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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女王為什麼當女王

發布時間:2022-04-20 14:24:15

Ⅰ 英國現任女王為什麼繼承了王位,她沒有兄弟嗎

英國現任女王繼承王位主要是上任國王喬治六世只有兩個女兒,而伊麗莎白二世又為長女,所以繼承了王位。

按照英國《王位繼承法》,規定王位繼承原則。君主的王位世代相襲,兒子優先於女兒,而女兒又優先於侄子或者侄女。也就是說英國王位繼承法規定君主王位先由兒子繼承,沒有兒子才可以讓女兒繼承,沒有女兒的由侄子或侄女繼承。喬治六世有女兒無兒子,所以王位有女兒繼承。

伊麗莎白二世,現任英國女王,英聯邦元首、國會最高首領。伊麗莎白二世於1926年4月21日出生,為已故英王喬治六世的長女。全稱「托上帝洪恩,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以及其他領土和屬地的女王、英聯邦元首、基督教的保護者伊麗莎白二世」。

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是英國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

(1)英國女王為什麼當女王擴展閱讀:

另外,如果男嗣死亡或者放棄王位,而且他也沒有其他繼承人,那麼也由君主的女兒出任國王。鑒於英國法律是英國人民與生俱來的權利,因此,凡得登上英國王位的國王和女王,都應依照英國法律的規定管理政務,他們所屬官吏和大臣也都應按照同樣的法律為國王效力。

由於歐洲各國王室通婚的結果,一些歐洲國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權繼承英國王位。挪威國王哈拉爾五世是英國王位的第60位順序繼承人,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排在第182位,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排在第208位,荷蘭女王貝婭特麗克絲排在第806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王位繼承法

網路-伊麗莎白二世

Ⅱ 英國國王為什麼都是女王

沒有男性的王位繼承人,只能由有皇室血統的女性擔任君主。

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King),女性君主稱為女王(Queen)。

身為王後,在國王丈夫死後,繼承人尚年幼或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便自己走上權力舞台的中心,進而即位稱尊的情況,在世界各國歷史上司空見慣,在歐洲則以俄羅斯的葉卡捷琳娜一世和葉卡捷琳娜二世為典型代表。

歐洲皇室內部、皇室之間長期近親結婚。導致王室子嗣困難。嬰兒出生死亡率高、甚至嚴重生理缺陷或者疾病,以致沒有男性繼承。

拓展資料

繼承資格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問題,這首先涉及的問題是,女性對父母的財產和地位的繼承權問題。古代法蘭克蠻族國家的《薩克利法典》曾規定婦女沒有繼承權,但《聖經·民數計》中則說道:「一個人死後應該由女兒繼承。」(意為無子嗣的時候)。

歐洲各國歷史上的情況不大相同,但大體上是女性有繼承權,但要排在相應的男性後面(這與亞洲國家女性根本沒有繼承權,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別人的還是不同的)。

歐洲各國情況的不同,表現在歐洲的中心地區和「邊緣地區」的不同。歐洲中心傳統色彩較濃厚的地區,如法國、德國等,女性繼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

如法國國王腓力五世就曾組織學者會議,搬出《薩利安法典》,確認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即使在國王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王位也只能由國王的其他男性親屬繼承。

但在「邊緣地區」,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則在名義上有繼承王位的可能性。在東歐,除了波蘭和匈牙利在14世紀的一例特殊情況,在其他時代,女性都不得繼承王位。

Ⅲ 在英國,女王是如何產生的

在經歷八世退位六世相繼去世的接連打擊之後,人們希望在這個年輕的女王身上看到希望。

Ⅳ 為什麼英國是女王而不是國王

英國是女王而不是國王是因為當代君主是女性君主。

英國女王即英國女性君主。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King),女性君主稱為女王(Queen)。現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確定並於1953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麗莎白二世女王。

權力分配:

但更加有歐洲特色的是從公主到女王的情況,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大多屬於這一類。 在即位之後,基本上男性國王能承擔的事務,她們也能承擔,但親自帶兵打仗除外,不過,17世紀之後,君主親自帶兵打仗的情況已越來越少見,因此也不見得是嚴重的問題。

女王結婚之後與丈夫之間權力如何分配也是一個問題。有不少女王,結婚後就將主要王權交給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讓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奧諾拉。也有的女王結婚後能將丈夫和整個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裡,如奧地利女皇瑪麗亞·特蕾西亞。

