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鴉片戰爭時與英國的武器差距很大嗎
火槍的差距倒是不算太大,畢竟英國也用的是前裝滑膛槍,但是大炮和指揮的差距就大了!英國海軍擁有戰艦16艘、東印度公司武裝汽船4艘,這些船上的大炮有數百門!
數百門大炮一起轟擊清軍炮台和軍隊,任誰都擋不住!
例如虎門戰役中的英軍攻佔大角、沙角炮台之戰,守軍直到炮台打塌才撤退,守軍死了300多人,傷400,算是英勇作戰了。但是由於中國大炮數量和質量不如英軍,所以英軍只受傷38人。這就是武器的差距。
在那個年代,大英帝國的風帆戰列艦是無敵的。海軍陸戰隊是無敵的。大清就差遠了!(例如:英國在1815年,把華盛頓的國會大廈和白宮一起燒了,1814年打敗了法國拿破崙等等)
㈡ 火槍 作用 歷史地位
火槍是一種前裝填的滑膛槍(亦有後填裝式火槍,但無法保持氣密,威力較小,不常被使用),用肩部、肩部上方、胸前為穩定點發射的火器,但自17世紀末葉以來,幾乎歐洲各國都統一了火槍的穩定點為肩部。與其後繼者步槍同為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
火槍最早發源、改進於中國,傳承於阿拉伯世界,發揚光大於歐洲。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火槍是10世紀宋朝的竹製槍管的突火槍,在14世紀明朝焦玉所著的《火龍經》中就有記載。13世紀元朝出現了鐵制槍管與最早的手槍(手銃、手炮)。阿拉伯人獲得西征蒙古軍的火槍技術後,發展出馬達法(Mardafa),一種可以附有手斧的步兵手炮。[1]歐洲最早出現的火槍記載為1364年義大利佩魯賈城兵器庫的清單。最早的實物,是1849年在德國坦能堡發掘出來的、毀於1399年的銅制手炮(Hand gun)坦能堡火銃。[2]
[編輯本段]分類
手槍(通常為射程短的武器,如:手炮、蛇桿、長度少於50厘米的其他火槍,射程少於50米。)
騎槍(卡賓槍),長度介於50至70厘米。
長槍
混用槍(最不尋常,通常是手槍與戰斧或是西洋劍的合體,亦有與騎槍的合體),價格昂貴。
[編輯本段]演進
突火槍
石火矢
手炮
蛇桿
火門槍:出現於十四世紀中葉的義大利,歐洲最早的火槍。基本類似以後的「火繩槍」,但體積和重量都遠勝後者,而殺傷力與火繩槍相差無幾。主要是用於城堡要塞的防禦,騎兵也有裝備。
火繩槍(Musket)能緩慢陰燃的火繩、前膛單發填裝、鐵質或鉛制彈丸與點火葯、推進葯分裝。
滑膛
明火槍(Harquebus,Hackbut)。舊式。火折點火繩,手指推壓金屬彎鉤入火門,使火繩引燃點火葯,繼續點燃發射葯。
新式:扳機帶動蓖麻油小火炬點火繩,火繩點火葯。扳機擊發式火繩槍。
線膛:1500年前後誕生於德國紐倫堡地區,採用螺旋式線膛的扳機擊發火繩槍,最早的「來復槍」(Rifle)。
火種式火繩槍,燧發槍的先驅。出現於16世紀後期歐洲,用火種或短火繩取代長火繩,開槍時才點燃,以免持續燃燒的長火繩在夜間暴露目標。
簧輪槍(齒輪式火槍):原本設計者以為該槍能取代火繩槍,但因價格昂貴,並不普及,王室貴族在當時卻非常贊成這種槍的使用,有紀錄的使用者包括德國、法國和義大利的騎兵。
燧發槍:十七世紀法國人發明。擯棄火繩,採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葯。標志著純機械式點火時代的結束。
燧起槍
打火石式火槍,又稱為燧石槍
撞擊式火槍(雷管式火槍、擊錘擊發槍)
中央點火式火槍,又稱為撞針槍、德萊賽針刺擊發槍。彈葯從槍管後端裝入,針擊發火。
佛格森式來福槍,線膛,後膛裝彈,英軍上尉佛格森在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中,在美國的前膛裝葯的肯塔基式線膛來福火繩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
[編輯本段]逸聞
2008年在韓國發現了斷面為八角形的明朝萬曆19年(1591年)青銅制火槍。這種火槍在火葯艙設瞄準器,槍身有固定台可裝置木製手柄。博物館方面表示,槍筒總長約74厘米,但根據銘文,其製作長度應是約120厘米。八角形斷面的設計,估計是為了在槍身加長的情況下保護槍身不受損於沖擊力。[3]。
最早的中國炮是發石機,炮字的火字旁原為石字旁,取「拋」的諧音。
