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英國是女王制
繼承資格 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問題這首先涉及的問題是,女性對父母的財產和地位的繼承權問題。古代法蘭克蠻族國家的《薩利安法典》曾規定婦女沒有繼承權,但《聖經·民數計》中則說道:「一個人時候應該由女兒繼承。」(意為無子嗣的時候)。歐洲各國歷史上的情況不大相同,但大體上是女性有繼承權,但要排在相應的男性後面(這與亞洲國家女性根本沒有繼承權,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別人的還是不同的)。 歐洲各國情況的不同,表現在歐洲的中心地區和「邊緣地區」的不同。歐洲中心傳統色彩較濃厚的地區,如法國、德國等,女性繼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國國王腓力五世就曾組織學者會議,搬出《薩利安法典》,確認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即使在國王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王位也只能由國王的其他男性親屬繼承。但在「邊緣地區」,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則在名義上有繼承王位的可能性。在東歐,除了波蘭和匈牙利在14世紀的一例特殊情況,在其他時代,女性都不得繼承王位。而俄國的情況比較特殊,在18世紀這個「女皇世紀」,接連有四個女沙皇產生,但在其他世紀,女性繼承皇位則通常是被禁止的。 但一個女王的出現,總是會帶來一系列復雜和棘手問題,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義上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國家,一個女王的產生仍然會面對種種阻力,這也是歐洲歷史上女王只是很少數的緣故。但當一個國王只有女兒而沒有兒子的情況出現時,他通常又會謀求將王位傳給他的女兒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親屬,這就使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成為一個「模糊問題」,不同的國家、家族、個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歐洲各國王室之間都有錯綜復雜的婚姻血緣關系,對同一個王位,常常有多個國家的王室成員可以提出自己有繼承權的依據,這就是歐洲歷史上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為何會引起那麼多的紛爭甚至戰爭的原因了。 1328年,法國國王查理四世無嗣而亡。他的堂兄,瓦盧瓦公爵腓力繼位為王,是為腓力六世。但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認為自己才是法國王位的繼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國前國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孫,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兒孫都已死亡,至於腓力六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後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則認為,按法國的傳統,女性是沒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因此不買這個「腓力四世的外孫」的帳。因此爆發了英法兩國之間的戰爭,這場戰爭被他們的後代一直延續下去,從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稱「英法百年戰爭」,英國國王一度在法國加冕為王,不過最後還是被趕出法國。英法兩國在領土、經濟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這場戰爭的真正原因,而英法兩國在女性繼承王位問題上的理解不同,則是這場戰爭的導火線。 1713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為自己的後嗣問題深深擔憂。他沒有兒子,只有一個女兒——瑪麗亞·特蕾西亞,他想讓他的女兒即位,不願讓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聯其他王公手裡。因此,他頒布了歷史上有名的「國本詔書」,規定若無男嗣,女兒也可即位。這一詔書遭到了德意志邦聯各王公的強烈反對,他們的依據是,神聖羅馬帝國歷史上還沒有過女皇的先例。而瑪麗亞·特蕾西亞的支持者則反駁說,雖然歷史上沒有過女皇,但也沒有規定過女人不得繼承皇位。查理六世將「國本詔書」作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為換取國際上對「國本詔書」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犧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瑪麗亞·特蕾西亞順利即位,但與此同時巴伐利亞選侯阿伯特宣稱自己才是帝國皇帝,並夥同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國軍隊入侵奧地利,這場戰爭歷史上稱為「奧地利皇位繼承戰爭」(1740~1748年)。幸而奧地利取得英國的幫助,最後戰爭打成平手,普魯士承認了瑪麗亞·特蕾西亞的皇位,但從奧地利割走了西里西亞地區。 1833年,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只有兩個女兒,遺囑中由他的長女伊莎貝爾繼承王位,是為女王伊莎貝爾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認為女性沒有繼承權,自稱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繼承人,集結了一批持異議的政治、宗教派別,發起了「王室正統運動」的戰爭,史稱「卡洛斯戰爭」,失敗後流亡國外,他的後代還一直在謀求西班牙王位,以至於西班牙王族分化成兩個世襲,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類似的,叔叔和侄女爭奪王位的戰爭,還有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和王叔米格爾的戰爭。 