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為什麼歸還香港
1、新界是租借的,租期九十九年,1997年6月30日到期了理應歸還。
2、基於中國的強硬立場,英國才把整個香港交還中國。
3、因為中國畢竟是一個軍事大國。國家在國際上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國力的強盛是香港能平安回歸的重要保障。
② 英國在香港1997年只有新界的租約到期,為什麼連九龍和香港島都歸還了
這是小平同志要求的,不是說了嗎:「咱們中國人是窮了點,可打起仗來是不怕死的!」如果合同到期了不還港島和九龍,那就使用武力解決問題。所以最後英國的撒切爾夫人同意在新界租約到期時將全香港地區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
關於第二個問題,大嶼山島和舶寮洲以及西貢區的果洲群島等地是新界的一部分。
③ 為什麼英國當初願意歸還香港,不願意放棄馬島呢你知道原因嗎
英國當初寧願把繁榮的香港歸還給中中國,也不願意放棄馬爾維納斯群島,這其中的原因可以從地理位置,歷史原因還有政治原因來說,馬爾維納斯群島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它位於南美洲南端,是南美洲商路的必經之路。歷史原因是馬爾維納斯群島是英國人發現的,主權理應歸屬英國,政治原因就是,和英國人爭奪馬爾維納斯群島的是阿根廷,而香港背後是強大的中國,權衡一下就能得出這個結果,英國人放棄香港是明智的選擇。
總的來說,英國放棄香港這個富得流油的地方而保留了馬島,就是因為中國實力已經不可小覷,而阿根廷相比就顯得弱小很多,而且馬島確實是屬於英國的,而香港一直都是中國領土,不想發生戰爭就必須把香港歸還給中國,所以英國不放棄馬島而歸還了香港!
④ 香港為什麼要割讓給英國
因為英國迫切需要在中國沿海一帶選擇一個殖民地,選定了香港。
從19世紀以來,英國一直在全球進行殖民擴張。他們迫切地需要在中國沿海一帶選擇一個殖民地,將它開發成與中國以及其他遠東諸國開展貿易的商埠。為此,英國在中國沿海尋找了很久,最初考慮的是寧波,接著又看上了舟山,最後還是選定了香港。
英國佔領了香港島後,任命了總督,成立了香港殖民政府,設立了行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確定了香港的基本政治構架。然後,對香港島進行大規模開發建設。
割讓香港對中國的影響:
1、喪失主權
在《南京條約》及其附約中,英國人相繼取得了協定關稅、治外法權、劃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國待遇、軍艦停泊口岸等特權。
2、清廷危機
《南京條約》使中國的社會矛盾日漸激化。巨額軍費和賠款除直接構成清政府的財政負擔外,也間接加重人民負擔,激起民眾反抗,激化了階級矛盾,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清朝的衰亡。
3、中外貿易
《南京條約》簽訂後,中國進口貨物數量一度猛增。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英國輸華棉紗計621萬磅,較戰前加倍;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英國輸華棉布達1.12億碼,為戰前的5倍,同年英國棉織品輸華總值達170多萬英鎊,而戰前為每年70萬英鎊左右。
4、國內生產
進口貨物(例如洋布)的猛增,首先打擊了口岸附近的手工紡織業。19世紀40年代中期,上海附近的松江、太倉等地的手工紡織業開始衰落。在廈門港、廣州港的周邊地區,也出現了類似情況。
5、口岸變遷
五口通商後,各口岸發展並不平衡。1853年起,上海取代廣州,成為全國最大外貿中心和商埠。英美法三國相繼沿黃浦江設立租界,並不斷擴展,形成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
⑤ 為什麼英國要把香港還給中國
1、1898年6月9日,英國政府與清政府在北京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藉由九龍界限線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土地,連同附近233個島嶼,為期99年,到1997年為止。1997年是新界租期到期的時候,中國不可能與英國續約。香港島和九龍分別是《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割讓的,但是在這個時候,香港只能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
2、英國自二戰後實力衰退,分布在世界的殖民地已經相繼脫離,加上中國的實力上升,兩個國家的實力對比已經逆轉,中國不是阿根廷,因此英國根本繼續維持在香港的統治。
3、一國-兩制的方式,是各方都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案。
4、中國在香港問題上態度堅決,英國別無選擇。要嗎歸還,體面地離開;要嘛別強制執行,灰頭土臉地離開。最後他們選擇了體面。
⑥ 剛打贏馬島戰爭,又有美國撐腰的英國為什麼肯歸還香港
1、本身租借到期了,對方不想繼續租是對方的權利,道義上我國占優;
2、他們沒忘記朝戰和越戰的教訓,莫說「美國人撐腰」,就是「美國人親自上陣」說不定也是自取其辱;
3、我國是有核國家,把我們逼急了英國吃不了兜著走。
⑦ 英國為什麼肯把香港還給中國
國力差不多,問題香港就在中國邊上阿,中國說拿下就拿下了,英國還要繞半個地球來打人,打個阿根廷都夠嗆,哪還有工夫再和中國開一仗? 再說,按照當年清政府的條約,九龍和新界的租期已經到期了,不歸還法理上說不過去。歸還了九龍和新界就剩一個香港島也就一點用都沒有了,所以乾脆一起還了。
⑧ 英國為什麼要歸還香港啊
