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是14歲以上承擔法律責任英國是10歲以上承擔法律責任誰的法律比較有道理
中國是滿14周歲對八種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未滿14周歲絕對不負刑事責任。滿8周歲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與智力相適應的法律行為。
目前,英國法律規定的未成年刑事責任年齡,大體分為三段。
1)未滿10歲的兒童,認定為無實施犯罪行為的能力,所以絕對不負刑事責任。
2)英國對10歲以上不滿14歲的兒童被推定為無實施犯罪行為的能力。但是與不滿10歲不同,對已滿10歲不滿14歲的兒童本推定為無實施犯罪行為能力里這一推定不再是絕對的,可以用證據進行反駁。
3)14歲以上,負刑事責任。
所以在英國實施犯罪,十八周歲以下,已滿十四周歲的人,負刑事責任。而十歲以上不滿十四周歲的實行無責任能力推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能夠證明行為人具有實施犯罪行為能力的,應認定負刑事責任。
兩相比較,可以說中國刑法對於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犯罪比較寬容,主旨是對其一律以教育挽救為主,符合未成年人保護和慎刑的思想。英國刑法對於10歲以上不滿14周歲的求成年人犯罪進行的是無責任能力推定,推定其沒有實施犯罪能力,在教育挽救的同時對於個別被證明有犯罪能力的施以懲處。法律涉及一國傳統與民眾共識,各有各的生存土壤,只要適應本國需要就可以,不好說哪個更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