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國皇室貴族女性的稱號
公主,女王,男爵/方爵/伯爵/公爵夫人,王妃,女伯爵/公爵/爵士,一等/二等/三等宮廷命婦[大都是身份高貴的已婚女性]
⑵ 英國為什麼是女皇
因為前任國王去世後同級別的王位繼承人中沒有男性。前提是英國法律允許女性繼承人繼承王位。
伊麗莎白二世於1951年開始代表英王喬治六世出席各種正式場合。1952年2月6日國王逝世,她繼承王位。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是英國世襲國家元首,除英國外,女王同時也是澳大利亞、新西亞、加拿大等國家的元首。
現炒現賣:
歐洲史上的女王和女性繼承王位問題
閱讀歐洲歷史,就如同品位一屆精彩絕倫的歐洲足球錦標賽,錯綜復雜的國際關系和層出不窮的英雄帶給人無數激情和驚喜,在這其間,有一群女人曾經站在歷史舞台的中心,給歷史增添了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她們是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們。 這使人感到興趣:她們是如何登上王位的? 在女性能否繼承王位及如何繼承王位的問題上,歐洲各國由於傳統、觀念的不同,有著不同的規定。這絕對不是小事,由於不同國家對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理解不同,因而常常引起了王位的紛爭甚至導致了國家間的大型戰爭。在歷史上,因為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導致的戰爭,典型的就有英法百年戰爭、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西班牙的卡洛斯戰爭等。
(一)女王概況
不知你是否知道,在今日的歐洲君主制國家的在位國王之中,有三個是女王: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荷蘭女王貝亞特里克絲、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她們都不是本國歷史上第一個女王。 在歐洲歷史上,無論是古希臘、古羅馬,還是中世紀的騎士時代,皇帝、國王這些名詞從來都只是男人的專利,只有東羅馬帝國出了幾個影響不大的女皇帝。但從14世紀開始,在一個又一個的國家,一個又一個的女王(皇)斷斷續續地出現了,一直到當代,累計有三十來位。(我統計一下,英國6位,俄國4位,荷蘭3位,盧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麥2位,奧地利1位,波蘭1位,匈牙利1位,還有蘇格蘭、納瓦拉、那不勒斯等現在已為人兼並的國家也出過女王(不過有些女帝王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繼承」王位,而只能說是「奪取」王位,如俄國的葉卡捷琳娜等)。不知有無錯漏,請各位大蝦不吝指教。 三十來個,在歐洲龐大的帝王群體中只是萬綠叢中一點紅,但她們不但將歐洲歷史譜寫得更加豐富多彩,而且也實實在在在史書上留下了足以流芳後世的業績。總的說來,歐洲女王的表現還算不錯。其中丹麥的瑪格麗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國的伊麗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國的葉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奧地利的瑪麗亞·特蕾西亞(1740—1780在位)分別被本國的史學界認為是本國歷史上最傑出的帝王之一。其他女王基本上處於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淫無道禍國殃民之輩,唯一一個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國家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親,她本人要負的責任其實也不多矣。 她們走上女王寶座的路徑不外乎兩種:從公主到女王和從王後到女王。身為王後,在國王丈夫死後,繼承人尚年幼或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便自己走上權利舞台的中心,進而即位稱尊的情況,在世界各國歷史上司空見慣,在歐洲則以俄國的兩個葉卡捷琳娜為典型代表。但更加有歐洲特色的是從公主到女王的情況,歐洲歷史上的女王大多屬於這一類。 在即位之後,基本上男性國王能承擔的事務,她們也能承擔,但親自帶兵打仗除外,不過,17世紀之後,國王親自帶兵打仗的情況已越來越少見,因此也不見得是嚴重的問題。女王結婚之後與丈夫之間權力如何分配也是一個問題。有不少女王,結婚後就將主要王權交給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讓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奧諾拉,也有的女王結婚後能將丈夫和整個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裡,如奧地利女皇瑪麗亞·特蕾西亞,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選擇了終身不婚,以保證自己的權力不旁落,如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和俄國女皇葉麗薩維塔。說來話長,本文主要討論女性繼承王位問題,這些就此略過。
(二)
