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誰能告訴我德國的歷史
山東涉外網/國家概況
德國歷史
出處:山東涉外網
上個世紀中人們還確信,公元9年是德國歷史開始之時。這一年日耳曼族舍魯斯克部落的一位首領阿米紐斯在托伊托堡森林戰勝了3個羅馬軍團。阿米紐斯被認為是第一位民族英雄。關於他生平的更詳細情況,人們卻不得而知。1838-1875年間,人們在德特莫爾德附近為他建立了一座巨大的紀念碑。
今天人們不再這樣簡單地看待事情了。德意志民族的產生是一個延續了許多世紀的過程。「德意志」一詞大約始見於公元8世紀,開始時僅表示在法蘭克帝國東部地區使用的一種語言。這個在卡爾大帝統治下達到鼎盛時期的帝國,包括許多部族,其語言或屬日爾曼語族,或屬羅馬語族。卡爾大帝死後(814),帝國未幾即分崩離析。在分配遺產過程中出現了西部帝國與東部帝國,兩者之間的政治界限大致與德語和法語之間的語言界限相當。東部帝國的居民後來才逐漸產生休戚相關的感覺。「德意志」這個名稱從語言轉為講這種語言的人,最後才用以稱謂他們的居住地區(「德意志國」)。
德國西部邊界較早就已確定並始終保持穩定,而東部邊界則相反,它在許多世紀中一直變化不定。公元900年前後,它大體上以易北河及薩勒河為界。在後來的幾百年中,德意志居民墾殖區向東方縱深擴張,直至14世紀中葉方告停止。當時形成的德意志民族和斯拉夫民族之間的國界一直保持到第二次世界大戰。
中世紀全盛時期:人們通常以卡洛林王朝絕嗣,法蘭克公爵康拉德一世被選為國王的911年作為東法蘭克帝國向德意志帝國過渡的開始。康拉德一世被視為第一位德意志國王(當時的正式稱號是「法蘭克國王」,後稱「羅馬國王」;11世紀開始帝國的稱號是「羅馬帝國」,13世紀後稱為「神聖羅馬帝國」;15世紀時又附加「德意志民族」於前)。帝國是選舉制的君主國;國王由高級貴族選出,同時奉行「血統法」,即:新國王應同其前任有血緣關系。但是,該原則時遭夭折;重復選舉的情況屢見不鮮。中世紀時帝國不設都城,國王以巡遊為治。帝國無賦稅,國王收入主要來自託付他管理的「帝國財產」。他的權威並不理所應當地得到承認:只有靠軍事實力和巧妙的聯盟政策,他才能獲得部族中強大的公爵們的尊敬。康拉德的繼承者,薩克森公爵亨利希一世(919-936)做到了這一點,他的兒子奧托一世(936-973)更是青出於藍。奧托使自己成為帝國的實際統治者。962年他在羅馬加冕為皇帝一事就顯示了他的權勢之盛。
從此,德意志國王就有登基為帝的資格。觀念中的皇權是無所不包的,它賦予擁有者以統治整個西方世界的權力。然而,這種觀念從未完全在政治上成為現實。為了接受教皇加冕,國王非親自前往羅馬不可。這就開始了德意志國王的義大利政策。他們在義大利北部和中部的統治維持了300年之久,從而在德國的大計上不能遇事親躬。奧托的繼承者們統治期間為此經受了嚴重的挫折。繼任的薩利爾王朝再次出現繁榮。亨利希三世時(1039-1056)德意志王室和帝位均達權力的最高峰;主要是堅決保持了它們對教皇的優先地位。亨利希四世(1056-1106)卻無法維持這一局面。在關於主教任命權的斗爭中(授職之爭),他雖然表面上對教皇格里哥里七世取得了勝利,但是他赴卡諾薩的贖罪之行(1077)對皇位來說不啻是一次不可挽回的喪失聲望之舉。從此以後,皇帝和教皇就平起平坐了。
1138年開始了施陶芬王朝的百年統治。弗里德里希一世巴巴洛薩(1152-1190)在同教皇、義大利北部諸城市以及同他在德國的主要對手-薩克森公爵雄獅亨利希的斗爭中重新振興了皇室。然而,在他統治期間,領土開始四分五裂,最後削弱了中央權力。巴巴洛薩的繼承人亨利希六世(1190-1197)和弗里德里希二世(1212-1250)時期盡管皇室權力強大,這一發展仍在繼續。宗教的和世俗諸侯成了擁有半主權的「邦君」。
隨著施陶芬王朝的衰亡(1268),西方的無所不包的皇權實際上已然終結。德國內部各種紛爭的力量使它無法成為民族國家,而當時這一過程卻正在西歐其他國家中進行。這是德國人成為「後起民族」的根源之一。
中世紀晚期和近代早期:哈布斯堡王室中第一個登上皇位的是魯道夫一世(1273-1291)。皇權的物質基礎如今不再是已失去的帝國財產,而是各王朝的王族財產;王族領地權政策成為每個皇帝的主要利益所在。
卡爾四世於1356年頒布的黃金詔書是一種帝國基本法,它賦予7位地位顯赫的侯爵(選帝侯)以選舉國王的特權以及其他大邦諸侯沒有的另外一些優先權。在那些小伯爵、領主和騎士逐漸失去作用的時候,城市的影響因其經濟力量而不斷擴大。城市同盟的締結使城市進一步強大。這些同盟中最重要的漢薩同盟成為14世紀時波羅的海地區舉足輕重的力量。
1438年開始,帝國雖然表面上仍為選舉制的君主國,而王權卻實際上由那時已成為最強大地區勢力的哈布斯堡王族掌握。15世紀時,要求帝國進行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第一個不經過教皇加冕而即位的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1519)試圖實現這一改革,但無成效。由他創建或改組的帝國議會、帝國專區、帝國法院等機構雖然一直存在到帝國結束(1806),卻未能阻止其繼續分裂。出現了「皇帝與帝國」的二元制:一方面是帝國首腦,另一方面是選帝侯、各邦侯爵和諸城市。皇帝的權力由於他們在選舉時同各選帝侯達成的「屈從」協議而受到限制並越來越有名無實。各邦侯爵,尤其是大邦侯爵以削弱帝國權力來大張旗鼓地擴充自己的權力。然而帝國繼續存在:皇冠的光輝尚未消失,帝國的思想仍然生氣勃勃。帝國大聯合為中小各邦提供保護,使之免受強鄰的侵犯。
城市成為經濟力量的中心,它們首先從不斷發展的貿易中得到好處。紡織工業和采礦業中出現了超越手工業者行會系統,和遠途貿易一樣帶有早期資本主義特色的經濟形式。與此同時,在思想方面發生了以文藝復興和和人文主義為標志的變化。這種新覺醒的批判精神的矛頭所向首先是教會的諸種弊端。
宗教分裂的時代:1517年以來,主要在馬丁·路德的活動影響下,郁積的對教會的不滿在迅速展開的宗教改革中爆發了,其後果遠遠超出了宗教的范圍。整個社會結構陷於動盪之中。1522/23年爆發帝國騎士起義,1525年發生的農民戰爭是德國歷史上政治與社會要求相結合的第一次較大的革命運動。兩次起義都遭到失敗或血腥鎮壓。宗教改革的主要受益者是各邦侯爵。經過曲折的斗爭,他們在1555年的奧格斯堡宗教和約中獲得決定自己的臣民信奉何種宗教的權利。新教被承認為同天主教平等的教會。德國的宗教分裂從此成為定局。斯時在位的皇帝是卡爾五世(1519-1556),他通過繼承成為卡爾大帝以來最大的世界帝國的君主。他殫思極慮謀求世界政治的利益,卻在德國難酬壯志。他退位後帝國分裂,德意志各侯國和西歐各民族國家構成了新的歐洲國家體系。
奧格斯堡宗教和約時期,德國五分之四為新教勢力范圍,然而教會之爭並未就此結束。後來的幾十年中,天主教又奪回了許多地區(所謂的「反宗教改革」)。教派對立因而加劇,導致了宗教黨派的出現:新教聯盟(1608)和天主教同盟(1609)。波希米亞的一次地方性沖突竟至引起了三十年戰爭。這場戰爭後來擴大為政治矛盾和宗教對立迎頭撞擊的全歐性爭斗。1618-1648年間,德國的大片地區田野荒蕪,人煙斷絕。
1648年威斯特法倫和約將德國部分領土割讓給法國和瑞典,並確認瑞士和荷蘭退出帝國聯合。和約賦予帝國各階層在處理宗教和世俗事務方面的一切重大主權並允許它們與外國夥伴結盟。
專制主義時代:近於獨立自主的各邦國效法法國的政體,選擇專制主義制度。它賦予君主以至高無上的權力,採用嚴格的行政管理制度,實行有條不紊的財政制度和建立常備軍。許多侯爵雄心勃勃地想使自己的國都成為文化中心。他們中間的「開明專制主義」代表人物促進科學和批判性的思考-當然是在他們的政權利益范圍之內。重商主義的經濟政策使專制統治的國家在經濟上也強大起來,例如巴伐利亞、勃蘭登堡(後來的普魯士)、薩克森和漢諾威都成為獨立的權力中心。奧地利擊退了土耳其的進攻,取得了匈牙利和迄今為止的土耳其巴爾干國家的一部分,上升為強國。18世紀時,它遇到了對手-在弗里德里希大帝(1740-1786)統治下成為頭等軍事強國的普魯士。兩國的部分領土均不屬於帝國,都推行歐洲大國政策。
法國大革命時代:沖塌德意志帝國大廈的力量來自西方。1789年法國爆發了革命。在資產階級的壓力下,從中世紀早期延續至今的封建社會制度被盪滌。三權分立和人權保證了所有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普魯士和奧地利企圖以武力對這個鄰國的事務進行干涉,結果慘遭失敗,引起了革命軍的反攻。在繼承了法國大革命遺產的拿破崙軍隊的沖擊下,德意志帝國最終土崩瓦解。法國佔領了萊茵河左岸。為了賠償這些地區前主人的損失,進行了犧牲較小的,尤其是宗教的侯爵領地的大規模「土地重劃」:根據1803年的「帝國代表聯席會議」的決定,大約400萬臣民換了君主。中等邦國坐享其成。它們中間的大多數於1806年在法國的庇護下結成「萊茵邦聯」。同年,法蘭茨二世皇帝退位,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就此壽終正寢。
法國大革命並未蔓延至德國。雖然在過去的年月里這里一再有個別人士試圖消除貴族和市民階層之間的界線,也有重要人物將西邊的變革當作新時代的開始來歡迎,但是革命的星星之火卻無法躍至德國,因為同中央集權的法國相反,帝國的聯邦制結構阻礙著新思想的傳播。除此之外,革命的發源地法國對德國人來說,乃是敵人和佔領國。同拿破崙的斗爭實際上變成了一場新的民族運動,最後上升為解放戰爭。社會變革的力量對德國不無影響。首先在萊茵邦聯諸國,然後是普魯士開始進行改革(同施泰因、哈登貝格、沙恩霍斯特、威廉·馮·洪堡等人的名字聯系在一起),其目的是最終拆除封建障礙,建立一個自由的、擔負起責任的資產階級社會:廢除農奴制、實現營業自由、城市自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普遍服役義務。但是,許多改革方興未艾就半途而廢。公民在大多數情況下仍不得參與立法;只有幾個主要在德國南部的邦君遲疑地制定了憲法。
德意志邦聯:對拿破崙的戰爭獲勝後,1814/15年的維也納會議建立了歐洲的新秩序。許多德國人想建立一個自由統一的民族國家的希望落了空。取老帝國而代之的是各主權國家的鬆散聯合。法蘭克福的邦聯議會是唯一的機構,卻並非選舉產生的議會,而是一個使者會議。只有當普魯士和奧地利這兩個大國意見一致時,邦聯方能有所作為。在後來的幾十年中,邦聯認為其主要任務是壓制一切爭取統一與自由的努力。新聞和出版受到嚴格的審查,大學被監視,政治活動幾乎無任何可能。
在此期間,與這種反動傾向相對抗的現代化經濟開始發展。1834年德意志關稅同盟成立,從而創造了統一的國內市場。1835年德國第一條鐵路通車。工業化開始了。隨著工廠的出現,產生了新的產業工人階級。開始時,他們在工廠中經濟境遇較好,但是人口的急劇增長很快導致勞動力過剩。此外由於無任何福利方面的立法,產業工人群眾飢寒交迫。社會緊張狀態引起了暴力行動,例如遭到普魯士軍隊鎮壓的1844年西里西亞織工起義。最初的工人運動只能緩慢地形成。
1848年革命:與1789年革命不同,1848年法國2月革命在德國立即引起了反響。3月,在邦聯的各國中都發生了人民起義,並強使驚慌失措的邦君們作出某些讓步。5月,在法蘭克福保羅教堂召開了國民大會。大會選舉奧地利公爵約翰為帝國攝政王,並設立了一個既無權力,也無威信的帝國部。在國民大會上起決定性作用的是爭取實現有限選舉權的君主立憲制的自由中間派。國民大會從保守派到激進民主派的分崩離析,已略具後來黨派紛爭的雛形,給立憲帶來了困難。即使自由中間派也無法解決在「大德意志」方案和「小德意志」方案的擁護者,即主張或反對德意志帝國包括奧地利在內的人們之間的涉及一切黨派的矛盾。經過堅韌不拔的斗爭制定了一部民主憲法,它試圖將新、舊事物結合起來並規定成立一個對國會負責的政府。但是,當奧地利堅持要將它的包括幾十個民族的全部國土並入未來的帝國時,小德意志方案獲勝。國民大會建議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繼承德國皇位。國王拒絕了這個建議,他不想以九五之尊向一場革命感恩戴德。1849年5月,想「自下而上」地強行實施憲法的人民起義在薩克森、法耳茨和巴登遭到失敗。這樣,德意志革命敗局已定。絕大多數成果得而復失,各國的憲法都作了反動的修改。1850年德意志邦聯重新建立。
普魯士的興起:50年代是經濟蓬勃發展的時期。德國成為工業國家。它的生產規模雖然還遠遠落後於英國,但是在增長速度方面已超過了它。帶頭發展的是重工業和機械製造業。普魯士也在德國的經濟中占優勢地位。經濟力量增強了自由資產階級的政治自信心。1861年成立的德國進步黨在普魯士成為議會中最強大的政黨。當政府打算使軍隊結構變得反動時,該黨拒絕向政府提供資金。新任命的宰相奧托·馮·俾斯麥(1862)接受這個較量,在執政的多年內預算均未按憲法規定經議會批准。進步黨的反對不敢超出議會反對黨的范圍。
俾斯麥通過外交方面的成功加強了他在內政方面的不利地位。在德-丹戰爭中(1864),普魯士和奧地利迫使丹麥割讓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先由普奧兩國共管。然而,俾斯麥一開始就蓄意吞並這兩個公國,不惜同奧地利公開沖突。在德意志戰爭中(1866),奧地利敗北,不得不脫離德意志邦聯。德意志邦聯解體,代之而起的是包括美因河以北所有各邦在內的北德邦聯,俾斯麥任邦聯宰相。
俾斯麥帝國:俾斯麥這時按小德意志方案精神致力於完成德國的統一。在德-法戰爭中(1870/71),他粉碎了法國的抵抗。這次戰爭的起因是圍繞西班牙王位繼承問題的一場外交沖突。法國不得不割讓阿爾薩斯和洛林並支付巨額賠款。在戰爭的愛國主義激奮下,南德各國同北德邦聯聯合成德意志帝國;1871年1月18日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在凡爾賽加冕為德國皇帝。
德國的統一不是「由下而上」地由人民決定,而是「自上而下」地通過侯爵條約實現的。普魯士權壓群邦,諸國皆有新帝國即「大普魯士」之感。帝國議會按普遍、平等的選舉法選舉產生。它對政府的組成雖無影響,卻可通過參與帝國立法以及審批預算的權利影響政府活動的進行。帝國宰相雖然只對皇帝而不對議會負責,但是他必須在議會中為自己的政策爭取多數。各邦國的人民代表機構的選舉還不統一。11個德意志邦國還在實行取決於稅收收入的等級選舉法,其他的4個邦國還存在著將人民代表機構按社會等級劃分的老一套做法。議會傳統較悠久的南德諸邦國於20世紀初改革了選舉法。巴登、符騰堡和巴伐利亞都在適應帝國議會選舉法。德國向現代化工業國的發展加強了經濟上卓有成效的資產階級的影響。盡管如此,貴族和主要由貴族階層人士組成的軍官團在社會上始終舉足輕重。
俾斯麥任帝國宰相長達19年。他試圖通過堅持不懈的和平政策與聯盟政策在歐洲新的力量對比關系中為帝國創立一個穩固的地位。他的對內政策與這一具有遠見卓識的外交政策全然相悖。對於當時的民主傾向,他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政治上的反對派被他一概斥之為「反帝國分子」。他執著地,最後終於一事無成地反對自由資產階級的左翼,反對政治天主教會並且特別反對由於「社會主義者法」而遭特別法迫害達12年之久(1878-1892)的有組織的工人運動。這樣,盡管有先進的福利法規,正在茁壯成長的工人階級同國家仍然離心離德。1890年俾斯麥被年輕的威廉二世皇帝罷黜,最終成為自己所定製度的犧牲品。
