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國皇室如何構成
英國君主與其近親的關系由其名號可知。王室成員雖然沒有嚴格的法律或者正式的定義[1],並且不同的名單會有不同的成員,不過擁有國王/女王陛下(HM)(Her/His Majesty)或者王子/公主殿下頭銜(HRH)(Her/His Royal Highness)的一般都被視為王室成員。會被冠以這等稱號的人一般包括:
君主(國王或女王)
君主的配偶(王後或王夫)
先君主的未亡配偶
君主的子女
君主的內孫/孫女
君子之子和內孫的配偶和未亡配偶
於1917年以前,君主的內曾孫/曾孫女
與英國王室世系有較遠血親的尚有幾百萬人。
當前的英國王室是溫莎王室。
這里有個差不多的問題,列舉了現在英國王室的所有成員。
http://..com/question/36674960.html?si=4
⑵ 英國王室等級 是如何分的呢
英國的封號授予分成七級,分為貴族(peerage)與平民兩大部分。而除了英國王室以外,貴族分為五等;因為中國周朝的諸侯亦分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對應翻譯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與男爵;另外還有兩種封號:准男爵(Baronet)與騎士(Knight),他們屬於平民,而非貴族;但在中國周朝的大夫與士,仍屬於貴族
⑶ 英國歷屆國王是不是都有血緣關系,是不是同是家族的人在當國王
是。
王位繼承:
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
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
一些人認為該規定與英國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視的條款有沖突。
不過實際上,絕大多數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開場合都大多宣稱自己是聖公會成員。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不過這只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
同時,英國君主不得與天主教徒結婚的禁令也被廢除,但君主本人還必須是新教徒。
(3)英國王室多少輩分才能是王室擴展閱讀:
英國王室的權力: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王室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
雖然英王的確擁有實質性權力例如解散議會、宣戰、警告權等(與日本天皇沒有實質性權力的區別)。但英國國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統治者和三軍總司令,英國國王的權力早已在1689年《權利法案》讓予政府的實際領導人首相和議會(現時都是通過民選產生)。
首相可就重大事項與國王磋商,國王可以行使建議權、警告權,但決定權由議會和首相做出,不過最終也要在國王的同意權下認可生效。
⑷ 英國皇室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爵位等級由高到低分別為:Duke(公爵),Marquess(侯爵),Earl(伯爵),Viscount(子爵),Baron(男爵)。
⑸ 英國王室繼承次序
排名前十的依次是:長子查爾斯王子、孫子威廉王子、次子安德魯王子、三子愛德華王子、女兒安妮公主、外孫彼得·菲利普斯、外孫女扎拉·菲利普斯、妹妹瑪格麗特公主、林利子爵(瑪格麗特之子)和莎拉·阿姆斯特朗一瓊(瑪格麗特之女)。
詳細資料看這里
http://..com/question/13849355.html?si=8
英國王位傳承無憂
英國的王位最早建於9世紀,在後來的1000多年裡共出現過12個王朝。其中丹麥王朝和諾曼底王朝是由於異族入主英格蘭而造成的。王位在同族男性成員中相傳時,朝代的名稱沿襲不變;王位如果傳給女王的兒子,朝代的名稱就會改變。新的朝代通常是根據執政王的家族姓氏或封地來命名的。