Ⅳ 英國為什麼是女皇

因為前任國王去世後同級別的王位繼承人中沒有男性。前提是英國法律允許女性繼承人繼承王位。
伊麗莎白二世於1951年開始代表英王喬治六世出席各種正式場合。1952年2月6日國王逝世,她繼承王位。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是英國世襲國家元首,除英國外,女王同時也是澳大利亞、新西亞、加拿大等國家的元首。
現炒現賣:
歐洲史上的女王和女性繼承王位問題

閱讀歐洲歷史,就如同品位一屆精彩絕倫的歐洲足球錦標賽,錯綜復雜的國際關系和層出不窮的英雄帶給人無數激情和驚喜,在這其間,有一群女人曾經站在歷史舞台的中心,給歷史增添了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她們是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們。 這使人感到興趣:她們是如何登上王位的? 在女性能否繼承王位及如何繼承王位的問題上,歐洲各國由於傳統、觀念的不同,有著不同的規定。這絕對不是小事,由於不同國家對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理解不同,因而常常引起了王位的紛爭甚至導致了國家間的大型戰爭。在歷史上,因為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導致的戰爭,典型的就有英法百年戰爭、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西班牙的卡洛斯戰爭等。

(一)女王概況

不知你是否知道,在今日的歐洲君主制國家的在位國王之中,有三個是女王: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荷蘭女王貝亞特里克絲、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她們都不是本國歷史上第一個女王。 在歐洲歷史上,無論是古希臘、古羅馬,還是中世紀的騎士時代,皇帝、國王這些名詞從來都只是男人的專利,只有東羅馬帝國出了幾個影響不大的女皇帝。但從14世紀開始,在一個又一個的國家,一個又一個的女王(皇)斷斷續續地出現了,一直到當代,累計有三十來位。(我統計一下,英國6位,俄國4位,荷蘭3位,盧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麥2位,奧地利1位,波蘭1位,匈牙利1位,還有蘇格蘭、納瓦拉、那不勒斯等現在已為人兼並的國家也出過女王(不過有些女帝王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繼承」王位,而只能說是「奪取」王位,如俄國的葉卡捷琳娜等)。不知有無錯漏,請各位大蝦不吝指教。 三十來個,在歐洲龐大的帝王群體中只是萬綠叢中一點紅,但她們不但將歐洲歷史譜寫得更加豐富多彩,而且也實實在在在史書上留下了足以流芳後世的業績。總的說來,歐洲女王的表現還算不錯。其中丹麥的瑪格麗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國的伊麗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國的葉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奧地利的瑪麗亞·特蕾西亞(1740—1780在位)分別被本國的史學界認為是本國歷史上最傑出的帝王之一。其他女王基本上處於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淫無道禍國殃民之輩,唯一一個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國家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親,她本人要負的責任其實也不多矣。 她們走上女王寶座的路徑不外乎兩種:從公主到女王和從王後到女王。身為王後,在國王丈夫死後,繼承人尚年幼或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便自己走上權利舞台的中心,進而即位稱尊的情況,在世界各國歷史上司空見慣,在歐洲則以俄國的兩個葉卡捷琳娜為典型代表。但更加有歐洲特色的是從公主到女王的情況,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大多屬於這一類。 在即位之後,基本上男性國王能承擔的事務,她們也能承擔,但親自帶兵打仗除外,不過,17世紀之後,國王親自帶兵打仗的情況已越來越少見,因此也不見得是嚴重的問題。女王結婚之後與丈夫之間權力如何分配也是一個問題。有不少女王,結婚後就將主要王權交給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讓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奧諾拉,也有的女王結婚後能將丈夫和整個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裡,如奧地利女皇瑪麗亞·特蕾西亞,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選擇了終身不婚,以保證自己的權力不旁落,如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和俄國女皇葉麗薩維塔。說來話長,本文主要討論女性繼承王位問題,這些就此略過。

(二)