威廉二世想親自執政,但是缺乏為此所需的知識和毅力。他更多的是通過言論而不是通過行動給人以威脅和平的暴君的印象。在他的統治下進行了向「世界政治」的過渡;德國試圖趕上帝國主義列強的優勢地位,卻越來越陷於孤立。威廉二世試圖爭取工人階級支持他的「福利帝國」而未迅速獲得希冀的結果,於是在內政方面很快就採取反動的路線。他的輔佐們依靠的是保守派和資產階級營壘中變化無常的聯合。社會民主黨雖然是擁有百萬選民的最強大政黨之一,卻仍然發揮不了任何作用。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年6月28日奧地利皇儲遇刺,導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關於誰應該對這場戰爭承擔罪責的問題始終存在爭議。以德國和奧地利為一方,以法國、俄國和英國為另一方,雙方肯定都無意打仗,但是都准備冒一定的風險。各交戰國從一開始就有明確的戰爭目標。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即使動武也在所不惜。德國打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征服法國的計劃並未奏效。實際上,德國在馬恩河一仗敗北後,西線戰勢就僵持不下,成為陣地戰,最後又以雙方損失慘重,軍事上毫無意義的消耗戰而達到頂點。戰爭伊始,德皇即退居次要地位,軟弱的帝國宰相們在戰爭過程中越來越屈從於以陸軍元帥保羅·馮·興登堡為名義統帥,由埃里希·魯登道夫將軍掌握實權的陸軍最高司令部的壓力。1917年美國參戰,終於決定了端倪早現的戰局,即使俄國革命和東線的停戰也無法改變這個結局。雖然德國已元氣大傷,魯登道夫由於錯誤地估計形勢,直至1918年9月仍堅持「勝利的和平」,但卻出人意料地要求立即停火。隨著軍事上的失敗而來的是政治上的崩潰。1918年11月皇帝與各邦國君毫無抵抗就遜位了,無人再去為保衛這個靠不住的帝國出力。德國變成了共和國。
魏瑪共和國:政權落入社會民主黨人手中。他們中大多數人早已放棄了早年的革命觀點,認為自己的主要任務是確保舊政體按部就班地向新政體過渡。工業和農業中的私有財產依然不可侵犯;思想上多半是反對共和國的舊官員和法官全被留用;帝國的軍官團保留了對軍隊的指揮權。左翼激進勢力企圖將革命繼續朝社會主義方向推進,遭到武力反對。1919年1月選舉產生的、在魏瑪召開的會議上通過了帝國新憲法的國民議會中擁有多數票的是社會民主黨、德國民主黨和中央黨這3個徹底共和主義的政黨。但是,在20年代時,對民主國家或多或少持保留態度的那些力量在人民和議會中越來越強大。魏瑪共和國是「沒有共和黨人的共和國」。敵人必欲將其除之而後快,而擁護者卻只是三心二意地在捍衛它。特別是戰後的經濟困境以及德國在1919年被迫簽字的凡爾賽和約的苛刻條件引起了人們對共和國的重重懷疑,其結果是國內政局愈益不穩。
1923年戰後的混亂達到高潮(通貨膨脹、魯爾區被占、希特勒政變、共產黨的顛覆企圖);嗣後,隨著經濟的復甦,出現了政治上一定程度的平靜。古斯塔夫·施特雷塞曼的外交政策通過洛迦諾公約(1925)和加入國聯(1926)使戰敗的德國重獲政治上的平等權利。藝術和科學在「黃金的20年代」經歷了一個短暫而活躍的繁榮期。1925年,第一任帝國總統,社會民主黨人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去世後,前陸軍元帥興登堡作為右翼候選人被選為國家元首。他雖然嚴守憲法,但內心裡對共和制國家卻從無好感。隨著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的發生,魏瑪共和國開始每況愈下。左翼和右翼激進主義都利用了失業和普遍的貧困。議會中已無具有執政能力的多數;各屆內閣都仰仗總統的支持。迄今為止無足輕重的阿道夫·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運動以貌似革命的宣傳將極端反民主的傾向和瘋狂的排猶主義結合起來,從1930年起扶搖直上,並於1932年成為最強的政黨。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成為帝國總理。在內閣中,除了他的黨羽外還有幾名右翼營壘的政治家和無黨派專業部長,因此,存在著阻止國家社會主義分子獨裁的希望。
國家社會主義專政:希特勒很快就除掉了自己的盟友。他利用各資產階級政黨都贊同的一項「授權法」為自己確保了幾乎是無限的權力並取締了除納粹黨外的一切政黨。各個工會均被搗毀,基本權利名存實亡,新聞自由被取消。執政當局對己所不悅之士進行肆無忌憚的恐怖鎮壓。成千上萬的人不經法庭程序就被關進了匆忙建立的集中營。議會的各級機構被取締或被剝奪了權力。1934年興登堡去世,希特勒大權獨攬,身兼總理和總統,並作為最高統帥掌握了在此之前還有些獨立性的國防軍。
在魏瑪共和國的短暫年月里,對自由民主制度的認識還沒有在多數德國人心中紮根。首先是長期內政混亂、政敵之間的武鬥直至流血巷戰以及由於世界經濟危機造成的大批失業等現象都極大地動搖了人們對國家權力的信任。而希特勒卻通過各種就業和擴軍計劃恢復了經濟並迅速減少了失業。此外,世界經濟危機的結束也為他提供了有利條件。
希特勒開始時幾乎能勢如破竹地達到他在外交政策上的目的,也更加加強了他的地位:1935年,一直由國聯管理的薩爾地區回歸德國,同年,帝國恢復了國防主權;1936年德國軍隊進入從1919年以來就已非軍事化的萊茵河地區;1938年奧地利並入帝國,西方國家縱容希特勒吞並蘇台德地區。所有這一切使希特勒得以容易地實現其另外的目標,盡管社會各階層中都有勇敢地抵抗獨裁者的人士。
甫得政權,納粹當局立即開始實行它的反猶太人計劃。猶太人的各項人身權利和公民權利被逐漸剝奪。誰有辦法,就設法逃亡國外以擺脫迫害。
對政治上的反對者進行迫害和壓制言論自由同樣使成千上萬的人離開祖國。許多最優秀的德國知識分子、藝術家和科學家逃亡國外。
第二次世界大戰及其後果:然而,希特勒的野心更大。他一開始就在准備一場他藉以統治整個歐洲的戰爭。1939年3月他讓軍隊開進捷克斯洛伐克就已證明了這一點。1939年9月1日,他進攻波蘭,從而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這場戰爭歷時5年半,使歐洲的大片土地成為廢墟,奪走了5500萬人的生命。
德國軍隊首先征服了波蘭、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南斯拉夫和希臘;在蘇聯境內幾乎兵臨莫斯科城下;在北非已危及蘇伊士運河。在被佔領國內建立了冷酷無情的佔領政權。然而,抵抗運動不斷發生。1942年納粹政權開始「最後解決猶太人問題」:凡是能被抓到的猶太人都被關進集中營並被殺害。被害者總數估計達600萬人。這一滔天罪行開始的那年,戰爭發生了轉折;從此德國在各個戰場上節節敗退。
納粹政權的恐怖統治以及軍事上失利加強了國內對希特勒的抵抗。這方面的代表人物來自人民的各階層。1944年7月20日一場主要由軍官發動的起義失敗。希特勒在他的大本營逃過了一次定時炸彈的暗殺,於是進行血腥報復。參加反抗的社會各階層4000多人在後來的幾個月中被處決。抵抗運動的傑出人物,代表著所有的犧牲者的有路德維希·貝克上將、施陶芬貝格伯爵上校、前萊比錫市長卡爾·戈爾特勒和社會民主黨人尤利烏斯·勒伯爾。
戰爭在繼續。希特勒不顧巨大傷亡仍頑抗至全國被盟軍佔領。1945年4月30日,這個獨裁者自戕殞命,他在遺囑中指定的接班人海軍上將鄧尼茨8天後無條件投降。
1945年後的歷史定向:1945年5月8日/9日德國軍隊無條件投降後,在海軍上將鄧尼茨領導下的最後一屆帝國政府還存在了兩個星期。隨後,政府成員被逮捕。後來戰勝國在紐倫堡法庭上控告他們和納粹專政統治的其他高級官員犯有破壞和平及違反人道的罪行。
戰勝國-美國、英國、蘇聯和法國-於6月5日掌握了在帝國土地上的最高權力。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根據倫敦會議紀要(1944年9月12日)以及後來達成的協議行使對德國的絕對管轄權。這一政策的基礎所造成的結果是德國分為3個佔領區和一個分為3部分的首都柏林以及3個軍事司令官組成的共同管制委員會。
在1945年2月的雅爾塔(克里米亞半島)會議上,法國被三大國納入它們的圈內,作為第4個管制國並獲得自己的佔領區。在雅爾塔宣布的意圖是取消德國國家的存在,而並非分割帝國的領土。斯大林對保留德國這個經濟統一體尤為關心。他要求賠償蘇聯由於德國的入侵所遭受的巨大損失,其賠款數額之高絕非一個佔領區所能承擔。除了200億美元的戰爭賠款外,莫斯科還要求將德國全部工業企業的80%完全轉讓給蘇聯。
在提出最初幾個內容迥然不同的計劃之後,美、英也轉而主張保留一個有生存能力的整體德國。這樣做並非出於對戰爭賠款的貪欲,而是因為,大約從1944年秋季開始,美國總統羅斯福在對全球的均衡體系作通盤考慮時,正謀求中歐局勢的穩定。在這一點上,德國經濟的穩定是不可缺少的。於是,他當機立斷,摒棄了臭名昭著的摩根陶計劃(1944年9月)。根據該計劃的建議,德國人民將來應以農耕為生,德國將劃分為北方德國和南方德國。
然而,戰勝國之間的分歧越來越大。因此,波茨坦會議(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的原來目標-建立歐洲戰後秩序-很快就退居次要地位:只是在非納粹化、非軍國主義化、廢除經濟上的中央集權以及教育德國人信奉民主等的問題上的意見是一致的。另外,西方戰勝國同意將德國人從波蘭管轄下的德國東部地區、普魯士東北部、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驅逐出境。該協議造成了嚴重後果。盡管西方國家允諾將「人道地進行」這一遣返工作,事實卻截然相反。嗣後大約775萬德國人被粗暴地驅逐出境。他們為德國的罪過,也為由於蘇聯佔領柯尼斯堡和波蘭東部造成的波蘭西部邊界的推移付出了代價。僅在保留4個佔領區作為經濟和政治的統一體這個問題上取得了
② 英國的地理位置在哪裡有什麼地里優勢
英國的殖民地在19世紀猛烈擴張。1801年合並愛爾蘭,英國的正式名稱成為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對亞洲的侵略繼續擴大。大英帝國指由英國本土及其治下的自治領、殖民地、領地、託管地和保護國共同構成的大帝國,是有史以來領土面積最大的國家和最大的環球殖民帝國。帝國在19世紀初達到鼎盛,大約有4到5億人口,占當時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領土約3367萬平方公里,佔到了世界陸地總面積的四分之一。帝國繼16世紀的西班牙王國之後,被稱為「日不落帝國」。19世紀中葉,英國發動兩次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參與鎮壓中國太平天國革命;鎮壓1857~1859年印度民族大起義,強化對印度的統治。1876年,保守黨B.迪斯累里內閣為維多利亞女王加冕,使其成為印度女皇。此後英國又稱為大英帝國(或英帝國)。此外,在伊朗、緬甸、南非、埃及、東非以及紐西蘭、澳大利亞等地也擴大侵略,還逐步對南美洲進行滲透,成為那裡最大的投資者。1867年,加拿大成為英國第1個自治領地。
③ 英國全稱及英國的資料 謝謝
簡稱:英國[the United Kingdom,U.K.] 中文名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英語名稱: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法語全稱:Le Royaume-Uni de Grande-Bretagne et Iirlande Nord 其它名稱:日不落英帝國,John Bull 由於歷史和民族等原因,由英格蘭、北愛爾蘭、威爾士、蘇格蘭四國組成聯合王國,首都仍在英格蘭首都倫敦,主體還是英格蘭,所以習慣上稱英國(本來英國專指英格蘭England)。英倫三島是指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士,由於北愛爾蘭位於愛爾蘭島,直布羅陀等眾多島嶼面積過小,所以不包括在內。
時間:
格林尼治標准時間(GMT)。UTC+0。 夏時制為英國夏令時(BST)。UTC+1。
緯度范圍:
北緯50°~58°
面積
244,820平方公里[世界國家和地區第79名]。其中水域面積佔1.34%。
語言
官 英國地圖
方語言為英語[English][非法定]。此外,還有威爾士語[Welsh]、愛爾蘭蓋爾語[Irish Gaelic]、阿爾斯特蘇格蘭語[Ulster Scots]、蘇格蘭蓋爾語[Scottish Gaelic]、康沃爾語[Kolnish]為英國各地區的官方語言。 交通:英國的計程車十分寬敞,並有著世界上最老的地鐵。
人口
62,041,708(2010年統計),人口密度246人/平方公里(世界國家和地區第6名)。男女比例為0.98:1。 種族:英國人口中有85.53%為英國白人,6.47%為其他地區白人,4.00%為南亞人,2.00%為黑人,1.20%為混血人,0.80%為東亞人及其他種族[2001年]。
政治體制:
議會民主制[Parliamentary democracy]、君主立憲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 國王為元首。現任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
女王伊麗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2010年5月11日[北京時間12日凌晨],英國女王授權英國保守黨主席戴維·卡梅倫組建下屆英國政府,現年43歲的卡梅倫由此成為英國近200年來最年輕的首相。議會下院換屆選舉最長間隔為五年,所以首相理論上最長任期為小於六年,英國女王只是權利的象徵,首相則負責國家的日常生產生活,英國女王也是英聯邦的元首,但是現在的英聯邦則是一個個獨立的國家組成的,所以英國女王也只是英聯邦的象徵罷了。 君主制是當今世界最古老的政府體制。自從1952年就位以來,伊麗莎白女王二世一直是英國的元首,她也是埃格伯特國王的直系後裔。在其執政期間,埃格伯特國王於公元829年統一了英國。在議會制誕生之前,君主制就已經在英國存在了數百年,期間僅僅中斷過一次,那是在1649年至1660年,當時英國採用了共和國的體制。數百年以來,君主的絕對權力遭到不斷的侵蝕和削弱,盡管如此,作為憲法意義上的國家元首,君主仍然保留了重要的象徵意義。
國內生產總值
22,474.55億美元(2010年,世界國家和地區第6名)。人均GDP 36,120美元(世界國家和地區第22名)。 基尼系數:0.34(2005年)。 人類發展指數:0.947[2009年,世界國家和地區第21名]。 貨幣英鎊(Pound sterling)。貨幣代碼GBP。
國旗
英國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為「米」字旗,由深藍底色和紅、白 色「米」字組成。旗中帶白邊的紅色正十字代表英格蘭守護神聖喬治,白色交叉十字代表蘇格蘭守護神聖安德魯,紅色交叉十字代表愛爾蘭守護神聖帕特里克。此旗產生於1801年,是由原英格蘭的白底紅色正十旗、蘇格蘭的藍底白色交叉十字旗和北愛爾蘭的白底紅色交叉十字旗重疊而成。
國徽
英國國徽即英王徽。中心圖案為一枚盾徽,盾面上左上角和右下角為紅地上三隻金獅,象徵 英國國徽
英格蘭;右上角為金地 上半站立的紅獅,象徵蘇格蘭;左下角為藍地上金黃色豎琴,象徵北愛爾蘭。盾徽兩側各由一隻頭戴王冠、代表英格蘭的獅子和一隻代表蘇格蘭的獨角獸支扶著。盾徽周圍用法文寫著一句格言,意為「惡有惡報」;下端懸掛著嘉德勛章,飾帶上寫著「天有上帝,我有權利」。盾徽上端為鑲有珠寶的金銀色頭盔、帝國王冠和頭戴王冠的獅子。
格言
Dieu et mon droit[法語:我權天授]
國歌
《天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一般只唱第一段。如在位的是男性君主,國歌改為"God Save the King"。《天佑國王》是英聯邦國家的國歌和皇室頌歌。詞作者佚名,作曲者為亨利·卡累。
首都
倫敦(London)。英國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歐洲最大的都會區之一兼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人口751.24萬,面積1,577.3平方公里。是世界十大都市之一。作為歐洲最大和最具國際特色的城市,倫敦是英國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不折不扣的國際大都市,也是眾多國際組織和企業的總部所在地。 倫敦的主要景點有:白金漢宮、唐寧街10號、大英博物館、威斯敏斯特宮、倫敦塔、海德公園、格林尼治天文台、福爾摩斯博物館、大本鍾、倫敦塔橋、倫敦眼、特拉法爾加廣場。
