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國是怎樣選舉首相的
英國首相選舉: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議會大選後,即由英王召見多數黨領袖,任命其為首相並授權組閣。首相從本黨議員中提出閣員名單 ,請英王任命。
大臣分閣員大臣和非閣員大臣。參加內閣的閣員大臣只是政府中的部分大臣,閣員人數由首相確定,組成人數經常變動。參加內閣的除首相外,通常有外交、國防 、財政、內政等 重要部門的大臣,不擔負某一具體部門首長的大法官、樞密院院長、掌璽大臣,主管地區事務的蘇格蘭事務大臣、威爾士事務大臣、北愛爾蘭事務大臣。
內閣會議之前,首相有時就重要政策方針先召集少數親近大臣開會討論,稱小內閣或內內閣。
⑵ 英國分為四個地區 ,那首相是怎麼選出來的
英國首相選舉方式:
首先是由下議院選舉,大選的基本制度是簡單多數選舉制,即根據一黨所佔有的議員數量。如果一黨擁有絕對多數的議員,則此黨將組成下屆政府,該黨領袖將要成為首相。(英國主要是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政黨)
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如果沒有任何黨派擁有絕對多數席位,則合計擁有絕對多數席位的兩個或多個政黨將組成聯合政府,基本上其中最大黨黨魁將成為首相;或者單獨一黨成立政府,並通過與其他黨派非正式的聯盟和協議而得以延續。
英國女王不是選出來的,女王王位是世襲制的,女王沒有實權,只是象徵意義的國家元首。英國國家最高領導人是首相,這是由人民選舉的。
(2)英國的內閣首相怎麼產生擴展閱讀:
英國首相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簡稱聯合王國首相或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
英國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縮寫PM)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現任首相為第76任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y)。
英國內閣的首腦。按慣例由英王任命議會多數黨領袖擔任。英國確立君主立憲制後 ,1714 年德意志漢諾威選帝侯喬治一世繼承英國王位。他因不懂英語,不諳英國國務,1717年起停止參加內閣會議。
1714年,英國女王安妮駕崩無嗣,在喬治一世的前面還有五十位血緣關系和安妮女王更接近的貴族,但他們都是天主教徒,不能繼承英國王位。
喬治一世則是血緣和安妮女王最接近的新教徒貴族,所以根據1714年的遺囑繼承英國王位,稱喬治一世,成為漢諾威王室的第一位國王,也是一個母語是德文,而且無法使用流利英文的國王。他敕命輝格黨領袖羅伯特·沃波爾為內閣首領,自己並不出席內閣會議。並從此開創了英國君主不出席先例,會議改由國王令一名親信大臣主持,成為了英國首相制度的開端。
參考資料:網路-英國首相
⑶ 首相制是如何產生的
"光榮革命"後,國王逐漸退出內閣,成為統而不治的國家元首.內閣承擔實際行政職責,其權力和重要性也隨之加強.
1714年,安妮女王去逝,根據<<王位繼承法>>,此時已經54歲的德國漢諾威選帝侯登上英國王位,即喬治一世.他不熟悉英語,對英國事務也不感興趣,甚至不出席內閣會議而讓大臣們去處理國事.大臣們有事就自己先商定對策,然後再提交國王,內閣制由此得以形成.
1721年,羅伯特*沃波爾成為英國歷史上第一任內閣首相,主持內閣會議,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⑷ 下議院選舉之後 英國首相怎麼產生
1,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照例,內閣名單早已擬好,議會表決通過後,新政府即告成立。最大的在野黨依法成為正式的反對黨,組成「影子內閣」。
2,出現一個「懸浮議會」。 接下來,自民黨將成為組閣的關鍵。最新消息顯示,工黨黨魁,現任首相可能會邀請自民黨共同組閣,形成一個工黨-自民黨的聯合政府。但另一種可能即是保守黨-自民黨聯盟。不過,保守黨黨魁卡梅隆可能會先與小黨派北愛民主統一黨商討組建聯合政府一事,如果不成功,再考慮與自民黨組閣。
英國歷史上上一次的「懸浮議會」出現在1974年,當時的保守黨首相愛德華·希思(Edward Heath)在獲得少於工黨議席的情況下,試圖用四天時間組建一個政府,但結果以失敗告終。工黨領袖哈羅德·威爾遜(Harold Wilson)成立了少數黨政府。新政府持續了七個月時間,直到他再次召集大選。
⑸ 英國責任內閣制的形成原因
英國責任內閣制的形成原因:18世紀初期,輝格黨在英國政壇日益佔有優勢,實際掌握了政權,國王的主要咨詢機構逐漸發展成內閣。
1721年,羅伯特·沃波爾成為英國第一任內閣首相,主持內閣會議,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內閣制正式形成。
1742年,首相羅伯特·沃波爾失去下院多數的信任,被迫率內閣全體辭職。此後,「內閣失去下院多數信任必須辭職」成為一種不成文的制度。1784年,小威廉·庇特試圖通過改革來抑制國王(喬治三世)專權傾向抬頭,而當時有不少議員被國王收買,庇特下令解散下院重新選舉議會,他的改革得到新議會的大力支持,庇特得以繼續主持內閣17年。
由此形成慣例:內閣失去下院多數議員信任,可解散下院重新選舉,若新議會支持內閣,則內閣繼續執政,否則必須辭職,由下院多數派去組閣。由此,形成內閣總攬國家行政權力並對議會負責的責任內閣制。
(5)英國的內閣首相怎麼產生擴展閱讀
權力分配:
1、內閣既參與立法,又負責行政,實際控制著下院立法程序,控制著下院及其決策權,宣布提前大選權等,實際上使議會和君主都從屬於自己,從而操控著立法權。
2、首相是內閣政府首腦,主持內閣會議,總攬政務,擁有任免內閣成員和所有政府高級官員的權力,負責制定和執行國家對內對外的重大方針政策。由於各國的情況不同,憲法賦予首相(或總理)的權力大小也不盡相同。
3、對提交議會討論的政策作出最後的決定。
4、按照議會規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權力。
5、協調和確定政府各部的職權。議會與內閣的關系是:最高的立法機關議會產生內閣,閣員大都由議員兼任 ,內閣必須集體對議會負責,因此內閣制政府具有對議會全權負責的特徵。
⑹ 英國首相是怎麼產生的
簡單說首先是下議院選舉,包括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主要政黨在內的英國各政黨將會在整個英國各選區逐一爭奪每一個議席,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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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選舉制度
下議院議員是通過普選產生的。凡英國公民以及愛爾蘭共和國公民(其公民為選舉目的時不視為外國人),年滿18周歲或自選舉登記公布日起12個月內將滿18歲者,在沒有法定的喪失選取權的情況下,並且居住在規定選舉登記的選區內(根據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 2000),均可以參加下議院的選舉投票。投票人要參加議會選舉必須在所在選區(a parliamentary constituency)進行登記,並列名在選舉登記(electoral register)之中。
那麼,下議院選舉制度的基礎又是什麼樣呢?整個英國被分為659個選區(parliamentary constituency),每個選區的選民人數約為五萬名,每一個選區都要選出一名代表成為下議院中的議員(MP)。所以,下議院一共由659名成員組成。根據最新的《2000政治黨派、選舉及全民投票法案》(Political Parties,Elections and Referenms Act 2000),規定原來由幾個邊界委員會(Boundary Commission)共同履行的職權現通歸選舉委員會執行(Electoral Commission),再由選舉委員會根據《政治黨派、選舉及全民投票法案》建立四個邊界委員會,在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各有一個。每個邊界委員會由2到4名成員組成,只有選舉委員會的委員或副委員才有資格擔任其成員。選舉委員會直接對英國議會負責,而並非對任何政府部門負責的獨立機構,其最明顯的功能是在大選中的規劃角色:包括各選區候選人的登記功能,以及全民投票和政府行政區域劃定等有關選舉的重大事宜。
選舉委員會將定期對每一個選區的選民進行核查,並對選區進行調整。比如說,某一個選區的選民人數增多就可能需要增加一個新的選區,而某一個選區的選民人數減少,則可能需要廢棄這個選區或將其並入其他的選區。選舉委員會對選區的劃分以及選民登記等事項的決議,一般來講都會得到英國各政黨的認可。對選舉委員會決定的訴訟在歷史上來說也鮮有成功的案例。如案例:R v Boundary Commission for England,ex parte Foot [1993] QB 600。
英國下議院選舉的原則是每一個選區都有數目相等的選民,每一個選民都有平等的選舉權,用一句話概括來講就是:「一人,一票,一價」(one man,one vote,one value)。選舉的方法是 「簡單多數票當選」(first-past-the-post),即每一個選民只能投一票給一個候選人,在這個選區內獲得最多數票的候選人當選為本選區的下議院議員。
選舉委員會各項准備工作就緒後,包括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主要政黨在內的英國各政黨將會在整個英國各選區逐一爭奪每一個議席。各政黨的地方組織首先負責挑選本黨在659個選區的候選人。候選人一旦確定下來,各政黨就要展開激烈的競選活動,核心是宣傳自己的候選人和攻擊競選對手。競選中,候選人會不斷走訪選民,發表演說。各政黨還將以政治集會、設宣傳車以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廣告宣傳等形式,擴大本黨的影響,替本黨候選人拉選票。在英國選舉中,政黨的影響度非常重要,候選人如果沒有政黨的幫助,通常根本不可能獲勝。選民一般不看重候選人,反而更看重他(她)所代表的政黨的總體表現。競選一般僅持續3—4周,時間雖短,卻很激烈。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照例,內閣名單早已擬好,議會表決通過後,新政府即告成立。最大的在野黨依法成為正式的反對黨,組成「影子內閣」。
⑺ 英國內閣制是如何產生的
英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760年英國內閣制的產生英國內閣制是英國政治長期演變的產物。中世紀末期,協助君主管理國家的樞密院成員約20餘人,為了更有效地進行工作,查理二世時期,由有權勢的樞密院成員(其中最重要的是財政大臣及兩個國務大臣)組成一個更小的決策機構,從組織形式上可謂內閣的最早起源。1688年政變後,限製法案在初期尚未很好地發揮作用,人事大權掌握在國王手中,內閣的組成以國王的意願為准。