和騎兵用原始的火繩點燃不同,步兵往往用一根燒紅的金屬去點燃火葯,所以古代火槍陣地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幾個大火盆。
宮崎駿《幽靈公主》里的那種簡易的「石火矢」,就是一種元朝的金屬手炮。
阿拉伯地區使用「燃水」(石油)浸泡麻繩製作火繩。
Musket。這個詞第一次出現,是在1499年的那不勒斯市兵器庫清單中。按現有實物看,那種槍的槍身長550毫米,口徑30毫米,全長1430毫米,槍管與2008年在韓國發現的16世紀火槍同為八棱型。Musket一詞源出拉丁文musca,蒼蠅,同時也是拉丁文的一種投擲箭的名字。
[編輯本段]歷史
火槍是用一個或兩個竹筒裝上火葯,綁縛在長槍槍頭下面,與敵人交戰時,可先發射火焰燒灼敵兵,再用槍頭刺殺。這種火器在南宋時非常盛行。有一種叫「梨花槍」,金人稱「飛火槍」,槍頭下裝有2尺長的葯筒。內含柳炭、鐵滓、磁末、硫磺、砒霜等混合葯劑,具有燃燒、毒煙、噴射等作用。明代火槍改進一步,槍柄6尺長,末端有鐵鑽,槍頭1尺長,槍頭下夾裝兩支噴射葯筒,用引信相連。使用時兩個葯筒相繼點燃噴射火焰;槍頭兩側有鉤鐮狀的鐵叉,兩長刃向上可作鎲用,兩短刃向下可作鐮用,具有燒、刺、叉、鉤等作用。明代梨花槍,只有一個鐵筒,狀如尖筍,小頭口徑3分,可安引信,大頭口徑1寸8分,內裝毒葯,用泥封口。兵士們可隨身攜帶數個葯筒,以備更換發射。噴射出的毒焰可達幾丈遠。清代梨花槍,長7尺3寸,槍頭由兩個5寸的直刃和6寸長的橫刃製成,刃下裝竹葯筒,長2尺6寸,束三道鐵箍,內裝毒性煙霧火葯,殺傷力亦很強。梨花槍經過幾代更迭而不衰,是因為它製作簡單,使用方便,且又有多種殺傷性能。因噴葯筒內裝有形似梨花的鐵蒺藜、碎鐵屑而得名「梨花槍」。這時期火槍是戰斗中主要的輕型武器之一。南宋有位武將,名叫「李全」,據說他曾憑借一桿梨花槍稱雄山東,被公認為「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明朝又有胡宗憲大將,在領兵抗擊倭寇的戰斗中,使用梨花槍擊殺敵兵,取得巨大勝利。
16世紀,紐倫堡出現了第一枝燧發槍———轉輪槍。這對騎兵來說應該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刻,從此騎兵的作戰方法便開始發生重大變化。隨著燧發槍的誕生,騎兵終於擁有了能夠在飛馳的馬背上射擊的火器。最先大量列裝轉輪槍的騎兵是德國的僱傭軍———黑衫騎士。他們以戰爭為業。職業敏感性使他們很快認識到轉輪槍的價值。他們幾乎都配備有多把轉輪槍,少則四五把,多則七八把,儼然身背一座火葯庫。
在裝備火槍的騎兵中必須一提的是龍騎兵。這個兵種最早出現要追溯到1552~1559年的義大利戰爭。法國人佔領了皮特蒙德。為了對付隨時可能在背後出現的西班牙人,當時的法軍元帥命令他的火槍手跨上馬背,於是就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龍騎兵。至於龍騎兵這個詞的來歷,則有兩種說法:較流行的一種認為,當時該兵種使用的隊旗上畫了一頭火龍,這是從加洛林時代開始的傳統,龍騎兵由此得名;另一種認為,當時他們使用的短身管燧發槍被稱為火龍,龍騎兵來自這個典故。17世紀上半期時,龍騎兵的裝束與步行火槍手相差無幾,只是把鞋襪換成了靴子馬刺而已。
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曾有一支威震天下的克倫威爾「鐵騎軍」。它是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生力軍。騎兵們身著輕便的盔甲,使用單面開刃的長劍,有時用傳統的戰斧,裝備手槍,偶爾有軍官扛著一桿長長的馬槍。在單打獨斗中,這些人也許不是正規騎士的對手,但作為一個整體卻行動得更有效率。
歐洲外還有一支至今仍名聲顯赫的隊伍是美國的王牌騎兵第1師。它是美國陸軍部隊中歷史最為悠久的部隊之一。兇猛剽悍、作戰能力很強的騎兵第1師歷史上曾參加過二戰、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以及海灣戰爭的重大行動。雖然其裝備不再是火槍和馬刀,但「騎兵師」的名稱卻一直被保留了下來。這也算是對這個古老而偉大兵種的一種紀念吧。
㈢ 當年,清朝八千斤重炮為何打不過英國一桿槍
清朝的重炮打不過英國的一桿槍,主要原因在於清朝長久的閉關鎖國,和清朝內部滿漢矛盾。不但抑制了科研的進行,也抑制了對外先進文化和科學技術的吸收。讓中國和世界脫軌,由強國變成落後的國家。