主要是受朝鮮戰爭的影響,朝鮮戰爭我們志願軍打敗了美國,對英國觸動很大,而且英國遠不如美國,才導致收回香港的談判的順利進行。
⑨ 英國為什麼要把香港還給中國
中國改革開放取得了不錯的經濟成就,國家實力大步提升.
中國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力越來越大.
中英關於租借香港的時間在97年就到期了,就算不能收回,也要談續期的問題,畢竟香港不是割讓出去的,而是租借.
⑩ 為什麼英國會向中國歸還香港
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
中英兩國政府為解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而舉行的為期兩年的正式會談。中國政府一再表示,一定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在此情況下,中英兩國政府開始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開始時英國政府提出的談判題目就是一個歸屬問題,而中國政府則提出三個問題,即香港歸還中國、未來香港實行的制度、香港過渡時期的安排。談判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82年9月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華至1983年6月,雙方主要就原則和程序問題進行會談。第二個階段,從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雙方就具體實質性問題進行會談,共22輪。其間爭論頗多,本著以大局為重和友好合作的精神,經過慎重和耐心的談判,至1984年9月18日,雙方代表團就全部問題達成了協議,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會談宣告結束。中英聯合聲明的簽訂,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也促進了澳門問題的解決,並且對解決台灣問題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台灣問題與香港問題性質不同,但是「一國兩制」的構想和通過談判解決問題的方式是同樣適用的。香港問題的圓滿解決,有利於維護亞洲和世界的和平,為國際上和平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提供了成功的新鮮經驗。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德奎利亞爾曾指出:中英兩國解決香港問題的方式應該大力提倡,這恰恰是我們在目前的國際形勢下非常需要的。
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指中英兩國政府1984年9月18日就香港問題達成的協議。這份協議包括一個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的主體文件;還有三個附件。主要內容有: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除特別行政區有關外交事務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即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保持財政獨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可用「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系。中國政府明確宣布,上述基本方針50年內不變。
過渡時期
指自中英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的12年。該概念由中英聯合聲明確認。過渡的含義為,香港由英國統治轉變為由中國管轄和治理。這一轉變必須經過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就是過渡時期。在過渡時期內英國政府的職責是: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經護和保持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對此,中國政府將給予合作。這一時期內最基本的問題有二:一是經濟上不要出現大的波折,二是政治上不要另搞一套。如果發生嚴重的波動,或者另設一套班子,中國政府將不得不對收回香港的時間和方式另作考慮。為實現平穩過渡,中英設立了聯合聯絡小組和土地委員會協商有關事項;中國政府亦將根據香港局勢的發展和要求,採取若干必要的行動措施。
後過渡期
香港12年的過渡時期可分為前半段和後半段。前半段時期的主要任務是,解決兩國政府為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獨立關稅地區保持其經濟聯系,特別是為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參加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多種纖維協定及其他國際性安排所採取的行動;兩國政府為確保同香港有關的國際權利與義務繼續適用所需採取的行動;以及其他有關實施聯合聲明的事項。後半段即後過渡期,其主要任務是解決為1997年順利過渡採取必要的措施;以及為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聯系,並就此類事項簽訂協議所需採取的行動。1990年4月4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通過後,中國政府逐步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有關籌備工作,此即後過渡期的主要特徵。