英國的王位繼承法規定,王位是世襲的,由國王長子繼承。如果國王長子已死,則由其後嗣繼承;如果長子死亡而又無後代,就由次子或其後嗣繼承;國王無男性後裔,便由長女或其後嗣繼承;國王子女全無,則由其弟繼承。此外,除了執政王的子孫,王室的其他近親成員也享有王位繼承權。
這樣,當今英國王室成員中享有王位繼承權、排名前十的依次是:長子查爾斯王子、孫子威廉王子、次子安德魯王子、三子愛德華王子、女兒安妮公主、外孫彼得·菲利普斯、外孫女扎拉·菲利普斯、妹妹瑪格麗特公主、林利子爵(瑪格麗特之子)和莎拉·阿姆斯特朗一瓊(瑪格麗特之女)。
不過,在這十名「候補國王」中,只有查爾斯王子和威廉小王子的名次是固定的,其他人的名次只是暫時的。名列前茅的繼承人如果死亡或宣布自己棄權,後面人的名次依次遞升;反之,前面的人如果家中添丁進口,後面人的位置就要統統往後挪。如果沒有非常事件發生,繼承王位對於第二名以後的人員,只不過是一場夢想而已。
⑹ 英國王室繼承順序。
現英國王室繼承順序:
第一繼承人:查爾斯王子(威爾士親王)(女王長子)
第二繼承人:威廉王子(劍橋公爵)(查爾斯長子)
第三繼承人:喬治·亞歷山大·路易斯(威廉長子)
(6)英國王室多少輩分才能是王室擴展閱讀:
英國王位繼承規則:
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
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不過這只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
⑺ 英國王室族譜
英格蘭、聯合王國王室世襲年表:
威塞克斯王朝(829—1016年):
1埃格伯特(802-839在位)
2埃塞爾沃夫 (839-858在位)
3埃塞爾巴德 (858-860在位)
4埃塞爾伯特 (860-866在位)
5埃塞爾烈德一世 (866-871在位)
6阿爾弗烈德 (871~899在位)。
7愛德華一世(900-924在位)
8埃塞爾斯坦 (924-940在位)
9愛德蒙一世 (940-946在位)
10埃德烈德(946-955在位)
11埃德威格(955-959在位)
12埃德加(959-975在位)
13愛德華二世(975-978在位)
14埃塞爾雷德二世(978-1016在位)
15埃德蒙二世(1016在位)
丹麥王朝(1013-1042年):
1斯汶一世(丹麥王兼)(1013-1014在位)
2克努特(丹麥王兼)(1014-1035在位)
3哈羅德 (1035-1040在位)
4哈迪卡努特(丹麥王兼) (1040-1042在位)
威塞克斯王朝(續):
1懺悔者愛德華(1042-1066在位)
2哈羅德二世(1066在位)
諾曼王朝(1066—1135年):
1威廉一世(1028—1087)(英格蘭國王1066-1087在位)
2威廉二世(1060-1100)(英格蘭國王1087-1100 )
3亨利一世(1068-1135)(英格蘭國王1100-1135)
4斯蒂芬(1096-1154)(英格蘭國王1135-1154)
金雀花王朝(安茹王朝)(1154—1399年):
1亨利二世(1133-1189)(英格蘭國王1154-1189在位 )
2理查一世(1157-1199)(英格蘭國王1189-1199)
3約翰(1167-1216)(英格蘭國王1199-1216)
4亨利三世(1207-1272)(英格蘭國王1216-1272)
5愛德華一世(1239-1307)(英格蘭國王1272-1307)
6愛德華二世(1284-1329)(英格蘭國王1307-1327)
7愛德華三世(1312-1377)(英格蘭國王1327-1377)(
8理查二世(1367-1400)(英格蘭國王1377-1399)
蘭開斯特王朝(1399—1461年):
1亨利四世(1367-1412)(英格蘭國王1399-1413在位)
2亨利五世(1387-1422)(英格蘭國王1413-1422)
3亨利六世(1421-1471)(英格蘭國王1422-1461,1470—1471)
約克王朝(1461—1485年):
1愛德華四世(1442-1483)(英格蘭國王1461-1483)
2愛德華五世(1470-1483)(英格蘭國王1483)
3理查三世(1452-1485)(英格蘭國王1483-1485)