如此的戰鬥力,在之後的中日戰爭中可見一斑,清軍陣亡三萬多人,日軍一千多人。八國聯軍入侵中國的時候,拿著槍如入無人之境。
所以,閉關鎖國是個誤國的政策。重炮打不過洋槍就是慘痛教訓。
㈣ 鴉片戰爭的時候英軍裝備的火槍和火炮什麼樣子求科普
1.兵器清軍使用的冷兵器主要有刀矛弓箭等,熱兵器(即火器)並不是中國發明研製的,而是仿造明代從西方引進的「鳥銃」、「佛郎機」、「紅夷炮」等,其形制功能比英軍落後了200多年。例如,清軍使用的鳥槍,槍長2.01米,射程約100米,射速為l—2發/分鍾,且質量低劣,嚴重老化,有的使用了166年尚未更新換代。而英軍則配備了在當時世界上相當先進的伯克式前裝滑膛燧發槍和布倫士威克式前裝滑膛擊發槍。前者槍長1.16米,射程約200米,射速為2—3發/分鍾;後者槍長1.42米,射程約300米,射速為3—4發/分鍾。這樣的射速、射程都是清軍的鳥槍所無法企及的。
2.火炮清軍火炮與英軍火炮在式樣和機制原理上大體相同,主要差別在於製造工藝和質量。
①在鐵質方面,工業革命後英國的冶鐵技術進步顯著,為鑄造高質量的火炮提供了高純度的優質鐵;當時中國的冶鐵技術落後,爐溫低,鐵的雜質多,使造出的火炮十分粗糙,氣孔氣泡多,放炮時很容易炸裂,傷及炮手,且填充的火葯量少,威力不大。
②在鑄炮工藝上,英國已使用了鐵模等工藝,火炮的各種尺寸比例和火門的設計較合理,射擊精確度高;當時中國還沿用落後的泥模工藝,鑄件毛糙,不懂各種尺寸比例和火門的設計,射擊精確度低。
③在炮彈種類及質量上,英軍裝備的有實心彈、霰彈、爆破彈等性能不同的炮彈;而清軍使用的只有一種效能最差的實心彈,且有彈體粗糙和彈徑偏小的缺陷,影響了射程和射擊精確度。
清軍在火炮管理上也很落後,沒有建立定期造換制度,任憑風吹雨淋,炮身銹蝕,有的火炮竟是明代鑄造的,嚴重老化,幾乎不能用。
3.火葯由於科學的發展,英國已掌握了火葯爆炸的化學原理,自然也掌握了火葯的最佳配方,即槍用發射火葯為硝75%、硫10%、炭15%,炮用發射火葯為硝78%、硫8%、炭14%。並且英國的火葯生產已進入近代工廠的機械化生產階段。相比之下,清軍的火葯配方則是根據經驗來進行的,含硝量高,容易發潮,難以久貯,爆炸效力低,且處於手工業作坊或手工工場生產階段。
4.艦船這是雙方武器裝備差距最大的地方。英國海軍居當時世界之最,其主要作戰軍艦仍為木製風帆動力,但性能卻遠在清軍水師之上,具有以下優點:①使用堅實木料製作,船體結實;②船體下部為雙層,抗沉性好,還用金屬材料包裹,能防蛀防朽防火;③船上有兩桅或三桅,懸掛十餘面帆,能利用各種風向航行;④安炮多,從10門到120門不等。工業革命後期出現的蒸氣動力鐵殼輪船,也已開始裝備海軍。它們航速快、機動性強,大大加強了英國海軍的實力。
清軍的水師主要有福建水師和廣東水師兩支,其任務並非出洋作戰,而是近海巡輯,守衛海岸,作戰對象也僅限於海盜。清軍水師的艦船最大的缺陷就是船小,清軍最大的戰艦,其噸位尚不及英軍的等外級軍艦,安炮最多的戰艦,其火炮數量也只相當於英軍安炮最少的軍艦。閩浙總督鄧廷楨在對中英雙方艦船作比較後說:「炮船之力實不相敵」,「此向來造船部定則例如此,其病不盡在偷工減料。」即便如此,清軍戰艦的在航率也很低。鴉片戰爭前,福建水師共有艦船242艘,在營駕駛者118艘,在航率僅為48.8%。清軍水師的落後,使清軍在鴉片戰爭中根本不敢以水師出海迎敵,而只能放棄海上交鋒,從而喪失了主動權。英軍以其強大的海軍,橫行於中國海面,決定了戰爭的時間、地點和規模。
從上我們可以看出,無論在兵器、火炮、火葯,還是在艦船上,清軍都遠遠落後於英軍。還有清政府在武器裝備戰略指導上的失誤。
明末清初,中國的軍事科技並不比西方遜色,而在康熙朝之後,中國與西方的差距急劇拉大了。明清之際戰爭頻繁且規模較大,對武器裝備的要求較高,為克敵制勝,無論是明政府還是清政府,都很重視引進和製造先進武器。而在康熙平三藩和收復雅克薩後,清朝進入了一個長期的相對和平的時期,此後對西北、西南邊疆及內地鎮壓起義軍,清軍在武器裝備上都能保持優勢。這種情況使清廷放棄了研製新的武器,而是著力於壟斷這種優勢的軍事技術,不讓民間和對手掌握。以中國明清之際從西方引進的「開花炮彈(一種爆破彈)」技術為例,這種較先進的技術在康熙後一直為御林軍所專有,久而久之,人們都不記得了。在鴉片戰爭時,連主持海防的林則徐和造炮專家黃冕都不知「開花炮彈」為何物。19世紀70年代,左宗棠出師西征,在陝西鳳翔發現明末的「開花炮彈」,不禁感慨道:「利器之入中國三百餘年矣,使當時有人留心於此,何至島族縱橫海上,數十年挾此傲我?」清政府在武器裝備指導思想上的保守,使清軍在鴉片戰爭中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㈤ 帝國三:英國火槍,土耳其火槍,日本火槍,印度火槍哪個最強
