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犯了家庭暴力法怎麼處置
拘留
㈡ 本科期間在蘇格蘭因家暴被拘留四天後攜押出庭。請問是否屬於刑事案件留下案底會否影響研究生英國續簽
那當時這個家暴事件是怎麼定性的? 算criminal 嗎? 如果是的話,你在申請續簽的時候會被要求填你之前有沒有commit any crime. 即便是這樣,我覺得也不見得會導致你的續簽失敗,但這會是個問題在你的簽證申請中。
㈢ 國外家暴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
由於文化背景的差異,美國司法處理夫妻間的吵架,肢體沖突一般會比較嚴重,尤其是對於家暴的處罰程度比偷竊還要嚴重。在美國夫妻間吵架如果聲音較大鄰居會報警,警察趕來施暴的一方就會被帶走,拘留。如果女方或者是男方身體有傷痕,那麼施暴的一方就會被檢察機關起訴。在公共場合情侶或者夫妻間吵架拉扯 ,在大陸旁人大多不會理會,但是在美國,行人大多會報警。在美國最多家暴的報警電話都是來自第三方,鄰居,行人還有醫護人員。一旦配偶因家暴被逮捕,或者起訴,後果非常嚴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三條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㈣ 遭遇家暴怎麼處理才最有效
1.就近求助。可以向當地居委會、婦聯、親友求助。根據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居委會、婦聯、派出所均有義務保護受害者。
2.報警。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時報警和就診,公安機關24小時接受報警求助,受害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撥打110報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及時調查取證。如果受傷,還可以要求警察協助就醫、鑒定傷情。報警記錄和病歷都是將來認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
3.要求警察告誡施暴人。可以要求警察批評教育加害人並出具告誡書。告誡書可以作為法院認定家庭暴力的證據。如果家暴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要求依法拘留施暴者,追究刑事責任。
4.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起訴離婚的同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申請需寫明:什麼樣的暴力行為,要求施暴方不再實施的具體暴力形式,如肢體上的暴力,言語上的暴力,使人精神恐懼暴力等。除了禁止實施家暴外,人身安全保護令還可以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以及其他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5.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如果起訴離婚,可以要求法院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並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㈤ 發生家暴後如何解決
發生家暴行為要及時的向公安機關報警,請求公安機關的幫助;也可以向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㈥ 家暴怎麼辦
家庭暴力嚴重侵害了受害人的身體權、健康權、人格權、自由權甚至生命權,而這些基本權利是一個人之所以為人所應該享有的最起碼的人權。不僅如此,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殺、殺人,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和安全,阻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家庭暴力已經成為破壞現代婚姻家庭幸福,阻礙社會進步的重要威脅。如何有效防止和禁止家庭暴力,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是我們應該考慮也必須考慮的問題。家庭暴力問題的解決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是哪個部門和個人能夠單獨解決的,也不是短時間內能夠解決的,它只會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公民素質的提高而逐步得到改善,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而其中我們的政府部門、立法和司法部門擔當著相當重要的責任。筆者認為,對於家庭暴力問題,我們至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作出努力。
