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央行地處哪裡
英國央行就是英格蘭銀行
英格蘭銀行大樓位於倫敦市的Threadneedle(針線)大街,因此它有時候又被人稱為「針線大街上的老婦人」或者「老婦人」
英格蘭銀行是倫敦城區最重要的機構和建築物之一。自1694年英國銀行法產生,英格蘭銀行開始運作,之後逐步轉換職能,1964年至今作為英國的中央銀行,是全世界最大、最繁忙的金融機構。
2. 英國的中央銀行是私人銀行嗎
英格蘭銀行是倫敦城區最重要的機構和建築物之一。自1694年英國銀行法產生,英格蘭銀行開始運作,之後逐步轉換職能,1964年至今作為英國的中央銀行,是全世界最大、最繁忙的金融機構。遊客在英格蘭銀行的博物館中可以領略其發展過程,不枉「金融中心」一行。
英格蘭銀行是英國的中央銀行,它負責召開貨幣政策委員會(Monetary Policy Committee,簡稱MPC),對英國國家的貨幣政策負責。
英格蘭銀行成立於1694年,最初的任務是充當英格蘭政府的銀行,這個任務至今仍然有效。英格蘭銀行大樓位於倫敦市的Threadneedle(針線)大街,因此它有時候又被人稱為「針線大街上的老婦人」或者「老婦人」。英格蘭銀行的現任行長是Mervyn King,他是於2003年6月30日接替了前行長Edward George爵士的崗位的。
英國的中央銀行。世界上最早形成的中央銀行,為各國中央銀行體制的鼻祖。1694年根據英王特許成立,股本120萬鎊,向社會募集。成立之初即取得不超過資本總額的鈔票發行權,主要目的是為政府墊款。到1833年英格蘭銀行取得鈔票無限法償的資格。1844年,英國國會通過《銀行特許條例》(即《比爾條例》),規定英格蘭銀行分為發行部與銀行部;發行部負責以1400萬鎊的證券及營業上不必要的金屬貯藏的總和發行等額的銀行券;其他已取得發行權的銀行的發行定額也規定下來。此後,英格蘭銀行逐漸壟斷了全國的貨幣發行權,至1928年成為英國唯一的發行銀行。與此同時,英格蘭銀行憑其日益提高的地位承擔商業銀行間債權債務關系的劃撥沖銷、票據交換的最後清償等業務,在經濟繁榮之時接受商業銀行的票據再貼現,而在經濟危機的打擊中則充當商業銀行的「最後貸款人」,由此而取得了商業銀行的信任,並最終確立了「銀行的銀行」的地位。隨著倫敦成為世界金融中心,因應實際需要,英格蘭銀行形成了有伸縮性的再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活動等調節措施,成為近代中央銀行理論和業務的樣板及基礎。1933年7月設立「外匯平準帳戶」代理國庫。1946年之後,英格蘭銀行被收歸國有,仍為中央銀行,並隸屬財政部,掌握國庫、貼現公司、銀行及其餘的私人客戶的帳戶,承擔政府債務的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務仍然是按政府要求決定國家金融政策。英格蘭銀行總行設於倫敦,職能機構分政策和市場、金融結構和監督、業務和服務三個部分,設15個局(部)。同時英格蘭銀行還在伯明翰、布里斯托、利茲、利物浦、曼徹斯特、南安普頓、紐卡斯爾及倫敦法院區設有8個分行。
英格蘭銀行享有在英格蘭、威爾士發鈔的特權,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由一般商業銀行發鈔,但以英格蘭發行的鈔票作準備;作為銀行的最後貸款人,保管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並作為票據的結算銀行,對英國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進行監管;作為政府的銀行,代理國庫,穩定英鎊幣值及代表政府參加一切國際性財政金融機構。因此,英格蘭銀行具有典型的中央銀行的「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的特點。
英格蘭銀行的領導機構是理事會,由總裁、副總裁及16名理事組成,是最高決策機構,成員由政府推薦,英王任命,至少每周開會一次。正副總裁任期5年,理事為4年,輪流離任,每年2月底離任4人。理事會選舉若干常任理事主持業務。理事會下設五個特別委員會:常任委員會、稽核委員會、人事和國庫委員會以及銀行券印刷委員會。理事必須是英國國民,65歲以下,但下院議員、政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