玩了兩個月,感覺還是英國紅衣軍的火槍最強。不過火槍遠遠不敵騎兵和火炮啊。
帝國中論實力,最弱的是英國和日本,最強的是土耳其,法國,德國,其次是葡萄牙,西班牙,俄羅斯,荷蘭,中國。土耳其最強的是村民數量龐大,動員能力強,炮兵騎兵厲害,法國是騎兵厲害,德國是騎兵和戰車厲害。
㈥ 1699年英國火葯武器的威力是不是很大
相對於一些冷兵器來說,1699年的英國貨物要簡直就是威力巨大。
㈦ 帝國時代3西班牙和葡萄牙和英國哪個火槍手最強
英國》葡萄牙》西班牙
請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歐洲八國只有英國、葡萄牙、俄羅斯有火槍兵卡
2歐洲八國只有英國、葡萄牙有火槍加強卡
3歐洲八國只有英國、葡萄牙能在殖民發火槍卡
4歐洲八國只有英國、葡萄牙的火槍有RG升級,即皇家護衛升級,比其他火槍有更多加成
5英國火槍加強卡多,殖民、堡壘 都有加強卡。葡萄牙火槍加強卡全在工業
總之,英國火槍在前期和後期都是最強;在完全升級的情況 下,葡萄牙火槍和英國火槍實力可以說是並駕齊驅,屬性幾乎沒區別。英國教堂科技「細紅線」能增加步兵的生命值,所以滿卡滿科技的英國火槍血量會比葡萄牙多,但速度慢,其他數據一模一樣。
西班牙火槍相當一般,根本不值一提。西班牙沒有任何火槍卡,沒有任何火槍加強卡。西班牙火槍和法國火槍實力類似,比俄羅斯的渣火槍強很多,但性價比就不如俄羅斯了
最後評價一下LS幾位的回答。英國火槍護衛級名字變為紅衣軍,但葡萄牙火槍護衛級名字也會改變,叫葡萄牙火槍手。再者,紅衣軍只是火槍手的加強版而已,並非英國特殊兵種,英國特殊兵種為長弓和火箭炮;西班牙劍盾曾經是風光無限的兵種,但那已經是過去式了,現在西班牙早被削弱的不成人樣了,劍盾也淪為了雞肋兵種。
㈧ 19世紀的時候歐洲為什麼要用槍 當時的火槍和箭還有弩炮比起來似乎沒有任何優勢啊
你好
針對一些關於弓弩與早期火槍威力的討論以及火槍取代弓弩的原因。正好在看一些關於近代戰爭的著作,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16世紀正是火槍取代弓弩的關鍵時代。
2. T.N. 杜普伊對於火槍與弓弩優劣的論述
在筆者看到的對於火槍與弓弩優劣所有中文的著作以及討論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漢譯本的「武器和戰爭的演變」(作者:T.N. 杜普伊)的論述,除此之外,其他的作品或者討論,無非是重復,論證,或者一定程度上發展了其觀點。
「早期的火槍命中率低,射程短,射擊速率慢而且使用起來極不靈便。表一列舉了各個歷史時期中各種兵器的相對殺傷力。從表中可以看出早期火槍的殺傷力實際上還不如同時代的長弓和十字弓。但是,火槍的使用比較簡便,步兵經過短時間的訓練便可很快掌握,相反,要有效地使用十字弓,就得經過幾個月時間的練習,而要真正精通則需數年時間的刻苦訓練。」
相應的,T.N. 杜普伊給出了兵器的「理論殺傷力指數」,根據兵器的射程,發射速率,精度,可靠性等,弓弩和火槍的理論殺傷力指數如下:
普通弓:21
長弓:36
十字弓:33
火繩槍(16世紀):10
17世紀滑膛槍:19
18世紀燧發槍:43
作為「戰爭技術分析派」的泰山北斗級人物,T.N. 杜普伊這些數據無疑有相當價值。其中可以看出16世紀的火繩槍和17世紀滑膛槍的「理論殺傷指數」都低於弓弩,然而在16世紀,西班牙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這些歐洲主要軍事強國都基本完成了火槍取代弓弩的轉變。對此杜普伊的解釋是「火槍的使用比較簡便」。
