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英國的首相和美國的總統怎麼產生
英國首相(Prime Minister)簡稱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現任英國首相為戴維·卡梅倫。
參考:英國首相網路
http://ke..com/view/108168.htm
美國實行總統制,總統選舉 每四年舉行一次。美國總統選舉制度復雜,過程漫長。選舉的主要程序包括預選、各黨召開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競選、全國選民投票選出總統「選舉人」、「選舉人」成立選舉人團投票表決正式選舉總統和當選總統就職典禮等幾個階段。
詳細參考:美國總統選舉網路
http://ke..com/view/1408004.htm?fromtitle=美國總統選舉&fromid=2653353&type=syn
『貳』 英國分為四個地區 ,那首相是怎麼選出來的
英國首相選舉方式:
首先是由下議院選舉,大選的基本制度是簡單多數選舉制,即根據一黨所佔有的議員數量。如果一黨擁有絕對多數的議員,則此黨將組成下屆政府,該黨領袖將要成為首相。(英國主要是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政黨)
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如果沒有任何黨派擁有絕對多數席位,則合計擁有絕對多數席位的兩個或多個政黨將組成聯合政府,基本上其中最大黨黨魁將成為首相;或者單獨一黨成立政府,並通過與其他黨派非正式的聯盟和協議而得以延續。
英國女王不是選出來的,女王王位是世襲制的,女王沒有實權,只是象徵意義的國家元首。英國國家最高領導人是首相,這是由人民選舉的。
(2)英國首相是如何產生的擴展閱讀:
英國首相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簡稱聯合王國首相或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
英國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縮寫PM)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現任首相為第76任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y)。
英國內閣的首腦。按慣例由英王任命議會多數黨領袖擔任。英國確立君主立憲制後 ,1714 年德意志漢諾威選帝侯喬治一世繼承英國王位。他因不懂英語,不諳英國國務,1717年起停止參加內閣會議。
1714年,英國女王安妮駕崩無嗣,在喬治一世的前面還有五十位血緣關系和安妮女王更接近的貴族,但他們都是天主教徒,不能繼承英國王位。
喬治一世則是血緣和安妮女王最接近的新教徒貴族,所以根據1714年的遺囑繼承英國王位,稱喬治一世,成為漢諾威王室的第一位國王,也是一個母語是德文,而且無法使用流利英文的國王。他敕命輝格黨領袖羅伯特·沃波爾為內閣首領,自己並不出席內閣會議。並從此開創了英國君主不出席先例,會議改由國王令一名親信大臣主持,成為了英國首相制度的開端。
參考資料:網路-英國首相
『叄』 英國是怎樣選舉首相的
英國首相選舉: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議會大選後,即由英王召見多數黨領袖,任命其為首相並授權組閣。首相從本黨議員中提出閣員名單 ,請英王任命。
大臣分閣員大臣和非閣員大臣。參加內閣的閣員大臣只是政府中的部分大臣,閣員人數由首相確定,組成人數經常變動。參加內閣的除首相外,通常有外交、國防 、財政、內政等 重要部門的大臣,不擔負某一具體部門首長的大法官、樞密院院長、掌璽大臣,主管地區事務的蘇格蘭事務大臣、威爾士事務大臣、北愛爾蘭事務大臣。
內閣會議之前,首相有時就重要政策方針先召集少數親近大臣開會討論,稱小內閣或內內閣。
『肆』 英國首相是直接選舉產生的嗎
英國首相由議會多數黨推舉,通常情況下是議會多數黨領袖。
英國前首相布朗沒有經過任何選舉,是布萊爾辭職後,由最大黨工黨推薦的;
同樣,現在沒有議會絕對多數黨,所以保守黨需要和自民黨成立聯合政府,保守黨的卡梅倫為首相,自民黨的克萊格為副首相
『伍』 英國首相怎樣產生的
你是不看新聞是咋地?英國首相戈登。布朗因沒有和英國保守黨和自民黨達成組閣協議,戈登。布朗已經辭職。由保守黨領袖卡梅倫任首相並組閣。
『陸』 英國首相是怎麼產生的
簡單說首先是下議院選舉,包括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主要政黨在內的英國各政黨將會在整個英國各選區逐一爭奪每一個議席,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
詳細的就有點麻煩了,我粘一下吧,看不看都行
英國選舉制度
下議院議員是通過普選產生的。凡英國公民以及愛爾蘭共和國公民(其公民為選舉目的時不視為外國人),年滿18周歲或自選舉登記公布日起12個月內將滿18歲者,在沒有法定的喪失選取權的情況下,並且居住在規定選舉登記的選區內(根據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 2000),均可以參加下議院的選舉投票。投票人要參加議會選舉必須在所在選區(a parliamentary constituency)進行登記,並列名在選舉登記(electoral register)之中。
那麼,下議院選舉制度的基礎又是什麼樣呢?整個英國被分為659個選區(parliamentary constituency),每個選區的選民人數約為五萬名,每一個選區都要選出一名代表成為下議院中的議員(MP)。所以,下議院一共由659名成員組成。根據最新的《2000政治黨派、選舉及全民投票法案》(Political Parties,Elections and Referenms Act 2000),規定原來由幾個邊界委員會(Boundary Commission)共同履行的職權現通歸選舉委員會執行(Electoral Commission),再由選舉委員會根據《政治黨派、選舉及全民投票法案》建立四個邊界委員會,在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各有一個。每個邊界委員會由2到4名成員組成,只有選舉委員會的委員或副委員才有資格擔任其成員。選舉委員會直接對英國議會負責,而並非對任何政府部門負責的獨立機構,其最明顯的功能是在大選中的規劃角色:包括各選區候選人的登記功能,以及全民投票和政府行政區域劃定等有關選舉的重大事宜。