編輯本段地理
自然地理
英國位於歐洲,是由不列顛島(包括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以及愛爾蘭島東北部的北愛爾蘭和周圍5500個小島(海外領地)組成。英國本土位於歐洲大陸西北面的不列顛群島,被北海、英吉利海峽、凱爾特海、愛爾蘭海和大西洋包圍。24.41萬平方公里(包括內陸水域),英格蘭地區13. 04萬平方公里,蘇格蘭7. 88萬平方公里,威爾士2. 08萬平方公里,北愛爾蘭1. 36萬平方公里。位於歐洲西部的島國。隔北海、多佛爾海峽、英吉利海峽與歐洲大陸相望。它的陸界與愛爾蘭共和國接壤。海岸線總長11450公里。全境分為四部分:英格蘭東南部平原、中西部山區、蘇格蘭山區、北愛爾蘭高原和山區。 水文 塞文河(354公里)和泰晤士河(346公里)。北愛爾蘭的內伊湖(Lough Neagh),面積396平方公里,居全國之首。 氣候 屬溫帶海洋性氣候。英國受盛行西風控制,全年溫和濕潤,四季寒暑變化不大。溫帶落葉闊葉林帶。通常最高氣溫不超過32℃,最低氣溫不低於-10℃,平均氣溫1月4~7℃,7月13~17℃。年平均降水量約1000毫米。北部和西部山區的年降水量超過2000毫米,中部和東部則少於800毫米。每年二月至三月最為乾燥,十月至來年一月最為濕潤。
資源地理
英國主要的礦產資源有煤、鐵、石油和天然氣。硬煤總儲量1,700億噸。鐵的蘊藏量約為38億噸。西南部康沃爾半島有錫礦。在柴郡和達臘姆蘊藏著大量石鹽。斯塔福德郡有優質粘土。康沃爾半島出產白粘土。奔寧山脈東坡可開采白雲石。蘭開夏西南部施爾德利丘陵附近蘊藏著石英礦。在英國北海大陸架石油蘊藏量約在10~40億噸之間。天然氣蘊藏量約在8,600~25,850億立方米左右。
政區地理
本土行政區劃 英國本土實際上由四個構成國家組成: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詳細請看英格蘭行政區劃、 蘇格蘭行政區劃、威爾士行政區劃、北愛爾蘭行政區劃。 海外領地及殖民地 主條目:英國海外領地、大英帝國和英聯邦 英國還擁有幾個不同性質的殖民地: 英國海外領地海峽殖民地(Crown Colony)英國的君主同時還是其他15個以往曾經為大英帝國殖民地的國家的象徵性國家元首,英國政府對英聯邦會員國仍有實質的影響力。 領土糾紛 英國與西班牙之間對直布羅陀的宗主權存有爭議;與阿根廷之間對福克蘭群島與南喬治亞與南桑威奇群島的宗主權存有爭議。雖然因為歷史因素,自從1949年愛爾蘭共和國獨立之後,英、愛兩國之間就一直對北愛爾蘭的歸屬存有爭議甚至演變成暴力沖突。但在1998年兩國簽署《貝爾法斯特協議》之後,局勢就已從對立逐漸轉變為區域合作。 英屬南極領地與智利和阿根廷在南極大陸所宣稱的領土范圍有多處重疊。但根據《南極公約》,目前各國於南極的聲稱領土權處於永久凍結的狀態。 模里西斯和塞席爾也對英屬印度洋領地聲稱佔有主權。 ◆ 直布羅陀問題 直布羅陀位於伊比利亞半島南端,直布羅陀海峽北岸,扼大西洋和地中海咽喉,戰略地位十分重要。直布羅陀的面積近6平方公里,人口約3萬。直布羅陀海峽長90公里,寬12公里至43公里,是大西洋和地中海之間唯一的海上通道。 直布羅陀1501年並入西班牙版圖。1702年,法國和奧地利為爭奪西班牙王位繼承權而訴諸戰爭,英國、荷蘭與奧地利結盟,其聯軍於1704年攻克直布羅陀,並建立軍事要塞。1713年,西班牙與英國簽訂《英西條約》,將直布羅陀割讓給英國。1830年,直布羅陀成為英國的殖民地和主要海軍基地。此後,直布羅陀的一切軍政事務均由英國王室委派的總督統管。 1961年,英國和西班牙就直布羅陀問題開始對話。1984年,兩國外交大臣就這一問題達成協議,西班牙同意從1985年起完全開放直布羅陀邊界。 1991年3月18日,英國正式將直布羅陀的防務移交由當地人組成的團隊,從而結束了英國在這個地區長達287年的軍事存在。兩年後,英國和西班牙外交大臣開始討論直布羅陀的未來地位問題。 ◆ 北愛爾蘭問題 北愛爾蘭位於愛爾蘭島的東北部,面積為14120平方公里,首府貝爾法斯特,人口約160萬,其中60%是英國移民後裔,他們信奉基督教新教,其餘40%是愛爾蘭島的土著後裔,信奉天主教。長期以來,他們分而聚居,互不往來。在北愛歸屬問題上,前者主張留在英國,後者則堅持回歸愛爾蘭。 北愛爾蘭原是愛爾蘭的領土。愛爾蘭人是凱爾特人的後裔,世代住在愛爾蘭島上,6世紀時接受了羅馬的天主教。12世紀中葉,英國開始入侵愛爾蘭。1801年,根據《英愛同盟條約》,愛爾蘭正式並入英國版圖,成立了「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國完成了對愛爾蘭的吞並,愛爾蘭成為英國的第一塊殖民地,在政治、經濟、文化、宗教各方面深受壓迫。愛爾蘭人多次進行民族獨立戰爭,反抗殖民者,1886年至1893年,在貝爾法斯特不斷發生騷亂,不同信仰、不同政見的兩個民族之間的暴力對抗使百人喪失生命;1916年爆發了都柏林的復活節起義,起義是由激進的鍾超傑領導的,目的是爭取愛爾蘭獨立,由於英軍武裝鎮壓,起義最終失敗,幾千名起義者犧牲。 因此,愛爾蘭問題在英國存在了700年。 ◆ 阿、英馬島爭端 阿、英馬島爭端指的是阿根廷與英國關於馬爾維納斯群島(Malvinas Islands) (簡稱「馬島」,英國稱福克蘭群島 Falkland Islands) 歸屬問題的爭端。該群島位於阿根廷南端以東的南大西洋水域,距阿根廷約500公里,距英國本土約13000公里。面積約1.2萬平方公里,由索萊達(東福克蘭)、大馬爾維納(西福克蘭)兩大島和200多個小島組成。居民2400多人,90%以上是英國移民。首府是阿根廷港(Puerto Argentino,英國稱斯坦利,Port Stanley)。
歷史地理
大不列顛是一個島嶼,是由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士共同組成,所謂UK是United Kingdom的縮寫,也就是聯合王國的意思,北愛爾蘭則是愛爾蘭的北部地區實際由英國控制,這也是英國與愛爾蘭交流的瓶頸。公元前地中海的伊比利亞人、比克人、凱爾特人,先後來到不列顛。公元1-5世紀大不列顛島東南部為羅馬帝國統治。羅馬人撤走後,歐洲北部的盎格魯人、薩克遜人、朱特人相繼入侵並定居。7世紀開始形成封建制度,許多小國並成七個王國,爭雄達200年之久,史稱「盎格魯-撒克遜時代」。829年威塞克斯國王愛格伯特統一了英格蘭。8世紀末遭丹麥人侵襲,1016年至1042年為丹麥海盜帝國的一部分。其後經英王短期統治,1066年諾曼底公爵渡海征服英格蘭。1215年約翰王被 伯明翰市維多利亞女王廣場上的市政廳大樓
迫簽署大憲章,王權遭抑制。1337年至1453年英法進行「百年戰爭」,英國先勝後敗。1536年威爾士與英格蘭合並。1588年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樹立海上霸權。1640年英國在全球第一個爆發資產階級革命,成為資產階級革命的先驅。1649年5月19日宣布成立共和國。1660年王朝復辟,1688年發生「光榮革命」,確定了君主立憲制。1707年英格蘭與蘇格蘭合並,1801年又與愛爾蘭合並。18世紀後半葉至19世紀上半葉,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完成工業革命的國家。19世紀是大英帝國的全盛時期,1914年佔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國,自稱「日不落帝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開始衰敗。英國於1920年設立北愛蘭郡,並於1921年至1922年允許愛爾蘭南部脫離其統治,成立獨立國家。1931年頒布威斯敏斯特法案,被迫承認其自治領在內政、外交上獨立自主,大英帝國殖民體系從此動搖。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英國經濟實力大為削弱,政治地位下降。隨著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相繼獨立,到60年代,英帝國殖民體系瓦解。1973年1月英國加入歐洲共同體。 歷史上,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愛爾蘭是四個國家。後來英格蘭和威爾士由聯姻合並,再後來,都鐸王朝的最後一個國王伊里莎白一世無後,便傳位給她的外甥,蘇格蘭國王詹姆士,於是蘇格蘭和英格蘭合並。後詹姆士的兒子查理被克倫威爾的革命軍推翻,克倫威爾統治期間武力征服了愛爾蘭。1923年,英國國會決定將愛爾蘭分為2部分,南部的23個郡獨立為愛爾蘭共和國,北部的4個郡作為北愛爾蘭仍留在英國。雖然英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力減弱和經濟不景,但在丘吉爾、艾德禮等首相的領導下逐漸恢復了元氣。保守黨「鐵娘子」撒切爾夫人在1979年當選為首相後,便大力推行改革,倡議保守主義,成功削減福利開支和削弱工會的力量,令英國經濟復甦和保持國際上的影響力,然而與瑪格利特·撒切爾同黨繼任者梅傑首相任內英國經濟又陷衰退。其後工黨托尼·布萊爾於1997年當選為首相後,提倡又被稱為「第三種道路」的社會自由主義,令英國經濟一直繁榮。現在,英國不僅國家富強、在國際政治和外交舞台上依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而且經濟表現勝過其他發達國家,也是失業率最低的西方國家之一。英國是英聯邦成員,並在1973年正式加入歐盟。2010年5月11日,戴維·卡梅倫正式接替戈登·布朗,出任英國首相。 英國迅速的崛起 一:十五世紀末,新航路開辟後,英國利用大西洋航路中心的有利條件,積極發展對外貿易(倫敦,利物浦等) 二:英國推行「重商主義」政策,鼓勵出口,支持工商業者參與貿易競爭,佔領殖民地 三: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圈地運動推動了城市的繁榮和貿易的發展) 四: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加速了發展 五:注重發展海軍,三次英荷戰爭打敗了「海上馬車夫」荷蘭,奪得了海上霸權地位 工業革命 工業革命(The Instrial Revolution ),又稱產業革命,指資本主義工業化的早期歷程,即資本主義生產完成了從工場手工業向機器大工業過渡的階段。是以機器生產逐步取代手工勞動,以大規模工廠化生產取代個體工場手工生產的一場生產與科技革命,後來又空擴充到其他行業。 有人認為工業革命在1750年左右已經開始,但直到1830年,它還沒有真正蓬勃地展開。大多數觀點認為,工業革命發源於英格蘭中部地區。1765年,珍妮紡紗機的出現,標志著工業革命在英國乃至世界的爆發。18世紀中葉,英國人瓦特改良蒸汽機之後,由一系列技術革命引起了從手工勞動向動力機器生產轉變的重大飛躍。隨後傳播到英格蘭到整個歐洲大陸,19世紀傳播到北美地區,後來,工業革命傳播到世界各國。 歷史年表 1536年,英格蘭與威爾士統一; 1707年5月1日,英格蘭與蘇格蘭統一; 倫敦東部碼頭區新建的金融中心
1801年1月1日,與愛爾蘭統一; 1922年4月12日,《英愛條約》生效,愛爾蘭南部脫離其統治,成立獨立國家; 1973年1月1日,加入歐洲共同體[今歐洲聯盟]。 英國的殖民擴張[1] 物質基礎:國內資本主義工業非常發達,是在海外殖民活動中取勝的主要原因。 政治制度: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成立了先進的政治制度。 武力後盾:建立了歐洲一支最強大的海軍。 意識形態:宗教改革後,英國清教徒強烈的個人奮斗進取精神和思想文化意識的進步與解放,也是取勝的重要原因。 特點:英國殖民霸權地位的確是通過殖民戰爭實現的。 對外擴張歷史: 1588年,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 1600年,英國侵入印度。 1688年,之後又瘋狂擴大地盤,在非洲甘比亞等地建立了「捕奴站」。 部分過程:① 16世紀,英國沒有實力同西班牙和葡萄牙抗衡,這時期海上活動的特點是進行一般性海上貿易的同時進行海盜式的搶劫和販賣黑人奴隸。 ② 1588年,英國打敗西班牙的「無敵艦隊」,開始確立了海上霸權 ③ 1652-1674年的三次英荷戰爭,英國打敗荷蘭,奪取了荷蘭在北美的新尼德蘭殖民地 ④ 18世紀,英法發生多次戰爭,在最後的七年戰爭中,英國打敗法國確立了世界殖民霸權 19世紀後期,英國征服了緬甸和馬來西亞,奪取了南非的荷蘭殖民地。在大洋洲,英國佔領了許多島嶼,並侵佔了紐西蘭,把它們統統並入了大不列顛帝國的殖民地。 1840年第一次中英鴉片戰爭[2] 1854年克里米亞戰爭 1856~1860年第二次中英鴉片戰爭 1900參與八國聯軍侵華 1914-1918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
政體
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 英國首相戴維·卡梅倫
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議會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貴族院)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過,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襲貴族失去上院議員資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議員將由專門的皇家委員會推薦。下院也叫平民院,議員由普選產生,採取最多票當選的小選區選舉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決定提前大選。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
政黨
(1)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 執政黨。前身為1679年成立的托利黨,1833年改稱現名。該黨從1979至1997年4次連續執政,成為20世紀在英國佔主導地位的政黨。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兩次大選中慘敗於工黨。2010年5月保守黨擊敗工黨,與自由民主黨聯合組閣,上台執政。保守黨的支持者一般來自企業界和富裕階層,主張自由市場經濟。通過嚴格控制貨幣供應量和減少公共開支等措施來壓低通貨膨脹。主張限制工會權利,加強「法律」和「秩序」。 近年來,提出實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義」,關注教育、醫療、貧困等社會問題。強調維護英國主權,反對「聯邦歐洲」,反對加入歐盟,主張建立「大西洋共同體」以加強英美特殊關系。強調北約仍是英國安全與防務的基石。現有黨員30多萬名。 溫斯頓·丘吉爾 二戰時的英國首相