對此,筆者在贊同其基本觀點的同時認為,要想了解這個小小事實的全部真相,還應該去問問做出這些決定的當事人的想法。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或者又曰「存在為合理」,16世紀的指揮官和統治者們決定用火槍取代弓弩,自然有其自己的考量。這個取代過程長達百年,其中戰亂不斷,參戰國往往對於火槍和弓弩各有側重,可以用實戰來檢驗各種兵器的優劣。比如義大利戰爭(1495-1525)之初,法國雖然擁有歐洲最強的炮兵,並且在人類歷史上首創了使用野戰炮兵和以野戰炮兵決定勝負的先例,其單兵射擊武器卻是Crossbow(十字弓,即為弩)。在同以火繩槍為主力的西班牙軍隊幾番較量後,很快走上了火槍取代弓弩的道路,毫無疑問是對實戰經驗分析的結果。在這里,筆者打算以火槍取代長弓作為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
3. 長弓在冷兵器單兵射擊兵器中的地位以及選擇的理由
選擇長弓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它是冷兵器時代威力最大的單兵射擊兵器(或者至少也是其中之一)。以弓箭手脊柱變形為代價,長弓實現了近似於強弩的射程,5倍於強弩的射速,在加上傳說中長弓手「連射三箭,分走高中低彈道,同時擊中同一目標的」達標精度。在歐洲戰爭舞台上,長弓的威名壓過了其他三種主要單兵射擊兵器,即Crossbow, Arbalest, 和Composite bow。 其中Crossbow(十字弓)以腰腿力開弓,更重型的Arbalest則使用了類似於弩炮的絞盤-棘輪開弓器。實際上很多時候Crossbow, Arbalest可以通用,這可能跟絞盤-棘輪開弓器可以拆卸有關,力量不夠的人用絞盤慢慢開弓,力量足夠的人直接用腰力開弓。Composite bow (復合弓)可以土耳其大型復合弓為代表,現代研究表明其與蒙古復合弓有近似的形制和威力,實際上這兩者具有親緣關系。
至於東方的弓弩,如果我們不去看因為那些令人吃驚,自相矛盾,並且由於古代度量而模糊的古書數據,僅僅從能量的角度分析。那麼不妨近似認為使用腰腿力,並以人類最大腰/腿力為上限的神臂弓,撅張弩,腰引弩等等,跟同樣使用腰力的Crossbow處於同樣的水平,可能會略弱於裝備了絞盤-棘輪開弓器的Arbalest。 同時從蒙古復合弓與土耳其復合弓相同的形制和威力不妨認為東方復合弓的威力也與土耳其復合弓在同一個水平。更進一步,從東方復合弓與單兵弩長期共存與西方Crossbow, Arbalest, Composite bow勢均力敵的事實不妨推論東西方的弓弩水平在那個時代達到了類似的水平。在古典時代,東方的弓弩無疑優於西方,不過隨著貿易和技術的交流,西方有了長足的進步。除了前面的蒙古復合弓和土耳其復合弓的血緣關系以外,Crossbow也有可能在技術上受到了阿拉伯弩的影響,而後者從形制上看無疑是傳自東方。
筆者無意詳細討論這個問題,只是做了一個精度不高的推論,這個推論的意義在於,之後基於西方弓弩與火槍比較和取代原因的分析大體上也可以用於東方,正如西方弓弩受到東方的影響一樣,16-17世紀中國的火槍也是仿製西方的產品。
4. 1595年英格蘭「終止長弓法令」與Smyth-Barwyck辯論
前面說過,到了16世紀20年代義大利戰爭結束時,歐洲大陸主要國家都已經使用火繩槍作為主要射擊武器。而在英格蘭,長弓退出舞台的步伐要慢的多。在1569年的Rising in the North中,約克郡Sussex伯爵召集的2000軍隊中僅有60名火槍手。而到了1588年為對抗西班牙無敵艦隊的入侵而召集的軍隊中,許多郡諸如Cambridgeshire, Huntingdonshire以及倫敦的士兵都完全由長槍手和火槍手編成。只有兩個郡(Oxfordshire, Buckinghamshire)的軍隊當中,長弓手數目超過了火槍手。
1595年,英國議會通過了「終止長弓法令」,要求「在未來徵召的軍隊當中,長弓不再被認為是一件合格的武器。這個標准適用於任何地區的任何人。所有射擊部隊都必須裝備火繩槍或者滑膛槍」。這不僅僅是長弓的末日,也基本上意味著歐洲冷兵器時代的結束和熱兵器時代的開始。
作為威震歐洲三百年的英格蘭民族驕傲,支持長弓反對改革的保守派自然不少。在文藝復興的大背景下,保守派和改革派雙方在公開場合和出版物中進行了大量爭鳴和辯論。改革派要想淘汰長弓,不但要以理服人,而且要用淺顯的道理讓並不那麼懂軍事的國會明白自己的觀點方能取勝。而上面的「終止長弓法令」,就是這場大辯論的最終結果。而其中最精彩的一個橋段,莫如長弓派代表人物Sir John Smyth與其對手Humphrey Barwyck之間的經典之戰。這是至今為止筆者看到的過的最精彩的辯論之一,特別是看到Humphrey Barwyck的逐條反駁的時候不禁拍案叫絕。其中我們可以看到16世紀末的軍事家們,對於火槍和弓弩兩者之間優劣的代表性觀點。