都鐸王朝(1485—1603年):
1亨利七世(1457-1509)(英格蘭國王1485-1509在位)
2亨利八世(1491–1547)(英格蘭國王1509-1547)
4簡·格雷(1537-1554)(英格蘭女王1553)
5瑪麗一世(1516—1558)(英格蘭女王1553—1558)
6伊麗莎白一世(1533—1603)(英格蘭女王1558-1603)
斯圖亞特王朝(1603—1714年):
1詹姆斯一世(1566-1625)(蘇格蘭國王1567-1625,英格蘭國王1603-1625在位)
2查理一世(1600-1649)(英格蘭國王1625-1649)
1649- 共和政體
1護國公奧利弗·克倫威爾(1599-1658)(在位-1658)
2護國公理查·克倫威爾(1626-1712)(在位1658-1659)
斯圖亞特王朝(續)
1查理二世(1630-1685)(蘇格蘭國王1651-1685,英格蘭國王1660-1685在位)
2詹姆斯二世(1633-1701)(英格蘭國王,蘇格蘭國王1685-1688)
3瑪麗二世(1662-1694)(英格蘭女王,蘇格蘭女王1689-1694)
威廉三世(1650-1702)(英格蘭國王1689-1702)
4安妮(1664-1714)(英格蘭。蘇格蘭女王1702-1707,聯合王國女王1702-1714)
漢諾威王朝(1714—1901年):
1喬治一世(1660-1727)(聯合王國國王1714-1727在位)
2喬治二世(1683-1760)(聯合王國國王1727-1760)
3喬治三世(1738-1820)(聯合王國國王1760-1820)
4喬治四世(1762-1830)(聯合王國國王1820-1830)
5威廉四世(1765-1837)(聯合王國國王1830-1837)
6維多利亞(1819-1901)(聯合王國國王1837-1901)
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1901—1917):
愛德華七世(1841-1910)(聯合王國國王1901-1910)
溫莎王朝(1917—):
1喬治五世(1865-1936)(聯合王國國王1910-1936在位)
2愛德華八世(1894-1972)(聯合王國國王1936)
3喬治六世(1895-1952)(聯合王國國王1936—1952)
4 伊麗莎白二世(1926—)(聯合王國國王1952—)
⑻ 英國王室繼承製度
英國議會於1701年通過《王位繼承法》,規定了王位繼承的條件,安排了王位繼承的順序,以排除信奉天主教國王復位的可能性。英國王位的繼承是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亞(Electress Sophia of Hanover)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認為該規定與英國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視的條款有沖突。不過實際上,絕大多數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開場合都大多宣稱自己是聖公會成員。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繼承順序
這里列出了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前15人
目前的君主:伊麗莎白二世女王陛下
1.威爾士親王查爾斯王儲殿下(伊麗莎白二世的長子) 2.威廉王子殿下(查爾斯王儲的長子)
3.亨利王子殿下(又名哈利王子,查爾斯王儲的次子)
4.約克公爵殿下(又名安德魯王子,伊麗莎白二世的第二個兒子)
5.比阿特麗斯公主殿下(約克公爵的長女)
6.歐吉妮公主殿下(約克公爵的次女)
7.威塞克斯伯爵殿下(又名愛德華王子,伊麗莎白二世的第三個兒子)
8.路易斯公主殿下(又名路易斯·溫莎,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兒)
9.王家長公主殿下(又名安妮公主,伊麗莎白二世的女兒)
10.彼得·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長子)