主權移交
主權是指一個國家獨立自主地行使自已對內對外事務的最高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真正實現主權的移交,還有待於1997年7月1日香港人能順利地接管香港政權,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國家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
治權移交
治權又稱管治權。指一個國家管轄和治理自己對內對外事務的具體權力。管轄,涉及國家對其領域內的一切人(除享受豁免權者外)、物和事件,以及對在其領域外的本國人的管理許可權;治理,通過行政管理和立法、司法等行為予有實現。主權與法治密切聯系,主權決定法治,治權體現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主權的移交,意味著法治必須同時移交,英國想用主權來換取治權是行不通的。只有做到主權與治權同時移交,才算真正實現香港政權的順利交接。
三個不變
指香港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現行法律基本不變。其基本精神是,堅持「一國兩制」,保證中國政府在聯合聲明中所闡明的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長期不變。依照「三個不變」的原則,可以得出如下結論:第一.香港仍將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私有財產依法受到保護,由此維持了原有的資本主義社會制度的經濟基礎。第二.香港居民可以像過去一樣生活,他們的權利和自由依法得到保障。第三.香港的原有法律,指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了那些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觸的例如屬於殖民統治性質或帶有殖民主義色彩的法律必須刪除或修改,還有一些法律因實際情況變化而不再適用外,其他的法律均保持不變。「三個不變」並未涉及香港原有的政治體制,原有的體制有些是必須加以改革的,特別是將英人治港改為港人治港,將總督制改為行政長官負責制,等等。至於某些具體的制度和政策,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和實際的需要,也可以在原有的基礎上加以改進並使之發展。因此對「三個不變」的理解不能認為是對香港過去的所有制度、機構和具體做法原封不動、不能加以改變。
五十年不變
指中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50年內不變。中國政府鄭重承諾1997年以後50年不變是有科學根據的。其一,在世界范圍內,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之間共存與對立的關系將會持續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同時香港已同整個世界的經濟連成一體,應從這種宏觀的社會歷史背景來了解對香港的特殊政策。其二,中國大陸實現宏偉的發展戰略,除在20世紀內的艱苦努力外,到21世紀還需要50年的繼續奮斗,而香港的繁榮穩定對祖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必將發揮有益的補充和促進作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7年7月1日起實施。由序言、9章共 160條組成。還包括三個附件: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主要內容有:序言部份,概括說明了香港問題的由來,制定基本法的指導思想、法律依據和目的。總則部份,從政治、經濟和法律等方面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和政策的基本原則,成為整部基本法各章條文的基礎。此外,還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該基本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關系是: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按照香港的具體情況制定的,是符合憲法的。該基本法的地位和作用表現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後實行的制度、政策和法律,以該法為依據。這是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
香港特別行政區
實行特殊制度和高度自治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所作決定,該特別行政區自1997年7月1日起設立;其區域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其基本特徵如下:第一,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第二,實行高度自治。第三,直轄於中央。第四,徹底結束了殖民主義統治,由港人自己治港,日趨民主。香港特別行政區獨特的法律地位可以概括為:沒有殖民主義,保留資本主義,直轄於中央,實行高度自治。「一國兩制」的方針將造就一個新的、更加繁榮穩定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