3. 什麼原因使中央銀行從商業銀行中演化而來
一、 中央銀行的產生
中央銀行制度是商品信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中央銀行是指在一國金融體系中處於中心地位,代表一國政府調控金融,經濟發展的特殊金融組織。
(一)中央銀行產生的客觀經濟基礎
18世紀後半期至19世紀前半期,伴隨著資本主義工業的快速發展,資本主義銀行業迅速發展,表現為股份制銀行的數量逐步增多,而私人銀行的實力不足及管理方式的落後,使之在競爭中處於劣勢。小銀行的破產倒閉以及帶來的各種信用糾紛,使銀行體系出現了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
1、 銀行券發行問題。
在銀行初創時期,各家銀行均有發行銀行券的權利,但由於各家銀行的規模、業務范圍,盈利能力等不同,會使不同銀行券在流通范圍和被接受程度上有差別,有些銀行經營不慎,無法保證自己所發行的銀行券從容兌現,甚至會遭受同業競爭者的惡意擠兌。因此,客觀上要求有一家實力雄厚的、具有權威的銀行來發行一種能在全國范圍內流通的貨幣。
2、 票據交換與清算問題。
隨著銀行業務的擴大,各銀行之間債權債務關系日益復雜化,不同銀行之間的清算存在困難和矛盾,繼而影響到銀行的業務擴張,客觀上需要一個統一的、權威的票據交換和債權、債務的清算中心。
3、 最後貸款人問題。
一般的商業銀行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時,雖然也考慮到了自身的支付能力,留了一部分准備金,但當一家銀行真的遇到支付困難時,自己的准備金也難以使之度過難關,而從其他銀行拆借資金也只能解決臨時困難,若遇到大的危機,銀行則無能為力。這在客觀上需要一家權威機構,適當地集中各家銀行的准備金,當個別銀行出現支付困難時能給予有力的貸款支持,充當「最後貸款人」。
4、 政府融資問題。
政府職能的強化導致了政府支出的增加,使政府融資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政府與多家銀行建立融資關系,有諸多不便,由政府設立或指定一家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可以方便其融資。這也是中央銀行產生的一個原因。
5、 金融監管問題。
銀行業的發展使銀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為了保證銀行和金融業的有序競爭,保證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減少金融運行的風險,也需要一個由政府指定或組織的專門機構對金融業、金融活動加以監管。
(二)中央銀行產生的途徑
1、 從既有的商業銀行中逐步演變而中產生。如瑞典的里克斯銀行,英國的英格蘭銀行。
2、 目的明確地直接創設。以美國的聯邦儲備體系為代表。
二、中央銀行的發展
一般認為中央銀行的發展歷史有三個階段:
1、 初創時期(17世紀中葉至1843年)
此時期的中央銀行尚未完全壟斷貨幣發行權,中央銀行的職能尚不完備,中央銀行多屬於私人股份銀行或私人、政府合股。
2、 逐步完善時期(1844年至 20世紀30年代)
這時期以英格蘭銀行為典範,中央銀行逐步確立了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的地位。尤其是進入20世紀,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由於許多國家所面臨的經濟金融形勢非常混亂,1920年布魯塞爾 國際金融會議決定,尚未建立中央銀行的國家都應盡快成立中央銀行,由此掀起了建立中央銀行的高潮,中央銀行制度也得到發展與完善。
3、 進一步加強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
