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留學生回國之前需要注意什麼
在英國獲得本科及以上學位的同學,在畢業回國之前,需向中國駐英大使館教育處申辦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這個證明是留學人員回國後,證明留學身份、聯系工作、創辦企業、落轉戶口、申請國內各類基金等必備的材料。
申請到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共分三聯,第一聯由申請人自行留存,第二聯可以用於申請人回國後,申報購買國產免稅汽車,第三聯由使館教育處留存,申請審核的時間一般為20個工作日。
申辦的具體條件和要求,可以詳見以下使館文化教育處的專題網頁。另外駐英使館教育還提醒廣大留學生,辦理此項證明服務完全免費,同學們不需要通過任何中介機構代為辦理,而且使館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中介代辦。
② 英國留學生回國證明如何辦理
英國留學生回國證明是留學生畢業後必須辦理的一項手續,以便於回國工作或深造。申請流程如下:首先登錄教育處報到登記系統,填寫個人信息並上傳材料,包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護照復印件、簽證頁復印件、在校證明信。材料需齊全,缺失將導致申請失敗。提交後等待約20個工作日的審核。審核通過,教育組會郵寄回國證明至申請人地址。審核未通過,需重新提交材料。
收到回國證明,申請人需核對內容,如有誤需連同情況說明及相應材料寄回教育組,並附上回郵信封。若證明丟失,兩個月後可補辦,需提供帶有序列號的報到登記頁復印件、丟失補辦說明和回郵信封。辦理回國證明時,需關注材料的齊全性與准確性,並耐心等待審核結果,認真核對證明內容。有疑問可隨時咨詢教育組。
③ 如何申辦英國留學生回國人員證明
英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需要在兩個地點辦理,一個是中國駐曼城教育組,一個是中國駐倫敦使館教育處,當然,辦理的地點不一樣,所需要的時間和流程也就不一樣。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1)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可不貼照片(使用您的注冊賬號登錄報到登記系統後,即可列印登記表)。
(2)同意駐英使館教育處向你原就讀院校核實情況的授權信。
(3)凡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需提供本人已獲得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4)護照身份頁、抵英簽證頁復印件。
曼城教育組和倫敦使館教育處是有區別的,倫敦使館教育處在網上注冊之後要等到30個工作日才能列印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但是曼城教育組就不用等待30個工作日,注冊了就可以列印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
④ 英國留學生回國證明具體怎麼辦
辦理英國留學生回國證明所需要的文件:
一、 確認在讀學校是不是在中英學位互認協議名單里(這個在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的網站上有)
二、 一定要在英國期間到網上注冊學位信息,流程很簡單:
1.網上注冊(一個月時間):在留學生報道登記系統注冊,一定要在注冊1個月以後系統才能列印出帶等級序列號的『留學人員報道登記表』。
2. 寄所需材料(一周到2個月時間)如下(所需材料在登記的網站上會有列表)
2.1、帶序列號的報到登記表列印件,並在列印出的登記表空白處粘貼2寸照片一張(使用您的注冊賬號登錄報到登記系統後,可以列印報到登記表)。
2.2、護照身份頁、在學期間英國有效簽證頁復印件。
2.3、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原件(需要說明從何時至何時在何校何專業注冊攻讀何種學位,已經在何時畢業並獲得何種學位,簽發證明信人員的聯系電話、傳真和郵件地址)。
2.4、同意大使館到你原就讀院校核實情況的授權信。
2.5、畢業證書復印件。
2.6、學習成績單復印件(研究型碩士或博士生沒有考試成績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說明信原件)。
2.7、回國機票復印件,或電子機票確認件,或學業結束後回國時護照入境蓋章頁復印件。
2.8、貼足英國郵資並寫清楚回郵地址的中號(A4紙的一半)回郵信封。請正確、詳細地寫好回郵地址及郵編,並要保證3個月內回郵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國地址,請貼FIRST CLASS郵票;郵寄到中國,至少應貼1.50英鎊英國郵票(2011年的郵資標准)。若使用大號信封,寄到英國地址,請貼FIRST CLASS LARGE郵票;郵寄到中國,至少應貼1.50英鎊英國郵票。
3. 證件辦理成功
在英國一共有兩個地方可以辦理這個證明,倫敦和曼切斯特兩個城市。這兩個城市的中心分管不同的學校,想要知道自己的學校歸哪個城市的中心管理,在網站登記的時候會有所提示。
辦理英國留學生回國證明要注意的事項:
1.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有關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齊全者請勿郵寄。
2.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還。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證明信原件,請再提交一份該證明信的復印件,同時做一特殊說明,要求教育組在郵寄回國證明時將證明信原件一並寄回。
3. 管片老師在收到材料後,一般20個工作日(即一個月左右,遇有節假日順延)完成材料審核,但鑒於有些信息需向學校進一步核實,材料審核時間將相應延長出具留學回國證明的期限。申請人可以在自己注冊信息中查詢材料審核情況,如系統顯示審核通過,說明留學證明已經寄出。如果20個工作日後,發現你的個人注冊信息審核未通過,可在個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個工作日後個人信息還是未審核狀態,且沒有註明不合格原因,說明教育組沒有收到材料,請重新補寄材料。
4. 教育組不受理電話和電子郵件查詢。查詢《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辦理情況和信件收到與否,請直接登錄報到登記系統進行跟蹤查詢。若確需要咨詢,請核實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並認真閱讀此須知後再考慮咨詢,若您委託他人向教育組咨詢相關問題,也請其先認真閱讀此須知並准確了解您的相關信息。
5. 收到《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後請仔細檢查其中內容,如發現有誤,請將回國證明連同情況說明和相應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組,同時附上回郵信封。《回國證明》中畢(結)業證書的名稱及號碼不要填寫。
6. 在英留學期間已在教育處報到登記的同學,畢業回國後仍可以通過郵寄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也可以委託在英國的同學或親戚朋友辦理。
7. 如留學回國證明丟失,2個月後可以補辦。補辦時需要提交帶有序列號的報到登記頁復印件、丟失補辦說明和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8.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辦理回國證明請參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專欄提交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