以上三個例子,分別是不同國家之間,同一國家內部不同王族世襲之間,以及同一王族內部由於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的戰爭的典型代表。當然,這些戰爭本身還有更深的政治社會背景,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只是一個導火線。 編輯本段新時代的繼承王位問題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但二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爭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爭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牘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將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將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確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並於1972年即位至今。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不過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關於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測驗中,90%的人明確表示無法接受)。 時至今日,歐洲君主制國家已經所剩無多,而且都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只是作為民族團結的象徵而存在的「橡皮圖章」,由一個男人還是女人來當國王已不再是那麼重要。加上當代歐洲國家中女議員在國會中佔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為奇,甚至有達到40%的(如瑞典),至於女首相、女部長、女黨魁等在歐洲國家中已司空見慣,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王位的觀念已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盡管王室的制度總是落後於社會制度的改革。當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規定男女王族成員具有完全同等的繼承王位的權利;在英國、西班牙、丹麥、荷蘭,女性王族成員雖然在王位繼承順序上要排在血緣關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員後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後面),但也已經有無可非議的王位繼承權;例外的是,在比利時和摩納哥,仍然只有男性王族才擁有王位繼承權。
㈡ 英國為什麼是女王而不是國王
英國是女王而不是國王,是因為現任女王還沒死。
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King),女性君主稱為女王(Queen)。現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確定並於1953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麗莎白二世女王。是英國和英聯邦15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同時也是英格蘭教會的最高首領。
(2)為什麼英國是女王當政擴展閱讀:
英國、瑞典、挪威已立法規定男女王族成員具有完全同等的繼承王位的權利;在西班牙、丹麥、荷蘭,女性王族成員雖然在王位繼承順序上要排在血緣關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員後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後面),但也已經有無可非議的王位繼承權。
英國的女王不僅僅是英國的女王還是: 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英王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安地卡及巴布達、巴哈馬、巴貝多、貝里斯、格瑞那達、牙買加、巴布亞紐幾內亞、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聖露西亞、索羅門群島、吐瓦魯的女王。
㈢ 英國國王為什麼都是女王
沒有男性的王位繼承人,只能由有皇室血統的女性擔任君主。
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King),女性君主稱為女王(Queen)。
身為王後,在國王丈夫死後,繼承人尚年幼或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便自己走上權力舞台的中心,進而即位稱尊的情況,在世界各國歷史上司空見慣,在歐洲則以俄羅斯的葉卡捷琳娜一世和葉卡捷琳娜二世為典型代表。
歐洲皇室內部、皇室之間長期近親結婚。導致王室子嗣困難。嬰兒出生死亡率高、甚至嚴重生理缺陷或者疾病,以致沒有男性繼承。
拓展資料
繼承資格一個沒有標准答案的問題,這首先涉及的問題是,女性對父母的財產和地位的繼承權問題。古代法蘭克蠻族國家的《薩克利法典》曾規定婦女沒有繼承權,但《聖經·民數計》中則說道:「一個人死後應該由女兒繼承。」(意為無子嗣的時候)。
歐洲各國歷史上的情況不大相同,但大體上是女性有繼承權,但要排在相應的男性後面(這與亞洲國家女性根本沒有繼承權,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別人的還是不同的)。
歐洲各國情況的不同,表現在歐洲的中心地區和「邊緣地區」的不同。歐洲中心傳統色彩較濃厚的地區,如法國、德國等,女性繼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
