社會中的一個獨特現象。四、反對黨的作用 1. 它是對政府權力的一種有效制衡和監督。2. 在選民要求改變政策時,反對黨便可接過政府的責任。3. 在下院的某些實際事務上與政府進行合作。4. 反對黨的存在本身表明了英國憲法中的自由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