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問題這首先涉及的問題是,女性對父母的財產和地位的繼承權問題。古代法蘭克蠻族國家的《薩利安法典》曾規定婦女沒有繼承權,但《聖經·民數計》中則說道:「一個人時候應該由女兒繼承。」(意為無子嗣的時候)。歐洲各國歷史上的情況不大相同,但大體上是女性有繼承權,但要排在相應的男性後面(這與亞洲國家女性根本沒有繼承權,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別人的還是不同的)。 歐洲各國情況的不同,表現在歐洲的中心地區和「邊緣地區」的不同。歐洲中心傳統色彩較濃厚的地區,如法國、德國等,女性繼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國國王腓力五世就曾組織學者會議,搬出《薩利安法典》,確認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即使在國王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王位也只能由國王的其他男性親屬繼承。但在「邊緣地區」,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則在名義上有繼承王位的可能性。在東歐,除了波蘭和匈牙利在14世紀的一例特殊情況,在其他時代,女性都不得繼承王位。而俄國的情況比較特殊,在18世紀這個「女皇世紀」,接連有四個女沙皇產生,但在其他世紀,女性繼承皇位則通常是被禁止的。 但一個女王的出現,總是會帶來一系列復雜和棘手問題,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義上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國家,一個女王的產生仍然會面對種種阻力,這也是歐洲歷史上女王只是很少數的緣故。但當一個國王只有女兒而沒有兒子的情況出現時,他通常又會謀求將王位傳給他的女兒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親屬,這就使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成為一個「模糊問題」,不同的國家、家族、個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歐洲各國王室之間都有錯綜復雜的婚姻血緣關系,對同一個王位,常常有多個國家的王室成員可以提出自己有繼承權的依據,這就是歐洲歷史上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為何會引起那麼多的紛爭甚至戰爭的原因了。 1328年,法國國王查理四世無嗣而亡。他的堂兄,瓦盧瓦公爵腓力繼位為王,是為腓力六世。但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認為自己才是法國王位的繼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國前國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孫,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兒孫都已死亡,至於腓力六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後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則認為,按法國的傳統,女性是沒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因此不買這個「腓力四世的外孫」的帳。因此爆發了英法兩國之間的戰爭,這場戰爭被他們的後代一直延續下去,從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稱「英法百年戰爭」,英國國王一度在法國加冕為王,不過最後還是被趕出法國。英法兩國在領土、經濟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這場戰爭的真正原因,而英法兩國在女性繼承王位問題上的理解不同,則是這場戰爭的導火線。 1713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為自己的後嗣問題深深擔憂。他沒有兒子,只有一個女兒——瑪麗亞·特蕾西亞,他想讓他的女兒即位,不願讓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聯其他王公手裡。因此,他頒布了歷史上有名的「國本詔書」,規定若無男嗣,女兒也可即位。這一詔書遭到了德意志邦聯各王公的強烈反對,他們的依據是,神聖羅馬帝國歷史上還沒有過女皇的先例。而瑪麗亞·特蕾西亞的支持者則反駁說,雖然歷史上沒有過女皇,但也沒有規定過女人不得繼承皇位。查理六世將「國本詔書」作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為換取國際上對「國本詔書」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犧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瑪麗亞·特蕾西亞順利即位,但與此同時巴伐利亞選侯阿伯特宣稱自己才是帝國皇帝,並夥同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國軍隊入侵奧地利,這場戰爭歷史上稱為「奧地利皇位繼承戰爭」(1740—1748年)。幸而奧地利取得英國的幫助,最後戰爭打成平手,普魯士承認了瑪麗亞·特蕾西亞的皇位,但從奧地利割走了西里西亞地區。 