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收回香港,英國提出了什麼條件
具體我不太清楚,一國兩制。試主要,就是說,總體主權是我國的,就是香港的外交權受限,如果遇大事還是中國算,但是以前英國在這里制定的一些制度,比如,醫療,管理,商業的交稅等還可以按以前的制度執行。不過我個人感覺現在香港還是中國說了算,因為領導人現在中英安排過去的,就是為了控制權力。一國兩制也是表面化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② 香港回歸的條件
一、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基本法》是保持香港繁榮的根本保證 1、《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和《基本法》的制定。自從英國強佔了香港島以後,中國各屆政府就為收回香港作出了艱苦不懈的努力。但在新中國成立之前,這一切努力都沒有成功。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國政府把香港問題放在新的國際形勢下考慮。中國政府在表明對香港問題的立場時,確定了對香港採取「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特殊政策。中國政府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是:香港是中國的領土,中國不承認西方列強強加給中國的一切不平等 給點分嘛
③ 香港回歸給了英國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香港回歸是國家統一的必然要求,是我國綜合國力強盛的必然結果,並沒有與英國達成不平等條件。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一)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三)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任職的中外籍公務、警務人員可以留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各政府部門可以聘請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職。(五)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罷工、選擇職業和學術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利和自由。私人財產、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以及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六)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七)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資金進出自由。港幣繼續流通,自由兌換。(八)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財政獨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征稅。(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同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系。聯合王國和其他國家在香港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十)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系,並簽訂有關協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簽發出入香港的旅行證件。(十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十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對上述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內不變。
④ 97香港回歸~英國為何痛快答應~有啥內幕
1997年7月1日,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舉行了香港交接儀式,宣告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按照我國憲法規定,特別行政區在政治和法律方面享有「行政管理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以及立法權。而由於特別行政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主權國家內行使權力的區域,所以它沒有「獨立的外交權」和「獨立的防務權」。香港是被英國殖民主義者通過向中國發動侵略戰爭,強迫清政府先後簽訂《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等不平等條約而強占的。
澳門是被葡萄牙殖民主義者通過脅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得條約《中葡北京條約》逐步強占的。
⑤ 香港回歸時,中國答應了英國什麼條件
我們沒有付出什麼代價,是我們的國家強大了後逼著英國交出來的。
⑥ 香港回歸有什麼條件
樓主您好,沒有什麼條件吧
那是香港本來就是租出去的~!但是清政府能力太差了~!收不回來~!
新中國的地位提升了~所以香港回歸順其自然~!舉報補充回答:
如果不交還香港?中國能和它有外貿?鄧小平時代世界就已經向多原化發展了~!中國的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正式印證了它~香港的回歸但是不改變香港的社會制度等方面就是為英國打開中國市場提供一個基地~他們還想要什麼?
⑦ 在當年香港回歸的問題上,英國人為了不讓香港回歸提出了哪些誘人的條件
沒有吧,只是提出過主治分離,被鄧強硬的拒絕了,英國老早就是二流國家了,能給我們什麼,有人堵你門戶,你爽不?
⑧ 香港回歸答應英國什麼條件
不是弄了個金融海嘯給香港
⑨ 香港回歸歷史條件
中國政府為什麼能成功解決香港、澳門問題;
前提條件:改革開放實行後,中國的綜合能力日益增強,同時國際地位也在不斷提高;
政策因素: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構想;
法律依據: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頒布;
群眾基礎:港澳同胞的愛國意識強烈,具有光榮的愛國主義傳統,渴望回到祖國的懷抱;
准備工作: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圓滿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香港回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在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事件。
英國開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時間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當時清政府戰敗於1842年8月29日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1860年10月,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清政府再次戰敗,被迫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時稱九龍司地方一區)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給英國管治。1898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塊大小島嶼總計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給英國,並將租借地稱為「新界」,租期為99年。從1898年7月1日開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滿。從而佔領香港全境。
1982年9月,英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雖然《南京條約》與《北京條約》皆指香港島及鴨脷洲與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國,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拒絕承認《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等所有相關不平等條約,只承認香港受英國管理,而非英國屬地,並要求英國將香港島和九龍連同新界一並交還。1997年,英國政府決定將香港的主權交還給中國,但同時爭取維持英國在香港的利益。
中英雙方經過兩年多達22輪的談判,最終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決定從1997年7月1日起,中國在香港成立特別行政區,開始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權和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