11.扎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女兒)
12.林萊子爵(喬治六世的孫子、瑪格麗特公主的兒子) 13.查爾斯·阿姆斯特朗-瓊斯(林萊子爵的兒子)
14.瑪格麗特·阿姆斯特朗-瓊斯(林萊子爵的女兒) 15.薩拉·切多(喬治六世的孫女、瑪格麗特公主的女兒)
由於歐洲各國王室通婚的結果,一些歐洲國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權繼承英國王位。挪威國王哈拉爾五世是英國王位的第60位順序繼承人,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排在第182位,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排在第208位,荷蘭女王貝婭特麗克絲排在第806位。作為希臘-丹麥王族的後代和維多利亞女王的重曾孫,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排在第490位。
⑼ 英國王室繼承順序排列
現英國王室繼承順序:
第一繼承人:查爾斯王子(威爾士親王)(女王長子)
第二繼承人:威廉王子(劍橋公爵)(查爾斯長子)
第三繼承人:喬治·亞歷山大·路易斯(威廉長子)
英國王位繼承規則:
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
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ofSettlement)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不過這只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
⑽ 英國的王位繼承順序是如何確定的
口罩一直感覺英國王位如何繼承是件雲里霧里的事情,也一直分不清那麼多國王之間從血統上是什麼關系,不知道在類似王儲早於在位國王而死,新的王儲如何產生、誰有優先的繼承權。從英國旅行回來,加上有朋友問及相關的問題,口罩大致研究了一下。英國的王位繼承是長房優先的世代相襲制,繼承順序是長子有優先權,兒子優先於女兒,而女兒又優先於侄子或者侄女;若長子亡故,長子的後嗣有繼承優先權,長子後嗣的順序也以長房優先、同脈男子優先為原則。這樣若國王沒有兒子只有女兒,那麼就會出現女王;若長子先於在位國王而死,他的後代無論什麼輩分,按上面的規則優先權大的可以繼位。長房的女人盡管在優先權上不及自己的兄弟,但高於自己的叔叔嬸嬸,而且盡管其子女是外姓,但在血脈上是受到平等的王室對待。下面口罩以繼承權問題紛爭很大的金雀花王朝中後期到都鐸王朝結束的兩百年時間歷史做一些實際分析。 公元十四世紀,在英法百年戰爭如火如荼之時,英格蘭出了一位著名的指揮官,是英王愛德華三世的長子,因穿黑鎧甲而被稱為「黑太子」,亦有說法這個稱謂是被打敗的法國人說他「心腸黑」而得來。可惜這位戰功卓著又深受平民愛戴的「黑太子」身板兒不夠硬朗,在他爹去世的前就先掛掉了。以前面說的原則,順位繼承的是長房後代,所以愛德華三世的繼任者是他的孫子、黑太子的兒子理查,而不是愛德華三世的其他子女。長孫理查被加冕為理查二世時才十歲出頭,大權實際被其叔父、愛德華三世的三子蘭開斯特公爵約翰把持。理查二世成年後,出於對約翰攝政的不滿,對蘭開斯特家族進行了報復,約翰的長子亨利被驅逐、其家族在蘭開斯特的領地被沒收。但亨利絕不是盞省油的燈,在理查二世遠征愛爾蘭時舉兵拘捕了他,還通過國會將其廢黜,自己則被立為亨利四世,但其實他對王位的繼承權是相當微弱的。 根據當時原則,沒有兄弟姐妹、沒有後嗣的理查二世之後的繼承人應為前國王愛德華三世第二子萊昂內爾的後裔(變成長房了),事實上理查二世的確立了萊昂內爾的外孫羅傑·莫提梅之子埃德蒙為王位繼承人,不過口罩沒能考證出他是否為這一脈最長房的那個。因為理查二世的統治實在不得人心,亨利四世的謀朝篡位居然得到了容忍,卻也為以後的王位歸屬問題埋下了禍根。十多年後,王位由亨利四世順利過繼給長子亨利五世,這位傑出的軍人因在英法戰爭的勝利強化了自己所在的蘭開斯特家族的統治。可惜亨利五世僅在位十年就去世了,他繼位的長子亨利六世那時才剛剛九個月。終於成年的亨利六世是個大好人,但從性格到能力不適合做國王,其先輩對法國戰爭所取得的成果在他手裡喪失殆盡,而且他還患有間歇性精神病。