二次大戰以後,國家對經濟的干預開始加強,中央銀行成為推行政策,干預經濟的重要力量。很多國家的中央銀行也實行了國有化。從目前來看,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業的日趨復雜,經濟全球化的加強,各國的中央銀行都成為維護國家經濟運行穩定和安全的重要的職能機構。
4. 英格蘭銀行建立之初就是私有的嗎
是私有的。
英格蘭銀行成立於1694年,英國的中央銀行,最初的任務是充當英格蘭政府的銀行,這個任務至今仍然有效。英格蘭銀行大樓位於倫敦市的Threadneedle(針線)大街,因此它有時候又被人稱為「針線大街上的老婦人」或者「老婦人」。
英格蘭銀行是英國的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一直充當英格蘭政府的銀行,對國家的貨幣政策負責,其職能機構分政策和市場、金融結構和監督、業務和服務。
5. 英格蘭銀行(第一家中央銀行)是在什麼基礎上產生的
英格蘭銀行也是股份制銀行,一開始私有的,後來才由私到公,執行央行的職能。
6. 英國的中央銀行叫什麼名字
英格蘭銀行是英國的中央銀行,它通過貨幣政策委員會(Monetary Policy Committee,簡稱MPC)對英國國家的貨幣政策負責。 英格蘭銀行是倫敦城區最重要的機構和建築物之一。自1694年英國銀行產生,英格蘭銀行開始運作,之後逐步轉換職能,1694年至今作為英國的中央銀行,是全世界最大、最繁忙的金融機構。
7. 英國中央銀行的職能
英格蘭銀行是倫敦城區最重要的機構和建築物之一。自1694年英國銀行法產生,英格蘭銀行開始運作,之後逐步轉換職能,1964年至今作為英國的中央銀行,是全世界最大、最繁忙的金融機構。遊客在英格蘭銀行的博物館中可以領略其發展過程,不枉「金融中心」一行。
英格蘭銀行是英國的中央銀行,它負責召開貨幣政策委員會(Monetary Policy Committee,簡稱MPC),對英國國家的貨幣政策負責。
英格蘭銀行成立於1694年,最初的任務是充當英格蘭政府的銀行,這個任務至今仍然有效。英格蘭銀行大樓位於倫敦市的Threadneedle(針線)大街,因此它有時候又被人稱為「針線大街上的老婦人」或者「老婦人」。英格蘭銀行的現任行長是Mervyn King,他是於2003年6月30日接替了前行長Edward George爵士的崗位的。
英國的中央銀行。世界上最早形成的中央銀行,為各國中央銀行體制的鼻祖。1694年根據英王特許成立,股本120萬鎊,向社會募集。成立之初即取得不超過資本總額的鈔票發行權,主要目的是為政府墊款。到1833年英格蘭銀行取得鈔票無限法償的資格。1844年,英國國會通過《銀行特許條例》(即《比爾條例》),規定英格蘭銀行分為發行部與銀行部;發行部負責以1400萬鎊的證券及營業上不必要的金屬貯藏的總和發行等額的銀行券;其他已取得發行權的銀行的發行定額也規定下來。此後,英格蘭銀行逐漸壟斷了全國的貨幣發行權,至1928年成為英國唯一的發行銀行。與此同時,英格蘭銀行憑其日益提高的地位承擔商業銀行間債權債務關系的劃撥沖銷、票據交換的最後清償等業務,在經濟繁榮之時接受商業銀行的票據再貼現,而在經濟危機的打擊中則充當商業銀行的「最後貸款人」,由此而取得了商業銀行的信任,並最終確立了「銀行的銀行」的地位。隨著倫敦成為世界金融中心,因應實際需要,英格蘭銀行形成了有伸縮性的再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活動等調節措施,成為近代中央銀行理論和業務的樣板及基礎。1933年7月設立「外匯平準帳戶」代理國庫。1946年之後,英格蘭銀行被收歸國有,仍為中央銀行,並隸屬財政部,掌握國庫、貼現公司、銀行及其餘的私人客戶的帳戶,承擔政府債務的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務仍然是按政府要求決定國家金融政策。英格蘭銀行總行設於倫敦,職能機構分政策和市場、金融結構和監督、業務和服務三個部分,設15個局(部)。同時英格蘭銀行還在伯明翰、布里斯托、利茲、利物浦、曼徹斯特、南安普頓、紐卡斯爾及倫敦法院區設有8個分行。
