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永居家人目前回國如何申報
先跟當地大使館申報啊。
2. 英國回國機票如何向使館申請
大使館官網現在有填回國申請的。但是僅限18歲以下的中小學生。
3. 能推薦一些英國留學生的回國攻略嗎
留學回國人員證書,又稱三重證書,是由中國駐英國領事館(大使館)教育處簽發的一式三份的證書。一式三份(三份)是:
處理過程
1.在英國學習時,在中國駐英國大使館教育處注冊並填寫國際學生注冊系統的基本信息。
2.在國際學生注冊系統中列印帶有注冊序列號的《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
3.根據以上材料清單准備申請材料,用A4紙准備相關材料並整理順序
4.將申請材料郵寄給相關部門的負責老師(信封左下角應註明“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證書”字樣)
4. 在英國曼徹斯特留學怎麼申請回國證明
根據我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的有關規定,《留學人員回國證明》僅限頒發給在國(境)外正規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並且連續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雖然,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的最新規定,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已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留學人員回國證明》。但是大家在購買免稅車、辦理省市落戶手續、享受國家對留學回國人員的各項優惠政策時,還是需要提供《留學人員回國證明》噠,因此,還是建議大家盡早辦理並妥善保管。
第一步:在 「管理系統」 完成報到注冊
自費留學人員抵達英國後,需在駐英使館教育處 「留學人員報到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中完成注冊登記和報到手續,完成學業時才可向教育處申辦《留學人員回國證明》。
填完畢表後,提交審核。整個審核過程需要一個月,建議同學們盡早注冊登記。審核完成後,可以在網站上自己列印即可。
在填寫過程中,有以下事項需要注意:
留學身份:請按照即將獲得的學位選擇填寫。如課程結束時未獲得學位或僅獲得畢業證書(非學位證書),留學身份需選擇為「其他留學人員」;
抵達國外日期:請按照護照簽證頁上入境英國時的印章日期填寫;
入學日期:填寫所申辦學位(或學業,但不包括預科及語言課)的入學日期,應晚於抵達國外日期;
畢(結)業日期:按照畢業證書(或學校證明信)上所顯示的獲得學位日期填寫;
擬回國日期:所申辦學位(或學業)結束回國的機票訂單日期(已回國人員請填寫真實回國日期);
如留學人員在國外獲得兩個以上學位或具有兩次以上不同的學習經歷(含在不同館區的學習經歷,但不包括語言課程),教育處僅對在管區所獲得的最後學位或學業予以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其他留學經歷可在「其他留學經歷」欄中填寫,所填內容將直接列印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備注欄中。
第二步:准備材料
攻讀學位人員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在獲得學位證書或校方出具的畢業證明信之後才可申請。
根據駐英教育處通知,自2018年8月15日起,自費留學人員均需通過管理系統在線申辦留學回國證明並上傳規定材料,大使館不再接收書面申請。
因此,整個申請過程變得非常簡單,如果你是一下31所學校的:
請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館教育組網站:獲取相關信息。
並准備以下材料:
由本人簽署的「同意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館教育組到你原就讀院校核實情況的授權信」掃描件(官網下載);
學位證書掃描件;
護照身份頁及英國簽證頁、入境蓋章頁掃描件;
BRP卡正反面掃描件(若簽證期限已覆蓋留學期限,則無需提供);
帶有條形碼的回郵單(非收據單)電子版。
如果你不在這31所學校之內,請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國大使館教育處網站:獲取相關信息。
並准備以下材料:
護照身份信息頁;
抵英簽證頁(含入境章)及BRP卡正反面復印件(如簽證期限已覆蓋留學期限,則無需提供);
在英攻讀學位人員,需提供本人已獲得學位證書復印件。如尚未領取學位證書,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信原件;
授權證明信;
已填寫地址並付費的回郵快遞單。
Ps. 授權證明信和畢業證明信模板都可在官網下載。
最後,大家只要在登記報道系統中,點擊申請回國證明模塊,並提交相應電子版材料就可以啦!