1833年,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只有兩個女兒,遺囑中由他的長女伊莎貝爾繼承王位,是為女王伊莎貝爾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認為女性沒有繼承權,自稱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繼承人,集結了一批持異議的政治、宗教派別,發起了「王室正統運動」的戰爭,史稱「卡洛斯戰爭」,失敗後流亡國外,他的後代還一直在謀求西班牙王位,以至於西班牙王族分化成兩個世襲,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類似的,叔叔和侄女爭奪王位的戰爭,還有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和王叔米格爾的戰爭。 以上三個例子,分別是不同國家之間,同一國家內部不同王族世襲之間,以及同一王族內部由於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的戰爭的典型代表。當然,這些戰爭本身還有更深的政治社會背景,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只是一個導火線。
(三)
新時代的繼承王位問題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但再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爭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爭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牘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將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將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確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並於1972年即位至今。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不過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關於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測驗中,90%的人明確表示無法接受)。 時至今日,歐洲君主制國家已經所剩無多,而且都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只是作為民族團結的象徵而存在的「橡皮圖章」,由一個男人還是女人來當國王已不再是那麼重要。加上當代歐洲國家中女議員在國會中佔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為奇,甚至有達到40%的(如瑞典),至於女首相、女部長、女黨魁等在歐洲國家中已司空見慣,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王位的觀念已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盡管王室的制度總是落後於社會制度的改革。當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規定男女王族成員具有完全同等的繼承王位的權利;在英國、西班牙、丹麥、荷蘭,女性王族成員雖然在王位繼承順序上要排在血緣關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員後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後面),但也已經有無可非議的王位繼承權;例外的是,在比利時和摩納哥,仍然只有男性王族才擁有王位繼承權。
⑶ 關於歐洲王室的稱謂
1、女王的丈夫
第一種稱呼是「jure uxoris king」。jure uxoris是拉丁語,意思是「因其妻而具有的權利」。這種「國王」是在妻子成為女王後得到加冕的,他們與女王共同統治這個國家,相當於是共治者。
他們正式被稱為「某某幾世」,可以以君主的身份被正式載入史冊。但一旦妻子去世,他們就會喪失權力,王位將由女王的繼承人繼承。
第二種情況是「king consort」,相對應於「queen consort」。這種「國王」沒有統治國家的權力,也不能稱「某某幾世」,因此不算真正的國家元首。
最著名的king consort是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他在1554年娶了英國女王瑪麗一世後成為了英國的「king consort」,但是沒有統治英國的權力。
2、國王的母親
最常見的情況是「queen dowager」,直譯過來就是「孀居的王後」。即使新國王是太後的兒子,太後的地位仍然低於王後。
太後還有一個稱謂,叫「queen mother」。得到這種頭銜的太後一定要具備兩個條件:首先,她必須曾經做過王後;其次,新國王必須是她的兒子。
3、國王的孩子
純粹的家庭私人之間,就是父親、母親,父母對子女直呼其名。如果有外人在場或正式場合,根據需要會稱父母為「my king」(國王陛下)或者「my queen」(母後)。反過來王對子女會稱xx王子(公主),子女有封爵則稱名字+爵位名。
4、古羅馬退位的皇帝
羅馬歷史上的兩位太上皇,並且有稱號: Diocletian - Aeternae Augusto (Eternal Emperor)和 Maximian - Semper Augusto (Always Emperor) 。
這個Aeternae與Semper是有一定區別的,都是「永恆皇帝」的意思,但是前者較有神秘感。 Maximian比較像中國的太上皇,因為他退位之後還在親生兒子統治下。 -羅馬歷史上除了兩位太上皇,沒有其他主動退位的皇帝了。
5、近代退位的國王
英國Edward 8th(愛德華八世)。現在女王的伯伯。 他統治英國一年左右(1936年)。因為愛上了美國平民女孩(又是天主教女孩,更不適當)選擇把皇位讓給弟弟喬治了。
後來活到了1972年,包括16年在弟弟統治下,20年在侄女統治下。退位後根本沒什麼特殊太上皇稱號,只被封一個「溫莎公爵」。
