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提前舉行大選 英國首相大選時間是什麼時候
據英國媒體報道,英國首相特雷莎·梅於當地時間4月18日上午發表演講表示,「英國將於今年6月8日提前舉行大選。」 特蕾莎·梅稱,在脫歐公投後,英國需要確定性、穩定性以及強有力的領導。
② 英國大選什麼時候開始投票
周四(6月8日)英國大選投票於當地時間上午7:00開始,數以千萬計的選民前往投票站,投票將於當地時間22:00(北京時間凌晨5:00)結束。650名英國下議院議員將被選出。
③ 英國選舉的大致流程
英國選舉主要是議會選舉,議會選舉中獲得多數的政黨進行組閣,多數黨的黨首成為首相。
④ 英國首相是是多少年換一屆
由於英國首相就是議會的首領,這也就意味著英國首相的任期和議會的任期是一致的。而每一屆議會的任期一般是5年的時間,但也有可能臨時被解散的,所以說它的具體任期是不確定的。同時也說明英國首相的任期是不能夠可定的,但每一屆不會超過5年。
英國首相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簡稱聯合王國首相或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
英國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縮寫PM)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⑤ 英國每幾年選舉一次
每4年大選一次。
⑥ 英國大選的選舉周期
大選必須在每次國會任期開始之前舉行。國會最長的任期為5年,前後兩次大選的間隔應超過競選活動和新國會組建的時間之合(通常為5至8周)。實際的大選可在5年任期之前的任何時間舉行。
5年任期從大選之後的第一次國會會議開始計算。大選時間的選擇在於在任首相的決斷。此項決定通常具有政治性目的,即如果政府廣受好評,它通常在掌權約4年之後「要求」舉行大選,以達到掌權時間的最大化。
首相請求君主使用皇家公告的方式(Royal Proclamation)解散國會。公告同時要求公布各個選區請求大選的正式大選文書(Writs of Election)。大選將在公告發布之日起17個工作日之後進行。
從1935年起,每屆大選都在周四舉行。1945年至2001年的16次大選中,在10月舉行的有4次,6月也有4次,5月有3次,2月有2次。
英國內閣將在大選之前強制隔離。在大約6周的時間里,政府各部門不允許同公眾就任何新的或有爭議的政府動議(如改革動議、行政和立法變化等等)進行交流。
⑦ 英國選舉的選舉制度
根據法律規定擁有選舉權的公民或居民即為公民。英國法上對選民資格主要作了如下限制:
一是國籍限制。擁有英國國籍的臣民,包括居住在英國的任何英聯邦國家和愛爾蘭共和國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其他外國人沒有選舉權。
二是年齡限制。英國現行法律規定,18歲為選民最低年齡資格條件,不到18歲者無選民資格。
三是居住限制。軍人選民在選區的居住時間限制至少是一個月,其餘普通選民在選區的居住時間限制至少是三個月。大批無固定工作和住所的季節工人就因此而失去了選民資格。
四是因精神問題和刑事問題而喪失投票行為能力和行為資格的人沒有選民資格。
五是選民必須經合法登記才具有選民資格。在英國無需選民本人登記,選民登記工作由地方的登記官負責。他們先以現有名冊為基礎,然後每年年底寄出核查信不斷核對修正。選民依法應在每年收到核查信後寄回回執,聲明變更。
在英國法上,以下幾類英國人不享有選舉權:第一是貴族,但1963年的選舉法又規定:凡放棄貴族身份者即有權選舉議員;第二是服刑中的罪犯;第三是接受精神醫院治療中的住院患者;第四是選舉中犯有腐敗行為者,5年內不得選舉議員;選舉中犯有非法行為者,5年內不得參見犯此行為時所屬選區的選舉;第五是選舉前未登記為選民者。 根據法律規定具有當選為國家公職人員資格的公民為候選人。法律對候選人的資格要求分為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籍限制。作為候選人者需具有英國公民資格,居住在英國的英聯邦國家的公民和愛爾蘭共和國的公民。其他外國人無候選人資格。
二是年齡限制。年滿21歲的擁有選舉權的人擁有被選舉權。不到21歲的英國人和居住在英國的英聯邦國家的公民和愛爾蘭共和國公民沒有被選舉權。
三是居住限制。英國對候選人沒有任何居住地點和時間限制,因為在英國人的觀念中,議員並不代表地方或選區的利益,他們代表的是國家利益。候選人可以在國家的任何一個選區參加競選。
四是職業和身份限制。比如,未償清債務的破產者;英格蘭、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的神職人員;貴族;某些管理君主財產收益的官員;法官;文官;某些地方政府的官員;正規武裝不對成員;警察;公共公司董事會和政府委員會的成員,沒有下議院候選人的資格。
五是因精神問題和刑事問題而喪失行為能力和行為資格的人。
六是已登記為合格公民的人才有候選人資格。
七是在一個選區內需有10個選民聯名提名者(1人提議,1人附議,8人聯署),才有候選人資格。
八是要正式作為候選人需交納500英鎊的保證金。如果選舉結果未獲得八分之一的選票,保證金將上交國庫。
實際上,具備候選人資格的人真正要成為公職候選人需得到政黨的提名才有當選的可能。 英國目前實行的是直接選舉制,即由選民直接選舉議員,這種選舉制度透明度較高,而且可以使選民的意志直接反映在最高權力機構的產生過程中。此外,英國的選舉實行自願投票原則,候選人或政黨組織可以拉票,但不能向選民施加壓力。
所謂的選舉方法主要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是選區劃分方法。在英國二戰以前各個選區的人口與議員數的比例相差很大。丘吉爾政府為了確保各選區享有平等代表權,建立了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及北愛爾蘭四個常設邊界委員會,任務在於定期復查選區,根據人口或其他情況的變化,對議席分配作必要的調整。在選區的劃分上,除了地域和人口兩個因素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每個選區產生多少名議員。在此問題上,英國目前實行小選舉區制(或稱單名選區制),即每個選區只選出1名議員,選民一人一票,或選區選票總署的簡單多數的候選人即當選。