於是蘭開斯特家族的王位繼承權問題再度被利用起來,英格蘭第二大的約克家族開始發難了。約克公爵理查理論上的更強王位繼承權來自他的母親安妮·莫提梅,她是理查二世所立王儲的女兒;或者說,約克公爵理查是愛德華三世次子萊昂內爾外孫之子的外孫,以中國傳統看,「外」過一次都不行,別說這是個「外」過兩次的,但那時在英國他是相當根正苗紅的。兩大家族展開了爭奪王位的軍事沖突,是為著名的「玫瑰戰爭」,蘭開斯特家族的紅玫瑰標志受到約克家族的白玫瑰標志的強力挑戰。 互有勝負的幾個回合之後,約克公爵理查的兒子愛德華將亨利六世趕下台,成為愛德華四世,英國進入約克王朝。雖然被復辟過一次被趕下王位,但一年後他就率軍打回來,乾脆把亨利六世在倫敦塔處死以絕後患。愛德華四世坐穩江山,但十年後就不得不傳位給自己的兒子了,十二歲的愛德華五世和另一個兒子被託孤給了愛德華四世的弟弟、格洛斯特公爵理查。年幼的國王兄弟倆不到一年就失蹤了,很大可能是被理查叔叔謀殺後埋在了倫敦塔的牆里。攝政的理查公爵還是很有手腕的,硬生生通過教會和議會把愛德華四世的婚姻弄成無效、其所有子女都是私生而全部喪失了王位繼承權;理查的另一個哥哥喬治的獨子愛德華,也在先王在世時被以喬治叛國為由剝奪了王位繼承權。於是理查是繼承順序的第一人,成了理查三世。他雖然心狠手辣了些,但政治上的才能還是相當傑出的,可惜這種才能還沒發揮多少,他本人兩年後死在與叛軍作戰的前線。叛亂的領導者是流亡法國的里士滿伯爵亨利·都鐸。亨利六世的媽媽是法國公主卡特琳,亨利五世死後卡特琳改嫁歐文·都鐸,生了一個兒子愛德蒙·都鐸,或者說這位愛德蒙就是亨利六世的同母異父兄弟,但這些並不能給予都鐸家族任何繼承權。愛德蒙的兒子亨利·都鐸流亡法國,他卻聲稱自己是蘭開斯特家族事業的繼承人。讓亨利·都鐸有英國王室血脈的原因也來自母系,其母是蘭開斯特家族的開山老祖、蘭開斯特公爵約翰的曾外孫女,於是亨利·都鐸成了蘭開斯特家族唯一的男性繼承人(其他的都被約克家族消滅干凈了,只有他在自己叔父幫助下渡海逃生流亡法國)。趁著理查三世不得人心,在法國國王的幫助下,這位亨利六世的同母異父兄弟的兒子、有著法國王室血統的蘭開斯特後裔帶領法國兵登陸英國進行叛亂,並殺死理查三世取得了勝利。 亨利·都鐸成為了英王亨利七世,但他的血脈是蘭開斯特家族的,繼承權不如約克家族。亨利七世是聰明的,一方面他利用軍事上的勝利清洗約克家族的頭面人物,另一方面娶了愛德華四世的女兒伊麗莎白,以加強自己成為英王的合法性,或者說,本來就同是愛德華三世後裔的兩大家族自此合二為一了,所謂「玫瑰戰爭」真正結束了,英格蘭歷史進入了偉大的都鐸王朝。盡管亨利七世的後代繼承王位沒什麼問題,但比他本人有繼承優先權的還不止一個,還有人冒充被他關押的約克家族後人,甚至有人冒充失蹤的愛德華五世弟弟進行叛亂,但無論如何,在亨利七世在位的時候,無論真的還是假的對其王位有威脅的人,都被他消滅干凈了。聯姻是亨利七世的法寶,他在自己長子亞瑟三歲時就與西班牙女王定下娃娃親,女方是西班牙小公主凱瑟琳。到了十五歲正式與凱瑟琳完婚後才五個月,亞瑟王子暴病死了。為了維護與強大西班牙的結盟關系,亨利七世讓自己的次子亨利續娶寡嫂,盡管中間出現波折,但他們還是在亨利登基後完婚了。亨利七世還有兩個女兒,長女瑪格麗特嫁給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改善了與蘇格蘭的關系。總之亨利七世通過自己及子女的婚姻,改善了都鐸朝的國內國際環境,鞏固了王朝的地位。 按照《舊約》所說,一個男人不能娶他兄弟的遺孀,否則他們將受到沒有子嗣的懲罰,但婚姻唯有在夫妻已經發生過關系的情況下才能被視為有效婚姻。到底死去的亞瑟王子與凱瑟琳公主是否已經圓房還引發過激烈討論,但有英國和西班牙聯手做後盾,羅馬教皇頒布特許令,是否圓房的問題被拋到腦後去了。比老公長六歲的凱瑟琳公主挺爭氣的,與亨利八世完婚後肚子幾乎就沒空過,但孩子不是流產就是早夭,到凱瑟琳四十歲的時候只養活了一個名為瑪麗的女兒。亨利八世坐不住了,希望有個合法的男繼承人穩定都鐸統治的心願讓他決意與凱瑟琳分手,於是凱瑟琳在嫁給亨利八世時是否為處女被對簿公堂。天主教是沒有離婚概念的,從此英國脫離了羅馬天主教會體系,建立了由國家政權控制的、以國王為最高統治者的英國國教會,當然亨利八世終於擺脫了與凱瑟琳的婚姻,瑪麗公主的身份成了私生女。亨利八世娶了凱瑟琳的女官安妮·博林,有人稱她為歐洲史上最卑鄙無恥的情婦。