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問題這首先涉及的問題是,女性對父母的財產和地位的繼承權問題。古代法蘭克蠻族國家的《薩利安法典》曾規定婦女沒有繼承權,但《聖經·民數計》中則說道:「一個人時候應該由女兒繼承。」(意為無子嗣的時候)。歐洲各國歷史上的情況不大相同,但大體上是女性有繼承權,但要排在相應的男性後面(這與亞洲國家女性根本沒有繼承權,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別人的還是不同的)。 歐洲各國情況的不同,表現在歐洲的中心地區和「邊緣地區」的不同。歐洲中心傳統色彩較濃厚的地區,如法國、德國等,女性繼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國國王腓力五世就曾組織學者會議,搬出《薩利安法典》,確認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即使在國王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王位也只能由國王的其他男性親屬繼承。但在「邊緣地區」,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則在名義上有繼承王位的可能性。在東歐,除了波蘭和匈牙利在14世紀的一例特殊情況,在其他時代,女性都不得繼承王位。而俄國的情況比較特殊,在18世紀這個「女皇世紀」,接連有四個女沙皇產生,但在其他世紀,女性繼承皇位則通常是被禁止的。 但一個女王的出現,總是會帶來一系列復雜和棘手問題,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義上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國家,一個女王的產生仍然會面對種種阻力,這也是歐洲歷史上女王只是很少數的緣故。但當一個國王只有女兒而沒有兒子的情況出現時,他通常又會謀求將王位傳給他的女兒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親屬,這就使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成為一個「模糊問題」,不同的國家、家族、個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歐洲各國王室之間都有錯綜復雜的婚姻血緣關系,對同一個王位,常常有多個國家的王室成員可以提出自己有繼承權的依據,這就是歐洲歷史上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為何會引起那麼多的紛爭甚至戰爭的原因了。 1328年,法國國王查理四世無嗣而亡。他的堂兄,瓦盧瓦公爵腓力繼位為王,是為腓力六世。但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認為自己才是法國王位的繼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國前國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孫,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兒孫都已死亡,至於腓力六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後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則認為,按法國的傳統,女性是沒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因此不買這個「腓力四世的外孫」的帳。因此爆發了英法兩國之間的戰爭,這場戰爭被他們的後代一直延續下去,從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稱「英法百年戰爭」,英國國王一度在法國加冕為王,不過最後還是被趕出法國。英法兩國在領土、經濟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這場戰爭的真正原因,而英法兩國在女性繼承王位問題上的理解不同,則是這場戰爭的導火線。 1713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為自己的後嗣問題深深擔憂。他沒有兒子,只有一個女兒——瑪麗亞·特蕾西亞,他想讓他的女兒即位,不願讓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聯其他王公手裡。因此,他頒布了歷史上有名的「國本詔書」,規定若無男嗣,女兒也可即位。這一詔書遭到了德意志邦聯各王公的強烈反對,他們的依據是,神聖羅馬帝國歷史上還沒有過女皇的先例。而瑪麗亞·特蕾西亞的支持者則反駁說,雖然歷史上沒有過女皇,但也沒有規定過女人不得繼承皇位。查理六世將「國本詔書」作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為換取國際上對「國本詔書」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犧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瑪麗亞·特蕾西亞順利即位,但與此同時巴伐利亞選侯阿伯特宣稱自己才是帝國皇帝,並夥同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國軍隊入侵奧地利,這場戰爭歷史上稱為「奧地利皇位繼承戰爭」(1740—1748年)。幸而奧地利取得英國的幫助,最後戰爭打成平手,普魯士承認了瑪麗亞·特蕾西亞的皇位,但從奧地利割走了西里西亞地區。 1833年,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只有兩個女兒,遺囑中由他的長女伊莎貝爾繼承王位,是為女王伊莎貝爾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認為女性沒有繼承權,自稱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繼承人,集結了一批持異議的政治、宗教派別,發起了「王室正統運動」的戰爭,史稱「卡洛斯戰爭」,失敗後流亡國外,他的後代還一直在謀求西班牙王位,以至於西班牙王族分化成兩個世襲,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類似的,叔叔和侄女爭奪王位的戰爭,還有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和王叔米格爾的戰爭。 以上三個例子,分別是不同國家之間,同一國家內部不同王族世襲之間,以及同一王族內部由於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的戰爭的典型代表。當然,這些戰爭本身還有更深的政治社會背景,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只是一個導火線。

(三)