如法國國王腓力五世就曾組織學者會議,搬出《薩利安法典》,確認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即使在國王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王位也只能由國王的其他男性親屬繼承。
但在「邊緣地區」,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則在名義上有繼承王位的可能性。在東歐,除了波蘭和匈牙利在14世紀的一例特殊情況,在其他時代,女性都不得繼承王位。
㈣ 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的國家元首為什麼是英國女王年
主要是跟他們的歷史有關系。被稱為「日不落帝國」的英國是人類歷史上面積最龐大的殖民帝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等國家都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不過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英國國力逐漸衰落。
隨著國力衰落,英國越來越難以維持其龐大的殖民體系。於是英國決定適當地給予某些殖民地較大的自治權,主要是那些與英國在戰略利益、文化、血緣等方面都比較接近的殖民地。
隨著時間的推移,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這些自治領後來成為完全獨立的國家,但由於歷史等原因依然認同英國國王為國家元首,與英國形成了國家元首為同一人的「王朝聯合」。
雖然國家元首都是英國國王,但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與英國本土的法理地位是平等的,都是主權獨立國家。因此雖然國家元首為同一人,英國也無權干涉這些國家的內政。
㈤ 為什麼英國只有女王而沒有國王呢
英國國王不都是女性,也有國王,只是現任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位時間太長,造成英國只有女皇的錯覺,伊麗莎白二世於1952年2月6日即位,到2015年9月9日,已經超維多利亞女王成為英國歷史上在位最久君主。
伊麗莎白二世的父親是喬治六世(1895年12月14日—1952年2月6日),英國國王。喬治六世沒有兒子,只有兩個女兒,伊麗莎白二世是喬治六世的長女,她的父親繼位為英國國王,按照《王位繼承法》她也成為王位的繼承人。
與古代中國不同,在英國王室,男性成員與女性成員都享有王位繼承權。上任英國國王喬治六世沒有兒子,只有兩個女兒,現任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喬治六世的長女,具有英國王位的第一順位繼承權。
因此,在1952年喬治六世去世以後,伊麗莎白二世成為了英國女王,至今已經有66年,是英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
英國女王即英國女性君主。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King),女性君主稱為女王(Queen)。
現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確定並於1953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麗莎白二世女王。
(5)為什麼英國是女王當政擴展閱讀:
英國女王可以繼承王位的歷史來源:
從1649年的克倫威爾的資產階級革命後一直保留國王。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
但二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爭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
爭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牘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將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將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
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確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並於1972年即位至今。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
㈥ 為什麼英國是女王統治
也有男性國王 有時沒有兒子只能上女兒了
英國王位的繼承是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女選帝侯蘇菲亞(Electress Sophia of Hanover)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認為該規定與英國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視的條款有沖突。不過實際上,絕大多數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開場合都大多宣稱自己是聖公會成員。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英國歷代君王年表
[日期:2007-02-25] 來源: 作者: [字體:大 中 小]
諾曼王朝 House of Norman
威廉一世 King William I the Conqueror "征服王"
威廉二世 King William II Rufus "紅毛王"
亨利一世 King Henry I Well-Ecated, Beauclerc "儒雅王"
斯蒂芬 (King Stephen) (布洛瓦王朝)
安茹王朝 House of Anjou
亨利二世 King Henry II Curtmantle "短斗篷王"
理查一世 King Richard I Coeur de Lion "獅心王"
約翰 King John Lackland "無地王"
金雀花王朝 House of Plantagenet
亨利三世 King Henry III)
愛德華一世 King Edward I Long Shank) "長腳王"
愛德華二世 King Edward II