英格蘭銀行享有在英格蘭、威爾士發鈔的特權,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由一般商業銀行發鈔,但以英格蘭發行的鈔票作準備;作為銀行的最後貸款人,保管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並作為票據的結算銀行,對英國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進行監管;作為政府的銀行,代理國庫,穩定英鎊幣值及代表政府參加一切國際性財政金融機構。因此,英格蘭銀行具有典型的中央銀行的「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的特點。
英格蘭銀行的領導機構是理事會,由總裁、副總裁及16名理事組成,是最高決策機構,成員由政府推薦,英王任命,至少每周開會一次。正副總裁任期5年,理事為4年,輪流離任,每年2月底離任4人。理事會選舉若干常任理事主持業務。理事會下設五個特別委員會:常任委員會、稽核委員會、人事和國庫委員會以及銀行券印刷委員會。理事必須是英國國民,65歲以下,但下院議員、政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
8. 中央銀行的產生經歷了哪些階段
中央銀行的產生有歷史的必然性,但它並不是在達到上述條件之後就產生了,而是經過了一個發展過程:
第一階段是初創階段,大致從17世紀中期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
一些國家為了解決金融系統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對建立中央銀行進行了嘗試。
最早出現的是瑞典銀行,它最開始是一家私人銀行,後來才獲得了貨幣的獨立發行權,正式成為國家銀行。
建立於1694年的英格蘭銀行,也是在1844年通過英國政府頒布的《比爾條例》才確定了其擁有獨立發行銀行券的權力。
由於在幾次經濟危機中,英格蘭銀行都做出了重要貢獻,成為英國唯一的發行銀行,也被人們稱為「世界上第一家中央銀行」。
這被其他國家紛紛效仿,都設立了屬於自己的中央銀行,比如法蘭西銀行、荷蘭銀行、西班牙銀行等。
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則是在各種利益角逐和不斷嘗試後於1913年成立的。
第二階段是發展階段,大致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這一時期,由於戰爭的洗禮,金融秩序受到嚴重破壞,在這種情況下各國都意識到必須建立中央銀行對金融業進行協調和監管才能恢復國家經濟。
1920年,在布魯塞爾召開的國際金融會議明確指出:凡是未建立中央銀行的國家應該盡早建立,以穩定國家在混亂中的經濟局面,已建立了中央銀行的國家應該積極採取措施加強中央銀行的地位,充分發揮中央銀行的作用。
於是,這一時期有四十多個國家建立了中央銀行。
第三個階段是完善階段,時間大致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到現在。
這一時期,國際社會政治、經濟和金融發生了重大變化。
自由資本主義發展中的各種問題凸顯,為穩定貨幣,維護資本主義經濟利益,國家必須出面進行干預,必須採取措施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貨幣政策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工具。
因此,許多國家的中央銀行就開始了國有化進程,比如法蘭西銀行、英格蘭銀行就先後收歸國有。
而另外一些國家則通過立法來明確中央銀行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權力,比如美國於1946年通過《充分就業法》確定了中央銀行的職責是促進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穩定貨幣等,從宏觀角度調控國家經濟。
從中央銀行產生的過程可以看出,中央銀行的產生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部分中央銀行由商業銀行演變而來,逐漸發展成為具有發行貨幣、統一管理和協調金融機構等權力和職能的中央銀行,對國家的經濟起著宏觀調控的作用,比較典型的是英國的英格蘭銀行。
