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海外領土護照和英國護照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的
護照封面,會寫海外領土的名字,沒有EU(歐盟)的字樣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並沒有登陸英國本土的權利,這個需要申請的,申請過後,備注頁會寫right of adobe。
英國海外領土護照,如果你不是島主身份,不享有當地投票選舉權。
請注意!!取得英國海外公民身份,需要在當地連續住滿5年(有的島是10年)。是有移民監的。所謂移民中介6個月拿護照,是不實際的,要麼是忽悠的,要麼是通過賄賂當地官員(這個查到會被取消護照的)。
BOTC轉成英國本土居民,同樣需要在英國本土住滿5年!
2. 香港人的英國海外護照BNO和特區護照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bno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英文: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簡稱BN(O))是英國因應香港主權移交的問題,而在1987年7月1日起開始簽發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護照。
香港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一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4條,授權香港特區政府簽發給中國籍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的護照,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
2、歷史發展不同
bno護照:在20世紀70年代末,由於新界租期將在大約20年後屆滿,中、英政府遂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在北京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當日,中英雙方分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英國駐華大使館的名義,互相交換了關於香港居民國籍問題的備忘錄。
香港護照:1997年7月1日以前,香港永久居民大多是英國領地公民,有英國領土公民護照,其餘的不是英國領地公民,持有香港身份證。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的主權後,約有350萬名香港永久居民在注冊後將原來的英國領土公民身份改為英國僑民。
3. 英國bno護照是什麼意思
英國bno護照是指: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英文: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簡稱:BN(O))。
是英國因應香港主權移交的問題,而在1987年7月1日起開始簽發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護照。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大約有344萬,而持有這種護照的香港居民大約有150萬。2019年3月30日起,英國內政部開始簽發封面沒有「歐盟」字樣的護照。
(3)英國海外護照是什麼擴展閱讀:
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2021年1月29日宣布,自2021年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英方罔顧香港已經回歸中國24年的事實,不顧中方嚴正立場,公然違背承諾,執意炮製出台所謂「量身定製」的具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的香港居民赴英居留和入籍政策,並一再擴大適用范圍,試圖把大批港人變成二等英國「公民」,已經徹底改變了原來中英諒解的BNO性質,英國現在所謂的BNO不再是原來的BNO。
此舉嚴重侵犯中國主權、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准則。中方對此強烈憤慨,堅決反對。
4. 我想請問您,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算英國國籍嗎
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算有英國國籍。
BNO是專門為香港人設立的,英國政府在1997前通過這個大賺了一筆。BNO承認你有英國國籍,也是英聯邦公民,但是不是英國公民,注意這個區別是很大的,也就是說你在英國沒有居留權的。另外BNO狀態不允許子女繼承的。基本等同於無用。
BNO是英國因香港主權移交的問題而協商發放的護照。1984年12月,中國和英國就香港問題,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聲明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之後,英國不再管理香港。但當時在香港還有大量的無國籍人士、東南亞各國移民人群,為了解決這部分人的問題,也為了保持和香港的往來。
港英在1987年7月1日起開始為香港人簽發新身份,也就是BNO。一直持續到1997年香港回歸。但BNO不能證明持有人身份,持有BNO並不是英國公民,也不具有英國公民權,持有 BNO入境英國僅能停留6個月。
一也不能直接到英國工作,二不能享受當地的教育和醫療福利的,三也沒有政治權利。中國僅認可其為旅遊證件而非國籍證明證件。所以,說是英國國民護照,其實無論是從功能,還是國際認可度,這就是個旅行證,沒多大用處。
5. 中國不承認英國護照是什麼意思
中國打算不承認的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不承認這種護照是有效的旅行證件。香港目前持有BNO護照的人有300萬左右。BNO護照是英國為其殖民地居民發的一種護照,持有該護照不代表具備英國國籍,也不代表具有英國本土的永久居留權。香港回歸前後,好幾百萬香港居民申請了BNO護照,造成了這些人既有英國護照又是中國人的局面。中國政府之前是承認BNO護照的。1996年5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其中規定: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國公民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6. 有居留權的英國護照和有入籍的英國護照有什麼區別
如果你不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有英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那麼你拿得應該是中國護照。