1、立法上。應制定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如前文所述,我國現行《婚姻法》及其他法律雖然都有關於禁止家庭暴力的規定,但多數屬於原則性、精神性規定,可操作性不強,加上社會及受害者本人對家庭暴力行為的寬容和縱容,使人們不足以認識到家庭暴力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我國應盡快構建有關家庭暴力的專門法律體系,制定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從各個方面對家庭暴力的相關問題作出規定,比如可以明確預防和懲治家庭暴力是全社會尤其是政府的責任;確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司法機關對暴力案件的管轄、分工、處理程序等;明確追究不履行相關職責的人員的責任,明確舉證問題等等。其實,針對家庭暴力的廣泛性和日益嚴重性,許多國家都制定了專門的家庭暴力法。比如,1995年12月紐西蘭國會通過了《家庭暴力法案》,全面調整家庭暴力問題;英國於1994年出台了《家庭暴力法》;新加坡對此也有專項立法;在我國台灣地區,1998年也通過了《家庭暴力防治法》,從刑事、民事、家事和防治服務多種角度,治理家庭暴力問題。可見,不少國家對家庭暴力都給予了不同程度的重視。筆者認為呼籲我國建立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不是不顧我國實際情況而對他國立法的盲目效仿,我國目前對家庭暴力的法律規制確實不力,而且家庭暴力在我國越來越嚴重,其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的危害及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我們應當在立法上進行完善,而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體系應當是最好的選擇。
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宣傳
2、建立防範家庭暴力的社會綜合體制。任何問題單靠法律是無法解決的,還必須有相應的其他配套措施。我們要鼓勵和提倡社會力量監督和控告各種家庭暴力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勸阻、制止和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和義務。要形成這樣一種觀念,即預防和制止婚姻家庭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共同責任。同時,要建立多層次多機構的社會支持體系:充分發揮基層居委會等組織的調解作用;強調執法機關及時介入,有效制止的職責;建立類似於國外婦女庇護所性質的社會救助機構,以幫助受害人及時擺脫家庭暴力。其實,面對家庭暴力,全國各個地方的相關部門都不同程度地開展了相關工作以對其進行有效遏制,體現了政府和社會對此問題的重視。就江蘇省而言,如2003年,徐州市婦聯、市民政局聯合成立了家庭暴力庇護中心。南通市公安局、市婦聯2006年聯合出台了《反對家庭暴力報警投訴工作規范》,對反對家庭暴力報警投訴的工作職責、制度、原則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皋市掛牌成立了28個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122投訴舉報站,真正將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鎮江市婦聯和市司法局在江蘇大學醫學院司法鑒定所成立了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蘇州市婦聯在全市開展「零家庭暴力社區」示範點創建活動。常熟市出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要求》,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快速反應機制。以上各個部門的舉措說明我們的社會和政府都在真正關注家庭暴力,社會正在形成一股合力用實際行動來反對家庭暴力。
3、加強道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素質,營造良好的社會主義家庭氛圍。媒體、輿論的力量是強大的,我們不能忽視媒體的宣傳作用,應該藉助輿論的力量,使不道德者受到應有的輿論譴責,倡導良好的婚姻道德風尚,使反對家庭暴力的觀念深入人心,扭轉許多人以前的錯誤認識,進而對暴力進行積極抵制;同時對有關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進行宣傳,讓更多的人知道並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此外,通過多種渠道對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婦女和兒童進行教育,使他們真正地自立、自尊、自強,認識到並敢於維護自己的權利,敢於對家庭暴力說「不」。
㈦ 被家暴該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被家暴後應當及時報警,讓警察來制止家庭暴力。如家暴造成的傷害很嚴重,構成輕傷害,就可刑事立案,有可能追究施暴者刑事責任,使施暴者得到應有的懲罰。及時報警還有另一個好處,對今後的離婚提供了對己有利的證據,在分割財產、損害賠償方面都很有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㈧ 反家暴 看看國外怎麼做
中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事實上,不僅國內,世界范圍內家庭暴力都是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近年來,各國不斷根據自身國情及特點,探索出一套富有成效的新措施,最大限度內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降低其對社會的危害。
德國 誰施暴誰掃地出門
德國的反家暴法《防止暴力法案》設立了一項重要原則:「誰施暴,誰離開」,即施以家暴的一方會被趕出家門,並被禁止靠近、糾纏受害者。
警察如果認定存在家暴行為,會立即將施暴一方驅逐,同時沒收其鑰匙,禁止其再返回住所。拒不離開的會被警方拘留。
警方禁令最長14天。如果受害者擔心禁令到期後仍有危險,可向法院提交足夠證據,申請更長時間的保護令。保護令包括禁止施暴者回家、禁止在其他場所或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接觸、糾纏受害者等。如果違反保護令,施暴者將面臨一年以下監禁或罰款。
英國
揭家暴干預施暴者
