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英國的女王由來
由於英國王室實行長子女繼承製這種獨特的繼承原則,女性也擁有王室繼承權,所以英國會出現女王。
造成伊麗莎白二世即位女王的原因是因為前任國王喬治六世沒有兒子,就得女兒繼承王位成為女王。現在的伊麗莎白本來是繼承不到王位的。她父親的哥哥—愛德華八世,愛上了離婚的美國女人辛普森夫人,為她放棄了王位。 可是愛德華八世沒有孩子,只好由他的弟弟喬治來繼承。喬治六世就是伊麗莎白的父親,他沒有兒子。所以現在的英王就是女王了。
在歐洲歷史上,無論是古希臘、古羅馬,還是中世紀的騎士時代,皇帝、國王這些名詞從來都是男人的專利,而造成女性即位成為君主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大致是在國王丈夫死後,身為王後的情況下,繼承人尚年幼或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便由王後執掌權力,進而即位稱尊的情況。英國女王即英國女性君主,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女性君主稱為女王。
從14世紀開始,在一個又一個的國家,一個又一個的女王(皇)斷斷續續地出現了,一直到當代,累計有三十來位。英國6位,俄國4位,荷蘭3位,盧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麥2位,奧地利1位,波蘭1位,匈牙利1位,還有蘇格蘭、納瓦拉、那不勒斯等已為人兼並的國家也出過女王,不過有些女帝王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繼承」王位,而只能說是「奪取」王位,如俄國的葉卡捷琳娜等。
『貳』 英國女王有哪些權利女王是如何挑選
英國現在是君主立憲制,君主(現任的女王)作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只起榮譽性作用. 實際的行政權和軍事指揮在內閣,內閣以首相為首, 首相就是第一大臣, 充當政府首腦角色.女王任命首相,每年在議會發表國事演講,都不過是過過形式而已. 英國政府實行議會制, 議會下院佔有多數席位的政黨既成為執政黨組閣, 執政黨領袖擔當首相職務, 首相在內的全體內閣成員必須是議員,否則是得不到議會支持的.議會制政體下, 內閣沒有議會支持,被投不信任票,就要垮台了.但政府換屆與君主王室沒有關系,照當不誤... 英國女王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是「臨朝而不理政」目前英國女王保佑的權利是接受磋商權、警告權和獎勵權。磋商權是指首相就某些事務征詢女王意見,但決頂權仍掌握載內閣和首相手中。警告權是指女王對政府的某項行為認為不妥而發出警告,但這種情況極少發生。獎勵權是指女王接受政府的建議,冊封貴族和對有貢獻的人受勛的權利。但是,君主在禮儀上、形式上仍是至高無上的,在國內、國際的國事活動中,享有榮譽和尊崇。 新時代的繼承王位問題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但再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爭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爭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牘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將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將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確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並於1972年即位至今。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不過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關於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測驗中,90%的人明確表示無法接受)。 時至今日,歐洲君主制國家已經所剩無多,而且都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只是作為民族團結的象徵而存在的「橡皮圖章」,由一個男人還是女人來當國王已不再是那麼重要。加上當代歐洲國家中女議員在國會中佔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為奇,甚至有達到40%的(如瑞典),至於女首相、女部長、女黨魁等在歐洲國家中已司空見慣,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王位的觀念已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盡管王室的制度總是落後於社會制度的改革。當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規定男女王族成員具有完全同等的繼承王位的權利;在英國、西班牙、丹麥、荷蘭,女性王族成員雖然在王位繼承順序上要排在血緣關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員後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後面),但也已經有無可非議的王位繼承權;例外的是,在比利時和摩納哥,仍然只有男性王族才擁有王位繼承權。