已經獲得英國國籍的,當然可以申領英國護照。
7. 英國海外公民護照(BNO)有用嗎
如果在英國的海外屬地定居、工作,就有用。
如果在中國居住、工作,就沒用。不但沒用,還很麻煩,因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一旦拿了英國海外公民護照,中國國籍就沒了。持外國護照進入中國得辦簽證,簽證到期必須離開,不可以在中國工作。
英國公民和英國海外領土公民的身份是可以同時擁有的。意味著可能一個人可以申請兩本護照。
英國海外公民護照權利:
1、大部分國家免簽;這個和特區護照差不多,但是以下幾個則是特區護照沒有的;
2、大英帝國雖然已是昨日黃花,但是遺留下來的英聯邦還是給邦內國人提供某種程度的往來方便,享受英聯邦國家內部的領事保護,即在有英聯邦國家所駐的大使領事館,持該護照都能得到相關服務及保護;
3、部分英聯邦國家給予其公民大選/公投權,比如在英國,只要是英聯邦及愛爾蘭公民在英國有固定住所(學生/工作簽證),都有權在英國大選或公投投票,這個連歐盟公民/永居都不享有,無論在英國居住多久,繳了多少稅;
4、去英國常住(學生/工作簽證),不需去當地派出所登記。
(7)英國海外護照是什麼擴展閱讀:
申請手續:
1997年7月1日起,所有申請手續均須向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或到就近的英國護照簽發辦事處辦理,所需文件包括:
1、填妥的申請表格;
2、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3、現有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4、近照一式兩張(於一個月內拍攝),背景必須為白色。
8. bno護照和英國護照區別是什麼
1、時間不同。
港英政府從1987年開始,為香港人頒發新身份,也就是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一直持續到了1997年香港回歸。在此之前可以申請,之後就無法申請。
2、福利不同。
但BNO不能證明持有人身份,持有BNO並不是英國公民,也不具有英國公民權,持有 BNO入境英國僅能停留6個月。一也不能直接到英國工作,二不能享受當地的教育和醫療福利的,三也沒有政治權利。
中國僅認可其為旅遊證件而非國籍證明證件。所以,說是英國國民護照,其實無論是從功能,還是國際認可度,這就是個旅行證,沒多大用處。
3、申請資格不同
bno護照:填妥的申請表格;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現有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近照一式兩張(於一個月內拍攝),背景必須為白色。
香港護照: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8)英國海外護照是什麼擴展閱讀:
英國國民(海外)身份是專為由於與香港有關而取得英國屬土公民身份的人士而設。與英國公民身份相比較,英國國民(海外)的身份帶有過渡性的意味。英國政府並沒有賦予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持有人在英國本土的居留權(港稱「居英權」)。
跟一般國籍不同之處是,英國國民(海外)的身份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延及下一代。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持有人,如果同時具有中國國籍,則可同時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雙方交換的備忘錄中提到,凡根據聯合王國實行的法律,在1997年6月30日由於同香港的關系為英國屬土公民者,從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 聯合王國的居留權。
取得這種地位的人,必須為持有在1997年7月1日以前簽發的該種英國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的人,但1997年1月1日或該日 以後、1997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有資格的人,可在1997年12月31日截止的期間內取得該種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
9.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歷史
在1970年代末,由於新界租期將在大約20年後屆滿,中、英政府遂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在北京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當日,中英雙方分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英國駐華大使館的名義,互相交換了關於香港居民國籍問題的備忘錄。英方在備忘錄中表示,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由於同香港的關系為英國屬土公民者,從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英國的居留權。
英國政府在1985年制定了《香港法1985》(Hong Kong Act 1985),以立法的形式確認了中英聯合聲明及英方的備忘錄。1986年6月5日,英國樞密院根據《香港法1985》制定了《香港(英國國籍)令1986》〔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ity) Order 1986〕。
《香港(英國國籍)令1986》中規定,由於同香港的關系而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人士,會在1997年7月1日起喪失該身份,亦不可以繼續使用英國屬土公民護照,但他們可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申領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而在19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出生的合資格人士,則可在1997年12月31日前申領。1997年7月1日起,只有原本已持有護照的香港居民可續領新護照。
另外,為了減少無國籍人士,《香港(英國國籍)令1986》中亦規定:
⒈在1997年7月1日喪失英國屬土公民身份的人士,如不賦予其英國海外公民身份便會成為無國籍人士,則該等人士自動成為英國海外公民;
⒉在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人士,如果在出生的其父母為英國海外公民或英國國民(海外),並且如不賦予其英國海外公民身份便會成為無國籍人士,則該等人士可成為英國海外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