選舉委員會將定期對每一個選區的選民進行核查,並對選區進行調整。比如說,某一個選區的選民人數增多就可能需要增加一個新的選區,而某一個選區的選民人數減少,則可能需要廢棄這個選區或將其並入其他的選區。選舉委員會對選區的劃分以及選民登記等事項的決議,一般來講都會得到英國各政黨的認可。對選舉委員會決定的訴訟在歷史上來說也鮮有成功的案例。如案例:R v Boundary Commission for England,ex parte Foot [1993] QB 600。
英國下議院選舉的原則是每一個選區都有數目相等的選民,每一個選民都有平等的選舉權,用一句話概括來講就是:「一人,一票,一價」(one man,one vote,one value)。選舉的方法是 「簡單多數票當選」(first-past-the-post),即每一個選民只能投一票給一個候選人,在這個選區內獲得最多數票的候選人當選為本選區的下議院議員。
選舉委員會各項准備工作就緒後,包括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主要政黨在內的英國各政黨將會在整個英國各選區逐一爭奪每一個議席。各政黨的地方組織首先負責挑選本黨在659個選區的候選人。候選人一旦確定下來,各政黨就要展開激烈的競選活動,核心是宣傳自己的候選人和攻擊競選對手。競選中,候選人會不斷走訪選民,發表演說。各政黨還將以政治集會、設宣傳車以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廣告宣傳等形式,擴大本黨的影響,替本黨候選人拉選票。在英國選舉中,政黨的影響度非常重要,候選人如果沒有政黨的幫助,通常根本不可能獲勝。選民一般不看重候選人,反而更看重他(她)所代表的政黨的總體表現。競選一般僅持續3—4周,時間雖短,卻很激烈。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照例,內閣名單早已擬好,議會表決通過後,新政府即告成立。最大的在野黨依法成為正式的反對黨,組成「影子內閣」。
『柒』 下議院選舉之後 英國首相怎麼產生
1,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照例,內閣名單早已擬好,議會表決通過後,新政府即告成立。最大的在野黨依法成為正式的反對黨,組成「影子內閣」。
2,出現一個「懸浮議會」。 接下來,自民黨將成為組閣的關鍵。最新消息顯示,工黨黨魁,現任首相可能會邀請自民黨共同組閣,形成一個工黨-自民黨的聯合政府。但另一種可能即是保守黨-自民黨聯盟。不過,保守黨黨魁卡梅隆可能會先與小黨派北愛民主統一黨商討組建聯合政府一事,如果不成功,再考慮與自民黨組閣。
英國歷史上上一次的「懸浮議會」出現在1974年,當時的保守黨首相愛德華·希思(Edward Heath)在獲得少於工黨議席的情況下,試圖用四天時間組建一個政府,但結果以失敗告終。工黨領袖哈羅德·威爾遜(Harold Wilson)成立了少數黨政府。新政府持續了七個月時間,直到他再次召集大選。
『捌』 英國首相具體是怎麼產生的
英國每4年要舉行一次大選,這也是英國的兩大政黨——保守黨與工黨之間的競爭達到白熱化的時刻。獲勝的政黨成為英國的執政黨,它的領袖也就成為英國政府的最高首腦——首相。
『玖』 英國首相是通過什麼途徑產生的
不,是通過英國的參議院和眾議院的多數黨領袖。讓女王任命。謝謝
『拾』 英國首相內閣是怎樣產生的,有怎樣的權利
國會: 國會的前身,是起源於13世紀的「大會議」,是按1215年的《自由大憲章》建立的。當時正值金雀花王朝統治時期,國王約翰(綽號「無地王約翰」)與法國國王腓力二世及教皇英諾森三世發生沖突,在戰爭中遭到失敗,並因此而損害了英國貴族和市民階級的利益。大貴族們便利用這個機會對國王施加壓力,迫使他作出讓步,批准了貴族們提出的大憲章。根據大憲章的規定,要建立大會議;此後國王徵收軍役稅,事先須經大會議同意;在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政府不得隨意對人進行逮捕和判刑;國家不得任意侵犯教會;國家應承認倫敦等幾個大城市有自治權,等等,當時規定,大會議由僧俗兩界的大貴族組成,並從中選出25人,專門監督國王對大憲章的執行情況。這雖然是封建貴族內部的斗爭,是封建統治階級的一次權力再分配,但是它畢竟搞出來一部憲章和一個類似議會的大會議,而且產生了法的地位高於王權的概念。到了13世紀末,國王愛德華一世於1295年召集大會議,目的是增加稅收,充實國庫。這次會議不僅有僧俗大貴族參加,而且第一次吸收了下級貴族騎士和市民階級的代表與會。從此,市民階級的力量便進到了議會中來。到14世紀,僧俗大貴族,下級貴族與市民,由於身份差別與政見常有不同,就分別開會,從而形成了上下兩院,兩院制的英國國會就此基本成型。紅白玫瑰戰爭後,國會下院的力量加強。16世紀初國王亨利八世進行宗教改革,建立國教聖公會,沒收了數量很大的天主教會的財產(主要是土地),加以出賣。買者多為商人和官僚、貴族。這些人買來土地後就實行圈地,成為新貴族。於是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力量更加壯大,在國會下院中逐漸占據了主導地位。這一切都表明,英國早就形成了一種限制王權和注重議會政治的民主傳統,並且從貴族民主向資產階級民主演變。 首相: 下議院選舉,包括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主要政黨在內的英國各政黨將會在整個英國各選區逐一爭奪每一個議席,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 現任英國國王伊麗沙白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