(2)工黨(Labour Party):主要反對黨。1900年成立,原名勞工代表委員會,1906年改用現名。該黨曾於1924,1929~1931,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執政。1997年大選獲勝,2001年6月大選後蟬聯執政。2010年5月工黨在英大選中失利。工黨近年來更多傾向於中產階級的利益,與工會關系有所疏遠。布萊爾當選工黨領袖後,政治上提出「新工黨、新英國」的口號,取消黨章中有關公有制的第四條款,經濟上主張減少政府幹預,嚴格控制月公共開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增長,建立現代福利制度。對外主張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對歐洲一體化持積極態度,主張加入歐元,主張同美國保持特殊關系。現有黨員近40萬名,領袖愛德華·米利班德。 (3)自由民主黨(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黨和社會民主黨內支持同自由黨合並的多數派組成。2010年5月自由民主黨與保守黨聯合組閣,上台執政。主張繼續維持與工黨的合作關系,推動工黨在地方選舉及下院選舉中實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務、社會公正、環境保護等問題上採取比工黨更「進步」的政策。現有黨員約10萬名,領袖尼克·克萊格。 此外,英國其他政黨還有:蘇格蘭民族黨(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爾士民族黨(Plaid Cymru) 以及北愛爾蘭一些政黨如:北愛爾蘭統一黨(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統一黨(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會民主工黨(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黨(Sinn Fein) 等。
議會
議會是英國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政府從議會中產生,並對其負責。國會為兩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組成。自有議會以來,通常在倫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築--威斯敏斯特宮(議會大廈)舉行會議。每年開會兩次,第一會期從3月末開始,到8月初結束,第二會期從10月底開始,到12月聖誕節前結束。
憲法
英國憲法與絕大多數國家憲法不同,不是一個獨立的文件,它由成文法、習慣法、慣例組成。主要有大憲章(1215年)、人身保護法(1679年)、權利法案(1689年)、議會法(1911、1949年)以及歷次修改的選舉法、市自治法、郡議會法等。君主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蘇格蘭有自己獨立的法律體系。 大憲章共65條,其內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國王與領主關系規定;第二部分為國王施政方針與程序規定;第三部分為國王與領主爭端處理規定。按照大憲章的規定,國王要保障貴族和騎士的封建繼承權,不得違例向封建主徵收高額捐稅,不得任意逮捕、監禁、放逐自由人或沒收他們的財產,承認倫敦等城市的自治權。為了保證憲章不落空,由25名男爵組成一個委員會,對國王進行監督,如果憲章遭到破壞,封建領主有權以軍事手段強迫國王履約。英國以後的憲政,追根溯源即來自大憲章,其基本精神即王權有限和個人自由。有的學者如斯托布斯就認為,整個英國憲政史,實際上是大憲章的注釋史。
司法
有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普通法系,蘇格蘭實行民法法系,北愛爾蘭實行與英格蘭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機構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兩個系統。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訴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國最高司法機關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終上訴機關。1986年成立皇家檢察院,隸屬於國家政府機關,負責受理所有的由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機關提交的刑事訴訟案。總檢察長和副總檢察長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顧問並在某些國內和國際案件中代錶王室。英國陪審團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紀,至今已經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組成部分了。 司法組織根據1971年的《法院法》,英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的法院主要分民事、刑事和專門法院三個組織系統。民事法院系統包括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訴法院和上院,刑事法院系統由治安法院、皇家刑事法院、刑事上訴法院和上院組成,專門法院系統主要有軍事法院、少年法院、勞資關系法院和行政法庭等。蘇格蘭有自己獨特的法院組織系統:郡法院僅管轄民事案件,郡官法院兼管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蘇格蘭高等法院是蘇格蘭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審判機關,但民事案件還可上訴到上院。蘇格蘭還有特設的土地法庭。此外,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是英聯邦某些成員國、殖民地、保護國和託管地法院的最高上訴法院,受理不服當地法院判決的上訴案件。行政訴訟由普通法院管轄,適用一般的法律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行政裁判所發展很快,但一般都不具有終審管轄權,不服裁判所裁決的當事人有權向普通法院上訴。 法官一律採用任命制。大法官、法官上院議員、上訴法院法官由首相推薦,英王任命。英國沒有司法部,大法官擁有對司法人員的任免權。法官必須是「法律協會」的出庭律師,並有一定年限的司法實踐。法官一經任命,非經本人同意,一般不能被免職。最高法院法官則為終身職。地方法院法官72歲以後才可以退休。法官薪水很高,待遇優厚。[3]
編輯本段經濟
英國是世界經濟強國之一,其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位居世界第5。
工業
英國工業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是歐洲最大的軍火、石油產品、電腦、電視和手機的製造地。英主要工業有:采礦、冶金、化工、機械、電子、電子儀器、汽車、航空、食品、煙草、紡織、造紙、印刷、建築等。生物制葯、航空和國防是英工業研發的重點,也是英最具創新力和競爭力的行業。2009年英工業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3.8%;其中能源產業佔有突出地位,英國的主要能源生產大約占總GDP的10%,且所佔比重不斷增加。英國主要出口機械、汽車、航空設備、電器和電子產品、化工產品和石油,主要進口原材料和食品。
農牧漁業
英農牧漁業主要包括畜牧、糧食、園藝、漁業,可滿足國內食品需求總量的近2/3。目前,英農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不到1%,從業人數約45萬,不到總就業人數的2%,低於歐盟國家5%的平均水平,低於其它主要工業國家。農用土地佔國土面積的77%,其中多數為草場和牧場,僅1/4用於耕種。農業人口人均擁有70公頃土地,是歐盟平均水平的4倍。近年來除由於農產品價格下降及英鎊堅挺導致英農業收入減少外,瘋牛病、口蹄疫和農葯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也使農發展受到嚴重影響
④ 英國有哪十大名勝
一.「大本鍾 」
「大本鍾 」坐落於泰晤士河畔議會大廈的北面,聳立著高高的鍾樓,鑲有大鍾,名為「大本」。每隔一小時,大鍾根據格林威治時間發出沉重而鏗鏘的響聲,在數英里之外也能聽到鍾聲的回盪。
1859年,大鍾由當時的英王工務大臣本傑明·霍爾爵士監制,大鍾共重21噸,鑄造時耗資2.7萬英鎊。「大本」鍾被視為倫敦的象徵,凡到倫敦觀光的人,無不想到鍾樓周圍,站在議會橋上欣賞倫敦這個獨具一格的建築。
二.倫敦塔
倫敦塔始建於1078年。它在歷史上既作過王宮,也作過法院,後來又是一所監獄。倫敦塔佔地7.2公頃,周圍用巨石築成一道厚實的城牆。城牆上有許多炮台、箭樓,四周是一條又寬又深的護城河。從1107年,諾曼征服倫敦後,倫敦塔成了國王行轅總署和兵營。從1140年到17世紀該塔一直是英國歷代國王的主要住處。英國暴君詹姆斯一世在塔內被處死之後,倫敦塔就成了監禁犯人的牢獄和刑場。
三.大英博物館
大英博物館位於倫敦中心,鬧區的格雷·拉塞爾大街北側。它是一座規模龐大的古羅馬柱式建立,氣魄雄偉、十分壯觀。這里珍藏的文物和圖書資料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博物館所不能比擬的。大英博物館建於1753年,6年後正式開放,原來主要收藏圖書,其後兼收歷史文物和各國古代藝術品。
大英博物館的藏書在世界上也久負盛名。有大量的英國和世界的經典文獻、書籍、手稿、檔案,不少是僅存的珍本。除英文外,還有阿拉伯文、波斯文、土耳其文、梵文、印地文、蒙文和中文等許多種文字的書籍。僅中國書刊就有6萬多種。
四.威斯敏斯特教堂
威斯敏斯特教堂是11世紀號稱「篤信者」的英王愛德華建立的。教堂的主要特點是大門處有一對塔樓。教堂自建以來,一直是英國歷代國王或女王加冕禮典和王室成員結婚的場所。英國歷代國王死後,大部分葬在這里。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許多名人死後,在教堂也佔有一席之地。英國把威斯敏斯特教堂稱為「榮譽的寶塔尖」。現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不但是名人的墓地,而且是難得的「歷史博物館」。
五。倫敦海德公園
海德公園佔地160萬平方米,是倫敦最知名的公園。十八世紀前這里是英王的狩鹿場。海德公園從東南方進入有三條路線:左邊是比較寬廣的Rotton Row,許多社交名流喜在此游樂騎馬;另一條延伸到東北的Park Lane,高級大飯店和住宅林立;往北方有著名的演講角(Speaker's Corner),speaker's corner是一個大的可以公開發表自己觀點的地方,經常可見有人在此即興演講。在hyde park的南端有hyde park騎兵營,清晨首先看到的一定是在訓馬。海德公園西邊即為肯辛頓公園,有一個蛇形湖泊,其旁的同名藝廊(Serpentine Gallery) 頗受歡迎。
北威爾斯--游英倫必到之處
Caenarfon和Conwy這兩個城市都有堡壘。
Caenarfon是北威爾斯第一大城,查理斯王子於一九六九年便是在這堡壘 授職成為威爾斯王子。英國王室擁有一套規舉,原來大英皇帝最年長的兒子才有資格成為威爾斯王子的。Conwy的面積雖比不上 Caenarfon,但值得參觀的地方比 Caenarfon多。除可參觀全威爾斯最老大屋及全英國最小房屋外,走上城堡漫步及遠眺 ConwyCastle令你像回到中世紀時代。
北威爾斯有著全英倫及威爾斯最高的山峰--The Snowdon。不想遠足的話,可乘由蒸氣推動的小火車到達山頂。我推介乘火車至 Clogwyn, 再步行剩下來約 1/3之路程。不是筆者懶,而是火車會經過很多美麗景色如瀑布,這是行山者所看不到的。由於山頂離水平線有三千多公尺高,切記帶備風褸前往,Snowdonia National Park內有深谷,有湖、有樹林、有荒地,駕車前往亦是一大享受。
小貼士:威爾斯很多地名是不能以正常英文拼音讀出的,避免尷尬誤會,最好問問當地人,他們很樂意告訴你。
英國園
英國園佔地面積約1220 m2,位於主游路北側、科技館東側。花園中部為一古城堡,城牆用爬藤植物覆蓋。城堡內有一蘇格蘭傳統的小屋。城堡四周種植花卉和灌木叢,與如茵的草坪連成一體。花園南側和東側分別設置出入口,門由鐵質拼花圖案製成,古色古香。花園入口右側專門修築供殘疾人使用的車道。
英格蘭的巨石陣
巨石陣是英格蘭西南部索爾茲伯里平原上和一處古代遺址。一群粗糙切鑿的巨石塊兀立而圍成圓陣。幾個世紀以來,這些巨石塊一直與神秘和離奇的傳說聯系在一起,因為沒有人真正知道這巨石陣的用途。有許多關於巨石塊的推測。有些非常復雜,甚至荒誕。但是,還沒有一個推測得到證實。
巨石陣的建築是從元前3000年—公元前1100年分3個階段進行的,從挖掘圓環形的溝渠和土堤開始。巨石陣的大外環建於約公元前2100年—公元前2000年。在大外環內豎立著一個較小的石環。而兩組呈馬蹄形排列的巨石塊則分布在小石環內。
漢普敦宮
位在倫敦郊外,漢普敦宮只要半天的時間就可以仔細地看完。它位於泰晤士河畔,完成建造於1514年。在1986年曾經遭大火侵襲,不過現在已完全修復。一進入紅磚造的正面大門,迎面而來的是安.寶琳王妃門,在其門上有一座顏色罕見的大時鍾,是當時的亨利八世所贈。
漢普敦宮的宮殿四周的庭園很大,非常適合野餐和漫步。如果您時間很充裕的話,建議您最好能走出獅子門,往普西花園去看一下。因為這里是以前亨利八世外出獵鹿的地方,在其中央有一座噴水池,到現在仍放養許多頭鹿。另外,如果從漢普敦宮橋眺望泰晤士河,這里是一處絕佳的位置,當然也是拍攝照片的好地方。
漢普頓宮有「英國的凡爾賽宮」之稱,英國都鐸式王宮的典範。1514年渥西主教(Cardinal Wolsey) 購得此區,1515年開始建築,王宮完全依照都鐸式風格興建,內部有1280間房間,是當時全國最華麗的建築。後來渥西因為富傾公侯,引來國王的不滿,1830年去逝之後,此宮遂為亨利八世所有。 亨利八世和安寶琳進住此宮並開始擴建,英王愛德華一世即出生於此,據說伊莉莎白一世為躲避國會的耳目,曾把這里當做偷情的愛巢。威廉三世和其妻瑪麗曾聘請英荷兩國的建築師進行重修的工作,至1838年維多利亞女王正式將此宮開放給大眾參觀,王宮最值得參觀的地方有:
1、國寓(State Apartment):是王宮內最華麗的建築,絕不可錯過。
2、大廳(Great Hall)。
3、花園:典型的英國庭園,優雅寧靜,園內還有一個英國式迷宮,十分有趣。
格林尼治皇家天文台
英國格林尼治(舊譯格林威治)皇家天文台在倫敦市東郊,坐輕軌列車約20分鍾便可到達。下車就是熱鬧的格林尼治小鎮中心,店鋪林立。天文台在鎮子外的一個大公園里的小土丘頂上,俯瞰同在公園里的英國國家海洋博物館。
天文台免費對公眾開放,但如果要看天象館表演則是4英鎊。
博物館從以Flamsteed命名的房間進入,裡面不能照相。原來整個格林尼治天文台的目的就是給航海船隻確定經度。而確定經度歸根結底是要能精確計時。當時計時工具是大擺鍾,根本無法在顛簸的海上使用。皇室於是重金懸賞精確計時方案。當然收到很多五花八門的提議,最古怪的大概是下面這條:每艘出海的船上載一條狗。出海前用一種神秘的「心靈感應粉」抹在一把刀上,戳傷這條狗。出海後刀留在倫敦,每天倫敦 時間正午用此刀虛戳一下!千里之外的船長則要留意紀錄狗此時的感應哀號,籍此對時。
不可不看的城堡:溫莎堡
在英國,城堡無處不在,這些城堡但歷史之悠遠、氣勢之恢宏、景觀之優美、內涵之豐富。現在英國有的城市就是從一個城堡發展起來的,如溫莎;有的城市即是一個城堡的名字,如愛丁堡;有的城市的名氣還不及一個城堡,如沃里克……由於在那高高的城牆後面,鐫刻了一段精彩的歷史,記錄著一位傳奇的名人,演繹過一串動人的故事,這就給每個城堡都披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
帝國戰爭博物館
位於英國·曼切斯特 。
建成: 2001年
啟用:2002年