『叄』 英國女王是如何產生的
英國女王們走上女王寶座的路徑不外乎兩種:從公主到女王和從王後到女王。
但更加有歐洲特色的是從公主到女王的情況,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大多屬於這一類。在即位之後,基本上男性國王能承擔的事務,她們也能承擔,但親自帶兵打仗除外,不過,17世紀之後,君主親自帶兵打仗的情況已越來越少見,因此也不見得是嚴重的問題。
女王結婚之後與丈夫之間權力如何分配也是一個問題。有不少女王,結婚後就將主要王權交給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讓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奧諾拉。
也有的女王結婚後能將丈夫和整個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裡,如奧地利女皇瑪麗亞·特蕾西亞。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選擇了終身不婚,以保證自己的權力不旁落,如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和俄國女皇葉麗薩維塔。
英國女王的繼承之路
當時伊麗莎白女王的爺爺喬治五世總共有3個兒子,老大愛德華八世,老二喬治六世(他的父親),老三格洛斯特公爵。
可是愛德華八世不是一個能當好國王的人,在1936年登基,在這個時期由於德國納粹的原因,使得戰雲籠罩著整個歐洲上空。本來就不是個當君主的料,而且他還是個不愛江山愛美人的主,在跟辛普森夫人相識後,兩人一見鍾情。
但是辛普森夫人是個已經結了兩次婚的人了,這是違反皇室規定的,所以愛德華八世就辭去了國王的職務。於是在1936年12月10號愛德華八世宣布退位在位僅325天。
在弟弟喬治六世登基後,由於喬治六世的身體非常不好,於是在1952年2月份的時候與世長辭。
按理來說應該是格洛斯特公爵登基當國王,但這個格洛斯特公爵很奇怪,在他大哥愛德華八世登基的時候就對外界宣布永久放棄皇室繼承權。
於是國王的重任就落到伊麗莎白二世身上。在經歷八世退位六世相繼去世的接連打擊之後,人們希望在這個年輕的女王身上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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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英國女王是如何獲得王位的
英國王位的繼承是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而當時伊麗莎白女王的爺爺喬治五世總共有3個兒子,老大愛德華八世,老二喬治六世(伊麗莎白女王的父親),老三格洛斯特公爵。
可是愛德華八世不是一個能當好國王的人,在1936年登基,在這個時期由於德國納粹的原因,使得戰雲籠罩著整個歐洲上空。本來就不是個當君主的料,而且他還是個不愛江山愛美人的主,在跟辛普森夫人相識後,兩人一見鍾情。
但是辛普森夫人是個已經結了兩次婚的人了,這是違反皇室規定的,所以愛德華八世就辭去了國王的職務。於是在1936年12月10號愛德華八世宣布退位,在位僅325天。
在弟弟喬治六世登基後,由於喬治六世的身體非常不好,於是在1952年2月份的時候與世長辭。按理來說應該是格洛斯特公爵登基當國王,但格洛斯特公爵很奇怪,在他大哥愛德華八世登基的時候就對外界宣布永久放棄皇室繼承權。於是國王的重任就落到伊麗莎白二世身上。
英國的王位繼承製度
英國的王位繼承不像中國古代歷史上的「遺囑繼承」的方式,而是由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所以,英國女王無權指定繼承人來繼承她的王位。
像現在外界所傳言的,女王希望威廉王子跳過他的父親來繼承英國王位,不過是民眾的一種願望而已,只要有查爾斯王儲在,威廉永遠不可能越過父親繼位。
英國較早時期的王位繼承法是在「光榮革命」後制定的一部法律。當時的法律是為了鞏固「光榮革命」的成果,保證英國的王位永遠在新教徒手中——即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
這部法律嚴格地規定了王位繼承的順序以及嫡長子繼承製,如無意外,任何人都不能越過排在他之前的人,僅由君主指定就能繼位(後來修改法律改成嫡長子女繼承製,實現男女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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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英國女王如何產生
首先是世襲的,是王室的兒子或女兒,一般都是長子繼承,除非出現沒有兒子,由女兒繼承,所以現任國王是女王,只不過伊莉莎白是女的,她繼承了王位,所以叫女王,下一任基本上就是男的國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