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一和第六條是長弓的主要優勢,即精度和射速。對此,Barwyck在第一條反駁中指出長弓手需要艱苦訓練才能達到理論上的精度,而16世紀末期的長弓手普遍達不到這個技術。這個實際上是用火槍手易於訓練的優點來抵擋。對此當時英格蘭名將Sir Roger Williams給予了更明確的說明,這位將軍說他「寧可帶領500名訓練良好火槍手而不是1500名長弓手上戰場」,因為「現在的長弓手水平參差不齊,5000人中裡面大約只會有1500人能夠shoot strong shoots」。第二第三條非常精彩,可以說Baywyck將對手的觀點完全駁倒。第四條則是Baywyck一定程度上的詭辯。
最重要的是第五條,因為它揭示了一個被許多人忽視的地方:長弓手(實際上包括所有的弓弩手)的能量來源是自身體力,人的體力有很大局限性,不但更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而且在戰場上的持續戰斗能力也不足。而火槍的能量來源是火葯的化學能,不但對於射手體力要求和能量消耗都小的多,而且有更大的上升空間。Barwyck第六條中關於將眼光放長遠的說法是有其道理的。這點上Sir Roger Williams也指出在經過三個月的冬季戰役(或者比較寒冷的秋季或春季)之後,「not one archer in ten can keep up his proper bodily strength。Few or none of these will then do any great hurt at twelve or fourteen scores」。而火槍手們「will shoot as ever if the soldier has strength enough to touch off his piece」。
對此筆者想啰嗦兩句,實際上這個能量來源也是弓弩威力的主要限制。以腰力開弓的東方弩和西方的十字弓,最大的張力都以人類腰腿力量為限制。要想更大的威力可以使用絞盤-棘輪,代價是開弓時間延長或者開弓者人數增加。另外一方面,在進行一定射擊的體力消耗後,射手們的體力下降就會影響接下來的戰斗(不論肉搏或者射擊)。總之人力一定時間裡面能做的功有其限制,要想在一方面獲得好處,其他方面就要付出代價。就算少數猛將能力開強弓,對於整個軍隊的意義並不大。
6. 長弓穿甲能力的分析
看完16世紀末英國人的想法以後,筆者還想增加一個觀點,即15世紀開始的歐洲冶煉技術革新對於裝甲技術和長弓命運的影響。下面先用幾個戰例說明一下長弓殺傷效果與鎧甲發展之間的關系。具體戰役的過程將被略過,只關注長弓對不同時期鎧甲的殺傷效果。
1298年Falkirk戰役
參戰雙方,蘇格蘭軍隊指揮官為William Wallace, 兵力為500騎兵,8000長矛手和1500弓箭手。英格蘭軍隊指揮官為King Edward I,兵力為2250騎兵(重騎兵和100騎馬十字弓手),5500長弓手,7000長矛手和400十字弓手。長弓的主要目標是蘇格蘭長矛手,裝備12-14英尺的長矛,排成密集方陣(Schiltrons)。除少量可能擁有鎖子甲以外,其它都只有簡陋的護甲。其防護力非常低下。長弓的戰果卓著,在長弓的打擊下,蘇格蘭長矛手損失慘重,「They fell like blossoms in an orchard when the fruit has ripened」。最終,嚴密的蘇格蘭長矛方陣被射的千瘡百孔並在英軍騎兵的打擊下崩潰。
1346年Crecy戰役
這是一場眾所周知的戰役。長弓在開始的對射中擊敗了熱那亞十字弓手,之後的主要對手是身披鎖子甲(mail armor)的法國重騎兵。法國騎兵的戰馬多數不披甲。實戰結果表明,長弓對於人馬皆有殺傷力,其中對於戰馬的殺傷要大的多,以至於許多戰馬甚至拒絕前進。如Jean le Bel 所述「The arrows of the English were directed with such marvelous skill at the horsemen that their mounts refused to advance a step」。再一次,長弓成為戰役成敗的決定因素。
1415年Agincourt戰役