結婚僅三個月,博林就生下了女人伊麗莎白,這個小公主的出身又是一個私生女。不過不要緊,博林還年輕,應該有機會再生下合法繼承人的,但老天就是沒給她這個機會,惱怒的亨利八世以通姦罪和叛國罪在倫敦塔用利斧斬斷了她纖細的脖子。 亨利八世馬上迎娶了第三個妻子簡·西摩,這個善良且傳統的民女終於生了一個兒子,本來欣喜若狂的亨利八世卻很快不得不面對西摩因產後敗血病去世的事實。從沒有為女人傷心過的亨利八世很痛苦,拿尋花問柳當家常飯的國王此時什麼心情也沒有了。後來他又有過三次婚姻,第四任是德國公主最終協議離婚了,第五任與不止一人通姦以叛國罪在倫敦塔被砍了頭。亨利八世推行的宗教改革使英國的經濟、政治、文化、思想等各方面有了巨大變化,王權被很大程度加強,王室截留教會收入變得更加富有。他與六任妻子的故事至今令人津津樂道,但無論如何他留下了三個子女,《舊約》所言男人娶兄弟遺孀的懲罰沒有發生在他身上,卻報應到了他的兒女身上,他的血脈沒有流傳到第三代。他的兒子繼位後成為愛德華六世,但九歲加冕十五歲就死了,還沒來得及有後代;經過當時權臣諾森伯蘭公爵約翰·達德利的精心策劃,亨利八世小妹的外孫女兒簡·格雷很並非自願地成了英國第一個女王,亨利八世姐姐一脈還有後人的情形下,這個繼承權也不是名正言順的,才有後來蘇格蘭瑪麗跳出來的事情;僅僅九天之後,亨利八世的大女兒、英格蘭的瑪麗就奪回王位,成了瑪麗一世,她為復辟天主教作出很大努力,因為處決過三百多新教徒被稱為「血腥瑪麗」,如果不是在位僅五年就死了,不知英國會不會回到羅馬天主教的大旗下;沒有子嗣的瑪麗一世把王位留給伊麗莎白,這是個很出人意料的結果,她接手了一個宗教沖突、人心渙散的亂攤子,但她還是讓國家很快走上正軌,這位終身未嫁的女王在位四十五年,英國變得相當興盛,伊麗莎白一世的時期被稱為「黃金時代」。 因伊麗莎白一世私生女的出身,王位還是受到挑戰,這來自蘇格蘭的瑪麗女王。前文說亨利七世把自己的長女瑪格麗特嫁給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四世,這位瑪麗是他們的長房孫女。她是法國王後(遺孀)、蘇格蘭女王,野心勃勃地宣布接掌英格蘭王位,可惜其本人在蘇格蘭遇到了麻煩,而且是很大的麻煩,涉嫌通姦、弒夫等丑聞的瑪麗被逼退位並被驅逐。不知是本人昏了頭,還是接受了別有用心的朝臣建議,瑪麗居然逃到英格蘭,向自己的政敵伊麗莎白一世求救,當然不可避免地被囚禁起來,十九年後在宗教和王位的明爭暗鬥中被伊麗莎白一世下令處死。偉大的伊麗莎白一世受到最大的批評就是沒有提供一個繼承人,她本人不是沒有考慮過結婚生子的問題,但在平衡英國新教與傳統天主教之間,她不能選擇與任何一派教徒結婚,而在法國眾多王子中做選擇的努力也沒有成功。無論選擇是多麼的糾結,伊麗莎白一世最後的繼位人是被她處決了的瑪麗的兒子詹姆斯,這是符合繼承權傳統的。伊麗莎白一世去世後,已是蘇格蘭國王的詹姆斯六世又成了英格蘭的國王詹姆士一世,英格蘭和蘇格蘭歸同一君主統治,邁出了不列顛統一的第一步,此時為一六零三年。到伊麗莎白一世,亨利八世一脈徹底斷絕,王位應該追溯到他的兄弟姐妹,口罩查到亨利八世有兩個早夭的弟弟埃德蒙和愛德華,然後就應該輪到亨利七世的大女兒一脈。雖然蘇格蘭瑪麗被殺了,但她的兒子是這一脈的長房後人,成了最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 最後,口罩以今天在位的伊麗莎白二世為例,進一步說明一下英國王位的繼承權順序問題。伊麗莎白二世有三子一女,排在繼承人首位的是長子現王儲查爾斯,其次是查爾斯長子威廉王子,再後是查爾斯的次子亨利王子;如果新婚的威廉王子有了子女,繼承權則在亨利王子之前。根據現在的情形,排在亨利王子後面的伊麗莎白二世的次子約克公爵安德魯,然後是約克公爵的兒子及女兒。對目前伊麗莎白二世的王位繼承順序估計能排到上千位,由於歐洲各王室歷代通婚的結果,讓現在的其他歐洲國家君主也有權繼承英國王位,比如挪威國王哈拉爾五世是英國王位的第六十位順序繼承人,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排在第一百八十二位,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排在第二百零八位,荷蘭女王貝婭特麗克絲排在八百零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