新時代的繼承王位問題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但再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爭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爭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牘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將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將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確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並於1972年即位至今。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不過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關於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測驗中,90%的人明確表示無法接受)。 時至今日,歐洲君主制國家已經所剩無多,而且都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只是作為民族團結的象徵而存在的「橡皮圖章」,由一個男人還是女人來當國王已不再是那麼重要。加上當代歐洲國家中女議員在國會中佔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為奇,甚至有達到40%的(如瑞典),至於女首相、女部長、女黨魁等在歐洲國家中已司空見慣,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王位的觀念已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盡管王室的制度總是落後於社會制度的改革。當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規定男女王族成員具有完全同等的繼承王位的權利;在英國、西班牙、丹麥、荷蘭,女性王族成員雖然在王位繼承順序上要排在血緣關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員後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後面),但也已經有無可非議的王位繼承權;例外的是,在比利時和摩納哥,仍然只有男性王族才擁有王位繼承權。

Ⅵ 伊麗莎白二世為什麼會成為英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女王

2015年9月9日,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成為英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這使得她的曾祖母維多利亞女王屈居第二。伊麗莎白在位超過63年,以英國女王而聞名於世。

英國《衛報》評論說,英國目前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之一,但大約四分之一的兒童生活在貧困之中。比起相對較少的人口,英國的全球影響力仍相當之大——包括在七國集團(G7)擁有一席之地。

在位63年來,伊麗莎白女王歷經12任英國首相、12任美國總統、以及英聯邦國家無數歷屆首腦,總共出訪116個國家、成功進行265次正式訪問。英國《每日快報》評論說,女王數十年來履行了作為政治咨詢人的職責,同時又毅然保持著非政治化。她代表著國際外交的終極高度,她所提供的建議不僅對事實有著無可挑剔的熟知,而且完全沒有自利的動機。如果當下英國有誰配得上「國寶」的頭銜,那此人必定是伊麗莎白二世。

Ⅶ 曾經不是王位繼承人的伊麗莎白二世,她究竟是如何成為英女王的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英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原本不是王位繼承人的伊麗莎白二世是如何成為英國女王的。

1952年2月6日,出訪肯亞的伊麗莎白獲悉父王去世,即時中斷訪問飛回倫敦,當她走下飛機時,已是女王的身份。次年的6月2日,在西敏寺教堂正式加冕。就這樣她正式成為了英國女王,開啟了她傳奇而又精彩的一生。

Ⅷ 我國歷史上唯一被承認的女皇帝就是武則天,為什麼英國王室會由女性擔任國王呢

之所以英國會有女王,主要是因為在英國,女性也是有繼承權的。根據《王位繼承法》,英國國王的位置世代相襲,兒子優先於女兒,而女兒又優先於侄子或者侄女。如果有多個兒子或者女兒,就會按照年齡大小來進行排序。

按理來說應該是格洛斯特公爵登基當國王,但這個格洛斯特公爵很奇怪,在他大哥愛德華八世登基的時候就對外界宣布永久放棄皇室繼承權。

而喬治六世只有伊麗莎白和瑪格利特兩個女兒,所以根據年齡大小來排序,伊麗莎白才成功登基為英國女王。其實,由於女性繼承權還是要低於男性,所以英國歷史上的女王其實並不多。

Ⅸ 請問英國女王的由來

由於長子女繼承製,女性擁有王室繼承權。

英國王室的繼承有它獨特的繼承原則,大致是長子繼承製,但是近年來改成了長子女繼承製。

在歐洲歷史上,無論是古希臘、古羅馬,還是中世紀的騎士時代,皇帝、國王這些名詞從來都是男人的專利,從14世紀開始,在一個又一個的國家,一個又一個的女王(皇)斷斷續續地出現了,一直到當代,累計有三十來位。

英國6位,俄國4位,荷蘭3位,盧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麥2位,奧地利1位,波蘭1位,匈牙利1位,還有蘇格蘭、納瓦拉、那不勒斯等已為人兼並的國家也出過女王,不過有些女帝王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繼承」王位,而只能說是「奪取」王位,如俄國的葉卡捷琳娜等。

(9)英國女王為什麼當女王擴展閱讀:

著名女王

瑪麗一世,(Mary I, 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英格蘭和愛爾蘭女王(理論上她是從1553年7月6日, 實際上從7月19日在位一直到1558年11月17日她去世時)。 她是都鐸王朝的第四任也是倒數第二位君主。 她主要事跡是曾努力把英國從新教恢復到羅馬天主教(1555年)。

為此,她曾處決了差不多三百個反對者,因而被稱為「血腥瑪麗」(Bloody Mary)。從此以後,Bloody Mary在英語中就成了女巫的同義詞。 但是她的宗教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被她的繼任者伊莉莎白一世所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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