荷蘭Juliana女王,Beatrix女王。分別是現在荷蘭國王的媽媽、外婆。 Juliana,1948-1980年統治。讓位給女兒。 Beatrix,1980-2013年統治。讓位給兒子Alexander。
兩個女王退位以後,只保留了「Princess」(公主)稱號。因為這是他們加冕之前的稱號。可能還有民間的「Queen-Mother」(太後)之類的說法。
⑷ 英國皇室的稱謂有哪些
1. 皇帝 :
2. 國王:
3. 大公:
4. 親王:
5. 公爵;
6. 侯爵:
7. 伯爵,
8. 子爵,
⑸ 在英國王室里,為什麼受到崇敬的總是女王
英國王室:英文常簡稱Er,是現存最古老的王室之一,每代君主的加冕儀式都嚴格奉行完全一樣的傳統,這使得英國王室的加冕典禮成為現存的、依然舉行的最古老的儀式。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王室只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並不具備實質性權力。
(5)英國皇室如何稱女王擴展閱讀: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王室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
雖然英王的確擁有實質性權力例如解散議會、宣戰、警告權等(與日本天皇沒有實質性權力的區別)。但英國國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統治者和三軍總司令,他的權力早已在1689年《權利法案》讓與政府的實際領導人首相和議會(現時都是通過民選產生)。
首相可就重大事項與國王磋商,國王可以行使建議權、警告權,但決定權由議會和首相做出,不過最終也要在國王的同意權下認可生效。
⑹ 求英國王室各等級稱號
女王陛下
愛丁堡公爵殿下(菲利普親王)(王夫)
王儲(威爾士親王)和康沃爾公爵夫人(女王長子及妻子)
劍橋公爵夫婦(威爾士親王長子及妻子)
哈里王子殿下(王儲次子)
約克公爵殿下(女王次子)
比阿特麗斯公主殿下(約克公爵長女)
尤金妮公主殿下(約克公爵次女)
埃塞克斯伯爵夫婦殿下(女王幼子及妻子)
路易絲溫莎小姐(埃塞克斯伯爵夫婦之女)
長公主殿下(女王之女)
格羅斯特公爵夫婦(女王堂弟及妻子)
肯特公爵夫婦(女王堂弟及妻子)
肯特的邁克王子夫婦(女王堂弟及妻子)
亞歷山德拉公
⑺ 英國的女王制從何年開始的諸如伊麗莎白、維多利亞。。
從1553年開始,那時候就有女王繼承王位的傳統了。
第一位英格蘭女王珍·格雷
琴·格蕾或者譯作珍·格雷(Lady Jane Grey) (1537年10月12日出生,1554年2月12日逝世)是第一位英格蘭女王。她在位僅僅數日,而且她的女王地位也有爭論(在位只有九天,一般不正式算作英國女王)。她的繼位違反了英國的議會法令,在這一點上雖然她在英國歷史上並非獨一無二的,但後來她的王位也被否認了。就連她登基的日期在歷史上也是有爭議的;有人認為她是1553年7月6日,英王愛德華六世逝世當日,成為女王的,按這個說法她也被稱為「十三日女王」,但根據英國皇室官方網頁上顯示,她是在7月10日正式成為女王的,在這一天她的繼位被公布。按這種說法她是一位「九日女王」。她於7月19日被罷黜
⑻ 請知道的同志幫我回答一下:古代英國和中國皇室的稱謂有哪些
英國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國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維多利亞女王加冕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獨立期間,英國君主的稱號
King/Queen 國王/女王
Crownprince 王儲,在英國稱Prince of Wales,即威爾士親王
Prince 親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體的爵位。女性稱Princess(公主),國王長女稱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Royal Duke 大公
Duke 公爵
Marquess 侯爵
Earl 伯爵
Viscount 子爵
Baron 男爵
Baronet 從男爵
Knight 騎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國王/女王稱「Your Majesty」,親王和公主稱「Your Highness」,公爵稱「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統稱lord,即勛爵。
中國
皇 帝 中國在公元前22重年,秦王羸政統一六國後,自認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稱"始皇帝",從此歷代封建君主都稱皇帝。
萬 歲 皇帝的代名詞,一種說法認為在朝賀時對君主經常使用,久而久之,便成了皇帝的尊稱;另一種說法認為是從西漢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漢武帝登華山後,由他開始用"萬歲"自稱,而相沿下來的。
天 子 古代君王的尊稱。夏、商、周代,天子的正號是王,如周武王即可被稱天子;在秦漢至清代,天子則指皇帝。所謂"天子",意指君主君臨天下,猶天之子。
皇 後 皇帝的正妻稱皇後。秦漢以後歷代沿稱。
太上皇 帝王尊其父為太上皇;歷代皇帝傳位於太子,並自稱太上皇;天子之父參與國政,稱太上皇帝。
皇太後 皇帝的母親稱皇太後,秦漢以後歷代沿稱。
皇太子 皇帝所指定的繼承人,一般為皇帝的嫡長子,但常有例外,由皇帝選定冊立。清代自雍正以後不立皇太子。一般稱預定繼承君位的長子為"太子"。
貴 嬪 妃嬪的稱號。漢元帝時始置,原為妃嬪中之第一級。自魏晉至明均設置,但地位已經下降。
昭 儀 妃嬪的稱號。三國魏文帝時始置,僅次於皇後,晉及南北朝多沿置。才 人 妃嬪的稱號。始設於晉武帝,自南北朝至明多曾沿置,唐制,才人初為宮中之正五品,後計正四品。