二是直接由政府創立中央銀行,從創設之初就有了中央銀行的權力和職能,比如美國的聯邦儲備體系。
9. 英國央行的職能有哪些
英格蘭銀行是倫敦城區最重要的機構和建築物之一。自1694年英國銀行法產生,英格蘭銀行開始運作,之後逐步轉換職能,1964年至今作為英國的中央銀行,是全世界最大、最繁忙的金融機構。遊客在英格蘭銀行的博物館中可以領略其發展過程,不枉「金融中心」一行。
英格蘭銀行是英國的中央銀行,它負責召開貨幣政策委員會(Monetary Policy Committee,簡稱MPC),對英國國家的貨幣政策負責。
英格蘭銀行成立於1694年,最初的任務是充當英格蘭政府的銀行,這個任務至今仍然有效。英格蘭銀行大樓位於倫敦市的Threadneedle(針線)大街,因此它有時候又被人稱為「針線大街上的老婦人」或者「老婦人」。英格蘭銀行的現任行長是Mervyn King,他是於2003年6月30日接替了前行長Edward George爵士的崗位的。
英國的中央銀行。世界上最早形成的中央銀行,為各國中央銀行體制的鼻祖。1694年根據英王特許成立,股本120萬鎊,向社會募集。成立之初即取得不超過資本總額的鈔票發行權,主要目的是為政府墊款。到1833年英格蘭銀行取得鈔票無限法償的資格。1844年,英國國會通過《銀行特許條例》(即《比爾條例》),規定英格蘭銀行分為發行部與銀行部;發行部負責以1400萬鎊的證券及營業上不必要的金屬貯藏的總和發行等額的銀行券;其他已取得發行權的銀行的發行定額也規定下來。此後,英格蘭銀行逐漸壟斷了全國的貨幣發行權,至1928年成為英國唯一的發行銀行。與此同時,英格蘭銀行憑其日益提高的地位承擔商業銀行間債權債務關系的劃撥沖銷、票據交換的最後清償等業務,在經濟繁榮之時接受商業銀行的票據再貼現,而在經濟危機的打擊中則充當商業銀行的「最後貸款人」,由此而取得了商業銀行的信任,並最終確立了「銀行的銀行」的地位。隨著倫敦成為世界金融中心,因應實際需要,英格蘭銀行形成了有伸縮性的再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活動等調節措施,成為近代中央銀行理論和業務的樣板及基礎。1933年7月設立「外匯平準帳戶」代理國庫。1946年之後,英格蘭銀行被收歸國有,仍為中央銀行,並隸屬財政部,掌握國庫、貼現公司、銀行及其餘的私人客戶的帳戶,承擔政府債務的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務仍然是按政府要求決定國家金融政策。英格蘭銀行總行設於倫敦,職能機構分政策和市場、金融結構和監督、業務和服務三個部分,設15個局(部)。同時英格蘭銀行還在伯明翰、布里斯托、利茲、利物浦、曼徹斯特、南安普頓、紐卡斯爾及倫敦法院區設有8個分行。
英格蘭銀行享有在英格蘭、威爾士發鈔的特權,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由一般商業銀行發鈔,但以英格蘭發行的鈔票作準備;作為銀行的最後貸款人,保管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並作為票據的結算銀行,對英國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進行監管;作為政府的銀行,代理國庫,穩定英鎊幣值及代表政府參加一切國際性財政金融機構。因此,英格蘭銀行具有典型的中央銀行的「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的特點。
英格蘭銀行的領導機構是理事會,由總裁、副總裁及16名理事組成,是最高決策機構,成員由政府推薦,英王任命,至少每周開會一次。正副總裁任期5年,理事為4年,輪流離任,每年2月底離任4人。理事會選舉若干常任理事主持業務。理事會下設五個特別委員會:常任委員會、稽核委員會、人事和國庫委員會以及銀行券印刷委員會。理事必須是英國國民,65歲以下,但下院議員、政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