其次是選票統計的方法。現代國家選票統計的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多數代表制,另一種是比例代表制,多數代表制又可以分為相對多數代表制和絕對多數代表制。英國目前實行的就是相對多數代表制,也可以稱為簡單多數制。得到選區總選票的相對多數的候選人即當選。這種選票統計方法對大黨候選人極為有利,而不利於小黨的候選人和獨立候選人。 首先是對選舉資格的監督(包括選民資格和候選人資格的監督),主要是對選民和候選人是否符合法定年齡、是否達到居住期限、是否擁有法律允許的國籍限制、預先是否已登記入冊、提名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交付了保證金、是否有不相容的職業及是否存在重大法律和品行問題,從而使選舉資格喪失;其次是對選舉過程的監督。主要包括對選舉過程及其行為,選舉經費來源及其使用,選舉時間、地點、方式和行為,選舉委員會行為及其結果等方面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監督。具體而言,比如,在選舉中是否有暴利、賄賂、收買等行為,是否存在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等方面的歧視,在選舉公告、選區劃分、投票站設置、投票方式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合法的行為,等等。
無論是社會組織還是公民個人,如果發現上述選舉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都可以向有關機關提出爭訟。在英國,此類爭訟一般由負責修改選民名冊的律師處理。每年選民新的登記名冊公布後,律師就開庭一次,受理有關選民資格的爭訟,並作出合法的裁決。如果是對候選人資格存有異議則可以向當局選舉提名委員會或法院提出。開始時有關選舉爭訟的裁判權屬於議會,後改由獨立法院進行仲裁。1879年制定的《議會選舉法》將法官增至2人,並確定由英國高等法院王座法庭任命。選舉爭訟案件依照普通司法程序審理。如果經法院查實,確實存在違法即及不公正的行為,則可宣告該選區的選舉結果無效。
摘編自:蔣勁松:《議會之母》,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劉建飛、劉啟雲、朱艷聖(編著)《英國議會》,華夏出版社;施雪華:《當代各國政治體制——英國》,蘭州大學出版社。
來源:世界與中國研究所
⑧ 英國首相選舉和任期有什麼規定嗎~~為什麼英國首相的任期有的都10幾年啊
英國和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其政體採行內閣制,即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其政府首腦為首相(在君主立憲國家)或總理(共和國)。政府首腦這個職位本身沒有限期,只要該政黨保持多數地位(連續贏得大選)以及此人連續被本黨推為首相人選。大選每五年舉行一次。但在五年任期之內的任何時候,首相都可以召集大選。
⑨ 英國首相是否全民直選大選幾年進行一次
英國實行議會制,凡在大選中贏得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其領導人將自動成為首相,負責組閣。不是全民直選。
一屆任期4年,即大選4年進行一次。
⑩ 西方一人一票選舉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英國工會成員喬治·豪厄爾在1880年的政治手冊中最早提出「一人一票(one man, one vote)」的口號。
20世紀去殖民化時期,一人一票的口號在各個尋求獨立的發展中國家裡被廣泛傳播、使用。其中,該口號被使用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80年代南非的反種族隔離運動,這個運動以期終結少數白人對整個國家的管控。
「一人一票」的表述最初是在英國選舉制度改革的歷史背景下出現。歷史上,英國的選舉所強調的重點在於投票必須能夠代表不同的地區,比如各個郡、大學等等。
而選舉議會議員的投票資格也隨著時間不停地演變,比如早期的投票人必須擁有一定的財產,或者擁有學徒身份,或者擁有大學的學位。但這個制度的問題在於,擁有投票資格的人往往可以在不同的選區都進行投票,而英國許多成年人卻完全沒有投票資格。
選舉制度的改革者強調,英國議會議員以及其他官員的選舉必須能平等代表公民的意願,而且每一個投票者都應當能在選舉中行使1次且僅有1次的投票權。
1950年前,英國實行了選舉制度的改革方案(Reform Acts),將選舉權推廣到了幾乎所有成年公民(排除了罪犯、瘋子以及英國上議院的議員)。
1969年,英國通過了最新的改革法案(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使得一人一票制度的普及到了英國各地(除了倫敦市區和北愛爾蘭地區)。
美國
在美國,一人一票原則在1960年代厄爾·沃倫(Earl Warren)執掌美國最高法院時被確立,沃倫法院通過一系列裡程碑式判決逐漸確立了美國的一人一票民主選舉制度。
在1964年的「韋斯伯里訴桑德斯案」中,沃倫法院裁定美國國會中眾議院的議席數量必須按照各選區人口比例來確定;
同年,在「雷諾茲訴西姆斯案」中,依據美國憲法中的平等保護條款,以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為首的最高法院多數意見(8-1)裁定,全美各州立法機構(州議會)必須按照州內各選區人口比例來劃分議席數量,並應當按照最新人口普查數據定期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