英國政府2014年3月推出一項「家暴揭露計劃」,給予個人「詢問權」和「知情權」,個人可通過該計劃直接向警方詢問他們的伴侶或家庭成員是否有暴力傾向的記錄。如果警方發現被詢問的對象存在家暴記錄,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可向個人公開相關信息。
此外,英國還提出一個新項目Drive,調整以往關注受害者的角度,轉而把救助目標轉向家庭暴力的根源——施暴者,將對有較高威脅的施暴者給予一對一的幫助教育,通過治療手段對他們的暴力行為進行干預。
這一項目由多個社會救助機構提出,將首先在埃塞克斯、薩塞克斯等地試行,給施暴者提供幫助,解決他們的酗酒、吸毒以及精神問題。同時,他們還能獲得有關就業、居住等方面的資助;而拒絕合作的施暴者則將受到警方的密切監視,嚴重者或將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荷蘭
強制通報重罰公務員
在荷蘭,除了被公開的家暴案件以外,還有許多案件並未報案。警方估計,能夠採取正確方式去警局報案尋求幫助的僅占家暴事件的20%,而從未報案而被隱瞞的家暴案件佔到總數的80%。
為應對這種形勢,2013年7月1日,荷蘭開始實施「強制通報准則法案」,以期改變家暴事件「民不舉、官不究」現象。荷蘭的強制通報制度適用於教育、衛生保健、兒童保健、青少年保健、社會工作以及刑事司法系統的專業人士,不僅要求他們通報疑似家暴情形,還規定了家暴識別的具體指標、步驟、報告程序和模板。
警察等公務員施暴有可能受雙倍懲罰。荷蘭檢方發言人介紹,如果一名警察或其他公務人員(如消防隊員、急救車駕駛員等)對家庭成員實施暴力,檢方將尋求使暴力實施者受到比普通人嚴重一倍的懲罰。荷蘭警察組織的調查報告指出,警員家屬是非常容易受到家暴的人群,而實施暴力的往往是警員自己。
美國
名人效應 快速保護
最大限度地利用明星效應,呼籲社會形成反對家庭暴力的意識,是美國營造家暴「零容忍」態度的重要方式。
去年,在素有「收視率之王」之稱的橄欖球聯盟總決賽「超級碗」中,20餘個反家暴組織聯合考特尼·考克斯和伊萊·曼寧等文體明星發起「NoMore」反家暴運動,並在比賽中場黃金時段針對橄欖球星在電梯中毆打未婚妻的家暴丑聞投放了公益廣告。
很多明星也自發利用社交媒體,通過藝術手段傳播反對家暴的聲音。如搖滾歌手霍齊爾單曲「CherryWine」的音樂錄影帶即以反家暴為主題,由奧斯卡提名女演員西爾莎·羅南出演,並在社交網路上以「面對家庭暴力」的話題廣泛傳播。
在司法保障方面,人身安全保護令是美國防範家庭暴力、保護受害者的重要行政司法手段。人身安全保護令分三種,分別是緊急保護令、臨時保護令和永久保護令。家庭暴力受害者可在侵害方不在場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申請,法官根據證據證詞即可發放臨時保護令。受害人存在緊急、現實危險的,警方即可聯系法院系統發放緊急保護令,全部流程通常只需幾個小時。
澳大利亞
撥專款加強兒童保護
在澳大利亞平均每兩分鍾就有一起家暴事件,為此澳大利亞總理特恩布爾此前宣布投入1億澳元(約合4.68億元人民幣)解決澳大利亞的家庭暴力現象。
㈨ 遭遇家暴的解決方法
01
第一時間離開
在遭遇家暴的時候,女人千萬不要逞強,因為在力氣這方面,女人和男人是無法比擬的,即使女人再強壯也是要吃大虧的。所以,在出現家暴的第一時間,用最快的速度離開現場,不要和實施家暴的人同處一室,以免遭遇更大的傷害,而你的快速離開,也能給彼此兩個人留下冷靜的時間。
02
及時大聲呼救
一般家庭內出現家暴,幾乎都是男人對妻子痛下狠手,且一定是矛盾到達了一定程度,男人的情緒應該是最激進化的時刻,那麼這個時刻,你根本你無法用常規去要求那個男人,所以你根本不知道男人會做出怎樣更激烈化的行為,說白了,就是你根本不知道男人會不會打死你。所以呢,一定要及時大聲呼救,家人,鄰居等等,能夠聽到你呼救聲的人群都可以。
03
果斷選擇報警
如果僅僅是夫妻之間一次激烈的爭吵,結果造成了比如彼此互扇耳光的行為,或者男人的家暴性質非常的輕微之類,那麼可以考慮不用選擇報警這種方式。但如果家暴性質惡劣,那麼一定要選擇立即電話報警,第一以免出現更大的傷害,第二性質惡劣的家暴絕對不能容忍。
04
求救老人和孩子
一般婚姻家庭里會有老人和孩子的,比如自己的公婆。當出現家暴的時候,一定要第一時間尋找老人的幫助。只要不要大惡之人,也會在老人出面之後選擇停止自己的施暴行為。家裡有孩子的話,比如孩子懂得報警以及到了能夠勸解的年紀,那麼也能夠幫著進行一些勸解之類的行為。
05
立刻停止你所有的「回擊」行為
一般夫妻之間出現家暴,通常都是你來我往這樣的形式,你說一句,我回一句,你打一下,我打一下。可如果在男人開始出現家暴行為的時候,一定不要和男人有這樣「你來我往」的行為了,因為你的行為只會激怒那個施暴者。你要做的,就是保護好自己盡可能的減少傷害。
06
不要輕易原諒施暴者
這是很多被家暴的女人又一次次被家暴的原因之一。一個男人動手打自己的女人之後,如果輕易的被女人原諒,那麼男人會在心裡有這么一個意識:打了她也是白打,自己不順心就再打一次,反正還是會被原諒的。所以說,不管什麼原因被家暴之後,不要輕易的原諒施暴者。
07
保護好自己的一切利益
在被家暴之後,包括自己的一切個人財產個人安全,如果有孩子的話,也要注意保護孩子的一切。盡可能遠離那個施暴者,不要繼續在一起生活,因為你不知道,那個施暴者會不會在看見你被家暴後依然繼續和自己生活後,會不會對你有進一步的傷害行為。把自己的利益做好一個保護措施,然後根據家暴的性質與施暴者的態度進行下一步,這個完全由你自己決定,別人的話只是建議。
08
懂得適當「閉嘴」
被家暴後,最忌諱的就是和施暴者訴說自己的委屈,並且絮絮叨叨的說不停,目的無非就是讓施暴者懂得心疼自己。這樣完全就是傻子行為,真的心疼你的人,會對你家暴嗎?而你絮絮叨叨訴委屈的行為,結果無非是兩個:對方煩透了再給你一次家暴;對方覺得家暴你家暴對了。
㈩ 被家暴可以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被家暴的處理方式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安全保護令;然後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偵查,對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