70年後,長弓再次遭遇法國軍隊,這次鎧甲發生了變化。稱雄歐洲上千年的鎖子甲(mail armor)開始讓位於更加堅固更加輕便(同等防禦下)的板甲。長弓的第一個對手是裝備板甲(plate armor)乘馬沖鋒的法國騎士,包括Willian of Saveuse的150騎兵,St Remy的300騎兵和Clignet de Brebant的160騎兵。這場在泥濘土地上的沖鋒非常艱難,據Remy的描述,Willian of Saveuse鼓勵他的騎士們直接沖撞英國弓箭手面前的木樁,因為土地很軟,許多木樁倒地,其手下的150法國騎士除死了3個外,其他都撤退了,死亡者包括指揮官Willian of Saveuse。這時候「The English bowmen began to shoot at their now-retreating enemy, maddening the horse with arrow wound」。不論這段混亂描述的真相如何,我們至少可以發現,沒有任何身披重凱的法國騎士遭到長弓慘重殺傷的紀錄。實際上直到Willian的150騎士沖到長弓手的木樁前,居然一個人都沒有倒下(沖撞木樁的時候倒下3個),只是他們撤退的時候倒霉的戰馬成了犧牲品,顯然,戰馬的防護是無法與騎士相比的。
之後長弓的對手是大約8000下馬的法國騎士,全部裝備板甲。沒有長弓對於法國騎士造成嚴重殺傷的紀錄,倒是有記載說前進中的法國騎士被「The arrow storm forced every man to keep his head down for fear that a shaft might penetrate the eye slits in his helmet」。按照常理推斷,如果箭能夠擊穿法國騎士的板甲,那麼是不會有人去關心低頭避免眼睛觀察窗被刺這種事情的。雖然有學者認為在進入近距離以後,英國人裝備的bodkin箭頭可以擊穿法國騎士的板甲。不過筆者看到過英國愛丁堡大學根據Agincourt現場發掘的箭頭和板甲零件金相分析後復製品的試驗,結論是即使bodkin也不能擊穿2毫米的板甲,實際上,箭頭撞擊後直接彎曲或者折斷了。當然板甲不同部位的厚度不同,2毫米是最重要的胸腹部正面防禦。無論如何,說長弓對於1415年板甲的效果極其有限是沒有問題的。
1513年Flodden 戰役
在這場戰役之前,筆者打算先非常簡略的介紹一下16世紀的戰爭。15世紀和17世紀的戰爭為人們熟知,比如15世紀的百年戰爭和17世紀瑞典古斯塔夫稱雄的三十年戰爭。兩者的區別如此的明顯,完全是兩種不同的形式。這個巨大轉變是在16世紀完成的。16世紀最大的一場戰爭是1494年到1559年,以義大利戰爭為起始的the great war。以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的西班牙和神聖羅馬帝國以及都澤王朝的英格蘭為一方,以強大而執著的法國加上後來事實上的盟友奧斯曼土耳其為另一方,這是自羅馬帝國滅亡後1000年中第一場席捲歐洲的爭霸之戰。之後這類戰爭就一直沒有停止,包括人們熟知的30年戰爭,7年戰爭,拿破崙戰爭直到兩次大戰。
戰術的角度來說,16世紀戰爭戰場的主宰者是步兵,同時野戰炮兵也開始嶄露頭角。早在百年戰爭中,騎士們就開始以下馬作戰為主要方式。到了16世紀,基本上各方軍隊都以專職步兵為核心,其中最有名氣的包括瑞士長槍方陣(Swiss Pike phalanx),德國的Landsknechts,以及16世紀最強大的部隊-西班牙火槍-長槍大方陣(Tercios)。在絕大多數戰役中,騎兵只佔到總兵力的10-20%,而且騎兵中一半以上是各種輕騎兵。一支萬人左右的軍隊通常只有500左右全身重甲的騎兵。重騎兵式微的同時我們看到的是步兵特別是負責近戰長槍重步兵普遍配備重甲。通常是鋼制的板式胸甲加上一些護腿和手臂的鋼甲。基本上16世紀重步兵的防護力並不比全身板甲的騎士遜色很多。這是從1400年代開始的西方冶煉技術巨大進步的結果,使得製造簡便防護力超群的板式鋼甲可以大規模裝備。Flodden戰役正是這樣一場步兵之間的會戰。