漢諾威王朝時期,喬治一世(1714~1727年在位)與喬治二世(1727~1760年在位)以外國人身份入主英國,既不熟悉英國國情,又不關心英國政治,況且不懂英語,用拉丁語與大臣們交談頗為不便,以致把出席樞密院會議當成一種負擔。因此,從1717年開始便不出席該會。從此,輝格黨逐漸將內閣權力集中在自己手中。輝格黨領導人羅伯特·沃爾波爾在處理「南海氣泡」事件中挽救了南海公司,使國家財政狀況趨於穩定,深受商業金融資產階級的青睞。1721年3月被任命為財政大臣,並成為內閣的實際領袖,從而開創了首席大臣領導內閣,英王不參加內閣會議的先例。沃爾波爾擔任內閣的首腦的20餘年是英國政治重要發展時期,他打著王室的旗號推行休養生息的政策。他改革關稅制度,獎勵穀物和農產品的出口,對手工工場所需之原料降低了進口稅,對出口的工業產品實行免稅政策。內閣成為協調國王與國會關系的重要因素。自1737年起,沃爾波爾的地位發生了動搖,他的政策引起了要求向外擴張的大資產階級,大商人的不滿。迫於壓力在1739年向西班牙宣戰,即「詹金斯割耳之戰」,後因出師不利,大資產階級把戰敗的責任歸咎於他。沃爾波爾失去國會的信任被迫辭職。此舉開創了內閣首相得不到國會多數支持時必須辭職的先例。
⑻ 英國首相內閣是怎樣產生的,有怎樣的權利
國會: 國會的前身,是起源於13世紀的「大會議」,是按1215年的《自由大憲章》建立的。當時正值金雀花王朝統治時期,國王約翰(綽號「無地王約翰」)與法國國王腓力二世及教皇英諾森三世發生沖突,在戰爭中遭到失敗,並因此而損害了英國貴族和市民階級的利益。大貴族們便利用這個機會對國王施加壓力,迫使他作出讓步,批准了貴族們提出的大憲章。根據大憲章的規定,要建立大會議;此後國王徵收軍役稅,事先須經大會議同意;在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政府不得隨意對人進行逮捕和判刑;國家不得任意侵犯教會;國家應承認倫敦等幾個大城市有自治權,等等,當時規定,大會議由僧俗兩界的大貴族組成,並從中選出25人,專門監督國王對大憲章的執行情況。這雖然是封建貴族內部的斗爭,是封建統治階級的一次權力再分配,但是它畢竟搞出來一部憲章和一個類似議會的大會議,而且產生了法的地位高於王權的概念。到了13世紀末,國王愛德華一世於1295年召集大會議,目的是增加稅收,充實國庫。這次會議不僅有僧俗大貴族參加,而且第一次吸收了下級貴族騎士和市民階級的代表與會。從此,市民階級的力量便進到了議會中來。到14世紀,僧俗大貴族,下級貴族與市民,由於身份差別與政見常有不同,就分別開會,從而形成了上下兩院,兩院制的英國國會就此基本成型。紅白玫瑰戰爭後,國會下院的力量加強。16世紀初國王亨利八世進行宗教改革,建立國教聖公會,沒收了數量很大的天主教會的財產(主要是土地),加以出賣。買者多為商人和官僚、貴族。這些人買來土地後就實行圈地,成為新貴族。於是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力量更加壯大,在國會下院中逐漸占據了主導地位。這一切都表明,英國早就形成了一種限制王權和注重議會政治的民主傳統,並且從貴族民主向資產階級民主演變。 首相: 下議院選舉,包括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主要政黨在內的英國各政黨將會在整個英國各選區逐一爭奪每一個議席,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 現任英國國王伊麗沙白二世
⑼ 英國首相是怎麼產生的
簡單說首先是下議院選舉,包括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主要政黨在內的英國各政黨將會在整個英國各選區逐一爭奪每一個議席,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召見多數黨領袖,邀請他出任首相並著手組閣。
英國首相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簡稱聯合王國首相或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
英國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縮寫PM)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現任首相為第76任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y)。
⑽ 英國內閣成員是怎麼產生的議會又是怎麼產生的
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 議會起源於英國,是從封建性質的等級會議演變而來的。1265年貴族S.de孟福爾以攝政名義召開由貴族、僧侶、騎士和市民參加的會議。後來被認為是英國議會的開端,1688年「光榮革命」後,議會於1689、1701年通過《權利法案》和《王位繼承法》,賦予議會立法、決定財政預算、決定王位繼承、監督行政管理等權力,從此議會成為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最高立法機關。以後為美國、法國及其他資本主義國家普遍採用。 議會是英國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政府從議會中產生,並對其負責。國會為兩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組成。自有議會以來,通常在倫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築--威斯敏斯特宮(議會大廈)舉行會議。每年開會兩次,第一會期從3月末開始,到8月初結束,第二會期從10月底開始,到12月聖誕節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