總面積:9000平方米 凈面積:6500平方米
白金漢宮
白金漢宮,位於聖詹姆士宮與Victoria火車站之間,1703年由白金漢公爵興建,1863年始成為英國歷代君主的寢宮,是英皇權力的中心地,皇宮是一座灰色建築物,四周圍上欄桿,宮殿前面的廣場有很多雕像。其中維多利亞女王像上的金色天使,代表皇室希望能再創造維多利亞時代的光輝,若皇宮正上方飄揚著英國皇帝旗幟時,則表示女王仍在宮中。
⑤ 英國介紹
英 國 概 況
國名: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為「米」字旗,由深藍底色和紅、白色「米」字組成。旗中帶白邊的紅色正十字代表英格蘭守護神聖喬治,白色交叉十字代表蘇格蘭守護神聖安德魯,紅色交叉十字代表愛爾蘭守護神聖帕特里克。此旗產生於1801年,是由原英格蘭的白地紅色正十旗、蘇格蘭的藍地白色交叉十字旗和愛爾蘭的白地紅色交叉十字旗重疊而成。
國徽:即英王徽。中心圖案為一枚盾徽,盾面上左上角和右下角為紅地上三隻金獅,象徵英格蘭;右上角為金地上半站立的紅獅,象徵蘇格蘭;左下角為藍地上金黃色豎琴,象徵愛爾蘭。盾徽兩側各由一隻頭戴王冠、代表英格蘭的獅子和一隻代表蘇格蘭的獨角獸支扶著。盾徽周圍用法文寫著一句格言,意為「惡有惡報」;下端懸掛著嘉德勛章,飾帶上寫著「天有上帝,我有權利」。盾徽上端為鑲有珠寶的金銀色頭盔、帝國王冠和頭戴王冠的獅子。
國歌:《上帝保佑女王》 "god save the queen"(如在位的是男性君主,國歌改為"god save the king")
國花:玫瑰花
國鳥:紅胸鴿
國石:鑽石
科學節:1831年開始,一年舉辦一次
科學周:1994年開始,在每年的3月舉辦
國家政要:女王伊麗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上院議長兼大法官歐文勛爵(Lord Irvine of Lairg),1997年5月任上院議長;下院議長邁克爾·馬丁(Michael Martin);首相托尼·布萊爾(tony blair) ,1997年5月任職,2001年6月連任。
自然地理:24.41萬平方公里(包括內陸水域),英格蘭地區13. 04萬平方公里,蘇格蘭7. 88萬平方公里,威爾士2. 08萬平方公里,北愛爾蘭1. 41萬平方公里。位於歐洲西部的島國。由大不列顛島(包括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愛爾蘭島東北部和周圍一些小島組成。隔北海、多佛爾海峽、英吉利海峽與歐洲大陸相望。它的陸界與愛爾蘭共和國接壤。海岸線總長11450公里。全境分為四部分:英格蘭東南部平原、中西部山區、蘇格蘭山區、北愛爾蘭高原和山區。主要河流有塞文河(354公里)和泰晤士河(346公里)。北愛爾蘭的訥湖(396平方公里)面積居全國之首。屬海洋性溫帶闊葉林氣候,終年溫和濕潤。通常最高氣溫不超過32℃,最低氣溫不低於-10℃,平均氣溫1月4~7℃,7月13~17℃。多雨霧,秋冬尤甚。年平均降水量約1000毫米。北部和西部山區的年降水量超過1600毫米,中部和東部則少於800毫米。每年三月至六月最為乾燥,九月至來年一月最為濕潤。
人口:5883萬(2000年7月),其中英格蘭人4930萬,蘇格蘭人510萬,威爾士人290萬,北愛爾蘭人170萬。官方和通用語均為英語。威爾士北部還使用威爾士語,蘇格蘭西北高地及北愛爾蘭通用蓋爾語。居民多信奉基督教新教,主要分英格蘭教會(也稱英國國教聖公會,其成員約佔英成人的60%)和蘇格蘭教會(也稱長老會,有成年教徒66萬)。另有天主教會和印度教、猶太教及伊斯蘭教等較大的宗教社團。
首都:倫敦(london);人口:728.5萬(1999年)。最熱月份為7月,一般氣溫在13℃-22℃;最冷月份為1月,一般氣溫在2℃-6℃。
行政區劃:分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四部分。英格蘭劃分為43個郡,蘇格蘭下設29個區和3個特別管轄區,北愛爾蘭下設26個區,威爾士下設22個區。蘇格蘭、威爾士議會及其行政機構全面負責地方事務,外交、國防、總體經濟和貨幣政策、就業政策以及社會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倫敦稱「大倫敦」(Greater London),下設獨立的32個城區(London boroughs) 和1個「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區議會負責各區主要事務,但與大倫敦市長及議會協同處理涉及整個倫敦的事務。此外,英國還有12個屬地。
簡史:公元前地中海伊比利亞人,比克人,凱爾特人,先後來到不列顛。1-5世紀英格蘭東南部為羅馬帝國統治。羅馬人撤走後,歐洲北部的盎格魯人、薩克遜人、朱特人相繼入侵並定居。7世紀開始形成封建制度,許多小國並成七個王國,爭雄達200年之久,稱「盎格魯—撒克遜時代」。829年威塞克斯國王愛格伯特統一了英格蘭。8世紀末遭丹麥人侵襲,1016年至1042年為丹麥海盜帝國的一部分。其後經英王短期統治,1066年諾曼底公爵渡海征服英格蘭。1215年約翰王被迫簽署大憲章,王權遭抑制。1338年至1453 年英法進行「百年戰爭」,英國先勝後敗。1588年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樹立海上霸權。1640年爆發資產階級革命。1649年5月19日宣布為共和國。1660年王朝復辟,1668年發生「光榮革命」,確定了君主立憲制。1707年英格蘭與蘇格蘭合並,1801年又與愛爾蘭合並。18世紀後半葉至19世紀上半葉,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完成工業革命的國家。19世紀是大英帝國的全盛時期,1914年佔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國,自稱「日不落帝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開始衰敗。英國於1920年設立北愛蘭郡,並於1921年至1922年允許愛爾蘭南部脫離其統治,成立獨立國家。1931年頒布威斯敏斯特法案,被迫承認其自治領在內政、外交上獨立自主,大英帝國殖民體系從此動搖。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經濟實力大為削弱,政治地位下降。隨著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相繼獨立,到60年代,英帝國殖民體系瓦解。1973年1月加入歐共體。
政治:英國的憲法不同於絕大多數國家的憲法,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文件,它是由成文法、習慣法、慣例組成。主要有大憲章(1215年)、人身保護法(1679年)、權利法案(1689年)、議會法(1911、1949年)以及歷次修改的選舉法、市自治法、郡議會法等。蘇格蘭另有自己獨立的法律體系。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議會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貴族院)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過,除10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襲貴族失去上院議員資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議員將由專門的皇家委員會推薦。下院也叫平民院,議員由普選產生,採取最多票當選的小選區選舉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決定提前大選。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
政黨:(1)工黨(Labour Party):執政黨。1900年成立,原名勞工代表委員會,1906年改用現名。該黨曾於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執政。1997年大選獲勝,2001年6月大選後蟬聯執政。工黨近年來更多傾向於中產階級的利益,與工會關系有所疏遠。布萊爾當選工黨領袖後,政治上提出「新工黨、新英國」的口號,取消黨章中有關公有制的第四條款,經濟上主張減少政府幹預,嚴格控制公共開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增長,建立現代福利制度。對外主張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對歐洲一體化持積極態度,主張加入歐元,主張同美國保持特殊關系。現有黨員近40萬名,是英國第一大黨。(2)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 主要反對黨。前身為1679年成立的托利黨,1833年改稱現名。該黨從1979至1997年4次連續執政,成為20世紀在英國佔主導地位的政黨。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兩次大選中慘敗於工黨。保守黨的支持者一般來自企業界和富裕階層,主張自由市場經濟。通過嚴格控制貨幣供應量和減少公共開支等措施來壓低通貨膨脹。主張限制工會權利,加強「法律」和「秩序」。 近年來,提出實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義」,關注教育、醫療、貧困等社會問題。強調維護英國主權,反對「聯邦歐洲」,反對加入歐元,主張建立「大西洋共同體」以加強英美特殊關系。強調北約仍是英國安全與防務的基石。現有黨員30多萬名。(3)自由民主黨(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黨和社會民主黨內支持同自由黨合並的多數派組成。主張繼續維持與工黨的合作關系,推動工黨在地方選舉及下院選舉中實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務、社會公正、環境保護等問題上採取比工黨更「進步」的政策。現有黨員約10萬名,是英國第三大黨。此外,英國其他政黨還有:蘇格蘭民族黨 (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爾士民族黨 (Plaid Cymru) 以及北愛爾蘭一些政黨如:北愛爾蘭統一黨(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統一黨 (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會民主工黨 (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黨 (Sinn Fein) 等。
司法:有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普通法系,蘇格蘭實行民法法系,北愛爾蘭實行與英格蘭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機構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兩個系統。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訴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國最高司法機關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終上訴機關。1986年成立皇家檢察院,隸屬於國家政府機關,負責受理所有的由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機關提交的刑事訴訟案。總檢察長和副總檢察長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顧問並在某些國內和國際案件中代錶王室。
經濟: 英國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其國內生產總值在西方國家中居前列。英國製造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仍佔領導地位;服務業和能源所佔的比重不斷增大,其中商業、金融業和保險業發展較快。
倫敦東部碼頭區新建的金融中心
2000年,英經濟規模居世界第四,並連續第二年成為世界最大的海外投資國。私有企業是英國經濟的主體,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以上。服務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二,而製造業僅佔五分之一。能源資源最豐富的國家,也是世界主要生產石油和天然氣的國家。主要能源有煤、石油、天然氣、核能和水力等。1999年,原油及天然液化氣日產量達290萬桶(約38. 41萬噸),位居世界第九。至1999年底,原油總產量創歷史紀錄,達23 .31億噸,天然氣總產量為149000億立方米。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滿足本國2600萬電、氣用戶的國家。1999年底,總電量達7 . 01億千瓦,其中核電站供應1. 30億千瓦。英國採煤業完全私有化。森林覆蓋面積270萬公頃,佔英本土面積約10%:其中英格蘭約8%,蘇格蘭約17%,威爾士約14%,北愛約6%。主要工業有:采礦、冶金、化工、機械、電子、電子儀器、汽車、航空、食品、飲料、煙草、輕紡、造紙、印刷、出版、建築等。英國重視對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研究開發。英開發核能有幾十年的歷史,目前供發電的核電站有14座。製造業約占國內生產總值20%,從業人員逾400萬,占總就業人口14. 4%。服務業包括金融保險業、零售業、旅遊業和商業服務(提供法律及咨詢服務等),近年來發展迅速。旅遊業是英最重要的經濟部門之一。1999年,旅遊業產值達640億英鎊;從旅遊收入上計算,英國是世界第五大旅遊國,收入佔世界旅遊收入的4. 5%。主要旅遊點有倫敦、愛丁堡、加的夫、布賴頓、格林威治、斯特拉福、牛津、劍橋等。英國是世界第五大貿易國,貿易額佔世界貿易的5. 6%。進口產品主要有:食品、燃料、原材料、服裝、鞋業、電子機械設備、汽車等;出口產品主要有:石油及相關產品、化工產品(主要是醫葯)、食品、煙草、飲料(威士忌等)、機械設備等。
軍事: 建軍時間約在17世紀中期。女王為英軍名義上的最高統帥。最高軍事決策機構是「國防與海外政策委員會」,首相任主席,成員有國防大臣、外交大臣、內政大臣、財政大臣等;必要時國防參謀長和三軍參謀和列席會議。國防部為國防執行機構,既是政府行政部門,又是軍事最高司令部。英國是北約集團的創始國和主要成員國,擁有獨立的核力量,國家戰略的核心是:積極參與世界事務,維護英國的國際地位;依靠和藉助北約集體防務力量來保衛歐洲和英國本土的安全,並擴大英在歐洲的影響;積極加強與英聯邦國家的聯系,保護其廣泛的海外利益。1997年5月工黨政府上台後,調整國防政策;繼續依靠北約集體防務力量作為英國安全的基礎;保持強大的常規部隊;保持核威懾力量;突出強調質量建軍和聯合快速反應部隊的建設,重點提高英軍處理各種危機、應付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努力維護英在歐洲及海外傳統勢力范圍的戰略利益。實行志願兵役制,服役期3、6、9、12、15年不等,一般最長為22年。
