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英國各部門官職的名稱
1、財政大臣
財政大臣是英國內閣中,主管經濟與金融事務之官員職稱,通常簡稱財相。
財政大臣負責管理國王陛下財政部,職位相當於其他國家的財政部長。財政大臣一般被認為是四大國務大臣之一,在近年來,地位更是僅次於首相。現任財政大臣是菲利普·哈蒙德。
2、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
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通常叫作 Foreign Office或FCO)是英國負責推廣海外利益的政府部門,由英國外交部及聯邦事務部於1968年合並而被創設。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的首長是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通常被簡稱為「外交大臣」。
這個職位與財政大臣和內政大臣一起被看作內閣的三個最有威望的職位。這些職位與首相一起構成重大國務官位。
3、內政大臣
內政大臣(英語: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簡稱:Home Secretary),英國內政部的部長,掌管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內政、全英國的移民和公民事務。現任內政大臣為賈偉德,服務於特蕾莎·梅內閣。
4、掌璽大臣
這個職位首先就像它字面上講的掌管英國的國璽,負責保管國璽和起草、頒發各種政府文件,歷來就是政府首席大臣,因為他是國家最高權力的象徵——國璽的掌管人 。
所有重要的政府法令、條約、議會宣召令、國王賞賜令、委任書、特許狀,均由大法官擬定和頒行,都必須加蓋國璽才能生效。
5、首相
首相為「首席宰相」的縮寫,是君主立憲制國家中內閣首腦的中文通稱,如英國、日本的內閣首腦。
首相的產生各國規定不一,英國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數黨領袖擔任並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由國會提名經議員選舉產生,並經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在議會中佔多數議席的政黨(執政黨)的領袖(總裁)是當然的首相。首相享有非常廣泛的權力。
② 中、美、日、英、法、德、俄、加拿大、澳大利亞和印度的主管外交事務的機構名稱及其最高負責人職位稱呼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務院組成部門,部長為內閣成員。
美國: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國務院(不是中國的國務院(中央政府),而可以理解為「國際事務院」,比其他國家外交部權力大(外交部只負責政治外交,而美國國務院負責任何與外交和國際事務有關的工作(包含了其他國家對外貿易部、宣傳部等職能),類似於清朝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領導為國務卿,內閣成員,美國政府名義上第3位,實際上的第2領導人(美國聯邦政府內政權力小,各州自治,聯邦政府主要負責外交、軍事和各州協調)
日本:日本國外務省,外務大臣為內閣成員。
英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為內閣成員。
法國:法蘭西第五共和國外交部,外交部長為內閣成員(法國的內閣現在只在名義上存在)
德國:德意志聯邦外交部,外交部長為內閣成員(德國會有一名內閣成員出任副總理,現任外交部長兼任副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