貴 妃 妃嬪的稱號。南朝宋武帝時始置,位次於皇後,自隋至清多沿置。七 子 女官名,位在美人、良人下,在長使少使上。良 人 西漢妃嬪的稱號。
美 人 妃嬪的稱號。
貴 人 妃嬪的稱號。東漢位次於皇後,清代貴人已降在妃嬪之下。
世 子 帝王示諸侯的正妻所生的長子,也稱太子,清代則封親王的嫡長子為世子。
孺 子 太子妃嬪名,太子有妃、良娣、孺子,共三等,又古代貴族的妾也稱孺子。
太 孫 皇帝的長孫稱太孫。歷代王朝往往於太子歿後冊立太孫為預定之皇位繼承人。
公 主 帝王之女的稱號。始於戰國,漢制規定,皇帝之女稱公主,帝之妹稱長公主,帝姑稱大長公主,後歷代大致沿用。
翁 主 漢代制度,諸王之女稱翁主,即後世的郡主。
附 馬 皇帝的女婿稱駙馬,非實官。清代稱"額駙"。
帝 姬 古代對皇帝女公主、姊妹、姑母等的稱呼。
夠清楚了吧!哈。
⑼ 英國國王為什麼都是女王
沒有男性的王位繼承人,只能由有皇室血統的女性擔任君主。
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King),女性君主稱為女王(Queen)。
身為王後,在國王丈夫死後,繼承人尚年幼或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便自己走上權力舞台的中心,進而即位稱尊的情況,在世界各國歷史上司空見慣,在歐洲則以俄羅斯的葉卡捷琳娜一世和葉卡捷琳娜二世為典型代表。
歐洲皇室內部、皇室之間長期近親結婚。導致王室子嗣困難。嬰兒出生死亡率高、甚至嚴重生理缺陷或者疾病,以致沒有男性繼承。
拓展資料
繼承資格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問題,這首先涉及的問題是,女性對父母的財產和地位的繼承權問題。古代法蘭克蠻族國家的《薩克利法典》曾規定婦女沒有繼承權,但《聖經·民數計》中則說道:「一個人死後應該由女兒繼承。」(意為無子嗣的時候)。
歐洲各國歷史上的情況不大相同,但大體上是女性有繼承權,但要排在相應的男性後面(這與亞洲國家女性根本沒有繼承權,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別人的還是不同的)。
歐洲各國情況的不同,表現在歐洲的中心地區和「邊緣地區」的不同。歐洲中心傳統色彩較濃厚的地區,如法國、德國等,女性繼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
如法國國王腓力五世就曾組織學者會議,搬出《薩利安法典》,確認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即使在國王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王位也只能由國王的其他男性親屬繼承。
但在「邊緣地區」,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則在名義上有繼承王位的可能性。在東歐,除了波蘭和匈牙利在14世紀的一例特殊情況,在其他時代,女性都不得繼承王位。
⑽ 為什麼英國只有女王而沒有國王呢
英國國王不都是女性,也有國王,只是現任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位時間太長,造成英國只有女皇的錯覺,伊麗莎白二世於1952年2月6日即位,到2015年9月9日,已經超維多利亞女王成為英國歷史上在位最久君主。
伊麗莎白二世的父親是喬治六世(1895年12月14日—1952年2月6日),英國國王。喬治六世沒有兒子,只有兩個女兒,伊麗莎白二世是喬治六世的長女,她的父親繼位為英國國王,按照《王位繼承法》她也成為王位的繼承人。
與古代中國不同,在英國王室,男性成員與女性成員都享有王位繼承權。上任英國國王喬治六世沒有兒子,只有兩個女兒,現任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喬治六世的長女,具有英國王位的第一順位繼承權。
因此,在1952年喬治六世去世以後,伊麗莎白二世成為了英國女王,至今已經有66年,是英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
英國女王即英國女性君主。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King),女性君主稱為女王(Queen)。
現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確定並於1953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麗莎白二世女王。
(10)英國皇室如何稱女王擴展閱讀:
英國女王可以繼承王位的歷史來源:
從1649年的克倫威爾的資產階級革命後一直保留國王。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
但二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爭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
爭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牘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將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將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
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確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並於1972年即位至今。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