教育: 實行5-16歲義務教育制度。1998/1999財政年度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9%。公立學校學生免交學費。私立學校師資條件與教學設備都較好,但收費高,學生多為富家子弟。著名的高等學校有牛津大學、劍橋大學、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愛丁堡大學。
新聞出版:英國報紙的人均銷量比任何發達國家的都多。全國共有約1350種報紙,7000種周刊和雜志:《每日快報》、《每日郵報》、《每日鏡報》、《每日星報》、《太陽報》、《金融時報》、《每日電訊報》、《衛報》、《獨立報》、《泰晤士報》、《世界新聞》、《星期日快報》、《星期日鏡報》、《星期日郵報》、《人民報》、《星期日電訊報》、《觀察家報》和《星期日泰晤士報》。通訊社主要有3家:(1)路透社:1850年成立,集體合營,世界重要通訊社之一,總部設在倫敦。(2)新聞聯合社:1868年創辦,由PA新聞、PA體育、PA檢索和PA數據設計4家公司聯合經營,專門為英國和加拿大的企業提供公關和投資信息。(3)AFX新聞有限公司:由法新社與金融時報聯合經營,向歐洲的金融及企業界提供信息和服務,在歐洲12個國家、美國及日本設立分支機構,總部在倫敦。英國廣播公司(無線電廣播網)(BBCNetwork Radio)於1922年創辦。該公司有5個對內廣播電台,1個對外廣播電台,用43種語言向全世界各國播放節目。英國廣播公司(電視台) ( BBCTelevision)於1936年開始播放電視,有兩個台:BBC1主要播放新聞、宗教、體育、歌劇及少兒和娛樂節目,BBC2主要播放音樂、藝術、喜劇、教育及一些特別節目。另有5個數碼頻道供交費用戶使用。廣播電台局(the Radio Authority)負責批准及管理所有獨立電台的服務,監督節目及廣告質量。獨立電視委員會(Independent Television Commission)負責批准和規管商業電視台服務,擁有ITV(第三頻道)、第四頻道和第五頻道。ITV節目始播於1955年,24小時全天服務,面向全國,三分之一時間播放新聞,其它時間播放體育、喜劇、游戲和電影等。主要靠廣告贊助。第五頻道始播於1997年3月。隨著網際網路的迅猛發展,各主要報刊、電視均有網路版,其中BBC在線是被訪問最多的網站。
外交:英國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世界五個核大國之一,是歐盟、北約、英聯邦、西歐聯盟等120個國際組織的重要成員國。主張同美國加強關系,重視發展與其他大國的關系,努力改善同中、俄、日等大國的關系。努力維系同英聯邦國家的聯系,保持和擴大在發展中國家的影響。積極參與全球事務,保持強大的國防力量、強調自由貿易。加強在環境保護、人權、發展等問題上的國際合作。將人權問題作為其外交政策的核心。
與中國關系:1950年1月宣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1954年6月17日中英達成互派代辦的協議。1972年3月13日兩國簽訂了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1982年9月,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作為英國第一位在職首相訪華。1984年12月,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再次訪華,與中國領導人共同簽署了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⑥ 關於古代」羅馬法」的幾個問題
羅馬法,是羅馬共和國及羅馬帝國所制定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羅馬法的歷史開始於東羅馬帝國時期,於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時期達到鼎盛。
體系特點
羅馬法是現今許多國家法律體系的基礎。所謂的「民法」就起源於羅馬法。在歐洲的大陸法系國家以及南美洲的許多國家都因為法國民法典而與羅馬法有著密切的聯系。在適用普通法系統的國家和地區,羅馬法的影響比較小。
羅馬法的起源是著名的十二銅表法(公元前449年)。在此之後,羅馬法取得了很大的發展,經過幾個世紀,其形成了今天許多國家的法律的基石。
例如,羅馬法提出了契約和侵權行為的不同之處。而在此之前(如古代希臘法),契約的不履行被簡單地視為一種侵權。另外,羅馬法也提出了佔有(一種事實狀態:某人擁有某種物體)與所有權(一種權利:某人可以對物體做任何行為)的區別。還有,現代的契約概念就來源於羅馬法中的合意規定。
羅馬法分為本國國民所適用的「市民法」以及使用與外國人的「萬民法」,後者就是現在的國際私法的起源。
羅馬法反映出當時羅馬帝國的現實。羅馬執政官保證了法律能夠適應一個迅速膨脹的帝國不斷變化的需求。但是,這種變化仍然是在傳統的價值體系下完成的。執政官並不重新修改法典,而是通過新的解釋或者修訂來解決新的問題。這種對傳統的依賴以及對變動的懷疑態度正是羅馬人的思維特點。
編纂過程
狄奧多西一世皇帝於公元438年將帝國的法律匯編成《狄奧多西法典》(Codex theodosianus)。這部匯編只是把君士坦丁大帝(306年-337年)之後的歷任皇帝所簽署的憲令進行匯集。一個世紀後,查士丁尼大帝對大部分羅馬法進行了重新整理匯總,編纂成一部有四部分構成的《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又譯作「國法大全」)。該法典是羅馬法的集大成者。
第一部分為《法典》(Codex),收集了自哈德良皇帝(117年-138年)以後的各代皇帝敕令。第二部分為《學說匯纂》(Digesta或Pandectae),收集了羅馬帝政時代被賦予「解答權」的法律學者們的學說。這一部分共有50卷,費時3年,於533年完成。皇帝也同時命令編輯了一本法學入門教材《法學階梯》(Iustiniani Institutiones),這部教材非常經典,以至於到今天仍然作為法學學生的使用書籍。該書有四卷構成,旨在對學習羅馬法的學生提供一個概覽。與普通教科書不同,該書的內容被賦予了法律的效力。這部教材也是《民法大全》的第三部分。查士丁尼死後,法學家們整理其在位期間頒布的憲令,定為一編,名為《新律》(Novellae Constitutiones Justiniani)。《新律》共收有百餘條,以希臘文和拉丁文兩種文本行世,流傳至今的有152條。1583年,法國法學家丹尼斯·高第弗洛依首次使用《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來指稱包括《新律》在內的查士丁尼編纂的全部法典。
在整個編纂工程完成之後,任何對於《民法大全》的評論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
羅馬法的發展被分成三個歷史時期:羅馬王國,羅馬共和國和羅馬帝國。第一個時期即法律訴訟(legis actiones)時期包括王國及共和國的初期。公元前3世紀羅馬法進入程式訴訟(formulas)時期。從元首制羅馬帝國早期開始,羅馬法進入了最後一個階段,就是法律認知(cognition)時期。
羅馬法的接受和影響
羅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佔有重要地位。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羅馬法是資本主義前的商品生產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著資本主義時期的大多數法律關系」它是「商品生產者社會第一個世界性法律」。
隨著羅馬帝國的滅亡,羅馬法失去了國家法律效力。然而,作為人類重要文化遺產之一,仍然以其強大的魅力,影響著世界法制史發展的進程。現代西方兩大法系——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均在不同程度上繼續借鑒和吸收羅馬法的精華。
羅馬法關於公法和私法的劃分以及人法、物法、訴訟法的體系一直成為大陸法系各國民事立法的依據。人法理論導源於古希臘斯多葛學派的自然法學說,然而羅馬法學家卻在先驅者提供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基礎上創立了「自然人」和「法律人格」的理論,這一理論,奠定了「民事權利主體」和「法人」學說的基礎。後世民法關於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界定,在羅馬法里早已得到了詳盡的論證。
羅馬法里的「對物的訴訟」(actiones in rem)和「對人的訴訟」(actiones in personam),實際上指的是「對物權」和「對人權」,它是物權和債權劃分的理論依據。
羅馬法關於所有權是所有人「對物的最完全的支配權」的定義以及關於佔有、使用、受益、處分各種權能的理論,直接被歸納到拿破崙法典的第544條中;其他像關於所有權的取得包括先佔、添附、加工、埋藏物、孳息、時效、交付、遺贈、分割裁判、公賣等原始取得和傳來取得方式,關於他物權中的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等極為詳細的具體制度,關於物的分類和物權保護等學說,也不同程度地滲透到後世各國私法之中。
在債權法方面,1805年德國法學家胡果(g•hugo,1764-1844)依據羅馬法已經闡明的權利主體所從事的旨在設定、保護、變更和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各種「適法行為」(negozio giuridico)的必備條件和原則概括出法律行為的概念(它首先被1900年的《德國民法典》所採用),成為現代民法學最為流行、最被普遍遵循的概念;關於契約、准契約包括「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監護」、「海損」等的學說,關於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學說,關於違約的法律責任和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等,備受當代各國民法學界的推崇,陸續被各國民法所採用。
在當代的商法、海商法以及其他民、商法具體制度里,到處都可找到羅馬法的痕跡。
當然,羅馬法的某些領域例如刑法,比之民商法對後世的法律的影響就比較小。
自中世紀開始,羅馬法對歐洲各國的影響從未間斷過,它在東羅馬帝國境內完全適用,7-9世紀之間,它是拜占庭帝國的重要法律淵源,並影響到斯拉夫國家和俄羅斯人的法律。僅在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後(公元5世紀),羅馬法才被那裡的日爾曼人所燃起的戰火硝煙所淹沒。然而,與此同時,各「蠻族國家」在推行日爾曼法和天主教教會法的同時,卻又按照屬人主義原則對原西羅馬帝國的居民適用羅馬法。
盡管這時適用的羅馬法並非優士丁尼的法律匯編,而是經過選擇適用當時社會需要的規范,但為應付急需,一些日爾曼王國不得不對流散於民間的羅馬法進行編纂和整理,其中以西哥特王國阿拉利克二世(alaric ⅱ 400-507)組織編纂的《阿拉利克羅馬法輯要》最享盛名,影響也最大。同時,有不少「蠻族法典」(日爾曼法習慣匯編)確認日爾曼法與羅馬法的共存關系和羅馬法的法律效力。例如,東哥特國王狄奧多理的「告示」規定,對羅馬人適用羅馬法。公元643年編定的《倫巴德法典》明確規定對羅馬人之間發生的爭執,適用羅馬法。
從地區來看,公元6世紀義大利東哥特王國的法律一直處於羅馬法的控制之下。盡管後來倫巴德人很快入侵義大利並長期定居下來,但這個國家的南部沿海城市直到11世紀中期仍受羅馬帝國法律的支配。在法國南部,《阿拉利克羅馬法輯要》經久不衰,該地區並因此得名為羅馬法區。由此可見,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法以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繼續存在於歐洲各地。
從12世紀開始,西歐各國先後出現了一股研究羅馬法的熱潮,史稱羅馬法復興(refmation)。通過這次復興,羅馬法的適用范圍擴大了,各國結合自己的實際接受羅馬法,羅馬法成為西歐的「普通法」。其根本原因在於中世紀後期的法律狀況,不能適應發展起來的商品貨幣經濟關系。在舊有城市逐漸恢復、新的城市紛紛建立的情況下,人們開始從注重不動產而轉移到對動產的重視,許多新的關系不斷出現,而佔主導地位的地方習慣法和法律的分散性,顯然不能滿足這種需要。當時雖然有了商法,但商法只調整商人之間以及商人與非商人之間因商業活動所發生的關系,商業法院僅設在城市,並不受理商人以外當事人的案件。再者,14世紀以前,西歐除英國以外尚處於封建割據狀態,各國君主一般只能在自己管轄領地內行使權力,自然也缺乏依靠王室法令和王室法院的判決來滿足日益增長的新的經濟需要的前提 。於是,人們很自然地會被羅馬法所吸引,因為正如恩格斯所說「在羅馬法中,凡是中世紀後期的市民階級還不自覺的追求的東西,都已經有了現成的了。」
羅馬法的復興是從義大利開始的。1135年在亞馬菲城(amalfi)發現了優士丁尼《學說匯纂》的原稿,引起了義大利法學家研究羅馬法的興趣。其實這種說法並不確切,德國法學家薩維尼在其《中世紀羅馬史》中證明:中世紀早期歐洲各國教會藏書庫中均保存有優士丁尼法律匯編的抄本,並被教會法學者經常引用。在7-11世紀,義大利城市的世俗和教會文法學校里也都未間斷對羅馬法的研究。普羅旺斯(provence)、帕維亞(pavia)、拉文那(ravenna)尤其是波倫亞(bologna)的法律學校,都在講習羅馬法。
波倫亞大學被稱為現代大學之母,於1158年由德國皇帝授予特許狀成立。13世紀,歐洲各國的學生到這里來研習羅馬法的達萬人。學者們採用注釋方法研究羅馬法(因而得名為「注釋法學派」)其創始人是伊爾納留斯(irnerius),他因對研究羅馬法作出了重大貢獻而被譽為「法律之光」(lamp of the law)。伊爾納留斯的得意門生有柏加努斯(bulganus)、馬丁努斯(martinus)。柏加努斯專攻嚴格注釋法條,馬丁努斯則力圖發現衡平的解釋方法。此外著名法學家亞祖(azo),亞庫修斯(acurius)是標准注釋法學派集大成者,他們對羅馬法的復興都作出了重大貢獻。
為了使羅馬法同中世紀歐洲社會實踐結合起來,到14世紀,「評論法學派」應運而生。它肇始於法國,根據時代的需要將羅馬法的原則和制度適用於改造法國落後的習慣法,因而使羅馬法的研究有了新的突破。
到16世紀,新的法學派大多屬於人文主義者(humanist)。研究羅馬法的方法也轉向從探討羅馬法的歷史發展和沿革,發現羅馬法的真義,因而成為近代歷史法學派的先聲。與此同時,優士丁尼法因與《教會法大全》相對應被確切的稱為《民法大全(cpus iuris civilis)》。這一名稱不是原來就有的,自1583年在熱那亞出版了苟托弗雷多(gotofredo)的全集之後,這個稱謂開始被人們通用。從那時起,羅馬法已經成為歐洲大多數國家的普通法,補充著各國法律和習慣的不足。正如基克(a•gierke)所指出:「活的義大利法……已經越過了阿爾卑斯山」。
如所共治,羅馬法的接受並不是同步進行的,也不是立即的,而是延續了幾個世紀,並且根據各國的歷史與現狀而各異。瑞士和斯堪的那維亞國家受羅馬法的影響最小。
除義大利以外,羅馬法對荷蘭的影響比較大些。15世紀,羅馬法被荷蘭所接受。到17世紀,荷蘭的統治者巧妙的將羅馬法和本國的習慣法結合起來,因而有「羅馬荷蘭法」之稱。荷蘭的法院普遍適用優士丁尼法,以補充當地法律的不足。然而經過一段法國佔領之後,1836年荷蘭才制定自己的民法典,從而有了羅馬荷蘭法的典型形式。在此之前,法國佔領者在荷蘭推行拿破崙法典。
