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有多少年的建國史
自1688年光榮革命建立君主立憲制至2019年,英國有331年的歷史。英國是由大不列顛島上的英格蘭、威爾士和蘇格蘭以及愛爾蘭島東北部的北愛爾蘭以及一系列附屬島嶼共同組成的一個西歐島國。除本土之外,其還擁有十四個海外領地,總人口超過6500萬,其中以英格蘭人(盎格魯-撒克遜人)為主體民族,佔全國總人口的83.9%。
英國在1688年的光榮革命確立了君主立憲政體,18世紀60年代至19世紀30年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完成工業革命的國家,國力迅速壯大。18世紀至20世紀初期英國統治的領土跨越全球七大洲,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和第一大殖民帝國,其殖民地面積等於本土的111倍,號稱日不落帝國。發展歷史如下:
1. 1536年英格蘭與威爾士合並。
2. 15~16世紀,毛織業成為英國的「民族工業」,對羊毛的需求成倍增加。地主把農場改為牧場,還通過圈地圍田或侵佔公地,把小地產集中,連成大片。這樣一來,大批自耕農失去土地而破產,淪為流浪人。國王從1530年起頒布一系列血腥立法,迫使流浪人受雇於新貴族和資本家。海外掠奪和貿易也是原始積累的重要途徑。16世紀以後,英國陸續組織許多貿易公司,進行海盜掠奪,碼頭官吏、海關人員、海軍官兵,甚至地方高級官吏,都勾結海盜。
3. 海盜J.霍金斯販運黑人致富,F.德雷克則在伊麗莎白一世贊助下劫掠西班牙美洲殖民地,並於1577-1580年間進行了震驚歐洲的環球航行。
4. 1588年,英國戰勝西班牙的無敵艦隊,在攫取世界海洋霸權上邁出第一步。
5. 1603年,伊麗莎白女王死後無嗣,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繼承英國王位,稱詹姆士一世,開始斯圖亞特王朝統治。
6. 16世紀後半葉到17世紀前半葉,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經濟實力日益強大的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越來越不能忍受封建王權的專制統治。但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無視這些變化,堅持「君權神授」,致使矛盾激化。
7. 1641年11月,議會向國王提出《大抗議書》;翌年1月,國王企圖逮捕議會反對派首領未逞,逃出首都,8月在諾丁漢向議會宣戰。
8. 1647年底,查理國王逃跑,1648年2月,王黨勢力乘機又挑起內戰,在獨立派、平等派聯合打擊下,王黨勢力復被擊敗,第二次內戰結束。
9. 1648年12月,克倫威爾清除了議會中的長老派;1649年1月30日,查理一世被斬首。
10. 年4月,克倫威爾驅散殘余議會,12月建立護國政府,實行軍事獨裁。
11. 1660年2月,斯圖亞特王朝復辟。
12. 1688-1689年爆發的「光榮革命」:英國在1688年的光榮革命確立了君主立憲政體,18世紀60年代至19世紀30年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完成工業革命的國家,國力迅速壯大。18世紀至20世紀初期英國統治的領土跨越全球七大洲,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和第一大殖民帝國,其殖民地面積等於本土的111倍,號稱日不落帝國。它所宣布的《權利法案》限制王權,擴大議會權力,奠定了英國君主立憲制的基礎。此後,英國議會君主制逐漸形成和發展。
13. 1707與蘇格蘭合並。
14. 在17世紀的西歐以及世界其他地區,君主專制是一種普遍的政體形式。西歐的法國、西班牙、奧地利以及丹麥、瑞典、德意志的一些公國,都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在這些國家中占統治地位的政治思想是君權神授。至於東歐的俄國以及東方的中國等,則等級森嚴,絕對專制君主制更為友侍強固。
15. 1688年後,英國的政治制度及由此而萌發的政治思想,對歐洲絕對君主專制制度和君權神授、君主萬能、臣民必須無條件服從等思想,都是一個沉重的打擊。而對一些民主、進步的思想家,如18世紀法國的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伏爾泰等則起了巨大的鼓舞作用。
英國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歐洲四大經濟體之一,其國民擁有較高的生活水平和良好的社會保障制度。作為英聯邦元首國、八國集團成員國、北約創始會員國、英國同時也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雖然它的歷史不及四大文明古國那樣久遠,但是英國對世界的影響力不容小覷。
2. 英國政體演變過程是什麼
1640年前是封建君主專制,1640-1649英國資產階級銷戚革命,1649年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後來出現克倫威爾的獨裁期,1660年專制王朝復辟,1688年光榮革命新貴族和資產階級再次推翻專制王朝,1689年頒布《權利法案》逐步確立君主虧畝陵立憲制耐御,至今。
3. 英國君主立憲制的建立和完善過程
英國君主立憲制,是1688年政變後在英國建或旦鋒立起來的國家政體,也稱議會君主制,屬資產階級民主制政體類型。接下來分享英國君主立憲制的建立和完善過程。
17世紀的英國經過資產階級革命,到1688年「光榮革命」,標志著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統治在英國最終確立。1689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權利法案》,以明確的條文來約束國王的權力,後來,又通過了《王位繼承法》,對王權做了進一步的具體限制,並且把包括國王繼承權和任命法官等重大問題的權力都掌握在議會手裡。通過這些法律文獻,國家的實際權力逐漸轉移到議會手中,確立了議會權力高於王權,司法權獨立於王權的原則,從而奠定了君主立憲制的基礎。
(1)責任內閣制的形成
①形成:18世紀前期,內閣制開始形成。1721年,羅伯特·沃波爾成為英國歷史上第一任內閣首相,責任內閣制形成。
②內閣由下院多數黨單獨組成,內閣大臣必須是下院議員;下院多數黨的首領為內閣首相,他負責挑選衫晌內閣成員並擁有免職權。
③內閣實行集體負責制,名義上對國王負責,實際上是對議會負責;閣員對外必須全體一致,並與首相在政治上共進退。
④內閣首相的權力——手握行政權和立法創議權,是實際上的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決策者和領導者。
作用:內閣制的建立,使立法機構得以控制行政,有效地調節了立法權和行政權之間的關系。
(2)1832年的議會改革——工業革命的深入和經濟的發展,工業資產階級迅速壯大。要求獲得更多的政治權利,1832年議會改革新興的工業資產階級作用增強。為工業資本主義的進遲物一步發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