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首相是是多少年換一屆
由於英國首相就是議會的首領,這也就意味著英國首相的任期和議會的任期是一致的。而每一屆議會的任期一般是5年的時間,但也有可能臨時被解散的,所以說它的具體任期是不確定的。同時也說明英國首相的任期是不能夠可定的,但每一屆不會超過5年。
英國首相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簡稱聯合王國首相或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
英國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縮寫PM)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2. 介紹英國大選
英國大選(General elections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指英國選舉最高立法機構英國國會議員的選舉,英國的國會議員(Members of Parliament,MP)通常指下議院議員。國會議員最長任期為5年,但可因為解散國會而提前結束。
選舉候選人大部分為某政黨的成員,他們的競選目標是贏得英國地域上的某選區。2001年上屆大選一共有659個選區,或者稱下議院有659個席位,即有659位議員。在2005年5月5日的大選中,英國則有較少的646個席位以供各候選人競爭。大多數英國選民根據候選人的黨派,而不是其個人品質或主張來進行投票選擇。
大選必須在每次國會任期開始之前舉行。國會最長的任期為5年,前後兩次大選的間隔應超過競選活動和新國會組建的時間之合(通常為5至8周)。實際的大選可在5年任期之前的任何時間舉行。5年任期從大選之後的第一次國會會議開始計算。大選時間的選擇在於在任首相的決斷。此項決定通常具有政治性目的,即如果政府廣受好評,它通常在掌權約4年之後「要求」舉行大選,以達到掌權時間的最大化。
首相請求君主使用皇家公告的方式(Royal Proclamation)解散國會。公告同時要求公布各個選區請求大選的正式大選文書(Writs of Election)。大選將在公告發布之日起17個工作日之後進行。
從1935年起,每屆大選都在周四舉行。1945年至2001年的16次大選中,在10月舉行的有4次,6月也有4次,5月有3次,2月有2次。
英國內閣將在大選之前強制隔離。在大約6周的時間里,政府各部門不允許同公眾就任何新的或有爭議的政府動議(如改革動議、行政和立法變化等等)進行交流。
大選的基本制度是簡單多數選舉制(First-past-the-post election system),即根據一黨所佔有的議員數量。如果一黨擁有絕對多數的議員,則此黨將組成下屆政府,該黨黨魁則成為首相。如果沒有任何黨派擁有絕對多數席位,則合計擁有絕對多數席位的兩個或多個政黨將組成聯合政府(Coalition government),基本上其中最大黨黨魁將成為首相;或者單獨一黨成立政府,並通過與其他黨派非正式的聯盟和協議而得以延續。在缺乏多數席位的下議院中通過政府制定的法規,如其最後的數月中約翰·梅傑政府所面對的,則是非常困難。
這項制度並不是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的一種。在全國擁有20%選票的政黨一樣可以以得到區區數個席位而收場。這使此選舉制度屢遭詬病,那些在比例代表制下將表現地更好的政黨如自由民主黨對此抨擊地更為猛烈。而另一方面,此制度的支持者則認為現有制度使得英國政治主流之外的極端黨派式微、聯合政府很少出現,並且選區同其議員有著較為直接的聯系。
3. 英國首相是否全民直選大選幾年進行一次
英國實行議會制,凡在大選中贏得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其領導人將自動成為首相,負責組閣。不是全民直選。
一屆任期4年,即大選4年進行一次。
4. 英國首相選舉和任期有什麼規定嗎~~為什麼英國首相的任期有的都10幾年啊
英國和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其政體採行內閣制,即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其政府首腦為首相(在君主立憲國家)或總理(共和國)。政府首腦這個職位本身沒有限期,只要該政黨保持多數地位(連續贏得大選)以及此人連續被本黨推為首相人選。大選每五年舉行一次。但在五年任期之內的任何時候,首相都可以召集大選。
5. 英國大選的介紹
英國大選(General elections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指英國選舉最高立法機構英國國會議員的選舉,英國的國會議員(Members of Parliament,MP)通常指下議院議員。國會議員最長任期為5年,但可因為解散國會而提前結束。2015年5月,英國國會下議院將舉行第56次選舉,這將是英國數十年來懸念最大的一次選舉,選舉結果將決定著英國的未來。此次大選將於當地時間7日7時到22時舉行,大部分投票結果於5月8日3時到5時出爐。具有投票資格的選民約為4800萬人,預估投票率65%到70%。
6. 英國每幾年選舉一次
每4年大選一次。
7. 英國首相布萊爾的任期到那一年英國大選幾年舉行一次
英國首相布萊爾的任期到2009年,英國大選4年舉行一次
8. 英國的政治狀況
英國實行的是議會民主制,君主是憲法意義上的國家首腦。自從1952年就位以來,伊麗莎白女王二世一直是英國的首腦。英國的民主體制具有悠久的歷史,自由選舉、言論自由、法律公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確保英國的民主體制綿延至今。
英國民主體制的原則是最長每五年舉行一次大選,由人民選舉產生設於倫敦的下議院議員(MP)。下議院的每一名議員都代表了英國659個選區中的一個選區,即所謂的「席位」。 通常議員也是主要政黨的成員。贏得大多數席位的政黨得以組成政府,制定政策。自從1999年以來,蘇格蘭議會和威爾士及北愛爾蘭的議會也逐漸獲得了更多的權力。其他的議會成員分屬於反對黨或其他的政黨,也可以是獨立的議員,其結果就是議會代表了各種不同的政治見解,每個成員都有權就重要的政府問題和政策通過辯論發表意見。下議院是英國最高的立法機構,比英國的另一個議會機構--上議院的權力更大。英國的上議院是依據完全不同的原則而形成的,上議會也參與立法的進程。
9. 英國大選是多少年一次
英國大選(General elections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指英國選舉最高立法機構英國國會議員的選舉,英國的國會議員(Members of Parliament,MP)通常指下議院議員。國會議員最長任期為5年,但可因為解散國會而提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