法國也是接受羅馬法最早的國家之一。12世紀開始,有大批學者到波倫亞大學學習。大約在此後200年間,法國法學基本受義大利注釋法學派支配。法國效法義大利成立了許多大學,例如圖盧茲大學、巴黎大學、奧爾良大學等。各大學均設法律系,羅馬法作為一門主課受到教師和學生的重視。16世紀人文主義法學派在法國崛起之後,法國對羅馬法的研究超過了義大利,取得了全歐領導地位。
人文主義法學派的研究活動,推動法國南、北兩大法律區域在接受羅馬法的道路上取得了不同的發展程度。羅馬法對南部成文法區的影響繼續擴大,而對北部習慣法區,羅馬法原則也滲透到王室法院、地方法院的司法判決之中。當然,與南部地區不同,北部地區只是承認羅馬法的理論權威,接受其原則和精神,而不直接承認其效力。
盡管法國境內存在著大量的地方習慣法,此外還盛行著教會法,法律的紛繁和分散程度使人經常想起伏爾泰的一句名言:一個越過法國的旅行者就像經常更換他人的馬匹一樣,經常更換他能適用的法律。然而,15世紀以後,人們大抵習慣於這樣一種法律生活:遺囑由教會法管轄,契約由羅馬法管轄。法國大革命後情況繼續發生變化:拿破崙民法典完全接受了優士丁尼法學階梯關於人和物劃分的體系,不加掩飾地因襲優士丁尼《民法大全》地原則和制度。這部法典不僅在法蘭西帝國內部適用,而且成為其他許多歐洲國家制定法典的基礎。恩格斯稱他使「典型的資產階級社會的法典。」這部法典經過一些修改,直到今天仍然成為法蘭西共和國現行民法典。
西班牙的拉伐爾、巴塞羅那由於和義大利、法國接壤,都屬於羅馬法的管轄范圍。拉伐爾所適用的羅馬法是附有義大利注釋法學派注釋的羅馬法。巴塞羅那的法學家公認優士丁尼法有補充法律的效力,稱本地法為「國內法」(municipal law),稱羅馬法為「普通法」(common law)。巴塞羅那實施的名叫「優沙提西」(usatici)的地方習慣法,其中一部分直接引用《學說匯纂》的原文,不少章節取材於羅馬法其他文獻資料。西班牙曾派許多學者到義大利研究羅馬法,義大利的法學家也不斷到西班牙講授羅馬法。
西班牙卡士提利亞王國的斐迪南三世以及其繼承人都延聘羅馬法學家進入國王參事府和王室法院任職。爾後,羅馬法學家為王室編纂成《國王法典》,並且吸收優士丁尼法的原則和精神,制定了一系列王室法令、詔書和議會法規。阿方索十世於1265年頒布了一部《七編法典》(code of seven parts),包含了羅馬法的大部分內容,作為普通法實施。1348年,《七編法典》作為大學指定教材。該書後來北納入中、南美洲國家、墨西哥和美國路易斯安那的部分法律之中。
中世紀的德意志如同法國一樣,長期處於割據狀態,皇帝由七個選侯輪流擔任。然而德意志民族始終認為自己是羅馬帝國的延續,從10世紀起就稱自己的國家為「神聖羅馬帝國」,15世紀又改稱「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因此,羅馬法對德國的影響也自然不遜色。德國歷屆皇帝都宣布羅馬法的效力遍及全國。在現實生活中,從帝國法院至地方普通法院都適用羅馬法。凡受過羅馬法訓練的法官和律師,均依羅馬法工作。16世紀還形成了一種制度:法院對疑難案件的判決,事先要征詢大學法科師生的意見。與此相聯系,法學家和職業法官們巧妙地將羅馬法同德國習慣法、地方法乃至教會法融合為一體,從而制定出一系列成文法典。
巴伐利亞在法典編纂中走在前列,之後是普魯士,但最引人注目地是德國統一後於1900年生效的《德國民法典》。它以優士丁尼《學說匯纂》為藍本,其體系結構雖然不像拿破崙法典那樣明顯的效法《法學階梯》,但於羅馬法一脈相承至少一樣事實。正如薩萊利斯(saleilles)當時所說:「要想撇開羅馬法去制定一部法典,就可能會產生一部沒有德國法的德國法典」。
英格蘭由於沒有經歷過羅馬法復興運動的洗禮,走著一條不同於西歐大陸法律獨特發展的道路。但即使如此,它也無例外地接受了羅馬法的影響。英王愛爾弗利特大帝(alfned the great 871-901)和愛德華(edward the confess 1043-1066)都以重視立法著稱,愛爾弗利特曾於855年游歷羅馬,能閱讀和書寫拉丁文,從羅馬法里學到很多知識。愛德華早年因逃避丹麥人入侵,大部分時間流亡法國,長期生活在諾曼底僧侶中間。他們的立法無不出自天主教僧侶的手筆,爾僧侶們都熟悉羅馬法,自然會將羅馬法輸入英國法律之中。愛德華回國時帶了許多熟悉羅馬法的諾曼底僧侶,委派他們擔任法官和其他要職。
當西歐進入羅馬法復興時期,1149年,義大利學者、落發馬學家威卡留斯(vacarius)應坎特伯雷大主教提奧伯立特(theobald)的邀請到牛津講授羅馬法,羅馬法在英國正式開始傳播。威卡留斯並且出版了一部關於優士丁尼法典和學說匯纂的著作。這個時期英國發表的一些法律著作,都程度不同地吸收了羅馬法原理,這一點可以從格蘭威爾約於1188年出版的《法律論》、布拉克頓約於1259年發表的《英國法律與習慣》中反映出來。這兩部著作對英國法律的發展具有深刻持久的影響。據考證,布拉克頓曾向威卡留斯學過羅馬法,他在上述著作的序言里也說明了這一點。該著作的前三卷分別以人法、物法、訴訟法為體系,從而說明是以優士丁尼法學階梯為借鑒的。這部著作的其他部分,大多取材於義大利注釋法學派亞祖的《法律大全》和《法典研究》。
14世紀中葉,英國還吸收了羅馬外事裁判官以所謂「公平」、「正義」的判決彌補「市民法」缺陷的經驗創設了「衡平法院」,從而產生了英國的「衡平法」。衡平法的主要內容之一——信託(trust),吸收了羅馬法的用益權和信託遺囑的經驗。其他如商法、海商法、遺贈、合夥、詐騙、抵押以及未成年人和心神喪失者的法律行為能力等,也大多淵源於羅馬法。
羅馬法對英國法的影響尚可通過地役權取得時效來驗證。通過時效取得地役權是羅馬法的古老制度,最先見於《十二表法》,其基本原則是:地役權(例如通行權)的基礎是在一段必要時間內,連續地、世界地使用而獲得權利。發展到優士丁尼時期,法律規定:當一個地役權被非暴力地、公開地、穩定地(nes vi,nec clam,nec precario)享受10年或20年(視供役地所有人是否在當地而有所區別),一項有效的、合法的地役權就被確認了。
在確定「實際使用獲得權利」這個詞語的含義時,英國法院採用了羅馬法的「非暴力地、公開地、穩定地」(nes vi,nec clam,nec precario)術語。在1879年司塔吉斯訴布雷奇曼(sturges v. bridgman)一案中,法官西賽吉(thesiger)勛爵說:「時效制度的基礎包含著供役地所有者的同意或默許。對不明確的同意的推斷,即這種同意的行為或實際使用,必須被證明為下面特徵之一種或那種,用羅馬法的術語來說,即「非暴力地、公開地、穩定地」。
⑦ 除: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外,英國還有的12個屬地是
國名: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為「米」字旗,由深藍底色和紅、白色「米」字組成。旗中帶白邊的紅色正十字代表英格蘭守護神聖喬治,白色交叉十字代表蘇格蘭守護神聖安德魯,紅色交叉十字代表愛爾蘭守護神聖帕特里克。此旗產生於1801年,是由原英格蘭的白地紅色正十旗、蘇格蘭的藍地白色交叉十字旗和愛爾蘭的白地紅色交叉十字旗重疊而成。
國徽:即英王徽。中心圖案為一枚盾徽,盾面上左上角和右下角為紅地上三隻金獅,象徵英格蘭;右上角為金地上半站立的紅獅,象徵蘇格蘭;左下角為藍地上金黃色豎琴,象徵愛爾蘭。盾徽兩側各由一隻頭戴王冠、代表英格蘭的獅子和一隻代表蘇格蘭的獨角獸支扶著。盾徽周圍用法文寫著一句格言,意為「惡有惡報」;下端懸掛著嘉德勛章,飾帶上寫著「天有上帝,我有權利」。盾徽上端為鑲有珠寶的金銀色頭盔、帝國王冠和頭戴王冠的獅子。
國歌:《上帝保佑女王》 "god save the queen"(如在位的是男性君主,國歌改為"god save the king")
國花:玫瑰花
國鳥:紅胸鴿
國石:鑽石
科學節:1831年開始,一年舉辦一次
科學周:1994年開始,在每年的3月舉辦
國家政要:女王伊麗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上院議長兼大法官歐文勛爵(Lord Irvine of Lairg),1997年5月任上院議長;下院議長邁克爾·馬丁(Michael Martin);首相托尼·布萊爾(tony blair) ,1997年5月任職,2001年6月連任。
自然地理:24.41萬平方公里(包括內陸水域),英格蘭地區13. 04萬平方公里,蘇格蘭7. 88萬平方公里,威爾士2. 08萬平方公里,北愛爾蘭1. 41萬平方公里。位於歐洲西部的島國。由大不列顛島(包括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愛爾蘭島東北部和周圍一些小島組成。隔北海、多佛爾海峽、英吉利海峽與歐洲大陸相望。它的陸界與愛爾蘭共和國接壤。海岸線總長11450公里。全境分為四部分:英格蘭東南部平原、中西部山區、蘇格蘭山區、北愛爾蘭高原和山區。主要河流有塞文河(354公里)和泰晤士河(346公里)。北愛爾蘭的訥湖(396平方公里)面積居全國之首。屬海洋性溫帶闊葉林氣候,終年溫和濕潤。通常最高氣溫不超過32℃,最低氣溫不低於-10℃,平均氣溫1月4~7℃,7月13~17℃。多雨霧,秋冬尤甚。年平均降水量約1000毫米。北部和西部山區的年降水量超過1600毫米,中部和東部則少於800毫米。每年三月至六月最為乾燥,九月至來年一月最為濕潤。
人口:5883萬(2000年7月),其中英格蘭人4930萬,蘇格蘭人510萬,威爾士人290萬,北愛爾蘭人170萬。官方和通用語均為英語。威爾士北部還使用威爾士語,蘇格蘭西北高地及北愛爾蘭通用蓋爾語。居民多信奉基督教新教,主要分英格蘭教會(也稱英國國教聖公會,其成員約佔英成人的60%)和蘇格蘭教會(也稱長老會,有成年教徒66萬)。另有天主教會和印度教、猶太教及伊斯蘭教等較大的宗教社團。
首都:倫敦(london);人口:728.5萬(1999年)。最熱月份為7月,一般氣溫在13℃-22℃;最冷月份為1月,一般氣溫在2℃-6℃。
行政區劃:分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四部分。英格蘭劃分為43個郡,蘇格蘭下設29個區和3個特別管轄區,北愛爾蘭下設26個區,威爾士下設22個區。蘇格蘭、威爾士議會及其行政機構全面負責地方事務,外交、國防、總體經濟和貨幣政策、就業政策以及社會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倫敦稱「大倫敦」(Greater London),下設獨立的32個城區(London boroughs) 和1個「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區議會負責各區主要事務,但與大倫敦市長及議會協同處理涉及整個倫敦的事務。此外,英國還有12個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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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史:公元前地中海伊比利亞人,比克人,凱爾特人,先後來到不列顛。1-5世紀英格蘭東南部為羅馬帝國統治。羅馬人撤走後,歐洲北部的盎格魯人、薩克遜人、朱特人相繼入侵並定居。7世紀開始形成封建制度,許多小國並成七個王國,爭雄達200年之久,稱「盎格魯—撒克遜時代」。829年威塞克斯國王愛格伯特統一了英格蘭。8世紀末遭丹麥人侵襲,1016年至1042年為丹麥海盜帝國的一部分。其後經英王短期統治,1066年諾曼底公爵渡海征服英格蘭。1215年約翰王被迫簽署大憲章,王權遭抑制。1338年至1453 年英法進行「百年戰爭」,英國先勝後敗。1588年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樹立海上霸權。1640年爆發資產階級革命。1649年5月19日宣布為共和國。1660年王朝復辟,1668年發生「光榮革命」,確定了君主立憲制。1707年英格蘭與蘇格蘭合並,1801年又與愛爾蘭合並。18世紀後半葉至19世紀上半葉,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完成工業革命的國家。19世紀是大英帝國的全盛時期,1914年佔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國,自稱「日不落帝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開始衰敗。英國於1920年設立北愛蘭郡,並於1921年至1922年允許愛爾蘭南部脫離其統治,成立獨立國家。1931年頒布威斯敏斯特法案,被迫承認其自治領在內政、外交上獨立自主,大英帝國殖民體系從此動搖。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經濟實力大為削弱,政治地位下降。隨著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相繼獨立,到60年代,英帝國殖民體系瓦解。1973年1月加入歐共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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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英國的憲法不同於絕大多數國家的憲法,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文件,它是由成文法、習慣法、慣例組成。主要有大憲章(1215年)、人身保護法(1679年)、權利法案(1689年)、議會法(1911、1949年)以及歷次修改的選舉法、市自治法、郡議會法等。蘇格蘭另有自己獨立的法律體系。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議會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貴族院)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過,除10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襲貴族失去上院議員資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議員將由專門的皇家委員會推薦。下院也叫平民院,議員由普選產生,採取最多票當選的小選區選舉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決定提前大選。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