愛德華三世 King Edward III
理查二世 King Richard II
蘭開斯特王朝 House of Lancaster
亨利四世 King Henry IV
亨利五世 King Henry V
亨利六世 King Henry VI
約克王朝 House of York
愛德華四世 King Edward IV
愛德華五世 King Edward V
理查三世 King Richard III
都鐸王朝 House of Tudor
亨利七世 King Henry VII
亨利八世 King Henry VIII
愛德華六世 King Edward VI
簡·格雷 Lady Jane Grey
瑪麗一世 Queen Mary I the Bloody "血腥瑪麗"
伊麗莎白一世 Queen Elizabeth I
斯圖亞特王朝 House of Stewart
詹姆斯一世 King James I
查理一世 King Charles I
共和政府
奧利弗·克倫威爾,護國公
理查·克倫威爾,護國公
斯圖亞特王朝復辟 House of Stewart
查理二世 King James II
詹姆斯二世 King James II
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 King William III and Queen Mary II)
安妮女王 Queen Ann
漢諾威王朝 House of Hannover
喬治一世 King George I
喬治二世 King George II
喬治三世 King George III
喬治四世 King George IV
威廉四世 King William IV
維多利亞女王 Queen Victoria
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 House of Sachsen-Coburg-Gotha
愛德華七世 King Edward VII
喬治五世 King George V
溫莎王朝 The House of Windsor
喬治五世 King George V
愛德華八世 King Edward VIII
喬治六世 King George VI
伊麗莎白二世 Queen Elizabeth II
在位時間與簡介
http://czh.fj61.net/show.aspx?id=594&cid=6
㈦ 哪位能簡單介紹一下英國的王室為什麼總是女王是最大的
英國王室:英文常簡稱Er,是現存最古老的王室之一,每代君主的加冕儀式都嚴格奉行完全一樣的傳統,這使得英國王室的加冕典禮成為現存的、依然舉行的最古老的儀式。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王室只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並不具備實質性權力。
英國女王即英國女性君主。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King),女性君主稱為女王(Queen)。現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確定並於1953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女王是國家元首,所以最大。
女王多的原因之一是王位繼承條件嚴格,而且沒有規定女性不能作為國家元首。
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
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不過這只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
同時,英國君主不得與天主教徒結婚的禁令也被廢除,但君主本人還必須是新教徒。
(7)為什麼英國是女王當政擴展閱讀: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王室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
雖然英王的確擁有實質性權力例如解散議會、宣戰、警告權等(與日本天皇沒有實質性權力的區別)。但英國國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統治者和三軍總司令,他的權力早已在1689年《權利法案》讓予政府的實際領導人首相和議會(現時都是通過民選產生)。
首相可就重大事項與國王磋商,國王可以行使建議權、警告權,但決定權由議會和首相做出,不過最終也要在國王的同意權下認可生效。
參考資料:網路-英國王室
㈧ 英國歷史上為什麼是女王權政
首先和中國不一樣的婚姻制度導致皇室的成員並不是很多,而皇室為了維持血統的純正在成員不多的情況下無論男女都會接受到高等教育(這也是與中國很大的不同),這樣女王出現的環境條件和個人能力條件均成立。隨著一些女王的上台並且成功的領導國家,大不列顛王位的傳承已經不再以性別為界限了。之後有女王也有國王,英國並不是女王政權,而只是有女王掌政的現象(喬治五世,二戰前期的英王愛德華和現在的王位繼承人都是男的。這問題本身就有問題啊)
㈨ 英國為什麼有首相還有女王!兩者在政治上有什麼區別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所以有首相還有女王。
英國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其主要特點是: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還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
議會掌握立法權,內閣由議會下院多數黨領袖組建,下院多數黨領袖即為內閣首相。內閣掌握行政權,受議會監督,對議會負責。君主無實權,行使禮儀性的職責。內閣由議會產生並對議會負責。
類似國家還是比較多的,比如小鬼子日本也是的。是當年資產階級革命妥協的產物。
㈩ 英國以前是「國王制」,為什麼後來改成「女王制」
不是女王制,英國的王位繼承法沒規定君主的性別,而且特別強調一下英國實行的是君主立憲制,不只英國當今很多發達國家比如日本、丹麥、瑞典都是這一制度,是資本主義性質的政治制度,君主只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沒有任何實權,其存在與社會文明開化程度無關的。
而且,在我們這輩人出生之前,伊麗莎白二世就是女王了,現在她還是,總是會給人留下一些刻板印象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