整個審核過程大約需要20個工作日,再算上郵寄的時間。大概一個半月才能收到《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同學們提前做好安排哦~
5. 滯留英國的中國公民怎樣才能回國吡
摘要 出境英國
6. 英國回國留學認證怎麼申請
留學生學歷認證申請所需材料
7.一張二寸彩色證件照片;
6.在國外獲得的所有源語言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8.需認證學位的完整的、官方的正式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需提供學校開具的官方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證明信內容涉及學習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
4.需認證的國外證書和成績單(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5.申請者留學期間所有護照(含所有留學期間的簽證記錄及出入境記錄)原件及復印件;
3.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出國前最後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及復印件。
0.【你加
6.前面號碼】
7. 英國留學回國證明怎麼辦理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由中國駐英國(領)館教育組出具的留學人員在外學習進修的證明材料。凡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研究機構注冊學習畢業或結業以及從事進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學人員,在確定回國定居以前均可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英國留學生回國證明用處
1)官方出具的證明您曾在英國留學憑據,值得永久保留;
2)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戶;
3)逐漸成為找工作時的必備材料;
4)可辦理學位認證(假英國學位證書日漸多起來);
5)可購買免稅汽車(雖然關稅逐漸降低,但可免購置費等費用);
6)享受國內各地對留學生的優惠政策。
英國留學生回國證明辦理流程
1.網上注冊http://srs.moe.e.cn/(一個月時間):在留學生報道登記系統注冊,一定要在注冊1個月以後系統才能列印出帶等級序列號的《留學人員報道登記表》。
2.寄所需材料(一周到2個月時間)如下(所需材料在登記的網站上會有列表)
2.1帶序列號的報到登記表列印件,並在列印出的登記表空白處粘貼2寸照片一張(使用您的注冊賬號登錄報到登記系統後,可以列印報到登記表)。
2.2護照身份頁、在學期間英國有效簽證頁復印件。
2.3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原件(需要說明從何時至何時在何校何專業注冊攻讀何種學位,已經在何時畢業並獲得何種學位,簽發證明信人員的聯系電話、傳真和郵件地址)。
2.4同意大使館到你原就讀院校核實情況的授權信。
2.5畢業證書復印件。
2.6學習成績單復印件(研究型碩士或博士生沒有考試成績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說明信原件)。
2.7回國機票復印件,或電子機票確認件,或學業結束後回國時護照入境蓋章頁復印件。
2.8貼足英國郵資並寫清楚回郵地址的中號(A4紙的一半)回郵信封。請正確、詳細地寫好回郵地址及郵編,並要保證3個月內回郵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國地址,請貼FIRST CLASS郵票;郵寄到中國,至少應貼1.50英鎊英國郵票(2011年的郵資標准)。若使用大號信封,寄到英國地址,請貼FIRST CLASS LARGE郵票;郵寄到中國,至少應貼1.50英鎊英國郵票(2011年的郵資標准)。
3.證件辦理成功。在英國一共有兩個地方可以辦理這個證明,倫敦和曼切斯特兩個城市。這兩個城市的中心分管不同的學校,想要知道自己的學校歸哪個城市的中心管理,在網站登記的時候會有所提示。
辦理英國留學生回國證明注意事項
1.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有關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齊全者請勿郵寄。
2.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還。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證明信原件,請再提交一份該證明信的復印件,同時做特殊說明,要求教育組在郵寄回國證明時將證明信原件一並寄回。
3.管片老師在收到材料後,一般20個工作日(即一個月左右,遇有節假日順延)完成材料審核,但鑒於有些信息需向學校進一步核實,材料審核時間將相應延長出具留學回國證明的期限。申請人可以在自己注冊信息中查詢材料審核情況,如系統顯示審核通過,說明留學證明已經寄出。如果20個工作日後,發現你的個人注冊信息審核未通過,可在個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個工作日後個人信息還是未審核狀態,且沒有註明不合格原因,說明教育組沒有收到材料,請重新補寄材料。
4.教育組不受理電話和電子郵件查詢。查詢《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辦理情況和信件收到與否,請直接登錄報到登記系統進行跟蹤查詢。若確需要咨詢,請核實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並認真閱讀此須知後再考慮咨詢,若您委託他人向教育組咨詢相關問題,也請其先認真閱讀此須知並准確了解您的相關信息。
5.收到《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後請仔細檢查其中內容,如發現有誤,請將回國證明連同情況說明和相應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組,同時附上回郵信封。《回國證明》中畢(結)業證書的名稱及號碼不要填寫。
6.在英留學期間已在教育處報到登記的同學,畢業回國後仍可以通過郵寄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也可以委託在英國的同學或親戚朋友辦理。
7.如留學回國證明丟失,2個月後可以補辦。補辦時需要提交帶有序列號的報到登記頁復印件、丟失補辦說明和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8.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辦理回國證明請參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專欄提交相應材料。
辦理完英國留學生回國證明之後,留學生們就可以回國找工作了。
回國後的學歷學位認證
留學人員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須遞交以下材料:
一張二寸或小二寸證件照片(黑白或彩色藍底半身免冠);
本人留學期間護照(簽證記錄及出入境記錄須全部復印;若護照已上交,請有關單位開具證明);
在國外獲得的所有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含需認證的學位證書或文憑正本的翻譯件原件);
在國外學習期間所有正式成績單(含翻譯件原件);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如無成績單,需提供學校開具的相關研究證明;
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 交驗畢業論文原件,並提供論文目錄及摘要;
出國前最後學歷證明(國外碩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大專,須提交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博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學歷為碩士研究生<不含碩士研究生>以下,須提交入學前全部工作經歷證明或職稱證書)。 註:*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須交驗原件並提交一套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