蘇格蘭國王James指揮的蘇格蘭軍隊大約有30000-40000兵力,主力是按照歐洲標准武裝起來的長槍方陣,跟歐洲大陸同期的其他軍隊一樣以火槍手為主要射擊部隊。英格蘭國王Surry的軍隊主力則是英格蘭傳統的長戟-長弓組合,即Bill and Bow。在這場戰役中,過去讓蘇格蘭人吃盡苦頭的長弓再也起不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因為蘇格蘭長槍手們身披重甲「most assuredly harnessed」並且「abode the most dangerous shot of arrows, which sore them annoyed, but yet except it hit them in some bare place, did them no harm」。戰役結束後第十天,Bishop Ruthal也寫道「They were so well cased in armor that the arrows did them no harm」。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1400年西方冶煉技術進步進而導致的板甲大發展對長弓造成了致命的打擊。1298年的Falkirk和1513年的Flodden,同樣面對的是歐洲軍隊中裝備簡陋的蘇格蘭長槍手,長弓的作用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16世紀遠射武器與盔甲之間的軍備競賽仍然在繼續,不過遠射武器一方的競爭者換成了火槍以及一些變態的超級弩。如上所述,依靠人力的超級弩只有增加人手或者增加發射上弦時間來獲得足夠能量,最終走入了死胡同。
7. 結論
綜上所述,在16世紀的西方火槍相對於弓弩優勢除了便於訓練以外,還包括對體力要求和消耗較少以及對於對於新式板甲的殺傷力。如果我們嘗試將這個結論擴展到同期的東方,或許可以找到東方火槍取代弓弩進度緩慢的一個可能原因,即東方鎧甲技術對於火槍的巨大穿透力優勢需求不如同期西方。雖然很多人把中國火槍的落後歸於滿清統治者對於祖宗騎射傳統的迷戀,然而不要忘記,英國人對於長弓的迷戀同樣很重。無論對於作為英格蘭驕傲300年之久的長弓多麼熱愛,當這個東西甚至對付不了以前一直能輕松吃定的蘇格蘭人時候,或許是改變的時候了。
㈨ 為什麼歐洲能堅持使用威力不如弓箭的火槍呢
火槍在被運用帶軍事作戰初期時,其能發揮的作用是遠遠比不上弓箭的,當時的大明,更是被後金的騎射打的無力招架,那麼相對來說,歐洲則一直堅持火槍的研發使用,並最終打開了清朝封閉已久的國門,是什麼原因讓歐洲人願意使用火槍呢?
所以歐洲能在短期內突飛猛進,一下把清朝打懵了,但是大國畢竟是大國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歐洲的四分五裂只能一時占優,畢竟沒有縱深,一戰就能亡國,大國就不一樣了,有縱深,即便敗幾戰也沒關系,有足夠的時間調整戰略。多說一點,就是鴉片戰爭中,清軍被英軍打的死傷慘重,並不完全是武器之間的差距,我們一開始都認為清朝輸的原因之一是清朝不重視火槍,而重視射箭和近距格鬥,可是實際上參戰清兵,也是有火槍手的,最主要的是近距格鬥太差了,實際是爛到家了,根本不是英國的對手,死的清兵,炮轟死一部分,刺死一部分,射擊死的三者中最少,這也能體現,當時的天朝上國,腐朽到什麼程度了。
㈩ 帝國時代3里邊 英國的紅衣軍和普通的帶刺刀的火槍兵有什麼區別
他們沒有任何區別,紅衣火槍兵升終極非常的弱,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雖然那血量傷害是可以比別的國家最後多一點,但是你要使用了高級教堂技術讓它多出來,那走路速度和烏龜一樣慢,只有挨打的份,舉個例子純步兵火槍對射,終極葡萄牙火槍兵並不比紅衣差很多,關鍵是速度快了那麼一點點,就便於移動了,因為火槍對射並不是說你血多一點傷害高一點,他就平均分配傷害單位,很多火力是浪費掉的,可是如果火槍對射,葡萄牙兩種火槍里有那麼一個超級能抗射擊攻擊,射程20的長槍兵混在裡面吸收火力和對射,紅衣火槍是不行的。尤其是速度問題,人家的火槍手快速移動後夠著目標戰術開火,紅衣兵動起來就不能發揮什麼優勢了,何況往往就是因為這速度,人家火槍兵跑了你追不住,你跑卻比各種單位速度都要慢,火槍遇到炮轟不僅悲劇,雖然說火槍手是用反騎兵的,可是那騎兵要是多了也沒什麼優勢的。還沒打死幾個騎兵就被後面的炮兵轟沒了。你還過不去。所以機動性是很重要的,紅衣火槍就是一個坑,如果不減速還可以,但是血量少了一大截,並沒有什麼很高的優勢進行火槍比拼。單個對比6個火槍兵可能和一門馬跑差不多,可是要是多了就不行了,十幾門火炮你拿火槍兵去填坑,很慘的。所以還是盡量用血厚的騎兵當肉盾發揮火炮優勢比較好,不過遇到一些特殊兵種,這也是無異於自殺。配合克制還是比較重要的