政黨:(1)工黨(Labour Party):執政黨。1900年成立,原名勞工代表委員會,1906年改用現名。該黨曾於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執政。1997年大選獲勝,2001年6月大選後蟬聯執政。工黨近年來更多傾向於中產階級的利益,與工會關系有所疏遠。布萊爾當選工黨領袖後,政治上提出「新工黨、新英國」的口號,取消黨章中有關公有制的第四條款,經濟上主張減少政府幹預,嚴格控制公共開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增長,建立現代福利制度。對外主張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對歐洲一體化持積極態度,主張加入歐元,主張同美國保持特殊關系。現有黨員近40萬名,是英國第一大黨。(2)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 主要反對黨。前身為1679年成立的托利黨,1833年改稱現名。該黨從1979至1997年4次連續執政,成為20世紀在英國佔主導地位的政黨。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兩次大選中慘敗於工黨。保守黨的支持者一般來自企業界和富裕階層,主張自由市場經濟。通過嚴格控制貨幣供應量和減少公共開支等措施來壓低通貨膨脹。主張限制工會權利,加強「法律」和「秩序」。 近年來,提出實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義」,關注教育、醫療、貧困等社會問題。強調維護英國主權,反對「聯邦歐洲」,反對加入歐元,主張建立「大西洋共同體」以加強英美特殊關系。強調北約仍是英國安全與防務的基石。現有黨員30多萬名。(3)自由民主黨(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黨和社會民主黨內支持同自由黨合並的多數派組成。主張繼續維持與工黨的合作關系,推動工黨在地方選舉及下院選舉中實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務、社會公正、環境保護等問題上採取比工黨更「進步」的政策。現有黨員約10萬名,是英國第三大黨。此外,英國其他政黨還有:蘇格蘭民族黨 (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爾士民族黨 (Plaid Cymru) 以及北愛爾蘭一些政黨如:北愛爾蘭統一黨(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統一黨 (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會民主工黨 (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黨 (Sinn Fein)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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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有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普通法系,蘇格蘭實行民法法系,北愛爾蘭實行與英格蘭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機構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兩個系統。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審理機構按級分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訴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國最高司法機關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終上訴機關。1986年成立皇家檢察院,隸屬於國家政府機關,負責受理所有的由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機關提交的刑事訴訟案。總檢察長和副總檢察長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顧問並在某些國內和國際案件中代錶王室。
經濟: 英國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其國內生產總值在西方國家中居前列。英國製造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仍佔領導地位;服務業和能源所佔的比重不斷增大,其中商業、金融業和保險業發展較快。
倫敦東部碼頭區新建的金融中心
2000年,英經濟規模居世界第四,並連續第二年成為世界最大的海外投資國。私有企業是英國經濟的主體,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以上。服務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二,而製造業僅佔五分之一。能源資源最豐富的國家,也是世界主要生產石油和天然氣的國家。主要能源有煤、石油、天然氣、核能和水力等。1999年,原油及天然液化氣日產量達290萬桶(約38. 41萬噸),位居世界第九。至1999年底,原油總產量創歷史紀錄,達23 .31億噸,天然氣總產量為149000億立方米。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滿足本國2600萬電、氣用戶的國家。1999年底,總電量達7 . 01億千瓦,其中核電站供應1. 30億千瓦。英國採煤業完全私有化。森林覆蓋面積270萬公頃,佔英本土面積約10%:其中英格蘭約8%,蘇格蘭約17%,威爾士約14%,北愛約6%。主要工業有:采礦、冶金、化工、機械、電子、電子儀器、汽車、航空、食品、飲料、煙草、輕紡、造紙、印刷、出版、建築等。英國重視對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研究開發。英開發核能有幾十年的歷史,目前供發電的核電站有14座。製造業約占國內生產總值20%,從業人員逾400萬,占總就業人口14. 4%。服務業包括金融保險業、零售業、旅遊業和商業服務(提供法律及咨詢服務等),近年來發展迅速。旅遊業是英最重要的經濟部門之一。1999年,旅遊業產值達640億英鎊;從旅遊收入上計算,英國是世界第五大旅遊國,收入佔世界旅遊收入的4. 5%。主要旅遊點有倫敦、愛丁堡、加的夫、布賴頓、格林威治、斯特拉福、牛津、劍橋等。英國是世界第五大貿易國,貿易額佔世界貿易的5. 6%。進口產品主要有:食品、燃料、原材料、服裝、鞋業、電子機械設備、汽車等;出口產品主要有:石油及相關產品、化工產品(主要是醫葯)、食品、煙草、飲料(威士忌等)、機械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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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 建軍時間約在17世紀中期。女王為英軍名義上的最高統帥。最高軍事決策機構是「國防與海外政策委員會」,首相任主席,成員有國防大臣、外交大臣、內政大臣、財政大臣等;必要時國防參謀長和三軍參謀和列席會議。國防部為國防執行機構,既是政府行政部門,又是軍事最高司令部。英國是北約集團的創始國和主要成員國,擁有獨立的核力量,國家戰略的核心是:積極參與世界事務,維護英國的國際地位;依靠和藉助北約集體防務力量來保衛歐洲和英國本土的安全,並擴大英在歐洲的影響;積極加強與英聯邦國家的聯系,保護其廣泛的海外利益。1997年5月工黨政府上台後,調整國防政策;繼續依靠北約集體防務力量作為英國安全的基礎;保持強大的常規部隊;保持核威懾力量;突出強調質量建軍和聯合快速反應部隊的建設,重點提高英軍處理各種危機、應付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努力維護英在歐洲及海外傳統勢力范圍的戰略利益。實行志願兵役制,服役期3、6、9、12、15年不等,一般最長為22年。
教育: 實行5-16歲義務教育制度。1998/1999財政年度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9%。公立學校學生免交學費。私立學校師資條件與教學設備都較好,但收費高,學生多為富家子弟。著名的高等學校有牛津大學、劍橋大學、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愛丁堡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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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英國報紙的人均銷量比任何發達國家的都多。全國共有約1350種報紙,7000種周刊和雜志:《每日快報》、《每日郵報》、《每日鏡報》、《每日星報》、《太陽報》、《金融時報》、《每日電訊報》、《衛報》、《獨立報》、《泰晤士報》、《世界新聞》、《星期日快報》、《星期日鏡報》、《星期日郵報》、《人民報》、《星期日電訊報》、《觀察家報》和《星期日泰晤士報》。通訊社主要有3家:(1)路透社:1850年成立,集體合營,世界重要通訊社之一,總部設在倫敦。(2)新聞聯合社:1868年創辦,由PA新聞、PA體育、PA檢索和PA數據設計4家公司聯合經營,專門為英國和加拿大的企業提供公關和投資信息。(3)AFX新聞有限公司:由法新社與金融時報聯合經營,向歐洲的金融及企業界提供信息和服務,在歐洲12個國家、美國及日本設立分支機構,總部在倫敦。英國廣播公司(無線電廣播網)(BBCNetwork Radio)於1922年創辦。該公司有5個對內廣播電台,1個對外廣播電台,用43種語言向全世界各國播放節目。英國廣播公司(電視台) ( BBCTelevision)於1936年開始播放電視,有兩個台:BBC1主要播放新聞、宗教、體育、歌劇及少兒和娛樂節目,BBC2主要播放音樂、藝術、喜劇、教育及一些特別節目。另有5個數碼頻道供交費用戶使用。廣播電台局(the Radio Authority)負責批准及管理所有獨立電台的服務,監督節目及廣告質量。獨立電視委員會(Independent Television Commission)負責批准和規管商業電視台服務,擁有ITV(第三頻道)、第四頻道和第五頻道。ITV節目始播於1955年,24小時全天服務,面向全國,三分之一時間播放新聞,其它時間播放體育、喜劇、游戲和電影等。主要靠廣告贊助。第五頻道始播於1997年3月。隨著網際網路的迅猛發展,各主要報刊、電視均有網路版,其中BBC在線是被訪問最多的網站。
伯明翰市維多利亞女王廣場上的市政廳大樓
外交:英國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世界五個核大國之一,是歐盟、北約、英聯邦、西歐聯盟等120個國際組織的重要成員國。主張同美國加強關系,重視發展與其他大國的關系,努力改善同中、俄、日等大國的關系。努力維系同英聯邦國家的聯系,保持和擴大在發展中國家的影響。積極參與全球事務,保持強大的國防力量、強調自由貿易。加強在環境保護、人權、發展等問題上的國際合作。將人權問題作為其外交政策的核心。
與中國關系:1950年1月宣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1954年6月17日中英達成互派代辦的協議。1972年3月13日兩國簽訂了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1982年9月,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作為英國第一位在職首相訪華。1984年12月,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再次訪華,與中國領導人共同簽署了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⑧ 英國的五個爵位竟那五個
英國的貴族男爵,頭戴六顆珍珠的帽子。
子爵以上應該戴冕。
子爵所戴的珠冕,珍珠的數目並不限制。伯爵所戴之冕,珍珠應綴在
冕頂,中間飾莓葉,毒葉應在珍珠之下。侯爵所戴之冕,珍珠應與毒葉並列。普通公爵戴花形冕,無珠飾。皇族公爵戴十字冠,飾以百合花。威爾士親王所戴之冠與國王同,唯中間應留一縫。
公爵是「最高最有權威的親王」。侯爵與伯爵是「最尊貴最有權威的老爺」。子爵是「尊貴的有權威的老爺」。男爵是「真正的老爺」。
對公爵應稱「殿下」。對其他爵士應稱「閣下」。
爵士的人身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貴族院與法院(concilium et curia)悉由爵士組成,掌理立法與司法事宜。
「最可敬的①」比「可
①原文是英文most honourable,系對侯爵或巴斯爵士的尊稱。
敬的①」地位高。
①原文是英文right honourable,系對伯爵以下的貴族的尊稱。
對爵士稱老爺,是「正統的老爺」。對沒有爵位的貴族稱老爺,只是尊稱;只有爵士才是老爺。
對國王與法院,爵士不須起誓,只說「憑我的人格」就夠了。
眾議員自人民中選出,眾議員被傳到貴族院時,應脫帽,態度謙恭,爵士不應脫帽。
眾議院如有議案交貴族院,應由眾議員四十人送去,交議案時應深深三鞠躬。
貴族院如有議案交眾議院,可派書記一人送交。
兩院意見不同時,同在彩色大廳協商,貴族院議員們坐著,不脫帽,眾議院議員應脫帽侍立。
根據愛德華六世頒布的法律規定,爵爺有無故殺人的特權,爵爺只要不預謀殺人,即不問罪。
男爵與主教的地位相同。
要做一個英國貴族男爵,必須從國王那兒得到一塊采地,per baroni am integram,也就是說,完整的男爵采地。
完整的男爵采地包括十三又四分之一塊貴族領地,每一塊貴族領地值二十鎊,摺合四百馬克。
男爵采地的中心,caput baronie,是一個像英國本身一樣的世襲宮堡;也就是說,沒有兒子才能傳給女兒,在這種情況下,傳給大女兒,coeter is filiabus aliunde satisfactis①。
①拉丁文:盡可能照顧到其他女兒。(於蘇斯注,在牆邊。)——原注
男爵稱爵爺,撒克遜話叫作「拉福爾」,純粹的拉丁話叫作dominus
①,拉丁土話叫作「拉爾都斯」。
①拉丁文:主人。
子爵和男爵的兒子是帝國第一流的紳士。
爵士的長於有優先獲得嘉德騎士勛爵的權利,幼子不得享受。
子爵的長子的地位,在男爵和准男爵之間。
爵士的女兒稱「夫人」,其它的姑娘稱「小姐」。
所有的審判官都比爵士的地位低。執達吏穿羔皮披肩;審判官穿「千張子」de minuto vario,也就是說是用各種白色的小皮拼起來的,但不能用銀鼠皮。
只有爵士和國王能用銀鼠皮。
對爵士不得簽發supplicavit①。
①拉丁文:拘捕狀。
不得拘束爵士的人身自由。除非犯了蹲倫敦塔的案子。
被國王召見的爵士有權在御園里殺一兩只鹿。
爵士可以在自己的城堡設立爵士法庭。
爵士不得只穿大氅,帶兩個跟班上街。必須有大群家丁衛護。
貴族院議員列隊乘車赴議會;眾議院議員不得乘用。有幾個爵士可以乘四輪轎車入西敏寺。轎車和大馬車飾著紋章和冠飾。這種式樣的車子只有有爵位的人可以使用,表示他們的尊貴。
只有爵士可以對爵士罰款,罰款水遠不得超過五先令,只有對公爵可以罰十先令。
爵士家裡可以收留六個外國人,普通的英國人只能收留四個。
爵士可以有八桶酒不納稅,普通英國人只有四桶。
只有爵士可以不受出逃的州長的傳喚。
爵士不納民兵稅。
爵士如果高興,可以招募一支軍隊獻給國王;亞索爾公爵、漢密登公爵和諾誠勃蘭公爵殿下都獻過軍隊。
爵士只受爵士的管轄。
要是陪審官裡面連一個騎士也沒有的話,爵士可以對民事案件要求停審。
爵士可以指定自己的牧師。
男爵指定三個牧師,子爵四個,伯爵和侯爵五個,公爵六個。
爵士即使犯了叛逆罪,也不能被送上拷問台。
爵士手上不能打烙印。
爵士是一個學者,盡管他不識字。因為在法律上他算是識字的。
只要國王不在場,公爵在任何地方可以用華蓋。子爵可以在自己家裡用。男爵可以使用一種象徵性的華蓋,只在喝酒的時候可以放在酒杯底下。
男爵夫人有權在子爵夫人面前用一個男子來給她曳裙據。
八十六位爵士或爵士的長子主持著每天在王宮里舉行的八十六桌宴席,每桌有五百人參加,費用由王宮周圍的地區負擔。
平民打了爵士,就要割掉一隻手。
爵士差不多就是國王。
國王差不多就是上帝。
大地是爵士的領土。
怪不得英國人稱上帝為「我的爵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